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自主招生2017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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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將於2017年2月底發佈,yjbys小編將會和你一起關注,第一時間為大家發佈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以下為大家提供的是上海外國語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僅供參考!

上外自主招生2017簡章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6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外國語大學“培養具有全球視野、人文情懷、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外語特長、並能夠暢達進行跨文化溝通和交流的卓越國際化人才”的育人目標,2016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報名條件

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成績優秀、具有語言文學方面特長和外語學習潛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可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在中學生作文和外語競賽中均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或省級賽區決賽一等獎。

2.獲得上海市高中英語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

3.高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和一模考試的外語成績均在全年級同科類學生中排名前2%以內。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75名)。招生專業為:英語、英語(教育)、商務英語、俄語、阿拉伯語、日語、朝鮮語、希伯來語、越南語、葡萄牙語、漢語國際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教育技術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公共關係學。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16年3月27日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陽光大學聯考報名系統(),進行實名註冊,如實填報信息,下載並打印報名表,簽字蓋章後再上傳至系統。

⑴填報個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學信息、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與各次大學聯考模擬考試的成績與年級排名、外語單科各次考試年級排名(名次/總人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高中階段獲獎情況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情況等;

⑵填報專業志願:中學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填報,俄語考生可填報俄語專業,法語考生可填報阿拉伯語、希伯來語、越南語專業,德語考生可填報希伯來語專業,日語考生可填報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

⑶撰寫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2.撰寫外語申請作文:考生需結合個人實際,圍繞上外和報考專業,撰寫一篇500詞左右的外語申請作文,並上傳至系統。

3.提供證明與推薦材料:考生在語言文學方面的特長鬚提供並上傳相應材料,其他學科獲得省級以上獎項、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情況,也須提供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

⑴按競賽條件報名的考生,必須提供並上傳高中階段參加語言文學類競賽相應等級的獲獎證書。

⑵按外語成績條件報名的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推薦人必須是年級組長或校長。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人電子郵箱,推薦人收到電子郵件後按要求填寫推薦表並上傳。推薦人須從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等方面説明推薦理由,並如實説明高三全年級總人數、文理科人數、以及考生外語成績排名位置。

4.報名材料要求:考生報名材料(含申請、推薦、證明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國中及國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抄襲現象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選拔認定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註冊,並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5.郵寄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書面材料內容必須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所有書面材料均使用A4紙,無需另加封面,按自主招生申請表(1-6頁)、中學推薦表、獲獎證書複印件(需由中學核實並蓋章)、外語申請作文的順序裝訂成冊,於2016年3月31日前(建議使用EMS)郵寄至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我校組織專家對符合報名條件並按要求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對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業成績、外語水平、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好中選優,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初審名單,於4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

2.選拔測試:初審並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日期為2016年6月11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測試科目為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思維、學習潛質和綜合素質。參加測試的考生於5月11日—20日在上外繳費平台繳付報名考試費90元/人(收費目錄:滬財預[2015]15號,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並於6月1日—10日在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測試。

3.資格認定:學校依據考生筆試(滿分200分)與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擇優選拔,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擬錄取專業和錄取優惠政策,於6月22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4.優惠政策:我校根據考生選拔測試總成績,分別給予入選考生以下優惠政策之一:

A檔:測試成績位列入選考生前40%(含)者,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B檔:其餘入選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含)且不低於該省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入選本檔優惠的各省考生均享受統一的優惠分值(對於大學聯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進行折算),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5.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在大學聯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大學聯考投檔成績符合公示的錄取優惠政策(江蘇考生大學聯考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准後辦理錄取手續,自主招生錄取名單於7月下旬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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