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鶴山市教師招聘報名5月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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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於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鶴山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廣東江門鶴山市教師招聘報名5月5日截止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共108人。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且須於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16年及之前已辦理暫緩就業人員)。“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於2017年4月18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招聘崗位參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繫,諮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不如實填寫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四)工作經歷年限

招聘崗位如設定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從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從畢業後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以在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為準)算起。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8日止。

  (五)其他

1.年齡計算統一截至2017年4月18日,35週歲以下即1981年4月18日之後出生。

2.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高於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聘用後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3.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技能資格、執業資格、從業資格、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8日。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或2017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徵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報考。

5.報考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祕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6.受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參加廣東省2015、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均不得報考,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有法律、法規規定其它不得報考的情形也不得報考。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崗位分兩類。第一類:高中、職校教師崗位,赴華南師範大學設置考點進行現場招聘;第二類:國小、幼兒園、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教師崗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參加統一考試。

(一)高中、職校教師招聘崗位報名及考試有關事項

1.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所需資料

①已填妥的《廣東省鶴山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4)(另交一寸彩照2張);

②居民身份證、户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③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和學生證、成績單(需有教務處加蓋公章)、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研究生報考的.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和本科成績單(在就讀大學檔案室原件複印,加蓋相應印章);

④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⑤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⑥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報名方式

①考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將報名所需資料的電子文檔(可掃描、拍照,須確保圖像清晰可見),打壓縮包發送至各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進行初審。具體聯繫方式如下:

招聘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電子郵箱
鶴山市第一中學黃校長0750-8835010
鶴山市鶴華中學代校長0750-8831077
鶴山市紀元中學李老師0750-8826356
鶴山市職業技術學校任老師0750-8877602

②考生攜帶報名所需資料,在現場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2017年5月6日(週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報名地點:華南師範大學桃李園

  (3)資格審核

通過電子郵箱報名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將通過回覆郵件或電話反饋資格初審意見,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須按照招聘單位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報名資料原件及複印件進行現場確認(驗原件收復印件)。無進行郵件報名的也可直接到現場報名和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的,當場發給准考證。僅有現場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能進入後續招聘環節。

(4)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②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③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繫電話應準確無誤並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繫,因提供錯誤聯繫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④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 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鶴山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聘)考試;

⑤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⑥資格審核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核,最終以考察時的審核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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