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應急預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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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應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供應應急預案(15篇)

供應應急預案1

一、防控目標

做好全鎮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督促落實並完善校園防控措施,在屬地相關部門指導下,做好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及時掌握學校疫情防控動態,防止疫情在校園擴散蔓延。

二、編制依據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學校衞生工作條例》《教育系統公共衞生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預案(試行)》《省教育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級應急響應工作預案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部門聯控應急預案》等進行編制。

三、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全鎮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本預案將及時進行更新。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以縣政府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按照具體分工和要求,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快速反應,分級負責。根據疫情的起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事發單位要立刻啟動快速反應機制和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必要措施,迅速予以處置。要協調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信息共享,分工協作。充分運用現代通信技術和信息網絡,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反饋機制。規範和強化信息反饋的時限、程序、職責和要求,及時將有關信息向上級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通報),確保信息暢通、快捷高效。加強分工合作,緊密協調配合,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強值班值守、安全保衞、信息報告等制度。

(四)以人為本,突出重點。要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時果斷進行處置,把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作為處置疫情的首要任務。堅持疏導為主,疏散為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依靠各級領導、專家和羣眾,共同參與,科學救助。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改進應急救援裝備和設施,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要特別重視對弱勢羣體人員的幫扶工作。

(五)羣防羣控,依法處置。各學校加強和當地鄉鎮(辦事處)政府和衞生健康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形成羣防羣控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有序處置疫情。對極少數利用疫情煽動鬧事、蓄意製造事端的違法犯罪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照法律程序,嚴肅進行處理。

五、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校組織機構及職責。各學校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

各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根據縣政府和上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校的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檢查督促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開展對學校師生員工的疫情防控宣傳教育;採取多種方式,及時瞭解師生身體健康狀況,發現發熱、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難等症狀的師生,在當地衞生健康部門指導下及時送指定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明確學校疫情的報告人,按要求及時向上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及屬地衞生健康部門等上報疫情發生情況。疫情發生時,學校要根據上級部署,啟動各自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組織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六、防控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疫情防控工作關係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關係社會的安全穩定,各學校要切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及體育場館要嚴格按照要求,不得在疫情期間組織開展任何形式的補課、上課及其他形式的集體活動等;各級學校要在上級部門領導下,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做好諮詢解釋工作;制訂並完善防控預案,明確疫情防控的組織管理、重點舉措、預警與應急處置等內容,保障人力、物力、財力配備,增強疫情防控能力。

(二)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學校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嚴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障疫情上報渠道順暢。要在關鍵區域和崗位加強值班力量,如學校校門、宿舍、圖書館等,對出入校園及人員密集區域加強管控,並將值班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學校總值班室及校領導,再由學校逐級上報。

(三)嚴格信息報送。要建立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暢通信息傳輸渠道,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要堅持日報告制度,指定專人,按照迅速(學校應在疫情發生2小時內向縣教育體育局和衞生部門報告,不得延報)、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的原則,每日向縣教育體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

(四)強化疫情防控。

1、做好排查工作。按照涉校人員“一人一檔”的要求,對教職員工和學生假期行蹤和健康狀況進行監測,並建立台賬,精準掌握每名師生員工及校內相關服務人員的健康狀況。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要求持健康證、核酸檢測和疫苗接種證明上崗。

2、落實隔離措施。對去過中高風險地區的師生員工,要嚴格落實隔離措施,並及時做核酸檢測。

3、嚴格報告制度。發現不明原因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病例的',應當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同時報局衞生保健站。

4、加強聯防聯控。要在當地政府部門領導下,積極配合衞生健康等部門,強化聯防聯控措施。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擴散要求,做好校園疫情防控,及時發現、報告並配合衞生健康部門有效處置疫情。

5、杜絕師生聚集。各學校要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舉辦一切聚集性活動、暫停校園場地開放、暫停各類集會考試、嚴禁提前開學;要提醒師生及家長,不得參加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的校外培訓、研學旅遊、户外拓展、比賽、展示、評比和考試等聚集性活動。

6、強化督導檢查。縣教體局成立督導組,對各學校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五)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各學校要通過電話、微博、微信公眾號、短信、家長羣、學生羣等多種形式和渠道,推送相關信息,幫助師生員工充分認識疫情的嚴重危害性,宣傳普及防控知識,提高防範意識,掌握救治渠道。要採取適當方式,教育、引導師生和員工克服恐懼心理,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儘量做到不出門、不串門、不聚集、不到中高風險地區,加強自我保護,養成健康生活方式。

