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試《建設工程法律知識》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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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招標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①發售招標文件;②編制招標文件;③委託招標代理機構;④履行項目審批手續;⑤開標、評標;⑥簽訂合同;⑦發佈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⑧發出中標通知書。上述程序正確的排列順序是( )。

二建考試《建設工程法律知識》試題

A.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B.③②④⑦①⑤⑧⑥

C.②③①④⑦⑤⑥⑧

D.④③②⑦①⑤⑧⑥

【答案】D。

【解析】建設工程招標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項目審批手續、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及標底、發佈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發佈之後才會發售招標文件)、資格審查、開標、評標、中標和簽訂合同,以及終止招標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為( )日。

A.5

B.10

C.15

D.20

【答案】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日。

3、關於建築工程發承包制度的説法,正確的是( )。

A.總承包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

B.發包人可以將一個單位工程的主體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

C.建築工程只能招標發包,不能直接發包

D.國家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

【答案】D。

【解析】總承包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用於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國家提倡實行工程總承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禁止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4、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關於聯合體投標的説法,正確的有( )。

A.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既可以聯合體名義投標,又可以自己名義投標

B.兩個以上的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

C.招標人可以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

D.在資格預審前,聯合體可以增加成員

E.聯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DE。

【解析】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A、B項錯誤。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C項錯誤。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並進行資格預審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

5、某體育館工程實行工程總承包,發包單位可以將該工程的( )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

A.代建

B.施工

C.監理

D.設計

E.設備採購

【答案】BDE。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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