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音樂藝考樂理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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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有高低,強弱,長短,音色等四種性質。音的四種性質,在音樂表現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長短則具有更為重大的意義。音樂考試要求考生對樂理知識有一定的掌握,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是音樂藝考中的基本樂理知識,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一起看看看吧!

2017年音樂藝考樂理的基本知識

  音的高低

聲音的高低是由發聲體振動的頻率所決定的,不同的頻率就決定了不同的音高。振動次數(赫茲)多,聲音就高,反之亦然。音的高低簡稱為音高。

在音樂中所使用的音一般在16Hz--7042Hz之間,要比一般鋼琴所包含的音域稍寬一些,而再比這些音高或低的音就失去審美意義了,所以不予使用。

在音樂中音的高低是整個音樂的靈魂,音高的變化往往會帶來音樂的形象的改變;如果在演唱、演奏中有音不準,就會擾亂整個音樂的.進行。

  音的強弱

音的強弱是由發聲體振動的大小範圍(振幅)來決定的。一般來説,發聲時用於振動的力量大,發聲體振動的振幅就大,於是音就強,反之亦然。

在音樂中,音的強弱會形成有規律的節奏、節拍重音,產生音樂的基本律動,不同的音樂風格就有不同的強弱規律;音樂情感的表達也同樣離不開音樂強弱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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