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工作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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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工作管理

工會工作管理標準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XXX供電公司工會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於XXX供電公司工會管理工作。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 15496-2003 企業標準體系 要求

GB/T 15497-2003 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 15498-2003 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 13016-1991 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 13017-1995 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DL/T 485-1999 電力企業標準體系表編制導則

3管理職能

3.1職能

3.1.1XXX供電公司工會在XXX供電公司黨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鹽城供電公司工會、建湖縣總工會的領導。

3.1.2XXX供電公司工會是工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所屬分工會的領導和管理。

3.1.3XXX供電公司工會是XXX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大會閉會期間處理職代會的日常事務。

3.2責任

3.2.1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的`落實,貫徹職代會的各項決議。

3.2.2負責XXX供電公司工會委員會、分工會、工會小組三級民主管理網的建設和管理。

3.2.3負責XXX供電公司工會、分工會、工會小組職工之家建設規劃、措施的制定和考核、評比、表彰工作。

3.2.4負責XXX供電公司集體協商、集體合同的制訂、檢查和落實。

3.2.5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組織和管理。

3.2.6負責XXX供電公司廠務公開的日常管理工作。

3.2.7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合理化建議活動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3.2.8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勞動競賽計劃的制訂和管理。

3.2.9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3.2.10參與XXX供電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比條件及評比辦法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3.2.11負責市級及以上各類先進的推薦、表彰、獎勵工作的管理。

3.2.12負責對XXX供電公司專職工會幹部管理和培訓

3.2.13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的建立和管理。

3.2.14負責XXX供電公司職工文娛、體育活動計劃的編制和管理。

3.2.15協助行政做好對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並負責檢查和監督。

3.2.16負責XXX供電公司工會年、月計劃的編制和全過程實施。

3.2.17配合黨委做好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單位創建活動。

3.2.18協助行政、安監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安全宣傳活動,參與職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2.19配合行政開展職工技術學習,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

3.2.20 協助黨委做好計劃生育工作與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3.3.1有權對不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不尊重職代會職權的行為提出意見,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制。

3.3.2有權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事件向行政有關部門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3.3.3有權參加本企業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3.4有權參加職工福利事業等有關規定的討論、研究和制訂。

3.3.5有權對公司內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中的職工勞動條件、安全衞生設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3.6有權對分工會主席的使用、培訓、調整提出意見和建議。

3.3.7有權組織職工代表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

3.3.8有權對公司工會工作進行安排、檢查、指導和考核。

3.3.9有權對興達公司農電工會職代會工作進行指導幫助。

3.3.10有權對XXX供電公司落實集體合同、推行廠務公開和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3.3.11有權依法收繳、管理、使用工會經費。

4管理內容與辦法

4.1計劃管理

4.1.1編制依據

黨和國家有關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公司黨委對工會工作的要求。

鹽城供電公司工會、建湖縣總工會的工作部署。

工會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公司工會工作的實際情況。

4.1.2計劃分類

XXX供電公司工會年度工作計劃。

XXX供電公司工會月度工作計劃。

4.1.3計劃內容

年度計劃要遵遁公司黨委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圍繞電力生產建設的中心任務,履行工會四項職能,為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推動工會工作上新台階。

月度工作計劃依據全年工作安排進行分解,並明確完成重點工作的保證措施,明確到人,責任到位。

4.1.4計劃實施

每年12月對當年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與考核,寫出工作總結

每月30日前對當月工作計劃執行和完成情況進行檢查,並定出下月工作計劃。

每年6月下旬對上半年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提出指導意見和改進措施。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由XXX供電公司黨委和工會共同考核。

5.2本標準與現行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鈎。

5.3按XXX供電公司有關規定檢查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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