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人力資源師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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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北京市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北京市人力資源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等級

序號

職業名稱

等級

1

職業指導人員

4、3、2、1

2

電子商務師

4、3、2

3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4、3、2、1

4

心理諮詢師

3、2

5

企業培訓師

3、2、1

6

理財規劃師

3、2、1

7

物流師

4、3、2、1

  二、鑑定時間和考核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求,北京市定於2017年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組織兩次全國統一鑑定。具體考試時間和考核方案見附件1和附件2。

  三、考生報名類型

物流師、理財規劃師職業2017年5月全國統一鑑定只受理補考考生報名,2017年11月不安排以上兩個職業的考試。

  四、鑑定報名相關要求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如下表(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5月全國統一鑑定

報名時間

資格審核時間

3月13日9:30至3月20日17:00

3月28日至4月10日

11月全國統一鑑定

報名時間

資格審核時間

9月6日9:30至9月12日17:00

9月19日至9月29日

(二)報名途徑:北京市全國統一鑑定採取個人網上報名方式,須考生本人登錄“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網上服務平台”網站進行報名或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主頁,點擊“用户定製服務中心”進行報名。

(三)密碼重置:全國統一鑑定報名系統密碼重置工作於報名期間(工作日)辦理。考生遺失登陸密碼的,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在報名期間(工作日)到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進行密碼重置,過期不予辦理。

(四)報名要求:全國統一鑑定報名要求考生本人如實申報個人資料並保證真實、無誤。考生本人對信息失真造成的後果負責。考生應按預約的時間、地點,持須資格審查材料的原件,參加考生資格審查。具體報名要求詳見“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網上服務平台”網站通知《全國統一鑑定報名提示》。

考生須本人持資格審查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託他人代審(受託人只能接受一人委託),請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注意安排好時間,確保資格審查期間本人能如期到場。自2017年11月全國統考報名起,考生資格審核不得委託他人代審。

(五)考試提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工作要求,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的理論知識、專業能力以及綜合評審的考試方式改為上機考試,心理諮詢師(二級)的理論知識、專業能力考核改為上機考試,請參加以上職業等級考試的考生,提前做好上機考試的準備。

(六)綜合評審要求:參加心理諮詢師(二級)、企業培訓師(一、二級)、電子商務師(二級)綜合評審考試的考生,應於規定時間內提交論文,具體論文提交方式、時間及提交要求參照《關於2017年心理諮詢師(二級)等三個職業綜合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附件3)。職業指導人員(一、二級)的綜合評審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論文不符合相關文件要求的,將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七)根據北京市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要求,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考生將逐步建立個人誠信檔案,如果考生在報考期間提供虛假資質材料、存在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的,將被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影響個人信譽。

(八)為做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我中心專門設立了報名諮詢電話:64962237、64918932(工作日),監督舉報電話:64936211(工作日),認真嚴肅處理羣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諮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

日期

職業名稱

等級

考試時間

備註

5

21

11

19

企業人力

資源管理師

4-3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2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7:00 二級綜合評審

上機考試

1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7:00 一級綜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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