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税計算方法
導讀:企業所得税計算方法四步走,第一步,計算應交所得税,第二步,計算暫時性差異(公式符號性質),第三步,計算遞延所得税負債(或資產)增長額,第四步,做分錄(根據四科目平衡計算所得税費用)。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第一步,計算應交所得税
應交所得税=[利潤總額+費用(會計-税法)-收入(會計-税法)]×現行税率
第二步,計算暫時性差異(公式符號性質)
暫時性差異=(資產類)賬面價值-計税基礎
暫時性差異=(負債類)(賬面價值-計税基礎)×(-1)
+X=應納税X;-X=可抵扣X
第三步,計算遞延所得税負債(或資產)增長額
=期末應納税暫時性差異×預計轉回税率-遞延所得税負債期初餘額
第四步,做分錄(根據四科目平衡計算所得税費用)
☆所得税費用的簡算法
所得税費用=(利潤總額+永久性差異)×現行税率
永久性差異=費用(會計-税法)-收入(會計-税法)
成立條件:預計轉回税率=現行税率
特殊情況:預計轉回税率≠現行税率,則公式不成立。
簡算法用於解答選擇題尤為方便,也可用作檢驗所得税費用計算結果的正確性。
【例】A公司2013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3000萬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遞延所得税資產及遞延所得税負債不存在期初餘額。與所得税核算有關的情況如下:
2013年發生的.有關交易和事項中,會計處理與税收處理存在差別的有:
(1)2013年1月開始計提折舊的一項固定資產,成本為1500萬元,使用年限為10年,淨殘值為0。會計處理按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税收處理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税法規定的使用年限及淨殘值與會計規定相同。
(2)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500萬元。假定按照税法規定,企業向關聯方的捐贈不允許税前扣除。
(3)當期取得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股票投資成本為800萬元,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税法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市價變動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
(4)違反環保法規定應支付罰款250萬元。
(5)期末對持有的存貨計提了75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
要求:完成A公司2013年所得税的會計處理。
【正確答案】
第一步,計算應交所得税。
應税所得=利潤總額+費用(會計-税法)-收入(會計-税法)=3000+(會計折舊費300-税法折舊費150)+(捐贈營業外支出500-0)-(公允價值變動收益400-0)+(罰款營業外支出250-0)+(資產減值損失75-0)=3575(萬)
應交所得税=3 575×25%=893.75
不用公式則需分析判斷。
第二步,確定暫時性差異。
首先應判別哪些項目產生的是暫時性差異,判別依據是“是否影響未來”,不影響未來的差異是永久性差異;會影響未來的差異是暫時性差異。
(1)固定資產,暫時性差異;
(2)捐贈,永久性差異;
(3)交易性金融資產,暫時性差異;(
4)罰款,永久性差異;
(5)存貨減值,暫時性差異。
按公式計算確定三項暫時性差異。
固定資產暫時性差異=(資產類)賬面價值1200萬-計税基礎1350萬=-150萬=可抵扣150萬
交易性金融資產暫時性差異=(資產類)賬面價值1200萬-計税基礎800萬=+400萬=應納税400萬
存貨暫時性差異= (資產類)賬面價值2000萬-計税基礎2075萬=-75萬=可抵扣75萬
結論:期末應納税400萬,可抵扣共計225萬。
第三步,計算遞延所得税負債(或資產)增長額
遞延所得税負債期末餘額=應納税400萬×預計轉回税率25%=100萬
遞延所得税負債增長額=100萬-期初0 =100萬
遞延所得税資產期末餘額=可抵扣225萬×預計轉回税率25%=56.25萬
遞延所得税資產增長額=56.25萬-期初0=56.25萬
第四步,做分錄。
遞延所得税負債增加100萬,記在貸方;遞延所得税資產增加56.25萬,記在借方。
借:所得税費用 9375000(差額)
遞延所得税資產 562500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8937500
遞延所得税負債 1000000
簡算法:所得税費用= [3000+捐贈支出(500-0)+罰款支出(250-0) ]×25%=3 750×25% =937.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