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6年會考考務和中職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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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河北2016年會考考務和中職招生工作通知已公佈,全省統一會考日期為6月21日、22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河北2016年會考考務和中職招生工作通知

關於做好2016年河北省會考考務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招生委員會,華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員會,有關中等職業學校:

2016年我省會考考務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職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招生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以“陽光招考、依法招考、和諧招考、科學招考”和“辦人民滿意的招生考試”為工作目標,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強化考務安全,加強招生管理,確保我省會考中招工作平穩、安全、有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樹立大局意識,大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職業教育銜接培養新模式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河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樹立大局意識,把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的戰略突破口,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統籌管理與引導。積極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努力實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要創新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深入實施“3+4”本科,五年制、“3+2”高職和農村國小全科教師培養計劃,逐步建立開放立交、內外銜接的中職、高職、本科分段培養的招生錄取模式。

  二、嚴格考務管理,嚴抓考試安全,全面推進評卷、登統信息化改革

(一)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加強機構建設,嚴格考務管理,不斷提高組考的科學化、現代化水平。要把“辦讓人民滿意的會考”作為工作目標,以考試安全為第一要務,加強統籌協調,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充分發揮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聯動機制,密切聯繫和統籌協調保密、公安、交通、電力、工商、城管、工信等部門,形成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多方共管的工作機制。嚴肅查處考試違紀舞弊行為,重點防範和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考試作弊行為。嚴格執行《考務實施細則》,健全應急反應機制與工作預案,堅決杜絕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

(二)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考務管理與基本建設,健全規章制度,完善保密措施,確保考試安全。要加強對考務人員的警示教育、業務培訓和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好各項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牢固樹立依法治考的法制意識。要完善設施,嚴格標準,積極推進標準化考點建設,分步實施會考標準化考場全覆蓋,並逐步取消鄉鎮考點。要健全保密制度,加強試卷保密場所的建設與管理,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河北省會考安全保密工作規範》要求,各市、縣考前要對所有試卷保密場所逐一檢查,特別是要加大對鄉鎮試卷保密室、保管室的監督檢查力度,務必於考前實現軟硬件雙達標,杜絕安全隱患。

(三)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對評卷、登統工作的組織領導,實現科學規範、職責明晰、準確無誤的管理目標。嚴格執行《河北省會考評卷、登統工作規定》,完善工作實施細則,統一評分標準,堅持公正、準確原則,切實提高評卷、核分質量。加強評卷隊伍建設,加強過程管控,制定防範措施和各種突發情況應急預案,確保評卷工作高質高效、安全有序進行。各市要加大評卷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水平,尚未實行網上評卷的市,要前瞻網評、網閲的信息化發展方向,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推進會考答卷網上評閲改革,力爭早日實現會考網評網閲工作。

  三、加強錄取管理,擴大招生宣傳,積極推進信息化平台建設

(一)堅持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強錄取管理。要積極拓寬招生服務面向和生源渠道,廣泛招收應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生源羣體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學校發展水平和生源情況,科學編制全省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招生來源計劃,做到科學、精準、有效,並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發布計劃編制信息。要科學制定、完善錄取工作方案,嚴密錄取工作流程,堅持錄取原則,嚴格錄取政策和錄取標準,實施陽光招生,實現錄取現場和工作全程對外公開,及時發佈和公開相關信息,確保考生和全社會的知情權,維護考生利益。錄取過程中要主動接受政府監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落到實處,努力提高人民羣眾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二)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各中等職業學校要綜合使用網絡平台、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等宣傳媒介,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宣傳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宣傳引導,健全招生宣傳廣告審查備案制度,嚴格審查招生學校的宣傳資料,堅持凡對社會公佈的招生簡章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的'原則,堅決杜絕招生學校虛假不實宣傳和有意誤導欺騙學生的行為,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會考中招信息平台建設。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大資金和技術投入,搭建具有招生宣傳、計劃編制、網上報名、信息採集、考務管理、網上評卷、志願填報、招生錄取等綜合功能的網上信息平台。通過一體化的信息平台建設,實現提大學聯考務管理水平,規範學校招生宣傳,拆除地方保護壁壘,服務考生、服務學校和服務社會的工作目標。

附件:2016年河北省會考考務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見

河北省招生委員會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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