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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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1

一、總體要求

堅持“條塊結合、塊為主體,分工負責、責任到人,上下聯動、整體推進,重心下沉、屬地管理,把握重點、突出效能,便於執法、提高效能”的原則,以市、鎮屬地政府為環保監管責任主體,整合轄區內負有環保監管職責的各部門監管力量,依託《防城港市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暫行辦法》、《防城港市推行社區(村)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等現有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在網格內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構建一個覆蓋全市、鎮、村(社區)為層級的三級環境監管網格體系,我市屬於縣級市,從二級網格開始劃分。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環境監管網格化,形成“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環保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境監管格局,實現“三清三到位”的目標(即區域清、職責清、底數清和監管到位、服務到位、互通到位)。20xx年起全面實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區”的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着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損害羣眾健康和破壞生態環境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和“美麗廣西”建設。

三、網格劃分及職責

按照自治區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四級建設要求,上一級負責監督和指導下一級的環境監管網格化建設,並組織實施本級的網格化管理。我市屬於縣級市,從二級網格開始劃分,各級政府要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按照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原則,把網格化監管體系建立和運行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一)二級網格

東興市行政區域建立二級網格,責任主體為東興市政府,責任人為東興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具體職責是:

1.負責指導鎮級網格的建立,監督網格運行情況和責任人的履職情況,及時上報環境監管網格化相關信息。

2.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管管理,各負有環境監管職能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管職責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查處市轄區範圍內的環境違法行為,按要求公開本級管轄污染源相關信息及環境違法案件查處信息。妥善處理環境信訪投訴、環境污染糾紛案件,排查工礦企業環境安全隱患,加強對飲用水源地一級自然保護區的巡查和管理,做好秸稈禁燒、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

3.負責整合本級環境保護監管力量,確定對應每個三級網格的監管工作組,每個工作組人員不少於3人,組長由科級幹部擔(兼)任。明確重點監管對象(適時動態調整)、監管任務、監管責任人。各工作組負責對所監管的網格加強巡查、抽查、督查,發現問題、接到投訴舉報以及上級督辦事項及時調查,及時督促屬地調查或者直接查處,督導屬地政府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

(二)三級網格

按照二級網格內行政區劃,以所轄的東興鎮、馬路鎮、江平鎮為單元劃分為三級網格區域,責任主體為東興鎮人民政府、馬路鎮人民政府、江平鎮人民政府,責任人為東興鎮人民政府負責人、馬路鎮人民政府負責人、江平鎮人民政府負責人。具體職責是:

1.配合二級網絡全面排查各類環境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環境監管網格化相關信息。

2.負責整合本級承擔環保工作職責的機構力量,承擔本轄區日常環保監管檢查、巡查,發現問題、接到投訴舉報及時調查瞭解,協調處理環境信訪投訴、環境保護糾紛案件,發現違法排污問題及時制止,及時向負責該網格的二級監管工作組報告。

(三)四級網格

依託現有的基層網格化社會管理體系,按三級網格內行政區劃,以所轄的各村(社區)為單元劃分為四級網格區域,個別工作任務較重、管理難度較大的單元網格,還可細劃責任網格。每個四級網格作為一個監管細胞單元,責任主體為各村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責任人為各村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工作職責是:

建立三級網格與四級網格的聯動機制,發揮四級網格日常瞭解、巡查、協調、自治監督和及時制止、向三級網格報告違法排污行為以及羣眾投訴舉報的作用,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排污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四、網格運行監督

(一)落實網格工作責任

建立各級網格內環境監管“五定”機制,即對網格內所有監管事項實行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五定”監管,確保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考核評價客觀,相關內容應向社會公開公示。

(二)明確網格工作重點

一是加強巡查報告。網格責任人員要組織對轄區內所有排污企業、生態環境、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秸稈禁燒、畜禽養殖污染等定期進行巡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向上級網格報告。二是及時調查處理。網格責任主體或相關部門接到環境違法行為的報告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屬於本級本部門管轄的,要及時移交移送,並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受理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查處工作,並將查處結果反饋移交移送單位。對需要多個部門進行聯合調查的,由同級網格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聯合執法。三是強化溝通反饋。做好上下級網格責任主體間的信息溝通。

(三)加強網格績效考評

一是加強上級監督。上級網格要督查下級網格的日常運行情況,列入考核評價內容,不斷完善和優化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二是定期考核評價。各級網格每年對本級網格運行情況進行自評,上級網格對下級網格進行考核評價,研究改進措施,評價結果逐級上報。

五、職責分工

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二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具體業務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主要是對本轄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責成各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本部門相關機制。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強對環保部門人員機構、執法裝備、辦公用房、現場執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財力保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對嚴重違法排污的企業依法實施停、限產決定,並責成有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落實到位。按要求公開轄區內污染源相關信息。

(一)環保部門

落實市政府開展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具體工作;對三級網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進行督導;指導和組織排污企業進行排污申報,建立污染源台賬;依法對轄區內的污染源進行監督檢查,加強環境治理;強化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違法案件和環境信訪的調查、核實、報告和處理;明確本級監管企業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建立污染源現場執法責任制,落實重點污染源現場執法操作規範。

(二)相關部門

公安部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負責商業、家庭、公共場所等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因環境污染事故引發事件的維穩工作;配合環保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接受污染案件移交,重大環境案件主動提前介入,嚴肅查處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督促交警部門負責移動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嚴把違法運輸車輛上路關;負責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初檢、年檢,並配合環保部門開展抽檢工作;嚴格車輛報廢制度,對超過使用年限的車輛按規定予以強制報廢;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核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負責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

發改部門:將環境保護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在審批和核準項目單位報送的項目可研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時,對未提供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環境保護部門審批意見的,依法不予審批或核准;屬於備案項目的,在項目備案後應告知項目業主向環境保護部門報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工信部門: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配合環保部門督促工業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相關制度和達標排放,牽頭負責做好高效鍋爐產業化工作,指導和督促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

國土海洋部門: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組織、管理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評價和科學研究;負責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建築工地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部門:負責監督落實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及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城鎮生活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負責對已建成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的監管,推進城鎮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系統,提高污水收集率。負責城鄉生活垃圾以及廢棄食用油脂等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的監督管理。

農業部門:依法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廣使用綠色環保長效緩釋化肥和提高化肥利用效率,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有效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負責秸稈與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技術推廣工作。

