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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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青海省招辦獲悉,經省政府同意,並報教育部備案,我省將調整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和分值。下面請大家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青海省2016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以下加分項目及分值,如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除特殊規定外,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累加。

  01.兩項加分項目逐漸取消

1.公安系統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增加10分的項目,自2016年起,每年遞減2分,2020年取消該加分項目。

2.農牧民獨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增加10分的項目,自2016年起,每年遞減2分,2020年取消該加分項目。

  02.繼續保留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

1.對連續在牧區(六州)工作15年以上、現仍在牧區工作的漢族幹部職工子女和世居牧區的漢族羣眾子女,其户口在當地、從國小到高中全過程與當地少數民族學生接受同等教育條件者,增加10分投檔。其中,在玉樹州、果洛州從國中一年級起至高中畢業一直在當地就讀,父母在當地工作10年以上、現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幹部職工子女,增加20分。此項加分適用省內外所有高校

2.對玉樹州、果洛州、黃南州“民考漢”考生,國小、國中、高中全過程一直在當地就讀、與當地的漢族學生接受了同類教育、參加了同類試題的.大學聯考,選報省內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顧加分條件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03.繼續保留五項國家加分項目

1.對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

3.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5.少數民族考生在向省內外院校投檔時,增加20分,其中在向全國省屬院校投檔時,再給六州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5分,累計為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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