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師基本制度與政策要點:管理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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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師基本制度與政策要點:管理服務標準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為了規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和標準,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根據我國物業管理現實情況,於2004年印發了《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從物業管理服務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協助維護公共秩序、保潔服務、綠化養護管理等六個方面界定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制定了三個等級的服務標準,作為物業管理企業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物業服務等級,約定物業服務項目、內容、標準以及測算物業服務價格的參考依據。《標準》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級服務標準:

  (一)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統一着裝、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內,其他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

(9)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並及時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小區主出人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户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誌。

  (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賬),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誌齊全、規範,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24小時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小區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誌齊全、規範。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主出人口24小時站崗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1小時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實施24小時監控。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裝修、家政等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5)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

(1)高層按層、多層按幢設置垃圾桶,每日清運2次,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2)合理設置果殼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運2次。

(3)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2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2次,每週拖洗1次;一層共用大廳每日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週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定時巡查,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6)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栽補種,無雜草、雜物。

(3)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保持觀賞效果。

(4)定期組織澆灌、施肥和鬆土,做好防澇、防凍。

(5)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在使用以上標準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標準》為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集資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的試行標準。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高檔商品住宅的物業服務不適用本標準。

(2)《標準》根據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需求的不同情況,由高到低設定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服務等級,級別越高,表示物業服務標準越高。

(3)《標準》各等級服務分別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協助維護公共秩序、保潔服務、綠化養護管理等六大項主要內容組成。《標準》以外的其他服務項目、內容及標準,由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協商約定。

(4)選用《標準》時,應充分考慮住宅小區的建設標準、配套設施設備、服務功能及業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費能力等因素,選擇相應的服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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