水產畜牧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制定並監督落實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總量控制措施,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污染減排設施建設,督促畜禽養殖廠按照要求建設環保和治污設施,規範畜禽養殖企業環境管理。

水利部門:負責劃定禁採砂區、查處河道違法採砂行為;協助環保部門加強對河道排污口及飲用水源保護區違規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對河道上漂浮物清理提出方案並督促有關單位予以落實;合理調度水資源,確保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態用水需要;監督落實規定區域內施肥類網箱養殖的取締,依法查處違規水產養殖行為。

衞生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對醫療衞生機構的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對醫療廢水處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配合環保部門做好醫療衞生機構的核與輻射環境管理。

林業部門:負責對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查處保護區內的違法開發和建設活動。協助環保部門查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保護動物養殖場環境違法行為。

安監部門:依法負責危險化學物品生產(經營)單位和礦山尾礦庫的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職權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防範安全生產事故。對監管中發現的非本部門管轄的違法問題向相關部門移交移送。

工商部門:依法嚴把市場主體准入關;對因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責令停業、關閉的各類市場主體,根據環保部門通報的查處情況,納入警示管理、責令限期辦理變更、註銷登記手續,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監察機關:對網格監管不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或接到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後查處不及時,不依法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處罰,對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者推諉執法等監管執法不作為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公安、工信、海洋、住建、市政、農業、水產畜牧、水利、衞生、林業、安監、工商等部門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認真履行好職責,做好網格區域內環保工作。

(二)強化督查督辦。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對網格內環保職責履行情況和網格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做到重要事項全程督辦、緊急事項迅速督辦、一般事項定期督辦,促進網格化管理工作穩步推進,有序落實。

(三)完善制度建設

1.網格化管理制度。強化各級各部門的責任落實,明確各級網格責任主體巡查、報告、查處的時限,標準等工作要求,制定獎懲措施,保障各級網格的高效運轉。

2.聯合執法制度。聯合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由環保工作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負責對環保聯合執法行動實施統一協調調度,研究行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行動方案,督辦重點案件。主要內容包括:對環境安全監管的重點、難點、熱點以及重大節假日、重大會議、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的環境安全等問題開展聯合執法;大型環保專項行動的聯合執法;突發或其他緊急環境安全事件的聯合執法。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檢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執法合力,整治突出環境問題,確保環境安全。

3.移交移送制度。嚴格落實各級各部門在環境監管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反饋處理結果,有效提高環境監管效能。

4.信息報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時限,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

5.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佈網格化體系建設情況,各級網格的職責和責任人員,排污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環境信訪查處和區域環境安全隱患等情況。

(四)提升能力

1.完善環境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強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充實執法力量,優化人員結構,增加執法投入,按照《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要求,儘快申請標準化建設驗收。同時,積極延伸環境監管觸角,探討在鄉鎮(街道)建立專職環保機構。

2.加強崗位培訓。要定期對網格責任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五)嚴格問責

對違法排污單位要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環境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強化各網格責任人和監管人員的監管責任。對失職瀆職、未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環保監管職責,不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或者對環保監管執法工作推諉扯皮的,依法依紀實施問責;建立嚴格、科學的責任追究機制。按照權責一致、能力與責任相匹配等原則,實事求是健全網格監管責任追究機制,科學合理界定追責情形與免責情形,確立盡職免責的監管規範,既要防止網格責任不清,也要防止網格責任無限過度,保護和調動網格執法主體積極性,確保網格監管持續規範、有效、到位。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的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深化社會治理創新,着力建立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品質化的城市管理體系,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城市的運行效率,增加各部門對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調動廣大市民及社會各方參與城市建設與管理的責任意識和積極性。

二、工作目標

以創建整潔、優美、有序的城市環境為目標,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以建設與管理網格化為方向,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通過實施高標準、大力度、連續性的管理行動,形成統一高效、權責明晰、運轉順暢的城市建設與管理機制,切實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解決一批影響城市形象的薄弱環節,使城市空間明顯優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人民羣眾滿意度顯著提升。

三、網格體系

按照“分級負責、方便管理、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以政府為責任主體,在全市建設“橫豎到邊、上下貫通”的金字塔式網格化管理體系,將全市城區劃分為三級上下網格。

(一)一級網格(管理網格)

管理人員由市政府領導、各責任局、各責任發展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網格劃分、負責人選定及對城市建設與管理網格化實施情況的監管。

一是負責指導和監督二級網格的建立、運行和履職情況。二是及時處理各類城市管理問題。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城市管理突出問題,按照網格劃分,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對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及時溝通聯繫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處理。對二級網格上報的城市管理執法重點、難點問題,由一級網格責任部門組織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實施聯合執法。三是負責城市管理日常監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檢查、考核,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加強城市管理,做到城市管理突出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置,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對本級網格受理的信訪案件進行逐一登記、交辦。直接負責重點信訪件、領導批示件的承辦回覆。五是牽頭各類城市管理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下級網格開展處置。

(二)二級網格(責任網格)

管理人員由各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及從事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中層人員組成。按照各自職能職責承擔網格內的城市管理與監管任務。

一是對網格內城市管理工作負主體責任,根據網格管理需要,可設立網格長、片區網格長、落實網格專(兼)職人員。二是負責指導和監督三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三是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城市管理日常監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檢查,做到轄區範圍內城市管理突出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四是負責統籌轄區範圍內的網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具體安排網格化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等。五是負責對本級網格受理的信訪案件進行逐一登記、辦理。牽頭各類城市管理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下級網格開展處置。

(三)三級網格(單元網格)

管理人員由負責具體工作的基層工作人員組成。按照網格劃分,負責本網格內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具體任務辦理與服務。

一是落實人員具體負責網格內的各自城市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城市管理突出問題。二是對網格內不能處理的城市管理突出問題,及時向二級網格上報,由二級網格協調相關責任單位或想辦法處理。三是完成上級網格交辦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任務。

四、網格管理內容

(一)民生工程

加快“兩供一業”改造、老舊小區改造、淨水廠、曉明污水處理廠、新開河流域水體綜合整治、沈康高速連接線、農村公路新改建、迎賓路改造、棚户區改造、大孤榆樹村異地搬遷工程基礎設施建設、調兵山市曉明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工程生活區自來水改造、調兵山市中央大街生態路至南六路段道路改造、九年一貫制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

