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分包工程質量管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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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是工程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工程的整體質量和總包單位的信譽。yjbys小編下面為你整理了關於加強分包工程質量管理的措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加強分包工程質量管理的措施

  1 建立分包準入制度

對於初次進入或未連續參與工程分包的分包商,總包單位現場項目部需對擬選用的分包商進行資格初審,並對資信好、能力強的分包商出具推薦意見,經總包單位各部門審核,辦理《分包商施工資格證》,《分包商施工資格證》每年需要審核,各項目部根據分包商現場執行情況給予評級和考核,並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單》,對於評級不合格的分包商直接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單》。

  2 分包商的選擇

工程分包必須依法進行,任何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總包單位必須根據分包工程的特點、工程量在總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單》選擇合適的分包商。分包單位的選擇必須進行招投標,便於總包方擇優錄取同時與其簽定一份分包合同或協議書,在合同和協議書中,必須明確分包單位的範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保修責任等條款,還應對雙方的權利及義務、質量與驗收、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賠償和爭議等問題加以詳細的説明。

  3 將分包方質量管理納入總包方管理體系

(1)加強開工前的培訓,將分包方的管理人員納入總包方的培訓體系,通過系統培訓,將質量意識和現場質量檢查植入現場每一名管理人員的腦海。

(2)強化開工前的檢查力度,每個分包單位的質量員必須持證上崗且通過總包單位的考核,方可進場施工,同時將分包單位質量員列為不可替換人員,杜絕施工過程中質量員缺位。每一個分包方入場統一考核和檢查,務必“樣板開工”。

(3)過程控制中總包單位技術人員和專業質量員定期巡檢、抽檢,對發現的問題必須通報批評,絕不姑息,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日常培訓,在周、月例會中進行相關質量案例分享,提高現場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責任心。

  4 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圖紙會審

施工圖設計的質量或好壞直接影響到工程整體建設的週期的合理性和工程質量。分包合同或協議書籤訂後,總包單位應及時將分包工程的施工圖紙發放給分包單位,並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召開的'施工圖會審會議。尤其是專業分包工程,總包單位可能存在專業人員的缺位,分包單位更能從專業角度分析設計圖紙的合理性和缺陷。對工程的設計圖紙中存在的缺陷或相互矛盾的地方,由總包單位統一列出問題清單,請設計人員、監理人員或建設單位給予明確答覆,將設計問題徹底消除在開工前。

  5 核查分包隊伍的實際進場人員和施工設備

分包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的現場項目部應核查分包隊伍的進場人員、設備,尤其是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特殊工種及關鍵設備。針對現階段建築市場仍有一些不規範的地方,為防止分包工程被轉包出去,總包單位核查分包隊伍的實際進場人員和進場施工設備顯得尤其重要。核查時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作為依據,核對現場實際進場的人員與分包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確定的項目部人員是否一致、實際進場的設備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設備是否一致;若發現有不一致的地方,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分包單位提出,要求其進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説明,直到符合規定的要求。

  6 分包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

總包單位項目部QHSE部負責對分包工程實施過程的質量管理。在分包工程開工前將項目質量控制表(質量檢驗計劃)向各分承包商交底,明確各個質量控制要點,同時項目部組織對分包工程施工過程及各環節質量進行監控,並對質量關鍵控制點進行嚴密的監控,發現問題限期整改並驗證。

針對分包工程現場出現的問題,項目部組織對分承包商施工質量評審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會,並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項),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置。項目部還要組織並監督分承包商做好分包工程質量資料分階段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對工程中需要隱蔽的部位,在隱蔽前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必須邀請設計、監理和業主現場代表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並督促分包單位及時辦理驗收手續。在檢查驗收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別是不符合強制性條文要求的,應勒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證將質量隱患消滅在工序施工過程中。

當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涉及到分包工程時,設計變更單要及時發放到分承包商,必要時,總包單位需做補充技術交底。

項目工程技術部和質量管理部監督分承包商的工序交接,對於分屬兩個不同合同的分承包商之間的工序交接,由項目部組織進行,確保交接記錄準確、完整。

對分包商現場主要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施工機具和設備和現場實體質量定期進行檢查,對檢查不符合項要求定期圈畢整改。對分包商施工過程中的自控體系,比如:“三檢制”、“三工序”等均需列入日常巡檢和專項檢查範疇。

  7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

分包工程完工後,由分包單位提出申請,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實體質量和工程資料進行檢查驗收。

(1)實體質量驗收。當分包單位完成分包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後,總包單位應要求其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程竣工報告》,上報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組織,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及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分包工程實體質量檢查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直到複檢合格。

(2)竣工資料驗收。分包單位應按總包單位下發的《項目劃分手冊》、質量驗收規範、設計圖紙及工程所在地檔案館要求,收集和整理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和質量資料,總包單位技術人員和質量員負責審查、核對,對總包單位提出的問題,分包單位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工程資料必須伴隨工程進度同步完成。

(3)項目收尾。工程交工驗收後,項目部督促分承包商進行工程收尾,具體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竣工資料移交、剩餘設備材料移交、人員和設備撤離、臨時設施拆除和地貌恢復、施工總結提交等。收尾工作完成後,項目部準備分包工程完工證書,證書格式參照總包工程完工證書,並附工程尾項明細表。項目工程技術部、項目合同工程師、項目經理分別在完工證書上簽字確認,作為分包結算依據之一。

  8 分包商評價

項目結束和每年年底總包項目部均需對分包商進行評價,通過對分包商的現場管理、HSE、質量、進度和現場定製化管理等方面綜合進行評價,評定分包商的等級,優秀分包商在下一個工程優先選用,並在分包投標中進行加分,對於不合格的分包商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單》,禁止進入總包單位施工現場。通過多年的分包商評價可以為總包單位沉澱一定數量素質過硬、管理實力強的優秀分包商為項目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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