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昌邑市2017年5月教師招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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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山東省昌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編專任教師,網上報名時間為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3日18:00。

山東省昌邑市2017年5月教師招聘通知

  一、招聘計劃

招聘昌邑市教育局所屬中國小教師共120人。

  二、招聘範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週歲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後出生)。

4、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昌邑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彙總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昌邑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制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以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微信掃描簡章後的二維碼,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3日18:00。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的,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對重複報考的,取消此次公開招聘報考資格。

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空缺的崗位計劃調整到其他緊缺專業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及時瀏覽招聘簡章發佈網站,關注公開招聘有關信息。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審查時間: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審查地點:山東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號,昌邑市外國語學校文體活動中心)。

攜帶材料:

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就業報到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暫未發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的,可持學校核發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打印的《昌邑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張。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公辦中國小、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

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合格證明,不能提供的視為棄權。

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3、筆試

應聘人員於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准考證。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閲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等以筆試准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共兩科,1、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30分);2、專業知識(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設計,70分)。筆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4、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並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佈。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麪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向應聘人員宣佈。

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其他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範圍。

面試採用結構化形式。進入面試範圍人員抽籤確定面試順序,在準備室準備4分鐘後,進入面試室進行面試,面試時間4分鐘,面試成績100分。

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5、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依次確定人選。

考察主要採取查閲檔案、單位鑑定等方式進行,側重於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報考崗位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6、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子欄目()和教育局子欄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就業崗位。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選崗人員須具備與崗位相應的學歷及教師資格證。

新招聘教師均列正式事業編制,享受事業編制待遇。聘用人員報到後,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

昌邑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及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歡迎廣大畢業生積極參加我市招聘。有關本次招聘的後續信息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子欄目()發佈,請及時關注。

  諮詢電話:

昌邑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36-721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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