責任部門:城鎮建設股、公路管理股、房地產管理辦公室、市政管修所、城投公司。

(二)環境衞生

1.道路環境。道路清掃保潔達到“七淨四無”標準(路面淨、人行道淨、路牙子淨、水篦子淨、牆根淨、樹根淨、電線杆淨;無紙屑污物、無動物糞便、無磚瓦石塊、無瓜皮果核),視野範圍內無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無亂堆雜物。大力推進機械化作業,增加機械化清掃保潔車輛。嚴格除雪要求,做到以雪為令、邊下邊除、雪停路淨,冰雪清理達到“四淨”標準(車行道淨、人行道淨、路邊石淨、隔離帶淨)。

2.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上門收集制度,垃圾收集做到日產日清,無積壓、滿溢,清運做到垃圾不落地、車走地淨,無遺撒、滴漏,確保環境乾淨整潔。完成一批垃圾分類硬件設施建設,推進示範片區建設,新增一批企業和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以點帶面,逐步拓展垃圾分類覆蓋面。對餐廚垃圾實行統一收集、密閉運輸、集中處理。

3.整治環衞設施。科學合理確定現有垃圾中轉箱投放數量和位置,調整嚴重影響市容和行人通行的中轉箱。開展生活垃圾收集站惡臭治理,增加垃圾清運頻次,確保箱內垃圾不積存。定期對箱體進行清洗、消毒,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無垃圾撒落、污水積存和明顯臭味,減少在轉運過程中的臭氣、污水等二次污染。繼續開展“廁所革命”,着力新建一批、改造一批、開放一批廁所。加大“找廁所”平台宣傳力度,將全部公廁、開放內廁數據上傳至該平台,讓市民隨時隨地找到附近的公廁或開放內廁。

4.整治突出區域。對交通沿線、背街小巷、市場周邊、城鄉接合部等環境衞生問題突出區域開展衞生大掃除,提升保潔質量,加強垃圾清理,落實管護責任人,加強保潔、垃圾運送等工作,做到無垃圾積存、無衞生死角,垃圾規範堆放。定期對人流密集區域和路段進行消毒,定期對農貿市場周邊、垃圾收集站、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場所和地帶進行化學消殺,防制鼠類等病媒生物。

責任部門:環境衞生管理辦公室、村鎮管理辦公室、各鎮(街)。

(三)市容市貌

1.户外廣告標識。重點治理未經審批、長期空白閒置、設施陳舊破損、公益變商業、嚴重影響市容和存在消防等安全隱患的廣告設施,清除沿街及小區樓頂、牆體、落地、橋體、交通護欄、燈杆和樹木等部位的非法廣告,糾正亂掛條幅行為,規範主次幹道店招店牌設置。通過清理控制數量、提升質量,使户外廣告規劃科學、設置有序、管理規範,提升城市形象。

2.整治私搭亂建。對中心城區範圍內公共部位及街路兩側各類私搭亂建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並建立台賬。對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消防通道等用地進行建設的,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建築物頂部、一層或者退層平台進行建設的行為進行重點查處。通過治理,拆除違法建築物,並逐步建立違法建設管控長效機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規範有序,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適。

3.整治佔道經營。按照“主幹道嚴禁、次幹道嚴控、小街巷規範”要求,重點加強對主要道路、窗口地區、校園周邊等佔道經營集中區域和高發時段的整治、巡查和管理,強化佔道加工、修理、洗車、燒烤等管理。準確把握不同時段、不同節點市民需要,適度放開節假日攤點設置和活動舉辦,確保道路整潔、暢通,實現“行商歸市、坐商歸店”的管理目標。規範早市、夜市經營,開市期間安排專人監管,按時開市、收市,做到收市後攤撤、人去、場地淨。制定市政破路管理制度,明確破路施工規範並組織實施。

責任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服務中心、市政管修所、各鎮(街)。

(四)園林綠化

裸露土地綠化美化。繼續實施城市裸露土地綠化覆蓋工程,發揮城市綠地對減少城市揚塵、改善空氣質量、美化城市環境的作用,對城市公共部位、道路兩側、沿河、單位庭院、臨時閒置土地等裸露地採取有效措施進行綠化覆蓋。對現有遊園進行維修改造,補充植物景觀,完善園林功能,營造綠色宜居環境。加快綠化苗木、花卉提檔升級,對行道樹、草坪進行補種,在重要節點建設簡潔、新穎、大方的精品花卉、綠景造型。

責任部門: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

(五)基礎設施

1.供水、排水管網維護。安排巡查人員每週一次對排水管線、雨水井、檢查井等及時進行清掏,保證排水暢通,對水廠、水源地、供水管網線路、閥門井等供水設施進行排查,發現漏失現象及時搶修。

2.路燈維修與維護。堅持便民利民與美化城市同步推進,保證城市主幹道亮燈率達98%以上、照明設施完好率98%以上。照明設施巡查維護,發現燈杆傾斜、下沉及時修復,照明設施塗鴉、廣告及時清理。對中華路、迎賓路92盞路燈進行維修改造。

3.城市道路管理與維護。實行每日巡查,對毀損路面、人行道路進行及時修復;加大維修巡查力度,做好井蓋、溝蓋、雨水箅子等公用設施的維護維修工作,對破損、缺失的及時予以更換。

責任部門:市政管修所、自來水供應處。

(六)居住小區

1.整治環境衞生。集中治理居住小區內佔用道路、綠地、樓道等公共空間亂堆亂放的雜物,清理隨意傾倒的垃圾;治理長期佔用小區公共區域、影響小區環境美觀的“殭屍車”及佔用消防通道、綠地草坪等亂停亂佔的各類車輛;清除住宅小區樓道、牆面等現有的各類小廣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內種菜和飼養家禽行為以及其他環境衞生問題。

2.整治違章建築。全面排查全市居住小區內各類私搭亂建,建立台賬。對擅自佔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進行建設和擅自在建築物頂部、一層或者退層平台進行建設的行為進行重點查處並拆除。

3.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每季度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考核,聽取業主、業主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的評價意見,並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認真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等相關政策,加強業主委員會建設,指導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權力和義務。依託廣播電視、小區宣傳欄等載體,開展小區物業管理宣傳活動,增進市民對物業管理工作的認識、理解和支持。

3.加強物業管理知識宣傳。依託廣播電視、小區宣傳欄等載體,開展小區物業管理宣傳活動,增進市民對物業管理工作的認識、理解和支持。

責任部門:物業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中心、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服務中心、各鎮(街)、各物業公司。