(六)加強輿論引導。教育廣大教職工,積極宣傳教育正面形象,多説正能量的話,對發表負面影響和有損教育形象的言論,及時批評教育。同時,加強微信羣、班級羣、朋友圈、郵箱、QQ羣、抖音等網絡和自媒體的監管,並及時分析、研判網絡負面輿情,加大處置力度,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輿論氛圍。按照有關規定,分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疫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防止負面炒作。

(七)加強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做好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思想工作,正確認識、理性對待疫情,堅定疫情防控信心。對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特別是對正在接受隔離或治療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疏導和情緒化解工作,消除恐懼心理,解決實際困難,引導其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並積極配合學校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八)認真總結疫情防控工作。要對疫情防控工作階段性進行總結,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要對工作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提煉總結,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今後應急處置工作奠定基礎。

(九)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責任意識,落實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對於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嚴肅依紀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防控保障

(一)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並落實疫情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信和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各學校特別是寄宿制中國小校、幼兒園,要配備疫情防控設施設備和消毒藥品,為疫情防控提供物資保障。

(三)資金保障。各學校應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資金,保證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員保障。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本校專兼職衞生保健隊伍培訓和建設,為疫情防控提供人員保障。

(五)技術保障。各學校要在上級領導下,加強對疫情防控和救援,以及預測、預防、預警和防控技術的研究,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供應應急預案2

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爆發突然,為充分發揮物質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順疫情防控的物資保障工作機制,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方案通報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社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的採購、儲備、調撥、配送、監管體系,使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高效、科學、透明進行。社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照積極的物資保障原則,及時採購近期防控物資,同時做好中長期物資採購計劃,做到有備無患。

二、工作原則

1.協同作戰,分工負責。防控物資有關保障工作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實行協同作戰和分工負責,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的工作當責無旁貸,其他單位需配合的工作應積極配合,共同服從疫情防控大局。

2.統一調度,專物專用。當前疫情防控進入持久戰,社會對疫情防控物資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社區疫情防控物資的保障工作由指揮部統一領導,合理調度,科學安排社區防控物資的採購、儲備、調撥、配送、監管等,確保防控物資專物專用。

3.厲行節約,保障一線。各單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使用物資,杜絕浪費。節約使用口罩、酒精、防護服等消耗性物資,愛惜使用體温計、消毒設施等非消耗性物資。所有防控物資首先確保一線防控工作人員,非一線防控工作人員不使用如N95醫用口罩等高標準防控物資(個人購物除外)。

4.公開公示,接受監督。社區指揮部定期公開防控物資採購清單、調配清單、庫存清單、接受捐贈清單,接受社會和師生監督。各單位也可在本單位內部公開防控物資使用清單,及時吸納師生羣眾對防控物資使用的意見建議。

三、工作分工

1.總協調工作由社區辦負責

2.防控物資採購工作。財務處負責落實購買疫情防控物資所需的經費及後續財務報銷事宜;後保部負責防控物資的運輸配送;國資辦(招標辦)負責防控物資的`戰時購買流程,採取多方比對的採購方式,並落實購買。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大宗物資由國資辦統一採購,各單位需要的零散物資自行採購。

3.防控物資儲備工作。防控物資存放在校醫院,校醫院負責防控物資日常管理。

4.防控物資調配工作。社區辦負責核准各單位報送的物資需求,國資辦根據核准的清單發放防控物資。

5.防控物資監管工作。紀委辦負責防控物資的監管工作,確保防控物資用在一線、公平使用,對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理;審計處負責對物資保障工作中的經費問題進行監管,必要時提前介入。

四、工作要求

根據當前社區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組儘快採購目前至開學前的物資,做好開學後兩週的物資儲備工作,同時保障好長遠防控工作物資需要。

供應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產業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因食用農產品而造成的人員健康損害或傷亡事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分級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相應分為四級:即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事件等級的評估核定,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指導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5處置原則

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指導下,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工作。

(1)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健康損害和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按照“統籌安排、協調配合、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有效使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預測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範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核定級別,開展處置。Ⅰ級事件發生後,根據要求和工作需要,農業部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事件應急處置工作。Ⅱ級、Ⅲ級、Ⅳ級事件發生後,省、市(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地方政府領導下,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2.1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設置

