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大型設備採購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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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但對於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歡迎閲讀

2017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大型設備採購合同管理

  一、核心知識點

一)設備製造階段的監理工作

1.設備監理方式

(1)現場見證的形式包括:

1)以巡視的方式監督生產製造過程,檢查使用的原材料、元件質量是否合格,製造操 作工藝是否符合技術規範的要求等。

2)接到供貨方的通知後,參加合同內規定的中間檢查試驗和出廠前的檢查試驗。

3)在認為必要時,有權要求進行合同內沒有規定的檢驗。如對某一部分的焊接質量 有疑問,可以對該部分進行無損探傷試驗。

(2)文件見證指對所進行的檢查或檢驗認為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後,在檢查或試驗

記錄上籤署認可意見,以及就製造過程中有關問題發給供貨方的相關文件。

2.對製造質量的監督

(1)監督檢驗的內容。

(2)檢查和試驗的範圍

1)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進廠檢驗。

2)部件的加工檢驗和實驗。

3)出廠前預組裝檢驗。

4)包裝檢驗。

3.監理工作應注意的事項

(1) 製造現場的監造檢驗和見證,儘量結合供貨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進行,不應影響正常的生產進度

(2)監理應按時參加合同規定的檢查和實驗。

(3)供貨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部分),在生產過程中都需進 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還需進行部套或整機總裝試驗。所有檢驗、試驗和總裝(裝配) 必須有正式的記錄文件。只有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後才能出廠發運。

二)設備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

1.啟動試車

安裝調試完畢後,雙方共同參加啟動試車的檢驗工作。若檢驗不合格,屬於設備質量原因,由供貨方負責修理、更換並承擔全部費用;如果是由於工程施工質量問題,由採購方負 責拆除後糾正缺陷。不論何種原因試車不合格,經過修理或更換設備後再次進行試車試驗, 直到滿足合同規定的試車質量要求為止。

2.性能驗收

試驗大綱由採購方準備,監理與供貨方討論後確定。

性能驗收試驗完畢,每套合同設備都達到合同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後,監理與採購方與供貨方共同會籤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如果合同設備經過性能測試檢驗表明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監理與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以根據缺陷或技術指標試驗值與供貨方在合同內的承諾值偏差程度,按 下列原則區別對待:

(1)在不影響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供貨方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免費修理,監理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2)如果第 1 次性能驗收試驗達不到合同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則監理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劃清責任,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在第 1 次驗收試驗結束後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第 2 次驗收試驗。如能順利通過,則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3)在第2 次性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性能保證值, 按責任的原因分別對待。

1) 屬於採購方原因,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通過,監理簽署初步驗收證書。此後供 貨方仍有義務與採購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2)屬於供貨方原因,則應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賠償採購方的損失。

3.最終驗收

(1)合同內應約定具體的設備保證期限。保證期從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開始計算。

(2)在保證期內的任何時候,當供貨方提出由於其責任原因性能未達標而需要進行檢查、 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監理應作好安排和組織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貨方應負 擔修理或調換的費用,並按實際修理或更換使設備停運所延誤的時間將質量保證期限作相應 延長。

(3)合同保證期滿後,監理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應向供貨方出具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條件是此前供貨方已完成監理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各項合理要求,設備的運行質量符合合同 的約定。

(4)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交貨到達現場之日起,如果因採購方原因在合同約定的時間 內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監理應與採購方和供貨方 共同協商後簽發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證書。

  二、重要知識點

一)設備製造前的監理工作

設備製造前,供貨方向監理提交訂購設備的設計和製造、檢驗的`標準,包括與設備監造有關的標準、圖紙、資料、工藝要求。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監理應組織有關方面和人員 進行會審後儘快給予同意與否的答覆。

二)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1.監督供貨方的施工或現場服務

按照合同約定不同,設備安裝工作可以由供貨方負責,也可以在供貨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條件下由採購方承擔。如果由採購方負責設備安裝,供貨方應提供的現場服務內容可能 包括:

(1)派出必要的現場服務人員。

(2)技術交底。

2.監督安裝、調試的工序

(1)整個安裝、調試過程應在供貨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進行,重要工序須經監理 簽字確認

(2)設備安裝完畢後的調試工作由供貨方的技術人員負責或採購方的人員在其指導下進 行。供貨方應儘快解決調試中出現的設備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否則 將視為延誤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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