(七)建築施工

1.施工揚塵。建築工地施工現場的主要運輸通道必須作硬化處理,保證道路通暢平整,並定期做好清掃、灑水,保持路面清潔;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建築材料及構配件要按照總平面佈局碼放,並做到碼放安全整齊;施工現場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築材料,要採取密閉儲存或採用防塵苫布覆蓋及其他有效的防塵措施;建築工地應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確需揚塵作業時,要指定專人落實灑水、噴淋和霧炮等防塵降塵措施。

2.環境衞生。施工現場要落實環境衞生置車輛沖洗和廢水沉澱池等設施,渣土裝載高度不應高於欄板,並做封閉處理,安排專人對出場運輸車輛的車體、車輪等進行沖洗,嚴禁出場車輛帶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3.臨時設施。施工現場要做到封閉施工,現場圍擋要做到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市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低於2.5米,一般路段圍擋高度不低於1.8米。不得佔用人行道等公共領域;外腳手架、外排鋼管必須刷漆,立面要使用符合標準的密目式安全網,安全網要連接牢固,封閉嚴密整齊,定期清理,保持清潔;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設置科學合理,施工作業區材料存放區應與辦公區、生活區劃分清晰;食堂、廁所、宿舍、淋浴室、活動室應整潔有序,符合衞生要求。保潔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

4.建築市場。貫徹落實建築市場方面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確保建設項目依法履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工人持證上崗,工程款按合同支付到位,無肢解發包、違法招投標等行為。

責任部門:建築業管理股、建築安全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服務中心。

(八)交通秩序

1.機動車運營。正式啟動車輛年審換證工作,建立“一車一檔”制,健全電子台帳和完善檔案資料。落實駕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做到零事故,合法健康運營。重點查處出租車拒載、繞道、要高價、中途甩客、強行並客、安全設施不齊全、無從業資格證駕駛營運車輛,不按核定站點停靠、亂班亂線、站外攬客等違章經營行為。加大對超限車輛的治理,嚴控揚塵、渣土、沿途泄漏拋撒、建築垃圾違規清運排放、帶泥行駛、不帶苫布等污染道路的行為。

2.機動車通行秩序。對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易發多發點段開展分析研判,對各類城市交通違法行為全天候抓拍,進一步規範機動車通行秩序,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擁堵快速分流、疏導、處理能力。針對早晚校園周邊交通擁堵問題,採取限時單行、學校錯時放學、限時禁左(文化小區北路口)及對煤炭銷售公司路口增設臨時信號燈等方法,着力加以解決。合理渠化城市道路路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依據《遼寧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對兩輪電動車實行登記上牌管理,依法查處外賣、快遞電動車紅燈、亂停亂放、逆向行駛等突出違法行為。有效解決電動車非法營運、電動車銷售、馬路市場違規經營、違規佔用停車泊位等問題。

3.規範停車秩序。進一步規範城市機動車停車管理,確保停車位設置科學合理,發揮最大服務功能。對中心城區新增設停車泊位公共區域,盡最大努力滿足羣眾停車需求。

4.強化城市交通設施管理。完善主要道路交通信號燈“綠波帶”智能管控系統建設;及時更換交通指示標牌;對合同期滿後的交通隔離護欄,按新的設置規劃,進行分期分段重新安裝並規範管理;對道路兩側邊石以上設置交通護欄,實行人車分流管理;科學設置新建設交通隔離護欄出入口,引導車輛、行人有序通行。

責任部門:公安局、教育局、公路管理股、客運公司、調兵山路政大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成立調兵山市“城市建設與管理網格化”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具體負責全市城市建設與管理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認真履行好職責,做好網格區域內城市管理各項工作。

(二)強化制度建設。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明確各級網格責任主體巡查、報告、處置的時限、標準等工作要求,制定獎懲措施,保障各級網格的高效運轉;充分利用成立的聯合執法隊,有效解決城市管理執法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建立信息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佈網格化體系建設情況,各級網格的職責和責任人員,城市管理突出問題的處置情況。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單位要各司其職,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相互配合。各有關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強化責任親自抓,組織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工作。市住建局要經常性地深入二級網格單位,及時跟蹤掌握工作進度、存在問題和困難以及具體實施效果;要及時進行檢查指導,現場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以確保網絡化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和效果。

(四)績效考核機制。網格化管理考核嚴格按照實施方案進行,與年終績效考核掛鈎,具體採取實地考核、查看資料等方式,每月對各單位網格化管理情況進行統計、打分,將開展情況上報領導小組成員,對開展不力的單位將予以通告。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3

我公司接到××小區業委會發來的投標邀請函,經過對此小區的多方考察並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決定參加此次競標,力爭與之順利合作。

一、前期調研情況説明

1.小區(大廈)主推户型為面積適中的中小户型,業主數量相對較多,由此引發裝修、停車、治安、消防、環境等管理項目所產生的問題多而複雜。

2.據我們的研究分析,未來的業主以首次置業者及來在此工作多年的工薪階層為主,且多為具有一定學歷的階層,素質相對較高,對物業管理的期望值也較高,因此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實現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現代化。

二、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外投標書編制工作的組織安排和質量控制。

2.公司各職能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投標編制小組,負責投標書的具體編制工作。

三、投標書的編制

1.人員安排

公司在接到物業管理招標書邀請(或議標書邀請)後,通過對該項目的分析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決定參加投標,由公司總經理組建投標書編制小組,其小組分工如下。

(1)經營管理部人員負責及時全面地收集擬接項目的信息。

(2)財務部人員負責開辦費用、管理成本、預期效益的測算。

(3)物業部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方案和難點、重點管理方案的擬定、編制。

(4)行政人事部人員負責擬接項目的人員配置,設備、設施配置,以及編制投標方案資料的收集、提供。

(5)質量管理部人員負責管理目標、管理計劃、質量保證措施、服務承諾的編制。

2.投標書編寫的主要內容

物業管理投標書,即投標人須知中規定投標者必須提交的全部文件,主要包括如下7方面的內容。

(1)管理模式

(2)管理組織架構

(3)管理目標與管理經營宗旨

(4)管理操作

(5)管理費用收支預算方案

(6)附件

(7)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3.編制物業管理投標書要求及應注意的問題

(1)編制物業管理投標書要求

①針對性強;