全國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由農業部主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單位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範圍、業務領域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包括:辦公廳、人事勞動司、產業政策與法規司、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市場與經濟信息司、發展計劃司、財務司、國際合作司、科技教育司、種植業管理司、農業機械化管理司、畜牧業司、獸醫局、農墾局、農產品加工局、漁業漁政管理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駐部監察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科技發展中心等單位以及事件發生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全國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局長擔任,成員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或主管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和日常辦事機構的設置,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2.2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在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是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採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4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2.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和職責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並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5.1事件調查組

調查事件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評估事件影響,提出事件防範意見。

2.5.2事件處置組

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封存、召回問題農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5.3專家技術組

負責為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綜合分析和評價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預測事件後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預測預警和報告評估

3.1預測預警

農業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預測預警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通過風險評估、風險監測,及時發現存在問題隱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3.2事件報告

農業部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採集和報送等。

3.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貯藏、運輸單位和個人。

(2)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檢驗檢測機構和科研院所。

(3)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

(5)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2.2報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緊急情況可以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情況。發生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小時內向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報告。

(1)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控制措施,第一時間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和衞生行政主管部門。

(2)發生Ⅲ級事件時,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並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和衞生行政主管部門。

(3)發生Ⅱ級及以上事件時,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省級人民政府,2小時內報告農業部。

(4)農業部在接到Ⅱ級及以上事件報告後,由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及時通報辦公廳和對口業務司局,按程序及時向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通報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3.2.3報告要求

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儘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

3.2.4通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之間應當及時通報。

農業部接到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當及時與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溝通,並將有關情況按程序通報相關部門,上報國務院;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相關地區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3.3事件評估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評估是為了核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級別和確定應採取的措施。評估內容包括:事件農產品可能導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範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及嚴重程度;事件的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事件發展蔓延趨勢等。

3.4級別核定

事發地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事件評估結果核定事件級別。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響應,由農業部報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啟動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成立事件處置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處置,農業部加強指導、協調和督促。Ⅲ級、Ⅳ級響應,分別由市(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指導。

4.2指揮協調

(1)農業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指揮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2)農業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協調相關司局向農業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提出應急處置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及時嚮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的應急處置力量。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責任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4響應終止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即終止,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隨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批准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總結報告

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過程,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農業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農業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由農業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委託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承擔。

6.3物資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由同級人民政府的財政解決。

7監督管理

7.1獎勵與責任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或工作人員,根據情節,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7.2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年度組織實施。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職能職責及相關內容作出調整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制訂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應當與本預案相協調一致。

8.2演習演練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習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通過演習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8.3預案解釋和實施

本預案由農業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應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做好農產品生產應急保障工作,市農業農村局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重點工作

(一)聚焦應急供應,着力提升蔬菜綜合產能。穩定設施蔬菜生產,引導擴大蔬菜面積,增加蔬菜品種。加強田間管理,組織農業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開展蔬菜穩產、災害預防、病蟲害防護等指導服務,使用良種良技良機良法,提高蔬菜產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現的災害性天氣,開展關鍵農情監測、預報和處置,有效防範、積極應對農業自然災害。(責任部門:種植業科,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二)聚焦科學調控,着力穩定生豬穩產規模。落實育肥豬保險、生豬良種補貼等扶持政策,鞏固擴大生豬穩產規模。落實非洲豬瘟各項防控措施,嚴格落實疫情排查制度,加強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嚴防外疫傳入。指導養殖場完善防疫設施,建立隔離、消毒、封閉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護水平。(責任部門:畜牧漁業管理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法規科、動物衞生監管與防疫科,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市農業綜合發展服務中心動物疫控部,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三)聚焦依法監管,着力守護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監管責任、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實施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行動,嚴厲打擊禁限用藥物違法使用行為。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持續加強農產品風險監測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法規科、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四)聚焦突發事件,着力保障農產品應急供給。通過信息化等手段,及時、準確掌握本市農產品穩產規模、產量、上市週期,加強精準調控、及時供應。加強農產品價格監測,穩定市場預期。加強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確保“菜籃子”產品產得下、運得出、供得上。(責任部門:農產品生產應急保障專班全體成員,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二、應急處置

