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南召縣中國小教師招聘通知

來源:文萃谷 2.98W

導語: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根據市政府教師管理規定和崗位設置管理要求,經縣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縣委、縣政府批准,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184名。

2017河南南召縣中國小教師招聘通知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採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按照考試總成績擇優錄用,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招聘崗位

高中教師7名,國中教師60名,國小教師117名。

  三、招聘範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學歷及資格要求

1、報考國小教師的,應具備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對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報考國中教師的,應具備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對應專業國中教師資格證

3、報考高中教師的,應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對應專業高中教師資格證。

4、師範類應屆畢業生應具備相對應報考崗位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限制報考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分為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幾個步驟進行。

  (一)發佈招聘公告

2017年5月25日,在縣電視台、南召政府網、人社局網站等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南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辦公室(五樓事業股)

3、報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範圍、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者需持中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二代)、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學歷認證書、教師資格證(以上均需持原件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及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報考者本人須親自到場,經資格初審合格後現場照相,填寫報名表,填寫承諾書。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若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比例達不到3:1,縮減招聘崗位職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4)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

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按照縣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領導小組要求,採取異地命題、異地閲卷。筆試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寫作等專業知識,滿分150分。

參加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領取准考證時間請關注南召政府網或公眾號“南召事業單位招聘服務平台”,不能按要求準時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時間以准考證確定時間為準)

在我縣行政區域內服務的“大學生村幹部”幹滿兩年以上、“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河南省大學生志願服務貧困縣誌願者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筆試成績摺合前)。上述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項目服務證書或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是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學年入伍並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後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同時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只加一項。

  2、面試(試講)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應聘崗位類別,按擬聘崗位名額以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請關注南召政府網公告。面試採用試講辦法進行,聘請外地評委,由外地評委確定各科試講題目。考生每人提前備課12分鐘,試講1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聘用。

試講人員確定後,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3、考試總成績計分辦法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試講成績×60%,成績計算按四捨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若同一職位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最高學歷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按《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進行考察。考察辦法:一是由學校、户籍所在地村、社區居委會或用工單位出具現實表現證明;二是對文憑檔案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並與報名表再次核對,防止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三是由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對其遵紀守法情況進行審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人員。

(六)崗前培訓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人事管理制度、新課改內容等。

  (七)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辦理有關人事手續,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為一年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者在聘用單位需服務五年以上方可流動,否則,不予辦理人事轉移手續。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不能領取准考證、不能參加筆試、面試(試講)、體檢、考察、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報考者在招聘各個環節期間,必須保持留下的聯繫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後,應及時告知招聘辦公室,若無法聯繫導致報考者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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