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洛陽瀍河回族區區屬教師招聘簡章

來源:文萃谷 3.01W

為滿足瀍河回族區教育工作需要,經瀍河回族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並報洛陽市人社局、洛陽市編辦批准,決定面向社會為瀍河回族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21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和《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的有關規定,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016河南洛陽瀍河回族區區屬教師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在瀍河回族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瀍河回族區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由瀍河回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瀍河回族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由瀍河回族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與條件

1.具有現代教育理念,熱愛教育事業,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2.年齡要求: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齡在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出生年月:1986年7月1日及以後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週歲(1981年7月1日及以後至1998年7月1日以前)。

3.學歷要求:

國小教師職位:現未就業的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含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要求:

應具有與報考職位層次、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高層次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同專業低層次學段)。

(二)報考人員除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

6.現役軍人;

7.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

國小聘用教師職位21名;語文教師15名;數學教師6名。

  四、招錄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報考人員採取個人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費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網址: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

2.網上提交信息時間: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7:30。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30。

3.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於提交報名申請1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9月12日17:30)之前,未進行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9月12日17:30)之後,所有報考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或更換並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4.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每科繳納考務費30元,兩科共60元。網上繳費可使用銀聯在線支付系統支持的銀行卡或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准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筆試准考證。

6.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方法到報名網站查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7.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考務費。擬免交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將資料提交至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九都東路18號院5樓人社局515房間,提交資料時間:2016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提交資料內容: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職位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的比例不低於4: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專業,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後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退還已交考務費。

9.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二)加分條件及認定

1.加分條件

(1)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政策:

①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幹部”計劃,目前在崗、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連續在瀍河回族區農村任職滿3年的報考人員;

②在洛陽市瀍河回族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③參加我省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在瀍河回族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後招募的大學生)。

(2)根據洛發〔2016〕12號文件規定: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複印件):

(1)自行下載並填寫《2016年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公開招錄聘用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證;

(3)“大學生村幹部”提交河南省轄市委組織部、瀍河回族區區委組織部出具的目前在崗、連續任職滿3年(截止時間: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2);

(4)“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5)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志願者提交共青團洛陽市委、瀍河回族區區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附件3)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6)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陽市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附件4)。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提交時間:2016年9月16日—2016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點: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九都東路18號院5樓515室。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將在瀍河回族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對於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三)筆試

1.筆試日期:2016年9月24日,考點設置在洛陽市區,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共兩張試卷,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知識、心理學知識、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等。

3.筆試卷面成績的計算:

筆試卷面成績=公共基礎知識×15%+教育綜合知識×85%

4.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筆試成績的計算結果均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筆試作弊者,卷面成績視為零分。

5.筆試後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成績將於9月30日在瀍河回族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佈。請考生注意登錄查看。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根據聘用職位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單位比例內,末位成績並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和筆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經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辦法

(一)國小教師面試採取試講的方式,試講內容從現行教材(附件8)中隨機抽課,準備20分鐘,講一節與報考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試講滿分為100分。

面試試講成績以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分數的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為報考人員面試現場成績。在兩個及以上面試組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採取“二次平均法”,由現場成績加權平均得出。

3.面試資格確認

面試資格確認採取報考人員本人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其他人代理無效。報考人員自行下載並填寫《2016年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公開招聘用區屬教師面試資格確認表》(附件5),一式2份,並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複印件:

(1)有效身份證;

(2)筆試准考證;

(3)畢業證(國內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5)相應專業、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地點以及審查結果在瀍河回族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通知或公佈。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後出現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經面試資格確認後依據筆試成績高低進入面試環節的人數小於面試資格確認的比例(1:3)時,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若該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人數小於或等於聘用計劃時,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並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員。

報考人員的筆試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將在瀍河回族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請報考人員注意登錄查看。

(六)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衞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衞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衞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 ,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規定的內容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並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瀍河回族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通知,不再採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

(七)考察

對於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聘用職位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和辦法進行資格複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複查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並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複查合格者,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並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聘用人員。新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相關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納入本單位崗位管理,試用期滿後,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解除聘用關係,聘用人員5年內不得超出瀍河回族區教育系統流動。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面試資格確認、體檢、考察、資格複查、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本方案由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諮詢電話:0379---63994866(瀍河回族區人社局)

0379---63502981(瀍河回族區人社局)

0379---65235736(瀍河回族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 0379---63994886(瀍河回族區紀委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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