②可操作性強;

③體現本公司自身優勢及專業水平。

(2)編制物業管理投標書應注意的問題

①確保填寫無遺漏,無空缺。投標文件中的每一空白都需填寫,如有空缺,則被認為放棄意見;重要數據未填寫,可能被作為廢標處理。

②遞交的全部文件每頁應簽字,若填寫中有錯誤而不得不修改,則應在修改處簽字。

③填寫方式規範。投標書最好用打字方式填寫,或者用墨水筆工整填寫。

④不得改變標書格式。若投標公司認為原有標書格式不能表達投標意圖,可另附補充説明,

投標文件應字跡清楚、整潔,裝幀美觀大方。

⑤計算數字必須準確無誤。投標公司必須對單價、合計數、分步合計、總標價及其大寫數字進行仔細核對。

⑥嚴守祕密,公平競爭。投標人應嚴格執行各項相關規定。

四、參加開標會議

公司按照相關要求派出相應的人員參加開標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同時應準備好所需的資料。

五、現場答辯

現場答辯由本公司xx總負責,請做好充分準備,答辯現場中要體現本公司實力和管理服務能力。在此準備工作中,需做好如下兩方面的工作。

1.答辯前

(1)分析評委可能提出的問題,作好答案提綱;

(2)對競爭對手進行深入調查分析,充分了解其優劣勢,並對比己方的優劣勢;

(3)知曉本公司特色的地方與優勢;

(4)自行模擬訓練,主要是對陳述提綱、答辯總結及答辯人的儀表、聲音、動作等進行訓練,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答辯中

(1)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2)多利用視覺材料,提高自信,加深評委印象;

(3)合理地把握時間。

六、合同簽訂

評標小組若確定本公司為中標方後,由本公司xx與招標方簽訂合同。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4

一、施工管理

1、建立監督和記錄制度,對工作計劃、檢查情況及對問題處理進行統計;

2、熟悉現場和各類施工圖紙,跟蹤瞭解隱蔽工程施工及各類管道情況、檢修口預留位置,做出詳細記錄;

3、對內外裝修方式、佈局、用料及工藝等從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見;

4、瞭解各公共部分水電開關、裝飾材料等的造型及位置,環境清潔用水預留接口等情況;

5、對影響大樓功能、危及設備及業主人身安全、嚴重影響今後管理運行的問題,及時書面彙報與業主方,列出整改報告,提交業主方備案處理

二、設備安裝調試

1、對現場設施設備安裝狀況進行檢查,包括電梯井道防水、安裝過程的質量監控,各種管線的預埋等;

2、出席有關工程的會議,參與機電設備的測試檢查,建立調試檔案;

3、及時發現可能造成的隱患或妨礙今後日常維修維護的問題,列出遺漏工程,從物業管理專業角度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及時通報業主方。

三、竣工驗收及接管驗收

1、安排相應專業人員參與分户驗收,並對驗收問題進行記錄,書面反饋與業主單位,並對整改落實情況檢查;

2、從物業維護保養管理的角度驗收,配合業主方對物業進行嚴格的驗收,維護業主方的合法權益;

3、對接管驗收中發現問題,明確記錄在案,書面報業主方,並督促施工方在約定期限內對存在的問題加以解決,直到完全合格;

4、做好接管驗收清單和需要提交資料清單,協助業主單位做好相應資料的移交和驗收問題的整改跟進與反饋。

四、人員配置及素質要求:

項目經理進駐現場,根據項目進度派3-5名專業人員。

電梯技工:

人員數量:1人。介入時間:電梯安裝至設備移交電氣或機械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電梯前期介入相應經驗;瞭解電梯安裝的相關技術,持特種設備操作證(電梯)

空調技工:

人員數量:1人。介入時間:空調安裝至移交。有大型商場或寫字樓物業空調製冷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具備暖通基本常識,持相關上崗證和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有中央空調系統操作、保養工作經驗2年以上。

高壓運行維護技工:

人員數量:2人介入時間:配電房安裝至移交。持高(電監會頒發)、低壓電工證(安監局頒發);一年以上星級酒店或超高層建築物業供配電運行值班經驗;有10KV高壓環網櫃倒閘操作和低壓配電停送電實際操作經驗;有變壓器運行、報停管理經驗。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5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我區管轄範圍內所有在建(含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既有房屋的結構安全管理,銜接全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職責分工

全區的網格化管理隊伍劃分為五級。其中: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網格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第一副總網格長,掛鈎各鎮(街)、分管園區的區領導擔任副總網格長;鎮(街)、園區管委會行政主官擔任一級網格員;鎮(街)包片掛鈎領導、園區管委會分管領導擔任二級網格員;鎮(街)、園區掛村幹部和村(居)主要負責人擔任三級網格員;村(居)包點村幹部或村民小組長擔任綜合網格員,鎮(街)、園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整合“兩違”巡查、數字城管、平安綜治、生態環保督察、物業小區等專業網格及人員,設置專(兼)職綜合網格員。鼓勵鎮(街)、園區調動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建立網格協管員制度,羣策羣力共同抓好網格化管理。

(一)總網格長、第一副總網格長、副總網格長。總網格長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機制建設,根據需要設置管理指揮組、網格督查組、信息處置組、技術服務組等組織管理架構,統籌推進全區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工作。第一副總網格長負責協助總網格長具體推進全區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工作。副總網格長負責掛鈎鎮(街)、分管園區的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工作。

(二)一級網格員。每月對轄區各級網格員責任落實、房屋建築工程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定期分析轄區房屋建築工程安全形勢,及時發現並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一方平安。

(三)二級網格員。具體推動落實掛片區域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制度,劃細劃小網格單元,協調督促落實房屋建築工程有關問題的發現、報告、處置、銷號閉環管理。

(四)三級網格員。統籌協調本轄區各網格組織開展房屋建築工程定期巡查,督促業主及參建單位落實責任,及時解決或上報突出問題。

(五)綜合網格員。具體負責對網格內房屋建築工程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報告屬地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關問題,發揮網格巡查“哨兵”作用。對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舊住宅房屋(小區)、低窪地段易受洪澇侵害的房屋每半月巡查不少於一次;對未徹底處置的重大安全隱患房屋,每週巡查不少於一次;汛期或其它極端天氣應增加巡查密度。

