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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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

  1.約定解除(雙方)

(1)事先約定解除權:雙方事先約定了合同當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一旦該條件成就,解除權人就可以通過行使解除權而終止合同。

(2)事後協商一致。

  2.法定解除(單方)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鏈接1】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在中止履行合同後,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相關鏈接2】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相關鏈接3】因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例題·多選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於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  )。

A.合同當事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

B.作為合同當事人一方的法人分立

C.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D.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答案】CD

【解析】(1)選項A:合同當事人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原合同的履行;(2)選項B: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談不上合同的解除)。

【例題·單選題】甲國小為了“六一兒童節學生表演節目的需要,向乙服裝廠訂購了100套童裝,約定在“六一”兒童節前一週交付。5月28日,甲國小向乙服裝廠催要童裝,卻被告知,因布匹供應問題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裝,甲國小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該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國小應先催告乙服裝廠履行,乙服裝廠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甲國小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國小可以解除合同,無須催告

C.甲國小無權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

D.甲國小無權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例題·單選題】2014年3月,甲科研所與乙企業簽訂一份設備改造的技術服務合同,約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負責對乙企業的自動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合同簽訂後,乙企業為履行合同做了相關準備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業,因負責該項目的技術人員辭職,不能履行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乙企業權利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企業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科研所賠償損失

B.乙企業有權主張合同無效,並要求甲科研所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C.乙企業有權撤銷合同,並要求甲科研所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D.乙企業至7月1日方有權要求甲科研所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A

【解析】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預期違約),對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例題·多選題】甲與乙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將其收藏的一幅名畫以20萬元賣給乙。其後,甲將其對乙的20萬元債權轉讓給丙並通知了乙。甲將名畫依約交付給乙前,該畫因不可抗力滅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判斷中,不正確的有(  )。

A.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並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B.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C.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D.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也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答案】BCD

【解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債權人甲轉讓權利的,債務人乙對讓與人甲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丙主張。因此,乙有權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例題·多選題】某熱電廠從某煤礦購煤200噸,約定交貨期限為9月30日,付款期限為10月31日。9月30日,煤礦交付200噸煤,熱電廠經檢驗發現煤的含硫量遠遠超過約定標準,根據政府規定不能在該廠區燃燒。基於上述情況,熱電廠的下列主張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行使後履行抗辯權

B.要求煤礦承擔違約責任

C.行使不安抗辯權

D.解除合同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C:熱電廠作為後履行的一方,行使的是後履行抗辯權(而非不安抗辯權);(2)選項B: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3)選項D: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質量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隨時解除

(1)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在貨運合同中,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3)在委託合同中,“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4)在租賃合同中,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例題·多選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11年)

A.租賃物危及承租人安全的,無論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是否知道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B.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

C.委託合同的委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D.委託合同的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答案】ABCD

  4、情勢變更制度

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5、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3)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相關鏈接】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例題·判斷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若發生合同糾紛,須交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後因乙公司違約,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並要求乙公司賠償損失。雙方對賠償數額發生爭議,甲公司就該爭議向A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乙公司認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乙公司的觀點是正確的。(  )

【答案】×

【解析】買賣合同解除,但仲裁條款仍然有效,甲公司應當向A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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