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郟縣選拔副科級幹部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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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增強班子整體功能,更好地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經縣委同意,面向全縣公開選拔40名副科級年輕幹部。現公告如下:

2017年河南省郟縣選拔副科級幹部報名通知

  一、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要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並具備下列資格:

1、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國家正式幹部;

2、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5、身體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此次公選: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受到組織處理或黨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4)有“一票否決”等影響提拔使用問題或有重要問題反映、線索具體需要核查的;

(5)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通報不滿一年的;

(6)“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幹部檔案信息塗改造假的;

(7)其它不適宜擔任選拔職位的。

  二、選拔程序

(一)組織報名。報名採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即本人提出申請、單位黨組織初審把關、審核同意後由單位統一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和幹部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承諾書,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提交個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張,同時提供報名登記表和照片電子版。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6日至1月10日,報名地點在縣委組織部幹部科。

(二)資格審查。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公選人數的比例應為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公開選拔人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全過程,凡發現情況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立即取消資格。

(三)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特別是運用有關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採用閉卷考試。筆試命題、考務及閲卷工作,委託專業考試機構負責實施。按筆試成績,以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

(四)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分析判斷、計劃決策、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學習創新、語言表達、應變控制、扶貧措施等能力素質。按筆試、面試各佔50%的綜合成績,以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組織考察人員。

(五)組織考察。縣委派出考察組到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考察,並徵求紀檢、計生、信訪、政法、公檢法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考察中如發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資格,不再遞補。

(六)決定任用。縣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決定擬任人選並分配到相關貧困村指導扶貧工作一年(試用期),不服從分配的取消任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考核辦法另定)圓滿完成任務的安排副科級實職崗位;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公開選拔前所任職務層次安排工作。試用期間享受副科級待遇,其人事、工資手續保留在原單位,但必須脱離原單位工作。組織關係轉到所在貧困村,接受所在鄉鎮黨委統一領導。

對擬任人選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整個選拔工作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名單附後)。

(二)精心組織。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發動、報名、初審等工作。各單位要注意推薦符合條件的幹部積極報名。

(三)嚴格監督。選拔的全過程要陽光作業,接受社會監督。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加強內部監督。要按規定適時公開、公示有關情況,接受廣大幹部羣眾的監督。嚴肅工作紀律,防止和排除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對選拔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違紀和不良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以保證選拔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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