(六)區直有關單位。市城鄉規劃與土地事務中心,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資源局(林業)、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新羅公安分局、民政局、文體旅遊局、農業農村局、衞健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供銷社、園區管委會等部門及國資、雁翔、龍傳、龍盛等國有企業,要根據《新羅區城鄉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行動方案》部署要求,加強各自行業領域內房屋使用安全的巡查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做到“網格吹哨、部門聯動、快速響應”。

三、工作標準

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應落實“一底清、二公開、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網格內房屋底數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實、完整。

(二)二公開。在建房屋建築工程信息公開,全面落實工程審批信息現場公示制度;既有房屋安全隱患信息公開,全面落實房屋“安全健康碼”制度,現場公示隱患信息。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響應到位、處置到位,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做到違法房屋建築工程“零增長”、房屋結構安全隱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執行“日常巡查、組織核實、抄告處置、協調督辦、處置閉環”五個步驟,形成工作閉環。

(一)問題發現

綜合網格員(網格巡查“哨兵”)、三級網格員負責日常巡查發現,並建立巡查台賬。區農業農村局、市城鄉規劃與土地事務中心、區城市管理局等有關單位日常巡查發現;衞片航拍比對、舉報熱線、網上輿情、媒體曝光、視頻監控等各類渠道發現。主要發現在建房屋建築和既有房屋安全問題。

1.在建房屋建築工程方面。主要發現是否有審批手續,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審批信息,工程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辦理情況;在建農村房屋主要發現現場是否張貼農村自建房(三層以下)質量安全常識“一張圖”,是否按照“一張圖”的要求進行施工過程的質量和安全控制,以及是否按照審批內容進行建設等。

2.既有房屋建築方面。主要發現在冊的安全隱患房屋封房和處置情況;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築、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含羣租房)、違法改擴建建築(含加層建設)、擅自開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現沉降、滑移、建築明顯傾斜、牆體出現較大斜縫等安全隱患。

(二)組織核實

1.在建房屋建築工程方面。根據工程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審批信息類型、內容及樣式,通過要求建設單位(含個人)提供、協調主管部門查詢、現場比對等方法進行核實。

2.既有房屋建築方面。通過組織有關專家、網格員、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進行現場核實,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鑑定等方式進行核實,判定房屋的隱患類別和情形。

(三)抄告處置

1.在建房屋建築工程方面。經核實屬未按規定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辦理工程用地、規劃、消防設計審查、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的,未按照審批內容進行建設的,依法責令停止施工,並抄告有關部門查處。

(1)屬未依法辦理工程用地手續的,抄告市城鄉規劃與土地事務中心、區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等部門依法查處。

(2)屬已辦理工程用地手續、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手續的,抄告市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屬鎮(街)管轄權限的,報告上級網格員組織依法處置。

(3)屬已辦理工程用地、規劃手續但未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施工許可手續的,抄告住建部門依法查處。

(4)屬未按照審批內容進行建設的,抄告相應的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屬鎮(街)管轄權限的,報告上級網格員組織依法處置。

2.既有房屋建築方面。對經核實發現屬於重大安全隱患房屋的,應及時上報區房屋排查辦,並落實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措施。

(1)監測預警。設置房屋安全隱患警示標誌,列入網格化巡查重點,抄告行業主管部門行業核查、聯動處置。屬地鎮(街)、園區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委託鑑定,提出處理意見,儘快排險解危,確保人員安全。

(2)應急避險。對人員密集場所、鋼結構房屋,以及經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邊安全、可能造成羣死羣傷事故的房屋,應立即採取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等緊急避險措施,並責令限期拆除,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3)隱患處置。根據房屋安全隱患等級,按照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要求及時採取分類處置,並加快落實修繕加固、危房拆除等有效解危措施。以上問題信息及處置措施,應及時更新錄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

(四)協調督辦

區房屋排查辦牽頭,五個區級房屋結構安全工作督導組負責對房屋安全重大問題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疑難複雜問題,及時召集相關部門和鎮(街)、園區協調處置。

(五)處置閉環

處置部門在問題處置完畢後,將處置情況反饋給原抄告單位。經原抄告單位再次核實隱患消除後,方可銷號。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街)、園區及區直有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把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監管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鎮(街)、園區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按照“一網多用”原則,結合本實施方案要求及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具體網格區域及人員名單,強化責任落實,全面建立網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二)強化培訓宣傳。一是區住建局負責對各鎮(街)、園區分管領導和業務骨幹,各鎮(街)、園區負責對專業幹部和基層網格員的業務培訓,建立逐級培訓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切實提升網格員的業務能力,充分發揮網格員在基層網格化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各鎮(街)、園區和區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的重要意義,發揮房屋安全網格員、村(居)工作人員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的宣傳帶頭作用,教育引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三是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房屋建築工程宣傳教育,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或媒體曝光,提高羣眾防範意識,造濃良好氛圍。

(三)強化信息保障。一是由區住建局牽頭,各鎮(街)、園區具體落實,進一步夯實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數據。待市級建立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後,深度融合系統數據,實現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二是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級各部門巡查發現、抄告處置、反饋閉環等環節工作採用紙質方式流轉辦理(詳見附件)。

(四)強化經費保障。區財政局要進一步加強區級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機制建設、房屋建築工程巡查執法、安全鑑定、解危救助、應急處置及宣傳教育等專項經費保障,並納入區級財政預算。各鎮(街)、園區根據實際情況將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經費列入本單位財政預算,統籌考慮三級網格員和綜合網格員的工作待遇。

(五)強化監督檢查。對未建立和落實房屋建築工程網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實網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落實懲戒措施。對因網格化工作落實不到位發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厲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六)強化線索舉報。舉報線索由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核實查處,經核實並查處的舉報線索,按照《龍巖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暫行)》給予舉報人獎勵。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6

一、管理制度

1、總公司工程檔案室設在工程部內,工程部要設立專人對檔案室進行管理;

2、凡收進檔案室的檔案應分門別類並列明細目錄加以存放,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檔案庫存情況,建立檔案帳簿並定期輸入數據庫;

3、接收檔案時,要認真清點核實,辦理好交接手續;

4、入檔案庫時要按照規定編好號、排列、裝盒、上架;

5、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嚴格做好防盜、防火、防潮工作,下班後,要關好門窗、上好鎖,禁止外單位人員進入檔案庫房內;

6、要經常保持檔案內清潔衞生、不準將食品雜物帶入檔案室,禁止在檔案室內吸煙;

