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會給百姓帶來哪些積極影響

來源:文萃谷 5.06K

導語:作為中國民法典的開篇之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在今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並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總則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影響?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民法總則會給百姓帶來哪些積極影響

民法總則將對社會發展、百姓生活產生怎樣的影響?具有哪些體現時代特徵的進步意義?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祕書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祕書長王軼。

  尊重民事主體的自主判斷

民法總則在第一章基本規定裏明確,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事權利和合法民事利益的核心就是自由,保護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就是保護民事主體的自由。在這種意義上,民法總則基本規定一章所確立的不得侵犯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和合法民事利益,以及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規定,彼此印證,相互呼應。”王軼説。

王軼指出,在民法總則的條文中,還可以看到凡是涉及民事主體私人利益的事項都要尊重民事主體的自主判斷,這就是自願原則的體現。這一點會對每一個民眾的生活都產生影響,給了我們更多自主判斷、自由探索與創新的`空間,也讓我們知道,有自由就有責任,自己要對自己的自主決定承受相應的法律後果。

  體現了對人的終極關懷

王軼認為,民法總則在重視和貫徹人文關懷理念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很多條文都體現了對人的終極關懷。民法是人永遠走不出的網,可以説一個人從“進入搖籃”之前到“進入墳墓”之後,都會受到民法總則的關注。

例如,關於胎兒利益的保護,在現行民事法律中,僅僅在繼承遺產的場合要求給胎兒特留份,但在民法總則中,只要胎兒娩出時是活體,則被更為廣泛地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這樣胎兒除了繼承遺產,在接受贈予等方面也受到保護。這就意味着,母體中的胎兒,如果因為母親遭受侵害,自己也受到了損害,那麼母親對加害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胎兒在娩出時是活體的前提下,也對加害人享有獨立的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另外,民法總則還重視對逝者的關懷。如果侵害包括英雄烈士在內的逝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體現了對家的重視

王軼介紹,民法總則草案在審議過程中,曾規定了子女對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父母要盡到贍養、保護、照顧的義務。當時有意見提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父母,子女就不需要贍養、保護嗎?所以最終表決通過的民法總則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王軼認為,這個變化體現了民法總則對民族性要求的迴應。

  對21世紀人們的社會生活作出迴應

民法總則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王軼説:“日常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到個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形,尤其是在20世紀後期21世紀更為廣泛。民法總則對此作出規定體現了民法典的時代性特徵。”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