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無形資產轉讓的税務籌劃具體方法!

來源:文萃谷 2.61W

案例

教你無形資產轉讓的税務籌劃具體方法!

例:M機械公司向N實業公司出售G型生產線一套,同時進行技術轉讓,合同總額為1800萬元,其中設備款為1200萬元,專有技術費500萬元(含17%增值税),專用技術輔導費為100萬元(含17%增值税)。因此,按照現行最新政策規定,M公司應納營業税為:

(500 100)×5%=30(萬元)

有人向M機械公司財務人員建議:N公司總共發生的1800萬元支出款項,M公司可以接受,但對於M公司來説,對這1800萬元分項訂立合同意義不大。因此建議M公司銷售部簽訂合同時,將專有技術費500萬元和專用技術輔導費100萬元合併到設備價款中去,其他服務同樣提供給N公司。他認為通過如此籌劃,企業可以免繳營業税30萬元,實現節税30萬元。

不繳納30萬元的營業税,就真的實現節税了嗎(為了方便,這裏不再分析與此相關的城建税及教育費附加)?

其實,事實並非如此。

從表面上看,以上籌劃,將專有技術費和專用技術輔導費合計600萬元合併到設備價款中時,是少繳了營業税。但是,作為M機械有限公司而言,銷售G型生產線應該按17%的適用税率計算繳納增值税。

如果將這筆業務的軟硬件銷售項目在合同上分別列示,在財務上分別核算,那麼,M機械有限公司應繳納增值税為:

1200×17%=204(萬元);

加上銷售專有技術費500萬元和專用技術輔導費100萬元應繳納的營業税共30萬元,M機械有限公司合計應繳納銷售環節的税款為234萬元(204 30)。

而專有技術費和專用技術輔導費兩項本來應該按照規定繳納營業税的,在這裏卻繳了增值税,兩項合計應繳增值税額為:

1200×17% (500 100)/(1 17%)×17%=291.18(萬元)。

通過以上操作,實際增加税收負擔57.18萬元(291.18-234)。

那麼,作為轉讓無形資產的納税人有沒有方法進行税收籌劃,從而降低甚至不繳營業税呢?

回答是肯定的。

籌劃思路:作為轉讓無形資產的納税人在以下情況下,可以籌劃降低或者不繳營業税。

其一,銷售設備的企業是商業企業,並且是增值税小規模繳納人。因為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為4%,所以,如果小規模商業企業在銷售設備的同時,轉讓有關設備的專用技術或者其他技術服務費用,將其合併在設備價款中收取時,可以比分開收取低1%的營業税税收負擔。但是這種情況比較少,操作起來也有一定的難度。

其二,銷售軟件的企業,在銷售有關設備的.同時銷售相關的專有技術和其他無形資產。我國現行税法規定,軟件企業增值税的税收負擔超過3%時,實行即徵即退政策,這顯然比專門進行無形資產轉讓繳納5%的營業税要優惠。

其三,境外轉讓無形資產。如果國內企業銷售設備,而與此相關的專有技術和輔助技術的轉讓活動是在中國境外發生的,或者技術服務包括境內和境外服務時,由於境外服務收入可免營業税,因此,應儘可能在合同中分清楚境內外收入,否則税務機關有權劃分境內外比例或全部視同境內勞務徵税。對於這種情況,只要有關企業操作得適當,與轉讓無形資產有關的流轉税收是可以避免的。

其四,如果是舊設備的出讓,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或者輔助技術的轉讓可以合併在設備價款中銷售。因為我國税法規定,符合條件的舊設備轉讓,按4%的徵收率減半繳納增值税,實際的税收負擔率為2%,這比無形資產的轉讓適用5%的營業税率低3%。對於符合三個條件且低於原值固定資產的轉讓,免徵增值税,如果將與此有關的專有技術或其他無形資產的價值包含其中,則可以免除該環節的税收負擔。

籌劃點評:納税人的營業額即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確定營業額是利用應税項目定價的營業税節税籌劃的關鍵。

如果企業從節税角度出發,在一定的條件下,可將技術轉讓費隱藏在設備價款中,多收設備價款,少收技術轉讓費,這樣可節省營業税。籌劃人應全面瞭解各税種的具體規定,對相關籌劃項目進行綜合考慮,以防止給委託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在具體籌劃過程中還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如營業税的計税依據與增值税的計税依據是不同的,營業税的計税依據是含税價格,而增值税的計税依據是不含税價格,具體計算時應注意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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