7、檔案管理人員熱愛本職工作,加強組織紀律性,努力工作,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8、檔案管理人員休假、出差或工作調動時,必須做好檔案、資料的交接工作。

二、檔案借閲制度

1、凡查閲文件、檔案、資料者,應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2、查閲者要愛護檔案,嚴禁在文件、檔案資料上塗改、拆散、抽出、增添、剪裁等,如違反,要進行處罰;

3、嚴守文件、檔案、資料機密,借出檔案不得轉借,在借出檔案時必須嚴格辦理借出登記手續並當面查點清楚,借出者必須嚴守文件、檔案、資料機密,借出檔案不得轉借,借出的檔案要限期歸還,借出者歸還檔案時,接待人員要認真檢查,點交清楚後登記註銷。

4、外單位人員借用或複印檔案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7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強化環境監管、改善環境質量、防範環境風險、確保環境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大氣、水、土壤、農村環境監管中存在的盲區死角為重點,形成“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環保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按照“屬地(行業)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責任明確、全面覆蓋”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各相關部門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的職責,積極構建“橫向資源共享、協調配合,縱向層層負責、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管理體系。由縣政府組織領導,以縣、鄉(鎮)、村為責任主體,明確相關部門環境監管職能,健全三級網格的環境監管體系。在全縣8個鄉鎮和127個行政村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通過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推動環境監管關口前移,觸角向下延伸,實現對各自環境監管區域和內容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做到環境監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二、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全縣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行縣、鄉(鎮)、村三級管理,建立縣、鄉(鎮)、村三級網格。縣級主要負責制定全縣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施方案,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台賬,並督導相關職能部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建立和運行;鄉(鎮)政府和城鄉規劃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農業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供電公司、衞計局、發改局、商務局、國土局、工信局、監察局、財政局和公安局等縣直部門要制定環境監管體系實施方案,並按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一)網格劃分

縣政府統一組織,建立轄區內縣、鄉(鎮)、村三級環境監管網格。

1、一級網格:在縣行政區域建立一級網格,責任主體為縣政府;一級網格長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

2、二級網格:在鄉(鎮)行政區域建立二級網格,責任主體為鄉(鎮)政府;二級網格長由鄉(鎮)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

3、三級網格:以村委會行政區域為單元,建立三級網格,責任主體為村委會,村委會成員實行分片負責制。三級網格長由村委會主任擔任。

(二)網格內容

1、實行“五定”。即: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並進行公開公示。

2、建立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各級網格之間(縣與鄉、鄉與村)層層簽訂責任狀,橫向部門之間加強協調聯動,認真履行職責。在上報省環保廳的50名環保監督員中聘請環保社會監督員,鄉(鎮)對每個村明確1-3名環境監管員。同時,一、二、三級網格要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劃分監管等級,健全監管檔案,採取差別化監管措施;涉及重點區域、流域的地方政府要強化協同監管,開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強化網格運行,加大巡查、查處力度,及時向上級網格進行反饋。

3、構建環境監管信息系統。在省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平台基礎上,完善縣、鄉(鎮)、村各級數據庫,暫時不能建立數據庫的村委會設立網格化環境監管詳細台賬。

(三)網格職責

1、一級網格:負責指導和監督二、三級網格的建立、運行和履職情況;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按要求公開轄區內污染源相關信息;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

2、二級網格:鄉(鎮)政府對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負主體責任,負責指導三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及時上報、制止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環境違法行為,並進行調查處理(或協助調查處理);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

3、三級網格:主要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等行為進行定期巡查,及時發現並上報。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暫時不能建立數據庫的設立詳細台賬。

4、結合本地實際,逐級修訂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方案、監管網格劃分方案,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環境監管中的工作職責,逐一明確監管責任人,健全完善組織、監管、監督、保障、獎懲、企業自律“六大體系”。

(四)網格運行

1、巡查:網格責任人員和環保監督員要對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定期進行巡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向上級網格進行報告。

2、查處:一級網格責任主體或相關部門接到環境違法行為的報告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屬於本級本部門管轄的,要及時移交移送,並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受理單位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查處工作,並將結果反饋移交移送單位。對需要多部門進行聯合調查的,由一級網格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聯合執法。

3、反饋: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結果要及時答覆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公開,並告知下級網格責任主體。

4、監督: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社會輿論等,對環境監管工作情況進行及時監督;上級網格對下級網格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不斷完善和優化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運行。

5、評價:縣政府每半年對網格化運行情況進行評價。各級網格每季度對本級網格運行情況進行自評,一、二級網格對下級網格進行評價,研究改進措施,評價結果逐級上報。

(五)網格監督

1、人大政協監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的職能,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定期對環保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2.、紀檢監察監督:發揮紀檢監察部門行政監督作用,保障三級網格體系正常運行,對失職瀆職的、未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環境監管責任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3、社會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環保監督員和廣大人民羣眾的作用,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揭露和批評環境違法行為,促進增強公眾環境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羣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實施步驟

(一)試點階段(20xx年10月-11月)

省環保廳確定試點單位,召開現場會,總結試點經驗,做好全省推廣的準備工作。

(二)體系建立階段(20xx年11月-l2月)

結合實際,及時安排部署建立縣域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並建檔造冊。

(三)全面實施階段(20xx年1月起)

全縣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正式運行。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網格化監管體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務,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確保區域環境安全。每年7月5日和次年l月5目前,分別報送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成立縣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擔任組長,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環保、市場監管、公安、發改、工信、監察、編辦、國土、財政、交通、水利、農業、安監、住建、規劃、商務、衞生、執法、供電公司、金融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保局局長擔任。具體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各網格化管理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網格化監管方案和具體措施,要切實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認真履行好職責,做好網格區域內環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

縣政府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明確各級網格責任主體巡查、報告、查處的時限、標準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在網格化環境監管中的職能,制定獎懲措施,保障各級網格的高效運轉。建立聯席會議和聯合執法制度,有效解決環境保護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查處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環境監管效能。建立信息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佈網格化體系建設情況、各級網格的職責和責任人員、排污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查處環境信訪問題、區域環境安全隱患等情況。健全環境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環境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全額保障範圍。

(三)提升能力

各級要將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積極延伸環境監管觸角。進一步加強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充實執法力量,增加執法投入,按照《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確保20xx年達到三級標準。強化“智慧環保”建設,逐步建立“數字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加快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齊全、數據完備、信息共享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信息數據庫。同時,推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全部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並推進視頻監控,有效提升環境監管效能。

