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土地代理人考試《理論與方法》模擬練習及答案
1.在2004年《憲法》修正案以前,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的情形被稱為( )。
A.徵收
B.徵用
C.沒收
D.徵購
【答案】B
【解析】原《憲法》第十條第三款關於土地徵用的規定,以及依據這一規定製定的《土地管理法》,沒有區分土地徵收和徵用不同情形,統稱“徵用”。2004年《憲法》的修正案第二十條規定:《憲法》第十條第三款“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用”修改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徵用並給予補償”。
2.關於土地徵收和徵用,下列説法不正確的是( )。
A.都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
B.都要經過法定程序
C.都要依法給予補償
D.都是所有權的改變
【答案】D
【解析】徵收主要是所有權的改變,徵用只是使用權的改變。
3.徵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分配,應經村民會議( )以上成員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A.1/2
B.1/3
C.2/3
D.3/4
【答案】C
【解析】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地補償、安置費的分配,應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徵收權屬於( )。
A.私法意義上的權利
B.公法意義上的徵收
C.私法意義上的徵收
D.公法意義上的權力
【答案】D
【解析】關於徵收權的界定,其中涉及到國家強制力以及國家主權的運用,體現的是公權力。
5.國家決定對土地徵收的,首先由( )擬定土地徵收方案。
A.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B.市、縣人民政府
C.國務院國土資源部
D.市、縣土地管理局
【答案】B
【解析】國家決定徵收土地的,首先由市、縣人民政府擬訂土地徵收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核後,逐級上報有批准權限的人民政府批准。
6.徵收基本農田的,由( )批准。
A.國務院
B.省級人民政府
C.縣級人民政府
D.國土資源部
【答案】A
【解析】參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7.A市為了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準備擴大城市規模,徵收耕地l00公頃建設城市中心商業區。根據規定,該規劃應當經過( )批准。
A.國務院
B.省級人民政府
C.省級土地管理部門
D.市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徵收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由國務院批准。
8.集體土地被徵用(收)的程序順序是( )。
①公告;
②批准;
③公示、聽取意見;
④落實;
⑤根據徵地方案擬定補償安置方案;
⑥ 進行補償登記。
A.②①⑤③⑥④
B.①②⑥⑤③④
C.②①⑤⑥③④
D.①②⑤③⑥④
【答案】A
【解析】徵收土地的程序如下:①由市、縣人民政府擬定土地徵收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核後,逐級上報有批准權限的人民政府批准;②有批准權限的人民政府審核徵地方案,對符合條件的方案予以批准;③經批准的'徵地方案由市縣人民政府在被徵地所在鄉村範圍內予以公告;④市縣人民政府擬定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聽取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⑤辦理徵收土地補償登記;⑥向被徵收土地的農民集體和農民支付土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⑦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情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9.《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明確指出,徵收主要是( )的改變。
A.所有權
B.使用權
C.轉讓權
D.收益權
【答案】A
【解析】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並給被徵地的農民集體和個人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徵收是將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是所有權的改變。
10.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被國家依法徵收為國有的土地屬於( )所有。
A.集體
B.國家
C.城市
D.農村集體經濟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