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島市商業幼兒園招生簡章

來源:文萃谷 2.25W

  一、指導思想

2017年青島市商業幼兒園招生簡章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我園將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下,按照招生工作相關要求,本着“區域統籌、相對就近、公開公正、統一與自主相結合”的原則,做好招生宣傳和服務工作,確保我園2017年幼兒園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園況介紹

青島市商業幼兒園始建於1952年,現位於宏大路1號,佔地面積為1518.3 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037.8平方米。多年來,幼兒園在“學、研、調、做”的過程中,提出了“以情育人、以境育人、以理育人”的辦學理念,推行“關愛中體現人文,和諧中促進發展”的管理思想,初步探索“在閲讀中啟蒙關愛的意識,在生活中體驗關愛的情感、在情境中激發關愛的行為”的課程實踐研究,贏得了社會贊同和家長認可。幼兒園先後被評為省“三八紅旗集體”、省“托幼工作先進集體”、 省“衞生保健工作先進集體”、省“實驗課題先進單位”、 市“教書育人先進單位”, 市“文明單位標兵”、市“巾幗建功”文明示範崗等稱號。全園教師善於學習、勤於提煉、樂於反思,以培養幼兒良好的個性品質為目標,努力為孩子創造温馨、美好、充滿嚮往的心之家園。

  三、招生對象

2017年,我園招收小班幼兒50名。招生對象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兒。父母一方持低保證的.具有珠海路街道辦事處、金門路街道辦事處區域內常住户籍幼兒報我園優先錄取

  (一)第一次招生

2017年我園優先招收具有珠海路街道辦事處、金門路街道辦事處區域內常住户籍(户籍必須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户主)和相應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或購房完税憑證、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適齡幼兒。

  (二)第二次招生

我園將面向第一次招生未錄取的市南區户籍幼兒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招生。

  四、收費標準

1.保教費:750元/月

2.伙食費:14元/天(二餐二點)

  五、報名時間、地點與流程

(一)報名時間

第一次招生:2017年6月19日—6月24日

第二次招生:2017年6月27日—7月1日

平時如有空餘學位,幼兒園隨時補招。

(二)報名地點

青島市商業幼兒園(市南區宏大路1號)

(三)報名流程

1.網上填表

6月19日—6月23日,家長登陸市南區教育體育政務網(),或者直接登陸“市南區幼兒園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2017年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並下載打印。到幼兒園現場報名時,家長需將紙質的《2017年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提交幼兒園。

每名幼兒只能選報一所幼兒園,重複輸入同一名幼兒身份證號碼將無法再次選擇其它幼兒園報名。填報《2017年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後,家長可以繼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已經填報的內容,如果填報信息有誤可修改一次。

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幼兒家長,可在報名當天到幼兒園現場請工作人員協助填報申請表。

2.現場報名

6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幼兒家長(限1名家長,不需帶領幼兒)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幼兒園現場報名。

具有珠海路街道辦事處、金門路街道辦事處區域內常住户籍幼兒報名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

(2)《2017年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

(3)幼兒户口簿全頁;

(4)房產證或購房完税憑證、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父母一方持低保證的市南户籍幼兒報名時,家長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低保證。

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家長無需過早排隊。

3.確定錄取幼兒

我園對報名材料審查後,確定有效報名幼兒名單和優先招收的幼兒名單。報名人數低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時,直接確定錄取名單。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我園將於6月24日下午4:30現場採取隨機派位方式確定錄取幼兒名單。錄取幼兒名單將於6月24日下午5:00--5:30在幼兒園大門口或宣傳欄張貼公佈。

父母一方持有低保證並具有珠海路街道辦事處、金門路街道辦事處區域內常住户籍幼兒報我園優先錄取,不參與現場隨機派位。

隨機派位確定錄取幼兒名單時,我園將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南區教體局工作人員、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家長代表、派出所民警組成的監督團共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4.組織第二次招生

如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錄計劃,我園將於6月26日發佈第二次招生信息,並於6月27日上午8:30進行第二次招生。

屆時市南户籍幼兒所帶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一致。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報名提供材料:

(1)家長本人身份證;

(2)《2017年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

(3)幼兒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頁;

(4)幼兒出生醫學證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發的青島市市南區居住證(另一方為非市內三區户籍的);

(6)市南區自有住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完税憑證,租住市南區房屋提供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市南區辦理正式租住手續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與市南區用人單位簽訂的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正規文本、青島市就業登記表及社保卡、社保繳費明細(市南單位繳納)。

5.辦理錄取手續

請家長於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工作日期間,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帶領幼兒到市南區婦幼保健所(延安三路105號民生大廈二樓)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

請家長於2017年7月26日帶領幼兒,並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檔案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幼兒園辦理錄取手續。

逾期不辦理錄取手續,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6.組織幼兒入園

請錄取的幼兒家長於2017年7月25日下午2點,到幼兒園參加家長會,瞭解編班信息以及辦理錄取手續和幼兒入園的有關事宜。

幼兒園報名諮詢電話:85770085 姜老師

市南區教育體育局監督電話:88729232

市南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監督電話:88729261

青島市商業幼兒園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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