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結算方式

來源:文萃谷 8.53K

導讀:付出就要贏得回報,這是永恆的真理,自古以來很少有人能突破它。然而,如果有人能夠超越它的限制,付出而不求回報,那麼他一定會得到得更多。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8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結算方式,歡迎來學習。

2018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結算方式

  【知識點】:匯兑

1.匯兑的概念和種類

(1)概念。匯兑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兑結算方式。

(2)種類。分為信匯和電匯兩種。

2.匯兑的撤銷和退匯

(1)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申請撤銷時,應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證件及原信、電匯回單。

(2)匯入銀行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立即辦理退匯。匯入銀行對於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知識點】:託收承付

(一)託收承付的概念和適用範圍

1.託收承付: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2.託收承付結算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萬元。新華書店系統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000元。

3.辦理託收承付結算的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託收承付結算。

4.使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必須是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營管理較好,並經開户銀行審查同意的城鄉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

5.收付雙方使用託收承付結算必須簽有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購銷合同,並在合同上訂明使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

(二)辦理託收承付的程序

1.簽發託收憑證

(瞭解)簽發託收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託收"的字樣;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及賬號;收款人名稱及賬號;付款人開户銀行名稱;收款人開户銀行名稱;託收附寄單證張數或冊數;合同名稱、號碼;委託日期;收款人簽章。

2.託收

收款人按照簽訂的購銷合同發貨後,委託銀行辦理託收。

3.承付

(1)付款人開户銀行收到託收憑證及其附件後,應當及時通知付款

(2)付款人在承付期內,未向銀行表示拒絕付款,銀行即視作承付,並在承付期滿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上午銀行開始營業時,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4.逾期付款

付款人在承付期滿日銀行營業終了時,如無足夠資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為逾期未付款項,按逾期付款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