消防工作建議

來源:文萃谷 1.19W

一、進一步明確農村消防工作責任

消防工作建議

1.縣、鄉、村三級責任。縣人民政府成立縣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鄉鎮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縣農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管理、協調、落實本轄區農村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與村、組層層簽訂責任狀,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鄉鎮、平安生產鄉鎮達標、文明村建設等活動考評範疇,與經濟指標、社會管理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負責制定本鄉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發展規劃、階段性目標和具體實施措施;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平安工作會議,研究解決農村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村民委員會成立村消防工作組,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主要職責是將消防平安管理納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組建義務、志願消-防-隊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平安措施。

2.縣直機關各單位責任。縣安監、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及時排查火災隱患,並依法進行查處或移交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處置;縣發改、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負責規劃和建設公共消防設施,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求的要及時增建、改建或進行技術改造;縣教育、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負責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科普、普法、勞動就業培訓內容;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消防監督和火災撲救,並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參與處置各類災害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

3.社會單位責任。各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平安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落實消防平安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和巡查,建立並落實消防平安自我管理、自我檢查、

確保本單位消防平安。自我整改機制。

二、進一步強化農村消-防-隊伍建設

逐步建立以建制鎮專(兼)職消-防-隊為主體,依託治保、民兵組織建設。鄉鎮、村羣眾義務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為補充的農村消-防-隊伍,配備手抬消防泵、消防水帶、消防水槍等基本滅火裝備,並經常性開展訓練、演練活動。

三、進一步完善農村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與村容村貌治理改造同步實施;縣直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逐步完善農村消防規劃。鄉、村要把鄉鎮企業及村民住宅消防平安佈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對消防規劃不健全、不合理的集鎮和村莊建設規劃,一律不得批准。

將鄉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範圍,切實加快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依照“政府負責、落實規劃、不欠新賬、快補舊賬、健全設施、加強管理”要求。並結合農村扶貧開發、工業園區、示範園區開發建設同步實施;有計劃地對以易燃建築資料為主體、房屋連片集中的鄉鎮老街和村寨進行改造,從根本上改善消防平安條件和村民生活環境;結合農村節水灌溉和人畜飲水工程、鄉村道路、沼氣工程、能源建設,完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訊等設施。

大力推行改路、改水、改電、改灶、改寨“五改”工作,高度重視農村大屋場消防工作。50户以上的農村大屋常加快“六個一”建設(每村每寨成立一支志願者消-防-隊伍、配備一批基本滅火裝備、修建一個消防水池、設置一間消防管理室、辦一個消防宣傳專欄、明確一名消防平安管理員)

四、進一步深化農村消防宣傳教育

開設消防專題或專欄,充分利用網絡、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宣傳火災案例和消防知識。縣教育部門要將農村消防教育列入教學計劃,保證學校開設消防課程不少於平安教育課時的`20%縣公安消防機構要把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作為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面對面地開展宣傳培訓,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五進”要求,推動消防宣傳工作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各鄉鎮要在集市、辦公區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場所設立消防宣傳專欄和消防平安標識;學校、企業要在重要場所設立消防宣傳圖板;消防平安重點單位的重點部位要設置明顯的消防平安標識。

五、進一步保證農村消防工作經費

縣人民政府已將消防業務經費及應急救援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根據《省應急救援實施方法》和《省消防部隊消防業務費保障標準》財行〔2015〕30號)精神。

六、進一步落實農村消防獎懲機制

對全面完成消防工作任務或在某項消防工作中取得特別突出效果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懲處;對農村消防工作落實不力,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農村消防獎懲機制。目標任務未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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