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必背考點:應納税額的計算
來源:文萃谷 2.74W
應納税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税的計税依據,按照企業所得税法的規定,應納税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個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應納税所得額的正確計算直接關係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税收負擔,並且同成本、費用核算關係密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應納税額的計算的知識,歡迎閲讀。
(一)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1.直接法
應納税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建議)
應納税所得額=年度利潤總額+納税調整增加額-納税調整減少額
☆應納税所得額的調增與調減
項目 | 會計準則 | 税法 | 納税調整 | 舉例 |
收入、利得 | √ | × | ↓ | 國債利息收入 |
× | √ | ↑ | 產品對外捐贈 | |
費用、損失 | √ | × | ↑ | 税收滯納金 |
× | √ | ↓ | 無形資產研發 |
(二)計算應納税額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減免税額-抵免税額
【提示】此公式是把國內和國外所得混在一起計算,考試中建議大家分開計算。
應納税額=國內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減免税額+國外所得補繳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