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潛在的審計風險2017

來源:文萃谷 2.37W

審計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活動,需要依賴審計人員有限的的專業判斷和專業勝任能力,即使經驗豐富的審計師也會有誤斷的時候。那麼面對潛在的審計風險,注會師該如何正確應對?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如何應對潛在的審計風險的知識,歡迎閲讀

如何應對潛在的審計風險2017
  1、審計風險的概念及現狀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

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二)審計風險的現狀

  1.審計訴訟“爆炸”

進入訴訟“爆炸”時期以來,涉及註冊會計師的舞弊案件激增,註冊會計師形象一落千丈。國內外由於審計風險導致的重大審計事故層出不窮,“安然”事件,“世通”事件,深圳“原野”事件等給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敲響了警鐘,給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不可磨滅的負面影響。

  2.“深口袋”現象流行

社會日益認同,受害方應該向有能力賠償的一方提起訴訟,相比因經營或財務困境而錯報或舞弊的被審計單位,收入頗豐的事務所往往有更充分的賠償能力。因此,失意的投資者或者債權人常將註冊會計師作為訴訟的主要目標,而法院也往往由於同情受害者而判定其賠償受害者。

  2、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源自審計主體的審計風險

  1.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的侷限性

(1)審計人員的經驗和專業勝任能力的有限性。審計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活動,需要依賴審計人員有限的的專業判斷和專業勝任能力,即使經驗豐富的審計師也會有誤斷的時候。(2)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和執業謹慎態度影響審計風險。雖然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但也會因為審計人員自身的職業道德水平、風險意識、法制觀念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結果。

  2.事務所內部治理風險

(1)人員管理風險。註冊會計師的智力勞動是事務所審計業務得以開展的基石,失效的內部人員管理意味着審計人員能力和品質的低質量,潛伏着較大的審計風險。(2)文化管理風險。事務所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文化氛圍,在潛移默化中會影響審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價值觀念和道德準則的遵守,進而影響審計報告的質量。(3)質量控制風險。審計報告的形成過程中有許多環節,經手人多,故審計部門的相關規章制度不健全會導致審計風險。

  3.審計對象的複雜性

從審計對象的演變來看,最初的會計賬目審計階段,隨後審計對象擴展到資產負債表,進而擴展到對企業全部經營活動和管理政策進行審查。審計的對象越來越複雜,審計人員做出正確審計結論的難度增加,審計風險在所難免。

  4.審計技術的侷限性

(1)審計方法的固有缺陷。目前廣泛採用的審計方法均以合理保證和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為前提,因此一定程度的審計風險不可避免。(2)審計工具的相對滯後。傳統的審計程序和落後的計算機輔助審計環節對在計算機環境下生成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為審計意見的提出帶來難以預測的風險。

  5.成本效益原則

作為盈利性組織,事務所不可能一味增加成本提高服務質量而不考慮自身收益情況;成本的有限性必然導致審計質量的侷限性,也就意味着審計風險的必然性。

  6.事務所之間的不正當競爭

事務所為維持和擴大市場份額,即使明知該客户的審計風險比較大,仍願意去冒險。審計風險無法成為選擇客户的標準,導致審計風險缺乏可控性。

  (二)源自審計客體的審計風險

  1.被審計單位內部治理風險

(1)被審單位嚴重舞弊。被審計單位為達到不良目的,有意篡改資料,偽造證據,使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師掌握的信息出現嚴重不對稱。(2)被審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一些中小企業無內控或者內控不完善,使財務錯誤或舞弊得不到發現或有效控制,從而產生控制風險。此外,一些企業表面雖有完善的內控,但實質上管理層凌駕於內控之上或員工串通舞弊,極易矇蔽審計人員。

  2.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不斷加大

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企業經營規模不斷擴大,交易日趨複雜,經營風險也漸大,經營風險很快就會轉為財務報表錯報的風險,亦即審計風險也水漲船高。

  3.經營者既是被審人又是審計委託人的現實

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的靈魂。但在實踐中,作為審計客體的被審計單位既是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審計對象的生成者,同時又是審計業務的委託人。缺乏獨立性,審計風險隨之加重。

  4.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變化

隨着會計電算化、無紙化辦公的普及,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已由側重人工轉為側重自動化。電子數據處理部門主導下的內部控制,往往難以預見和防範大額、異常、偶發的交易中潛伏的錯誤;未經授權存取、修改資料可能會不留痕跡;設計、修改應用程序過程中所發生的錯誤與舞弊可能長時間存在而不被發現。

  (三)源自審計環境的審計風險

  1.政治、經濟等社會環境的變化

被審計單位的生產和經營是以政治、經濟等社會環境為背景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勢必受相關社會環境變化的影響。在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下,企業舞弊的概率相對較小,審計人員所處的.審計環境相對良好寬鬆,審計風險也相應降低;反之,則審計風險加大。

  2.審計報告的影響越來越大

政治、經濟等社會環境的變化使利益相關者越來越難以獨立對企業狀況做出客觀認知,越來越依靠獨立第三方的審計報告來評價企業或做出決策;網絡等傳媒的普及,使審計報告極大的公開化,使關注註冊會計師審計的羣體大幅增加。所以註冊會計師所承擔的責任以及面臨的職業風險也與日俱增。