(一)建立種植業生產保障體系。全市共建立50個農資保障小組,確保春耕備耕順利進行。其中16個農機合作社保障小組(本溪縣10家、桓仁縣5家、高新區1家),14個農資生產保障小組(本溪縣5家、桓仁縣5家、平山區1家、高新區3家),20個農資銷售保障小組(本溪縣6家、桓仁縣5家、平山區2家、溪湖區1家、明山區3家、南芬區2家、高新區1家),確保春播期間封控區農資供得上、農機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我市糧食生產指標播種面積75.75萬畝(其中大豆2.1萬畝)、產量達到6.5億斤的任務指標。(責任部門:農機(農墾)科、種植業科,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二)建立畜牧業生產保障體系。全市共建立9家飼料企業保障小組,並與外市建立應急保障體系,包括飼料企業5家、獸藥企業3家、疫苗企業9家,與交通部門建立聯繫機制,對生產物資實行綠色通道,確保應急狀態下的.飼料、獸藥、疫苗等生產物資運輸暢通。(責任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法規科,市農業綜合發展服務中心動物疫控部,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三)建立屠宰應急保障體系。全市共建立16個屠宰場保障小組(豬9家、牛羊5家、禽2家),對需要屠宰的畜禽協調到定點屠宰場進行屠宰。(責任部門:畜牧漁業科,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四)建立銷售保障體系。全市規模設施農業小區13家(20畝以上),主要生產草莓、西紅柿。全市現有畜禽規模養殖場122家,其中生豬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絨山羊13家、蛋雞23家、肉雞14家。與商務部門建立聯繫機制,在生產的蔬菜、畜產品等農副產品出現滯銷時幫助農民解決銷售問題。(責任部門:種植業科、畜牧漁業科,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高新區生態辦)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產品生產應急保障專班,局長鬍勇任組長,市農業綜合發展服務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務副組長,市局、中心、執法隊有關領導任副組長。成員部門有局辦公室、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科、畜牧漁業管理科、動物衞生監管與防疫科、農機(農墾)科、種植業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法規科、市鄉村振興局鄉村建設科,以及市農業綜合發展服務中心和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相關部門。

專班主要職責:負責農產品生產保障的領導、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決定農產品生產保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研究解決農產品生產保障應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日常事務。做好聯絡協調、後勤保障、檔案管理等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科:負責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識宣傳。

動物衞生監管與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負責做好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開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動物疫情監測。

農機(農墾)科:負責農機作業機械化生產。

種植業科、畜牧漁業管理科:負責做好農畜產品穩產保供工作,負責行業疫苗報表。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法規科: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鄉村振興局鄉村建設科:負責結合人居環境提升工程,推廣使用衞生廁所。

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加大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違紀問題,維護應急供應秩序;加強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及風險監測;做好動物及其產品輸入監督工作。

供應應急預案5

為保障我市天然氣市場穩定,加強對天然氣供應情況的監管,確保天然氣供應能夠滿足社會需求,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預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xx〕123號)精神,特制定以下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切實加強我市天然氣供應應急工作的領導、協調,市政府決定成立固原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全市然氣供應保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住建局、環保局、氣象局、政府應急辦公室、中燃公司、固原供電公司等相關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應急的聯絡、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

縣(區)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大力支持做好我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相關工作。

(一)領導小組職責。

1.分析我市天然氣供應趨勢和環境,制定保障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的政策和措施;

2.針對我市天然氣供應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和經營企業調配天然氣氣源,開展應急工作,必要時採取行政調度措施;

3.按照領導相關要求的時間節點向市直有關部門報告我市天然氣氣源供應變化情況;

4.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能範圍負責相應工作;

5.根據我市天然氣供應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及時統計及上報我市天然氣供應異常情況;

2.跟蹤掌握我市天然氣供應動態,及時發現和協調供應中出現的問題,向領導小組提出應急工作建議,包括應急保障供應計劃、調控措施和實施辦法等;

3.建立天然氣供應預警機制,起草有關文件、文稿、綜合報告和發送有關情況、信息;

4.按照領導小組批示,具體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二、預警制度

市內各天然氣企業必須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銷售西部分公司簽訂長期供應合同,確保氣源供應穩定,當供應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各方面信息,經分析研究後,報請領導小組決定是否發出預警信號以及信息具體發佈途徑。預警信號共分為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來表示。

(一)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報請領導小組發佈黃色級別預警信號。

1.市場供應開始緊張,企業液化石油氣(LPG)庫存量靜態有一定程度下降,全市燃氣庫存量液化石油氣(LPG)靜態情況下少於3天市場消費量,局部地區出現氣源供應短缺情況。