(四)嚴格問責

積極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的要求,強化相關部門的環境監管責任,對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將給予通報批評。縣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鄉(鎮)政府、縣相關部門環保職責履行情況和網格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完善環境監管體制機制,嚴格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要求,強化全過程監管。縣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環境治理攻堅考核並進行督導檢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網格環境監管責任及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將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行為,將嚴格按照省紀委、監察廳《關於對損害羣眾利益行為問責的暫行規定》(冀紀字〔20xx〕31號)進行問責。對涉嫌犯罪的,將依據“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5號),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8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深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有效消除事故隱患,防範和遏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為我區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創造健康穩定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的領導,我區成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指導全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同時為加強對企業和工程項目的指導、服務工作,成立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網格化管理實施工作。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開展各項工作。每個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成員由1名分管領導、2名監管幹部、工地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組成。

三、工作內容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就是在原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將全區在建工程項目以網格化管理的方式,來整合管理資源,提升服務水平,從而實現管理程序化,精細化和長效化。通過網格化管理服務,達到在建項目管理和服務的全面覆蓋。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及聯繫方式公開透明。網格化管理成員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做好網格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幫助工地解決建築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中存在困難和問題,對工程項目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四、具體步驟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4月)

制定建築施工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進行統一部署,成立組織機構。在各成員單位、企業以及工程項目中進行廣泛宣傳,使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內容和重要性深入人心,達到縱橫結合、全面覆蓋的效果。

(二)全面實施階段(20xx年5月上旬—20xx年11月)

每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根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在各自網格管理區域內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及時瞭解企業、項目的困難及存在的問題,並將情況彙報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對各網格管理工作小組提交的相關情況及時作出答覆並反饋給企業、項目部,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反饋。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

認真總結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查找工作運行中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建立健全長效運行管理機制,確保持之以恆。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為深入推進這次活動的全面開展,我區已成立了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項目部應重視這次活動的重要性,充分提高認識,積極配合本次活動的開展。

(二)精心部署,務求實效。各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成員要按照各自網格內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積極深入在建工地,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對網格內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結合重點,着力解決建築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三)貫徹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職責。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要認真貫徹工作制度,全體成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領會活動的意義,努力學習,不斷提升工作能力,真正起到橋樑紐帶作用。

(四)加強企業自查。各施工、監理企業對本企業承接的工程項目開展每月檢查活動,並將每個項目排查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及企業網格對接聯繫人上報青原區建築過程綜合管理站。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要及時掌握網格內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情況,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工程網格化管理方案9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按時上崗,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擅自離崗,如需替班需經部門經理同意;

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未到崗或交接班手續不齊全時,交班人員應繼續值班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情況,直至辦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崗;

3、嚴禁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時如遇突發性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應協助處理,待系統和設備完全正常後交班人員方可離崗;

4、交接班時,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記錄和簽字手續;

5、每班交接前負責清潔衞生工作。

二、電梯管理及保養檢查制度

1、為保證電梯機房設備絕對安全,電梯維修工必須把機房門鎖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房,更不允許任何人將機房作為住宿之用;

2、電梯機房門鑰匙必須由電梯維修工妥善保管,不準隨便掛在牆上,以防鑰匙被人拿走;

3、物業公司領導檢查維修保養的`情況,必須在電梯維修工的陪同下核實維修保養的項目及保養情況;

4、電梯臨時維修或定期維修、保養時,必須做好詳細、完整的記錄並存檔備察;

5、認真填寫電梯運行記錄及維修記錄,;

6、電梯保養與檢查內容如下:

a、電梯轎箱內通風機、日光燈是否正常;電梯運行樓層指示信號顯示功能;電梯運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運行,轎箱內及大廳按鈕信號有無損壞,顯示是否正常;

b、電梯拽引機轉動裝置,抱閘裝置,轉動裝置,潤滑油應在油標上下刻線之間,鋼繩、繩輪固定,電梯地坑是否積水,電梯機房內要保持清潔乾淨;

7、對於發現的設備故障及不正常現象應及時排除,對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以便集中解決設備技術問題;

8、嚴格執行電梯維修、保養安全操作有關規定。

三、鍋爐房設備定期檢修、維修及保養制度

1、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對鍋爐房設備及輔助設備進行經常或定期的維護、保養及檢修;

2、鍋爐設備的定期檢修分為:大、中、小修三類,小修應按需要隨時安排,中修每年一次,應包括清除受熱面內部的水垢、爐膛、煙道及受熱面外側面等部位;

3、鍋爐檢修前應對鍋爐進行一次內外部檢查,根據週期檢修計劃和內外部檢查的情況確定本次鍋爐檢修計劃;

4、根據檢修計劃,指定專人負責並組織人員力量,根據檢修制度分工負責制,以確保檢修質量;

5、檢修前要準備好檢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制定保證檢修質量標準有效措施;

6、對儀表設備應每天進行維修保養並定期校驗,以保證其靈敏可靠;

7、鍋爐未採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不得超負荷運行,鍋爐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

8、每班對鍋爐、輔助設備和場地進行一次清潔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9、做好檢修、維修及保養記錄,把每次檢修的情況(損壞情況和修理方法)記錄下來存入鍋爐技術檔案,以利於日後備查。

四、鍋爐房安全操作制度

1、嚴格遵守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温度、壓力,燃燒等頭部,正確調整各種參數;

2、嚴格按規定做好鍋爐運行的日常工作,定期沖洗水位表、壓力錶、排污和試驗安全閥等;

3、進行巡迴檢查,鍋爐設備及相關設備是否出現異常情況,檢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環水泵、補給水泵及其它設備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4、對鍋爐發生的一切事故及時處理,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事故的分析,並吸取事故教訓;

5、鍋爐運行期間,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如需進入鍋爐房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並由主管人員領入。

五、鍋爐房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管理人員一定要冷靜,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準、快。鍋爐管理人員在事故發生後不能有掩蓋事故的僥倖心裏,否則會使事故擴大。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2、鍋爐管理人員一時查不清事故原因時,應迅速報告上級領導,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不得擅自離崗;

3、事故發生後,應將事故發生的時間、部位及處理方法等詳細記錄,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4、發生鍋爐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單位,應儘快將鍋爐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等書面報告上級領導和當地鍋爐安全監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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