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職稱題庫《經濟法》簡答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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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的失敗,是走上成功的一階。現在每做錯的一道題,都將成為今後你答題的經驗。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會計中級職稱題庫《經濟法》簡答題。

會計中級職稱題庫《經濟法》簡答題及答案

簡答題

【案例1】

2014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A有限合夥企業(以下簡稱A企業),主營電子器材。其中甲、乙為普通合夥人,丙、丁為有限合夥人。

2月6日,甲分別徵得乙、丙的同意,以自己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為朋友的借款提供擔保,丁對此事並不知情。乙、丙對此也相互不知情。

3月20日,A企業向C銀行借款100萬元。

7月2日,乙與他人合夥成立B有限合夥企業,主營電子器材。其他合夥人知道後一致反對,認為乙違反了競業限制原則,要求乙退出合夥企業,乙表示反對。

8月9日,乙轉為有限合夥人,丁轉為普通合夥人。 庚以普通合夥人的身份加入合夥企業。

10月10日,A企業欠C銀行借款到期,A企業全部財產只有40萬元。

要求:

根據以上事實,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的出質行為是否有效?並説明理由。

(2)乙與他人合夥成立B有限合夥企業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説明理由。

(3)對於A企業不能清償的60萬元債務,甲、乙、丙、丁、戊各自承擔什麼責任?並説明理由。

【案例2】

2014年8月2日,東林公司採購員田某向西柳食品廠採購500盒月餅,價格為100元/每盒,作為中秋福利發放給公司員工。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同時約定,東林公司先交付定金12000元,西柳食品廠在收到定金後一個月內交付月餅。東林公司在收到貨物後3日內付清全部款項。除此之外雙方並無其他特殊規定。在發貨前,西柳食品廠通過東林公司的競爭對手瞭解到,東林公司經營不善面臨嚴重的財務困難,遂停止發貨,要求東林公司提供擔保,東林公司無奈只能提供擔保,西柳食品廠按期發貨。東林公司在清點入庫時發現,西柳食品廠多交付了10盒月餅。

要求:

根據以上事實,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東林公司交付的定金是否符合規定?並説明理由。

(2)西柳食品廠是否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停止發貨?並説明理由。

(3)東林對於西柳食品廠多交付的10盒月餅應當怎樣處理?並説明理由。

【案例3】

某大型商場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4年5月發生如下業務:

(1)銷售家電500台,每台零售價格為1.17萬元;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項鍊1000條,每條新金項鍊的零售價格為0.585萬元,每條舊金項鍊作價0.117萬元。

(2)採用預收貨款方式銷售一批日用品,當月取得不含税預收款80萬元,合同約定於2014年6月發貨。

(3)與某出版社(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進行以物換物的交易,將不含税價格為5萬元的一批辦公用品換取一批同等價值的圖書,雙方互相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該商場將換進圖書的20%發給職工做福利,剩餘的80%用於銷售。

(4)採購一批服裝,取得一般納税人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價款420萬元,增值税税額71.4萬元,委託甲運輸企業(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運輸服裝,取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運費3萬元。

(5)接受乙廣告公司(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提供的廣告服務,取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金額100萬元;接受丙律師事務所(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取得税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諮詢費30萬元。

(6)領用上月購進的一批建築材料用於裝修辦公室,該批建築材料的賬面成本為25萬元,上月購進時已抵扣過進項税額。

假定取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在本月均通過認證並允許抵扣,該商場財務人員在申報5月份的增值税時計算過程如下:

准予抵扣的進項税額=5×13%+71.4+100×6%+30×6%=79.85(萬元)

銷項税額=(500×1.17+1000×0.585)/1.17×17%+80×17%+5×17%=184.45(萬元)

應納增值税額=184.45-79.85=104.6(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結合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分析指出該商場財務人員申報5月份的增值税時存在哪些問題,分別簡要説明理由。

參考答案

簡答題

【案例1】

【答案】

(1)甲的出質行為無效。根據規定,普通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與他人合夥成立B有限合夥企業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對於A企業不能清償的60萬元債務,甲、乙、丁、庚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丙承擔有限責任。根據規定,有限合夥人轉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其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案例2】

【答案】

(1)東林公司交付的定金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本題中,合同價款為100×500=50000元,定金數額不得超過50000×20%=10000元。

(2)西柳食品廠無權行使不安抗辯權停止發貨。根據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本題中,西柳食品廠僅從東林公司的競爭對手瞭解到情況,並沒有“確切證據”表明東林公司喪失債務履行能力。所以無權行使不安抗辯權停止發貨。

(3)對於多交付的10盒月餅,東林公司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根據規定,出賣人多交付標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價格付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的,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

【案例3】

【答案】

(1)納税人採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的,應當按照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價款徵收增值税。

(2)納税人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一般貨物的,其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該商場採用預收款方式銷售的日用品並沒有在本月發出,不需要確認銷項税額。

(3)將外購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的,不得抵扣進項税額;該商場將換進圖書的20%發給職工做福利,不得抵扣進項税額。

(4)納税人接受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可以抵扣進項税額。

(5)接受小規模納税人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取得税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可以按照3%抵扣進項税額,不能按照6%抵扣進項税額。

(6)將外購材料用於非增值税應税項目的,不得抵扣進項税額,如果已經抵扣的,應該做進項税轉出處理。所以將上月購進建築材料需要做進項税額轉出處理。

正確計算過程如下:

准予抵扣的進項税額=5×13%×80%+71.4+3×11%+100×6%+30×3%-25×17%=74.9(萬元)

銷項税額=[500×1.17+(0.585-0.117)×1000]/(1+17%)×17%+5×17%=153.85(萬元)

應納增值税=153.85-74.9=78.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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