2.天然氣上游供應開始緊張,日供氣量不能保證1天氣量供應,同時中燃公司管存量低於日指定氣量或出現任何突發緊急事故導致供氣波動。

(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報請領導小組發佈橙色級別預警信號。

1.供應失衡狀態持續,液化石油氣主營企業庫存急劇下降,局部地區燃氣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持續2天,全市燃氣庫存量液化石油氣(LPG)靜態情況下少於2天市場消費量。

2.天然氣上游供應失衡狀態持續,日供氣量急劇下降,中燃公司管存量低於日指定氣量一半或出現任何突發緊急事故導致供氣中斷。

(三)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報請領導小組發佈紅色級別預警信號。

1.供應緊張狀態進一步惡化,液化石油氣主營企業庫存接近枯竭,突發事件可能造成市場重大波動,全市燃氣庫存量液化石油氣(LPG)靜態情況下少於1天市場消費量。

2.燃氣公司庫存接近枯竭,供應緊張狀態進一步惡化,導致中斷供氣。

三、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響應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後,由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應急預案,並確定信息發佈途徑,各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進入應急狀態,積極、負責地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一)黃色級別預警信號應急措施。進入黃色級別預警信號後,由領導小組統籌有關部門,共同協調及指揮各燃氣企業採取以下措施:

1.住建部門應當分別或同時對全市的燃氣儲配和中燃公司的儲存量實行每日報告制,包括當日供氣量、進氣量、庫存量。

2.當個別出現氣源短缺,屬地的燃氣主管部門及燃氣經營企業應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包括氣源短缺原因、供氣企業三日的庫存量及供氣量、受影響範圍等),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燃氣供應企業,按照地區就近原則,積極採取內部氣源協調措施,由氣源庫存充裕的燃氣公司為氣源短缺縣區迅速補充氣源,暫緩氣源供應短缺問題。

3.天然氣經營企業應當與上游氣源供應單位隨時保持連通,及時掌握最新信息,並及時與用户溝通信息,減少向季節性生產用氣單位供氣。

(二)橙色級別預警信號應急措施。進入橙色級別預警信號後,除繼續實施黃色級別預警信號應急措施外,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有關部門,分別或同時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燃氣企業動用一切資源,拓寬氣源採購渠道,恪守社會責任,力保燃氣市場供應,並向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2.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聯絡燃氣氣源各大供應商,瞭解市場供應走勢,要求各大供應商確保我市燃氣需求的最低保障。

3.由領導小組向市政府請示,動用政府的`財政資金向區外氣源供應商採購氣源儲配在各燃氣企業氣庫中,穩定日常供氣量。

宣傳部門要加強新聞輿論的管理和調控,有關數據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計,經領導小組審核後決定是否向新聞媒體發佈。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異常情況的報道要本着有利於社會穩定和市場穩定的原則進行,堅持新聞真實性,防止不實報道和炒作。加強宣傳節約用氣,鼓勵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用電、煤等作為臨時的替代能源,減少用氣量。

發改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及時掌握燃氣市場價格動態,按照相關燃氣價格管理辦法,適時調整燃氣價格,同時依法查處燃氣經營中哄抬價格等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並及時向物價部門備案,使用新價格必須在備案同意後實施發佈。

市場管理部門要提高市場檢查的頻率和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擾亂市場秩序等不法行為。

財政部門負責保障應急所需資金,監督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環保部門負責調度環境應急力量,預防和應對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嚴格落實“以氣定改”原則,所有“煤改氣”項目實施前必須先簽訂合同落實氣源,禁止超合同實施,特別要嚴格控制工業“煤改氣”項目。

政府應急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受災羣眾的救助工作。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天然氣供應保障、制定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預案、用户調峯方案和需求側管理預案。針對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組織轄區內城市燃氣企業與用户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全年供氣合同及供暖季供氣合同;督促簽訂有量有價、明確調峯用氣責任、可中斷用氣政策、明確違約責任的供氣合同,監督城市燃氣企業將經營區域內的減限氣量合理分解到每個高峯用户和可中斷用户。

氣象部門負責及時分析、預測、發佈天氣預報和極端天氣預警信息。

燃氣公司負責天然氣供應及資源協調工作。嚴格按照已簽訂的合同履行供氣義務,排查供氣風險,提出應對措施,確保按合同約定供氣。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全市天然氣氣源供應總體情況,按照資源分配量供氣,遇到特殊情況和氣源緊張時努力爭取增量資源。

