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報檢員資格考試資料:報檢更改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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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
已報檢的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機構尚未實施檢驗檢疫或雖已實施檢驗檢疫但尚未出具證單的,由於某種原因 報檢 人需要更改 報檢 信息的,可以向受理報檢的檢驗檢疫機構申請,經審核後按規定進行更改。
檢驗檢疫機構尚未實施梭驗檢疫,品名更改後與原報檢不是同一種商品的,不能更改。
檢驗檢疫機構已實施檢驗檢疫但尚未出具證單,品名、數/重量、檢驗檢疫要求、包裝等重要項目更改後與原報檢不一致的,或者更改後與輸出、輸入國家地區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辦理更改應提供以下單據:
(一)填寫《更改申請書),説明更改的理由和更改的事項;
(二)提供有關函電等證明文件,並提交原證單;
(三)變更合同或 信用證 的,須提供新的合同或 信用證 。
撤銷
報檢人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後,因故需撤銷報檢的,可提出申請,並書面説明理由,經檢驗檢疫機構批准後按規定辦理撤銷手續。報檢後30天內未聯繫檢驗檢疫事宜的,作自動撤銷報檢處理。辦理撤銷應提供以下單據:
(一)填寫《更改申請書),説明撤銷的理由;
(二)提供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