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級建造師《礦業工程》專項試題(附答案)

來源:文萃谷 1.18W

  案例分析題

2017二級建造師《礦業工程》專項試題(附答案)

  【案例1】

1.背景

施工單位承包了一礦井的運輸石門施工任務,該石門所穿過的巖層主要為泥巖和煤層,巖層遇水後易膨脹,穩定性較差,巖層傾角為20°。石門設計採用錨噴網支護,臨時支護為打錨杆,必要時噴混凝土,支護緊跟工作面。

該施工隊為加快進度,在未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將工作面錨杆臨時支護改為礦用工字鋼支架支撐,錨噴永久支護在工作面後方20m處一次完成。施工中,該施工隊在工作面無湧水時,進度正常;在部分圍巖穩定地段,施工單位掘進隊隊長在放炮通風后直接安排鑿巖工進行打眼,以節約循環時間,加快施工進度;在通過一個小斷層時,由於有水的影響,工作面發生了冒頂事故,所架設的12m臨時支護全部傾倒,造成2人重傷、5人輕傷,部分設備損壞,影響工期20天,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

2.問題

(1)該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哪些做法存在安全隱患?

(2)該石門巷道的施工應採取哪些安全措施?

(3)根據工程所出現的事故,施工單位能否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為什麼?

  【案例2】

1.背景

某建設工程公司承擔了一礦井的施工工作。該礦井採用立井開拓方式,中央邊界式通風,井田中央佈置了2個井筒,主井井筒淨直徑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徑7.0m,井深625m;風井位於井田東北部邊界,淨直徑5.0m,井深515m。

施工單位在礦井開工前,組織編制了該礦井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了礦井的施工方案,明確了施工準備工作的具體內容,並進行了認真準備。考慮到井筒表土較薄,又沒有流沙,採用普通法進行施工;基巖部分採用鑽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後進行短路貫通,然後副井永久裝備,主井進行臨時改絞,負責井底車場及大巷的施工;在與風井貫通後進行採區巷道的施工。

但在礦井的建設過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發生了突水問題,使工程拖延了4個月。副井先到底,礦井整個施工組織被打亂。

2.問題

(1)根據本礦井的基本條件,礦井應採用哪種施工方案?

(2)本礦井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哪個單位負責編制?

(3)井筒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內容包括哪些?

(4)在主井發生淹井事故後,如何及時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安排?

  【案例3】

1.背景

某建築施工企業承建一不鏽鋼酸洗車間,在工程進行當中甲方增加了一些工作內容並提出新增工程變更,工程完工後,工期比合同約定拖後20天,由此甲方拒付該工程的20萬工期獎。

2.問題

(1)甲方拒付20萬工期獎合理否?為什麼?

(2)工程變更可以由哪些單位提出?

(3)簡述變更價款的審定原則。

  【案例4】

1.背景

某施工單位承擔一井底車場的施工任務,計劃工期12個月,從主、副井貫通後開始計算工期。實際施工中,主井由於湧水大出現淹井,導致主井工期延誤4個月。根據業主的意見,井底車場施工從副井到底完成改絞後開始計算工期,原定工期不變。施工中,由於通風能力不足,施工單位比原計劃少安排3個工作面,直到主井到底形成通風迴路才進行全面施工,這時已延誤工期3個月,因通風系統困難多支出50萬元。為了按預定的工期完成任務,施工單位增開了臨時巷道,增加工作面展開剩餘工程的施工。為了增開臨時巷道,施工單位安排一掘進隊用時25天,支出了100萬元。最終按預定工期完成了施工任務。

2.問題

(1)針對業主的意見,施工單位應如何應對?

(2)施工單位出現工期延誤的原因是什麼?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3)施工單位應就哪些內容向業主進行索賠?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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