供電部門配合做好我市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燃氣調峯工作。合理評估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對電網的影響及做好相關控制措施。

(三)紅色級別預警信號應急措施。進入紅色級別預警信號後,除繼續實施橙色級別預警信號應急措施外,同時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按燃氣供應保證重點原則,優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用氣,其次保障重要商業正常生產和服務業的最低用氣保障。

2.限制市內一般商業用氣大户的用氣量,除實行限量供給外,必要時對其停止供氣。

3.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請示政府進行協調,向周邊地區尋求氣源供應。

四、設施安全保障

進入預警信號後,燃氣企業要特別加強對儲氣各種設施的安全保衞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市場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消防部門應切實加強對上述設施的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可疑因素的排查,防止上述設施受人為破壞。

五、應急終止

當全市範圍的氣源能夠持續正常穩定供應7天后,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解除預警信號及終止應急措施,並確定信息發佈途徑。預警信號解除後,各有關部門及燃氣企業須認真分析和總結本次應急工作情況,形成工作總結上報領導小組。

六、施行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應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管理體系,提高城市天然氣供應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確保準確、及時、有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不良影響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義烏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義烏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按照“先民用後工業、先重點後一般、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原則,形成統一指揮、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處置體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緊急狀態下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2 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

依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由低至高分為一般(Ⅳ)、較大(Ⅲ)、重大(Ⅱ)和特別重大(Ⅰ)四個級別。

2.1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Ⅳ級)

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於城市基本供應量,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後仍不能恢復正常,並持續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2較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Ⅲ級)

較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於城市基本供應量的80%,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後仍不能恢復正常,並持續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5000户以上、1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3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Ⅱ級)

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於城市基本供應量的60%或缺口氣量超過全市工業用户,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後仍不能恢復正常,並持續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4特別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Ⅰ級)

特別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於城市基本供應量的30%或缺口氣量超過全市工業用户和公建用户的總用氣量,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後仍不能恢復正常,並持續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3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3.國家長輸管線、省主幹管網、氣源接收站、城市門站等高壓天然氣供氣系統發生事故,嚴重影響城市天然氣供應。

3 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旅展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交通運輸局、各鎮街、市城投集團、市天然氣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委,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2 組織機構職責

1.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緊急狀態下的城市天然氣保障供應方案,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研究城市天然氣供應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協調全市天然氣供應的平衡工作;協調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制定相應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措施;掌握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的全面情況,及時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彙報;執行市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引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報道,確保社會秩序和經濟運行平穩。

3.3 成員單位職責

1.城管委:負責做好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協調解決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中出現的問題。

2.發改委:協助與上級能源主管部門協調爭取天然氣資源應急供應。

3.經信委:負責做好工業用户生產用能協調工作,會同供氣單位制定工業用户有序供氣方案。

4.旅展委:負責做好星級飯店天然氣用户用能協調工作,會同供氣單位制定星級飯店有序供氣方案。

5.市商務局:負責做好大型商貿天然氣用户用能協調工作,會同供氣單位制定大型商貿用户有序供氣方案。

6.公安局:負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的安全保衞、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導、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8.應急辦:協助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9.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相關單位對有序供氣的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進行節約用氣宣傳工作。

10.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1.各鎮街:協助做好有序供氣方案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以及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工作。

12.城投集團:負責組織市天然氣公司在緊急狀態下啟動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預案,協助解決城市天然氣有序供應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3.天然氣公司:負責具體落實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的各項任務和工作措施,及時報告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事件發生的過程、等級、初步原因、發展趨勢以及應急供氣範圍等情況;嚴格執行市應急領導小組的應急指令,服從上級供氣部門的調度,根據供氣量的安排,及時調整供氣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有序供氣方案,努力保證全市天然氣管網安全和重點地區、重點用户的天然氣供應,確保居民用氣穩定;協助新聞媒體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 預防監測與預警

4.1 預防與監測

各部門、各單位應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將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貫穿於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發展等各個環節,統籌規劃應急設施,合理配置應急物資,統籌兼顧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提升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市城市天然氣供應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城市天然氣供應的動態監測。市天然氣公司應及時、準確地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數據和情況。