  3.審計期望差距的存在

審計業內認為其審計工作是嚴格按照審計準則執行審計業務,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證審計報告的合法性與公允性;而社會公眾要求審計人員將被審計單位所有的錯誤和舞弊予以揭發。這種審計期望差距,使註冊會計師的工作往往需要涉及非會計領域,關注會計記錄背後的其他事項,從而加大了審計責任和審計風險。

  4.政府部門的干預

由於中國國情和市場經濟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及事務所與政府部門並沒有實現完全意義上的脱鈎改制。在少數項目上,註冊會計師審計意見的發表,面臨着來自行政部門的干預。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審計風險。

  5.會計制度不健全

(1)會計制度制定速度總是跟不上企業經濟活動的變化,不能隨新的經濟業務的產生而立即制定適用的會計制度。(2)會計制度的形式和內容過於複雜,在實踐中很難被有效地執行和運用。(3)會計行業執法力度不嚴,使得很多會計職員的作假行為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力的打擊。

  3、規避審計風險的措施

  (一)改進審計主體

  1.分散和轉移審計風險

(1)事務所業務多元化。註冊會計師不應把業務範圍全部集中在審計等風險較高的鑑證業務上,也應關注非審計業務,實現多元化業務共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因業務分佈狹窄而導致的執業風險。(2)避免同一客户業務多元化。事務所不應向同一客户既提供審計業務,又提供非審計業務,否則因獨立性的缺失會潛伏着較大的自我評價威脅,也不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3)合同或保險。事務所既可以通過經濟合同與客户約定由被審計方或其他單位個人承擔損失或相關財務後果,也可以購買相關職業保險使潛在的審計後果由全行業共同承擔。(4)建立職業風險基金。在事務所內部化解損失的辦法,把審計風險引起的損失平均分攤到各個時期,一旦訴訟失敗,就可以及時地避免事務所當期的重大損失。

  2.建立事務所自身的“風險庫”

事務所應該定期將實務中較易出現舞弊的基本審計風險點納入“風險庫”,在具體實踐中作為重點關注對象。此外,審計人員有必要收集整理審計案例入庫,以提高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能力。

  3.健全事務所風險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事務所內部的質量管理制度,明確各層次、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出了問題能夠及時反映出來。(2)質量考核評價與獎懲制度,以審計風險的規避和審計質量的保證為考核的標準,而非以審計工作量或者進度等指標。此外需要建立客户風險等級評價和管理制度,技術支持與諮詢制度等。

  4.完善從業人員素質

(1)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從業人員既要有深厚的審計和會計知識,還要有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應用能力、創新能力等;事務所有義務對員工進行後續教育。(2)加強從業人員道德建設。審計職業以獨立客觀的身份發表公正的意見,維護職業和行業的良好形象無疑會降低失察舞弊的機會,削弱審計風險。(3)完善從業人員的管理機制。在招聘專業人員時要任人唯賢。同時事務所內部還應完善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使審計人員的工作與其利益及前途掛鈎,增強其風險意識。

  5.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

在開展審計工作時,還要處理好各種關係,包括國家審計與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關係,控制審計成本與提高審計質量的關係,審計預期與審計效果的關係,改進原有審計手段與掌握現代審計方法的關係等。

  (二)改正審計客體

  1.加大舞弊處罰力度

由於社會公眾根深蒂固的“深口袋”觀念,這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審計客體篡改資料,偽造證據等行徑,因此,亟待有力處罰來扭轉這一局面,從源頭上控制審計風險。

  2.加強內控監管措施

被審企業無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內控表面完善而實質上管理層凌駕或員工串通舞弊,隱藏着巨大的審計風險。所以,監管部門應構建內控有效性的評價尺度、對自動化內控及人工內控的明文規範、及對企業完善內控的法令要求。

  3.健全會計制度

鑑證對象信息的在會計制度的約束下生成,被審計單位財務人員在會計制度的約束下工作。若能改善會計制度相對滯後和過於龐雜的不足,以及對會計職員作假行為打擊不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抑制審計風險。

  4.控制經營風險

被審計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控制經營風險,這一方面有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也是對源自於經營風險的審計風險的有效規避。

  (三)改善審計環境

  1.保證審計的獨立性

(1)必須解決審計組織地位的獨立性。會計師事務所要在人事、財務、業務與名稱等方面與政府部門真正脱鈎改制,形成良好的執業環境。(2)在審計組織內部,要確保上崗審計職員與被審計單位形式和實質上的獨立性,保證不存在可能影響審計職員公正態度的特殊關係和其他能削弱審計獨立性的因素。

  2.增加審計的透明度

增加審計透明度可以通過審計公示來實現。可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監督,增強審計威懾力。同時可約束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規範審計作業程序,確保審計能夠做到客觀公正、執法到位。

  3.建立同業互查制度

同行業之間由於存在競爭,相互進行監督更能保持公正、客觀和獨立的態度,有利於健全和完善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監管體系,不斷提高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和社會可信度。

  4.展溝通渠道

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使其知悉審計工作的意義、審計法律體系組成等,可以使審計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為審計業務的開展提供便利條件。

  5.改善相關法律環境

健全審計法規與準則。越是健全完善的審計準則和法規,對審計人員及其業務操作要求越高,審計人員面臨的約束越多,則審計風險意識就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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