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彙報制度

來源:文萃谷 1.51W

為了貫徹落實《南昌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實施意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社區工作彙報制度

一、建立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有關社會穩定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動態,必須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如實上報有關重要情況;

二、及時掌握轄區內維護穩定工作的矛盾糾紛排查情況;

三、維護穩定工作中出現的.帶全局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及處置情況;

四、涉及政策、法律、法規不明確和必須請示的重大問題;

五、對於影響社會穩定的緊急情況或重大問題,必須隨時專題報告;

六、上級維穩辦要求報告的其他事宜。

社區工作彙報制度 [篇2]

各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全市農村社區化發展,及時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提供詳實的工作情況,提高社區化發展水平,市推進農村社區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建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報送內容。①社區日常工作情況;②重點工作進度情況;③推進農村社區化發展的社區典型(特色)做法;④市直有關部門參與、支持社區化發展工作情況;⑤其他工作情況。

二、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要本着“有事則長、無事則短”的原則,對上個月推進社區化發展工作進行梳理、歸納,要有情況,有數據,以信息、總結等形式於每月5日前報送市推進農村社區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主抓科室和具體聯繫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請於4月12日前,將分管領導和聯繫人名單、聯繫電話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市推進農村社區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上報信息的運用。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上報的信息,市推進農村社區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擇優以《社區工作動態》的形式予以轉發、通報。同時,將各鎮街上報信息情況與年度工作考核掛鈎,給予適當加分。

附:市直有關部門名單

諸城市推進農村社區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4月8日

市直有關部門名單

市委農工辦、經信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衞生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居綜治辦、農業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金融辦、公安局、教育局、經管局、司法局、體育局、計生局、市政管理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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