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機械傷害急救應急措施

來源:文萃谷 2.72W

1.目的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急救應急措施

本程序規定了項目部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件發生時應急響應的途徑,以保證當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件發生,採取積極的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最大限度地減輕所帶來的傷害。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採取止血及其他救護措施,並儘可能使傷者保持清醒,同時及早地與當地醫療部門聯繫;爭取醫務人員迅速急時趕往發生地;接替救治工作;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救治人員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擅自判斷傷員死亡放棄搶救。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項目部各部門對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發生時採取的應急準備與響應的控制措施。

3.職責

3.1安質科辦公室負責

3.1.1項目部的應急和響應的管理,組織編制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緊急情況發生時的應急和響應方案,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與評審,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3.1.2負責應急措施預案所形成的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的修改工作)與發放;

3.1.3緊急情況發生時,負責急救工作的指揮與調度,落實後勤工作,協助事故處理與調查.

3.2項目部按照安質科辦公室的安排,制定培訓計劃,使相關人員清楚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職責.

3.3實施部門

3.3.1按照安質科辦公室制定的演練計劃,進行應急演練,並在演練之後,評價演練的效果,提出改進的意見;

3.3.2按照項目部的培訓計劃,進行應急預的培訓,確保相關人員清楚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職責.

3.3.3在緊急情況發生時,按照預案規定的程序及時地作出響應,並在響應後組織評價響應的效果,提出修改意見.

4.工作程序

4.1急救中心的聯絡方式

電話聯絡號碼: 120

聯絡原則:選擇離事故發生地距離最近、醫療條件最好的醫院(瑞安市人民醫院)救助。

4.2公司急救指揮管理部門——安質科辦公室

組 長:

成 員:

4.3現場急救、聯絡急救中心與報告的工作程序

4.3.1步驟

立即停止工作,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救護員對傷者進行止血或其他救護措施,實施現場急救——現場負責人聯繫救護中心——向公司報告——保護事故現場——項目部指揮部門安排後勤保障——開展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

4.3.2急救方案

①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發生後;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將傷員放置平坦

的地方;現場有救護經驗的人員立即對傷員按照“緊急救護-法——創傷急救”實施緊急救護:

② 現場的最高負責人作為現場的救護指揮員;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在現場的傷

員得到急救的同時;立即使用手機或其他通訊設施拔打“120”電話,與救護中心聯繫;要求緊急救護,之後應打電話向項目部安質科辦公室、項目經理及其他負責人報告,保護事故現場:

③ 安質科接到報告後,問清楚救護中心地點,與救護中心取得聯繫,落實後勤

保障工作,確保傷員能立即得到救護,不因後勤不到位而影響急救;

④ 並向項目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3.3應急指揮者、參與者的責任和義務

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最高負責人為現場的最高指揮人員,統一指揮與調

度,最高指揮員應保持冷靜的'頭腦,有序的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事故後報告事故經過。

現場參與救護工作的人員,應積極參與緊急救護工作,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與調度,有救護經驗的人員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參加對傷員的救護,其他人員應保持現場的秩序,配合救護人員工作,並注意保護事故現場,事後配合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5.相關/支持性文件

5.1《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6.記錄

6.1事故報告卡

6.2應急響應評審記錄 (包括所引起的文件更改記錄)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急救應急措施 [篇2]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公司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件發生時應急響應的途徑,以保證當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件發生時,採取積極的措施保護傷員生命安全,減輕傷情、減少痛苦,最大限度的減輕所帶來的傷害。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採取止血及其他救護措施,並儘可能使傷者保持清醒,同時及早地與當地醫療部門聯繫,爭取醫務人員迅速及時趕往發生地,接替救治工作。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救治人員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自判斷傷員死亡,放棄搶救。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對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發生時採取的應急準備與響應的控制措施。

3.職責

3.1質安部負責

3.1.1公司的應急和響應的管理,組織編制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緊急情況發生時的應急和響應方案,制定應急演習計劃,並組織實施與評審,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4.工作程序

4.1急救中心的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120

聯絡原則:選擇離事故發生地距離最近,醫療條件較好的醫院搶救。

4.2公司急救指揮部:設在質安部

組 長: 蘇國彬 (總經理) 副組長:顏昭武(管理者代表)

組員:工程部:洪尚克 、質安部:魏衞華

行政部:吳桂豐 、財務部:邱詩言

4.3現場急救、聯絡急救中心及報告有關領導的工作程序

4.3.1步驟

立即停止現場工作,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救護員對傷者進行止血或其他救護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急救→現場負責人聯繫救護中心→向公司領導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公司指揮部門立即趕赴現場,並安排後勤保障→開展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

4.3.2具體急救方案

高出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發生後,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現場有救護經驗的人員立即對傷員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DL-408-91附錄八或DL-409-91附錄六)中“緊急救護-法-創傷急救”實施緊急救護;

現場的最高負責人作為現場的救護指揮員,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在現場的傷員得到急救的同時,立即使用手機或其他通訊方式撥打“120”電話,與救護中心取得聯繫,要求緊急救護,(注:應説清傷員的傷情及相關情況,之後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及質安部,同時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質安部接到報告後,問清楚救護中心地點,與救護中心取得聯繫,

落實後勤保障工作,確保傷員能立即得到救護,不能因後勤保障不到位而影響急救,並向公司的總經理彙報情況。

4.3.3應急指揮者、參與者的責任和義務

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最高負責人為現場的指揮人員,要保持冷靜的頭腦,有序的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事故後報告事故發生的經過。

現場參與救護工作的人員,應積極參與急救工作,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與調動,有救護經驗的人員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參加對傷員的救護,其他人員應保持現場的秩序,配合救護人員的工作,事後配合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