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彙編」

來源:文萃谷 1.3W

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閲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2015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彙編」

筆試主要採用計算機考試和紙筆考試兩種方式進行。採用計算機考試和紙筆考試的範圍和規模,根據各省(區、市)實際情況和條件確定。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測試,暫由各省(區、市)自行命題和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進行。

國家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面試成績合格線。

考生在筆試和麪試成績公佈後,可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0個工作日內向本省(區、市)教師資格考試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和麪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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