1.由天然氣公司具體實施對全市居民、公建、工業、公交等用户日用氣量的監控,實時監測全市供氣動態,預測天然氣資源的供需平衡情況。

2.建立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信息庫,對已發生的各類事件進行記錄,將分析和總結的結果存入信息庫,並以此為基礎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3.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社會活動、災害性氣候和冬季保高峯供應期間的預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類信息報告制度,不斷提高應急保障管理水平。

4.2 預警

根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建立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四級預警指標體系,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並分別採用不同預防對策。

藍色預警(四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三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二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一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正在蔓延。

4.3 預警信息發佈

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應包括:發佈機構、發佈時間、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預警信息發佈的範圍包括:可能受影響的單位(企業)與個人,以及其他相關的單位(企業)與個人。

4.4 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按照不同預警等級採取響應的應急措施。

1.藍色預警響應:進入藍色預警期後,各相關成員單位應做好應急響應,加強信息監控與收集;市天然氣公司要立即與上游燃氣企業溝通協商,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同時更深入瞭解事件情況,做好可中斷供氣用户的減供或停供的解釋和通知。

2.黃色預警響應: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時掌握情況,及時進行信息報送;市應急領導小組及時組織研判,並部署相關預警響應工作。

3.橙色預警響應: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由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統一部署,市相關應急機構積極配合。

4.紅色預警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由省、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統一部署,市相關應急機構積極配合。

5 應急處置

5.1 信息報告

發生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情況後,天然氣公司要立即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迅速確認事件的性質和等級,根據情況啟動相應的預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1.信息報告的時間和程序。發生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後,天然氣公司要在1小時內將上游天然氣供應情況及本市天然氣供應情況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較大及以上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後,天然氣公司要在30分鐘內將上游天然氣供應情況及本市天然氣供應情況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事發後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或通過緊急信息報送渠道報送初步情況,力爭1小時內書面報送相關情況。在事發2小時內將突發事件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況難以在2小時內書面報送情況的,須提前口頭報告並簡要説明原因。

2.信息報告內容。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突發城市天然氣供應事件的時間、氣源短缺量,並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以及發展趨勢等。根據事態進展,及時做好後續處置情況的續報工作;情況有變化的,應在進一步核實後,將情況續報和核報。

5.2 先期處置

發生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情況後,天然氣公司要立即啟動本單位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與上游氣源供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增加氣源供應,同時要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必要時在局部區域增加臨時保供設施,最大程度上增加供氣量,保障城市天然氣的基本供應需求。

5.3 應急響應

根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市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採取或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I級(特大)。

1.Ⅳ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Ⅳ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並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天然氣公司要採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確保滿足居民用户、商業用户以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户的用氣需求,儘量滿足工業用户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或停止可中斷用户的天然氣供應。

2.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較大(Ⅲ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天然氣公司要採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確保滿足居民用户、商業用户(洗浴中心等商業性娛樂場所除外)以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户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會同經信委、商務局、旅展委等部門制定工商業用户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相應減少或停止部分工業企業、商業性娛樂場所等用户的天然氣供應。

3.Ⅱ級應急響應。當發生重大(Ⅱ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上報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建議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天然氣公司要採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確保滿足居民用户和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户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會同經信委、商務局、旅展委等部門制定工商業用户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停止工業用户的天然氣供應,相應減少或停止部分商業用户的天然氣供應。

4.I級應急響應。當發生特大(I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I級應急響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上報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建議上報省級相關應急機構啟動I級應急響應。天然氣公司要採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力爭滿足居民用户和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户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全市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停止工商業用户的天然氣供應,力爭保證居民生活天然氣的基本供應。

5.4 應急信息發佈

發生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發生較大以上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由市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在2小時內發佈事件簡要信息,並在24小時內發佈事件處置情況信息。信息發佈的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財產損失、事件進展、提示公眾注意事項、天然氣減供或停供信息、臨時解決措施以及依法應當予以公開的其他信息等。

5.5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響基本消除,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市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立即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具體包括全面恢復供氣、恢復生產等後續事項,儘快消除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產生的影響,妥善處理受影響的天然氣用户,保障社會安定。

6.2 調查評估

發生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後,應當開展調查評估,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評估事件損失,並製作調查評估報告

6.3 恢復

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組織制定恢復生產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積極配合市天然氣公司對減供或停供用户的恢復供氣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指揮保障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協調有關成員單位緊密配合,積極開展各項應急工作。必要時可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人員集中辦公,加強協調處置力量,及時組建專家組,籌措應急指揮需要的場地、器材、經費等。

