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重難點分析: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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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就要開始了,為幫助大家更好學習,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證券投資基金》重難點分析——基金管理人,以下是基金管理人複習詳細內容:

《證券投資基金》重難點分析:基金管理人

  第四章 基金管理人

根據考試大綱及近年考試的命題規律,本章需要重點掌握的知識點有:

(1)基金管理人的職責和作用。

(2)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組織架構、部門職責。

(3)待定客户資產管理產品的設立條件。

(4)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概念及治理結構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基金管理人概述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場準入

我國對基金管理公司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管理。

1.基金管理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公司具備條件:(1)註冊資本和淨資產均不得低於1億元;2)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完善;(3)最近3年未有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4)沒有因違規被調查或正在整改期間;(5)沒有挪用客户資產等行為;(6)良好的信譽;最近3年沒有受到工商税務等機構不良記錄

主要股東(出資額最高且不低於25%)具備條件:(1)註冊資本不得低於3億元;(2)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完善;(3)最近3年未有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4)沒有因違規被調查或正在整改期間;(5)沒有挪用客户資產等行為;(6)良好的信譽;最近3年沒有受到工商税務等機構不良記錄;(7)從事證券經營、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其他金融資產管理業務;(8)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2.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具備的條件:

(1)為依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設立、合法存續並具有金融資產管理經驗的金融機構,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最近3年沒有受到監管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處罰;

(2)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着有效的監管合作關係;

(3)實繳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的等值可自由兑換貨幣;

(4)經國務院批准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3.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機構比照適用上述對一般境外股東的規定。

二、基金管理人的職責(12條,重點掌握)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

基金募集與銷售業務;基金的投資管理業務(核心);基金運營服務

(二)特定客户資產管理業務—專户理財業務

(三)投資諮詢服務(不需報中國證監會審批)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諮詢服務不得有的行為:

(1)侵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權益;

(2)承諾投資收益;

(3)與投資諮詢客户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

(4)通過廣告等公開方式招攬投資諮詢客户;

(5)代理投資諮詢客户從事證券投資。

(四)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及企業年金管理業務

(五)QDII業務

基金管理公司申請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的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淨資產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經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達2年以上;在最近一個季度末資產管理規模不少於2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資產;

2.具有5年以上境外證券市場投資管理經驗和相關專業資質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不少於1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證券市場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不少於3名;

3.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經營行為規範;

4.最近3年沒有受到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沒有重大事項正在接受司法部門、監管機構的立案調查;

5.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特點

1.不負債經營,風險較低;

2. 收入為管理費;

3. 知識密集型;

4.時間準確性;

  第二節 基金管理公司機構設置

有效的組織構架是實現有效管理的基礎。

一、專業委員會

(一)投資決策委員會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非常設的議事機構。

人員組成:總經理、副總經理、投資總監、研究部經理、投資部經理級其他相關人員。

(二)風險控制委員會

也是非常設議事機構,一般由副總經理、監察稽核部經理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二、投資管理部門

(一)投資部

投資部負責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投資原則和計劃進行股票選擇和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達投資指令。

(二)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資運作的支撐部門,主要從事宏觀經濟分析、行業發展狀況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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