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肥城市教師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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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東肥城市教師招聘240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9日9:00-8月12日16:00,查詢時間:2016年8月9日11:00-8月13日16:00以及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山東肥城市教師招聘通告

為改善我市教師隊伍結構,解決學科教學急需,根據學校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有關規定,現將2016年肥城市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5年8月9日以後出生);

(六)具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市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地在泰安(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除外),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組織部選調的到村任職優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2015年度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縣市區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後到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可以報考“定向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8月9日9:00-8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8月9日11:00-8月13日16:00

報名網址:肥城市教育局網站()

報名人員登錄肥城市教育局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按職位要求條件和學科相同相近原則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應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8月9日11:00-8月13日16:00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佈初審結果。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反饋缺失內容,並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對不符合應聘條件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説明理由。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2016年8月9日11:00—8月14日16:00登錄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繳費成功後,需下載打印《2016年肥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 2016年8月18日14:00—21日9:00登錄網站下載、打印准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於2016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肥城市教育局政工科(肥城市文化路004號)辦理減免手續。其中,殘疾人報考應聘人員,提交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殘疾人報考應聘人員,確因特殊原因不能現場提供減免考務費相關證件資料的,可在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後,8月13日上午11:30前,聯繫肥城市教育局政工科(電話:0538-3210210),通過其他形式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審核。

報名結束後,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肥城市教育局網站予以公佈。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在市教育局網站公佈,同時發佈資格審查通知),需向招聘單位提交《2016年肥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筆試准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2016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符合“定向崗位”招聘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畢業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在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還應攜帶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通知書(或報到證)原件、複印件,以及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複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團中央製作的服務證和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上述各類證明材料須由出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後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麪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科目為教育類,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16年8月21日上午

9∶00-11∶30 教育類

筆試結束後,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報考職位和學科崗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麪試分數線在肥城市教育局網站上公佈。

(二)面試

面試內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麪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考察分數線均在肥城市教育局網站公佈。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

  五、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學科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並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並列的,按貧困生、省優秀畢業生等順序確定人選。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體檢醫院由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選崗

體檢合格,報考同一學段職位的同一學科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選擇崗位要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逾期不選崗以及不簽字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選擇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係;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為5年的服務協議。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

肥城市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肥城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諮詢監督電話:0538—3210210 0538-32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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