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興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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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嘉興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總計劃數115名,均為普通類提前錄取,網上報名時間為2月20日-3月1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嘉興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優化人才選拔機制,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准,我校在2017年繼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總計劃數115名,均為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計劃數如下表:

測試類別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計劃數
師範類國小教育(師範)生物 歷史 思想政治20
學前教育(師範)生物 歷史 思想政治20
語言日語不限5
普通類金融學歷史 物理 地理5
經濟學歷史 物理 化學5
市場營銷不限5
公共事業管理不限5
人力資源管理不限5
工商管理不限5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物理 化學 技術3
測控技術與儀器物理 化學 技術3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物理 化學 技術4
材料與輕紡設計類(含紡織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化學 物理 生物15
化工與製藥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製藥工程、環境工程、生物工程)化學 物理 生物15

  二、就學地點

師範類專業在平湖校區;語言類、普通類專業在嘉興學院本部。

  三、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0日—3月15日

  四、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於B等(往屆生不低於P等)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一)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於3個A等和1個B等,或A等加B等數不少於6個;

(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於2個A等和1個B等,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省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發明專利。

2.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著作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

3.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並獲得三級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中學階段(含國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4.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6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或為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

  五、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需通過網上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3月15日;考生登錄嘉興學院招生網(http://admission.zjxu.edu.cn/),根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用A4紙打印《嘉興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三)材料遞交:

申請人需於2017年3月15日之前在系統上傳電子報名材料,將以下材料拍照後上傳報名系統(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須清晰)。具體如下:

1.《嘉興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考生本人簽名並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證明(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3.身份證(正反面);

4.符合報名條件二的考生還需上傳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並於報到時遞交證書原件以供學校審核(審核不合格,學校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注:上述材料及其他獲獎材料紙質稿需於3月15日前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嘉興學院招生辦(嘉興市嘉杭路118號,郵編314001,電話0573-83640000,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需在信封上註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六、資格審查

(一)考生須經我校考生資格審查組審核,審查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二)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7年3月27日在嘉興學院招生網上公佈。

(三)2017年3月27日-3月29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登錄嘉興學院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

  七、繳費

(一)收費標準: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二)繳費方式:考生或家長請於2017年3月27日—3月29日期間到浙江省內中國工商銀行網點繳納報考費。考生或家長先向工行的工作人員聲明是繳納嘉興學院的“三位一體”招生報考費(工行的內部業務編號是12020713),銀行的工作人員核對報名號後即可繳費。

  八、考生報到

(一)報到時間:2017年4月15日7︰00-10︰00,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二)報到地點:師範類、語言類專業在嘉興市嘉杭路118號嘉興學院樑林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普通類專業在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嘉興學院越秀校區體育館。

  九、綜合素質測試

(一)測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7年4月15日,10:30-11:30,筆試;

2017年4月16日,面試。

2.地點:師範類、語言類專業在嘉興市嘉杭路118號嘉興學院樑林校區;普通類專業在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嘉興學院越秀校區。

(二)測試內容

1.筆試:主要測試學生的知識素養及運用知識能力。如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各測試類別招生總計劃數5倍,則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考生需自備2B鉛筆、鋼筆或簽字筆)。

如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到各類招生總計劃數5倍,則不進行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提前至4月15日進行。

2.面試:

師範類專業主要考察學生的.儀態儀表、口頭表達、書面表達和特長技能。

語言類專業主要考察學生的口頭表達、語言技巧、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

普通類專業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創新創業能力。

(三)成績評定

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素質測試)。

  十、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結束一週後,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十一、錄取辦法

(一)志願填報: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願,需將嘉興學院填寫為第一志願,按照測試類別填報(報考專業需與測試類別對應),類別之間不予兼報,選考科目和嘉興學院2017年在浙招生選考科目設置有1門(含)以上符合(選考科目不限的除外),且考生大學聯考文化成績不得低於第二段分數線,否則無效。

(二)錄取規則:實行分類錄取。對同類考生,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並滿足選考科目規定要求,則在同一測試類別按綜合成績在從高到低調劑到尚未完成的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未按測試類別填報、不符合選考科目規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調劑、錄取,直接退檔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5%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

若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大學聯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

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

視教學資源情況,學生在入學後根據學校有關制度有再選擇專業學習的機會。

(三)錄取比例:若各測試類別第一志願考生填報我校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第一志願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十二、其他

(一)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二)學校監察處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監督,確保“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573-83642345。監督舉報郵箱: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户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幫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四)本招生章程由嘉興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越秀校區)、嘉興市嘉杭路118號(樑林校區) 郵編:314001

聯繫部門:嘉興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573-83640000 傳真:0573-83642017

QQ諮詢:248810354、248813291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交通路線:嘉興市區有1、6、7、14、18、19、20、25、97、51(夜間)、59(夜間)路公交車到達嘉興學院越秀校區;有1、7、78、79、92、51(夜間)路公交車到達嘉興學院樑林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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