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資格考試高頻知識點歸納
報關員是指通過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並在海關注冊登記,代表所屬 企業(單位)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報關員資格考試高頻知識點歸納,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紙質手冊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貨物及其報關程序
紙質手冊管理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徵是以合同為單元進行監管。
基本程序:合同備案——進出口報關——合同報核
合同備案
1、合同備案的含義:(瞭解)
指加工貿易企業持經批准的加工貿易合同,到主管海關備案,申請保税並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或其他准予備案憑證的行為。
2、合同備案企業:經營企業、加工企業
由經營企業到加工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
3、合同備案步驟:(重要的考點,步驟要掌握)
(1)審批合同(商務主管部門審批)
領取“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2)需要領取許可證件的,領取許可證
(3)將合同相關的內容預錄入與主管海關聯網的計算機
(4)海關審核確定是否准予備案。准予備案的,由海關確定是否需要開設台帳
(5)①不需要開設台帳的,直接向海關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或其他憑證②需要開設台帳的,應向銀行辦理“台賬保證金專用賬户設立手續。已設立台賬保證金專用賬户的企業,憑“海關注冊登記證明”向銀行進行一次性備案登記。
銀行目前與海關採用台賬電子化聯網管理模式。企業在預錄入端收到回執後,直接憑銀行簽發的電子“銀行保證金台賬登記通知單”向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備案手續,無需要往返於海關與銀行之間傳遞單證,有關單證的電子數據均實現網上傳輸。(2010年變動)
單選題
採用紙製手冊管理的保税加工貨物,開展加工貿易的貨物不需要領取許可證,不需要開設台帳。
在辦理合同備案階段步驟正確的是( )。
A、合同內容預錄入——海關審核——審批合同——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B、審批合同——合同內容預錄入——海關審核——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C、審批合同——海關審核——合同內容預錄入——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D、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合同內容預錄入——海關審核——審批合同
答案:B
4、合同備案內容:(重要的考點)
(1)備案單證:(6類)
①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②加工貿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③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及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
④需提供許可證的,交驗許可證
⑤為確定單耗和損耗所需的有關資料
⑥其他備案所需要的單證
結轉報關
剩餘料件可以結轉到另一個加工貿易合同生產出口,但必須在同一經營單位、同一加工廠、同樣的進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貿易方式的情況下結轉。
多選題:
加工貿易剩餘料件結轉至另一個加工貿易合同出口時,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下列選項中屬於這些條件的是:
A.同一經營單位
B.同一加工廠
C.同樣的進口料件
D.同樣的產品
答案:ABC
要求:向海關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的書面材料、清單。經海關批准可以辦理結轉手續,未經海關批准的,則根據規定將剩餘料件作退運、徵税內銷、放棄或銷燬處理。須提供的單證如下:
①企業申請剩餘料件結轉的書面材料
②企業擬結轉的剩餘料件清單
③海關按規定需收取的其他單證和材料
(3)退運報關:加工貿易企業因故將剩餘料件、邊角料、殘次品、副產品等退運出境的,持登記手冊等向口岸海關報關,辦理出口手續,留存有關報關單備查。
(4)放棄報關: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並開具放棄加工貿易貨物交接單,企業憑交接單將貨物運到海關指定倉庫,並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未得到海關批准的,該貨物則只能按退運、徵税內銷、銷燬處理。
有下列情形的,海關將做出不予放棄的決定:(掌握)
①申請放棄的貨物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口的廢物的;
②申請放棄的貨物屬於對環境造成污染的;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不予放棄的其他情形
(5)銷燬:對於不能辦理結轉或不能放棄的貨物,所屬貨物企業可以申請銷燬,海關經核實同意銷燬有企業按規定銷燬,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監督銷燬。企業收取海關出具的銷燬證明材料,準備報核。
(6)受災貨物的`報關:加工貿易企業在受災後7日內向主管海關書面報告,並提供有關材料,海關可派員核查取證。
①不可抗力受災保税加工貨物滅失或失去使用價值,可由海關審定,免税。
②需銷燬的受災貨物,同其他保税貨物銷燬處理一樣
③可再利用的,按照海關審定的保税貨物價格,按照對應的税率交納進口税和緩税利息
④對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災保税加工貨物,海關按照原進口貨物成交價格審定完税價格,照章徵税。
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受災保税貨物處理時,屬於許可證管理的,免交許可證。反之,應當交驗進口許可證。
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管理制度
1、我國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管理實行:備案登記制
2、依法定程序在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後,方可在國家允許的範圍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
3、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可以對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國營貿易管理。
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國家主管部門:國家質檢總局)
(一)出入境檢驗檢疫職責範圍
1、《法檢目錄》列名的商品稱為法定檢驗商品,即國家規定要求實施強制性檢驗的進出境商品。
2、對於法定檢驗以外的進出境商品,檢驗檢疫機構可以抽查的方式予以監督管理。
3、對關係國計民生、價值較高、技術複雜或涉及環境衞生、疫情標準的重要進出口商品,在出口國裝運前進行預檢驗、監造或監裝,以及保留到貨後最終檢驗和索賠的條款。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的組成(熟悉)
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內容包括: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國境衞生監督制度
1、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
(1)目的:為了保證進出口商品的質量。
(2)分為四類:①法定檢驗 ②合同檢驗 ③公證鑑定 ④委託檢驗
2、進出境動植物檢疫
(1)目的:為了防止動植物傳染病,寄生蟲病,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傳出國境,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人體健康,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
(2)主要內容有:進境檢疫、出境檢疫、過境檢疫、進出境攜帶和郵寄物檢疫以及出入境運輸工具檢疫等。
3、國境衞生監督制度
(1)目的:防治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實施國境衞生檢疫,保護人體健康。
(2)其監督智能包括:進出境檢疫、國境傳染病檢測、進出境衞生監督
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包括:
1、出口貨物收匯管理
2、進口貨物付匯管理
我國對出口收匯管理和進口付匯管理採取的都是外匯核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