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的基本樂理知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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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樂理中,作曲是指運用和聲學、復調、配器法、曲式結構的技術理論體系來表達創作者音樂思想的方法。下面小編為您收集整理了作曲的基本樂理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作曲的基本樂理知識大全

  作曲的基本樂理知識(一)

旋律(Melody),音樂的基本要素。通常指一個具有音高組織和節奏律動的序列。

曲調(Tune)是歌唱性、能夠表達一定樂思或主要的旋律的統稱。指若干樂音經過藝術構思而形成的有組織、節奏的和諧運動。俗稱“調子”。

曲調是讓聽眾獲取音樂內容的重要媒介。音樂內容的表現是靠音樂的整體音響效果。而音樂素養不高的大眾基本只能注意到曲調的存在,實際是從音樂的整體音響與歌詞(如果有歌詞)獲取音樂內容。拋開歌詞與演唱者,曲調本身幾乎沒有任何音樂內容。即便是同一個曲調,不同編配方式、速度、節拍、織體所呈現的音樂內容也會不同。所以,好的曲調既是一個讓聽眾更好的理解音樂的重要媒介。好的'曲調具有流暢性、連貫性、可記憶性等特徵。對於歌曲來説, 譜曲時還要考慮如何與歌詞進行搭配,合理的搭配能讓聽者聽清歌詞,從而更好的獲取音樂內容。

我們平時説的“旋律”實際是指曲調,“旋律”可表示任何音高與節奏所構成的序列。

歌曲寫作者:Songwriter

商業唱片中由於商業運作衍生出的一種職業。為只為樂曲創作曲調的人。不論商業唱片中的藝人還是大眾羣體,並不是每個人都受過專業的作曲訓練,所以大部分人在音樂上的創作能力僅限於譜曲。商業唱片中,譜曲者會與相對專業的作曲者合作。創作一個曲調後,相對專業的作曲者再進行樂曲的編配與設計。當然,譜曲者本人也可能是相對專業的作曲人,只不過在某樂曲中只是參與了曲調創作而已。

  作曲的基本樂理知識(二)

根據法國音樂界的定義,作曲的風格可以分為三類:

1、ANAORPHOSE:這種風格強調音樂的主體幾乎不變,改變的只是聽者的感受;

2、METAMORPHOSE:這種風格需要音樂產生一種漸進的變化,主導思想認為音樂就如同一個生命,會因為新陳代謝逐漸產生變化和變形。上一個章節的音樂表現形式雖然結束,但下一個章節的音樂表現形式是上一種表現的自然演變,這種變化不是突然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就是METABOLE;

3、CORRESPONDANCE:這種風格相對較為自由,由聽者每個人自己去尋找不同音樂部分的呼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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