應急預案實施期間,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天然氣公司對全市天然氣供應情況實行每日兩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日召開例會,研究全市天然氣的供需平衡和計劃安排,監督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的執行,協調解決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7.2 隊伍保障

1.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天然氣公司的應急搶修隊是全市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任務。

2.應急專家庫。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專家庫,為處置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7.3 經費保障

與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有關的各項費用,按規定程序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財政預備費用應當優先保障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落實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處置的有關應急資金保障。

7.4 通信、交通保障

建立完善以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中心的通信網絡系統,建立相應的通信網絡保障制度,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做到及時、穩定地接收、上報和傳遞各類信息,保障應急管理部門領導、工作人員24小時通訊暢通;公安、交通運輸等單位應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應急通行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8 監督管理

8.1 應急演練

1.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市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演練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天然氣供應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2.天然氣公司應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應急預案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不斷提高運行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8.2 宣傳教育

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引導各有關單位做好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手機等傳播方式,加大對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8.3 責任與獎懲

對在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

1.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城市天然氣設施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爆炸、泄漏等)或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等因素導致的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的事件。

2.城市基本供應量是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業用户、不可中斷工業用户的天然氣供應量。

3.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更新和解釋

本預案由義烏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更新和解釋。市政府有關部門、天然氣公司等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9.3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應應急預案7

為解決我鎮天然氣供氣指標不足、冬季天然氣供需矛盾等突出問題,有效保障轄區羣眾生活用氣,確保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天然氣穩定供應事關人民羣眾生產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氣供應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保障氣源供給,制定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天然氣保供度峯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羣眾安全温暖過冬,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二、任務分工

(一)落實主體責任。涉及村(社區)是本行政區域保供的責任主體單位,負責對天然氣供應的日常監控,認真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盯緊問題督辦解決,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在供氣不足的情況下,積極引導用户使用電、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強供氣保障。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把民生民本作為優先保障重點。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千方百計拓展供貨渠道,積極向上爭取天然氣氣源增供指標,與供氣公司簽訂氣源增供、保供合同,為羣眾温暖度冬提供氣源保障。

二是引導公眾提高節約用氣意識,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

三是採取有效管理及技術措施,建立預警機制,做好數據監控、分析及預測,發揮自身儲氣調配能力。

四是液化氣充裝站要切實加強氣瓶檢測和儲備,作為補充燃料。

(三)強化多方聯動。各村(社區)要做好天然氣供應方面的輿情監測、輿論引導和信訪維穩工作;鎮應急辦負責全鎮燃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負責突發情況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隊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車輛和物資及時抵達所需地點;民政辦及時協調困難羣眾用氣保障工作;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做好城鎮燃氣安全生產保供應急儲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燃氣事關千家萬户,事關民生民心。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城鎮燃氣應急保供工作,把燃氣保供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好抓實,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辦落實,確保我鎮燃氣保障有序。

(二)制定應急預案。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制定本區域、本部門、本單位天然氣保供工作應急預案,組建工作專班,強化措施舉措,加強統籌協調,重大、緊急情況立即向鎮應急辦、村建中心報告,確保“氣荒”信息第一時間知曉,問題得到妥善處置,切實將問題解決在初發階段,有效保障羣眾生產生活。

(三)強化責任追究。天然氣保供度峯措施實施期間,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及時完善各類保供措施。鎮紀委要對天然氣保供度峯工作實行全程督查考核,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有關責任。

供應應急預案8

一、制定背景

為有效預防、及時、有序、妥善處置天然氣供應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天然氣供應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泗陽縣天然氣保供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新修訂施行的《泗陽縣天然氣保供應急預案》,對管道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作出了新的規定,對《預案》使用範圍、制定的主要原則、保障的次序以及監測與預警等相關內容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

二、目的依據

為有效防範和應對全縣天然氣供給不足或中斷等突發事件,滿足應急情況下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確保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天然氣利用政策》(國發改委第15號令)、《宿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泗陽縣區範圍內天然氣供應出現緊缺事件的防範和應對工作。

四、主要原則

《預案》制定遵循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原則:按照“保民生、保重點、保安全”的原則,確保居民生活用氣,優先保障學校、醫院、公交車等涉及公眾利益的重要用氣和特殊行業、高危企業等生產安全的用氣需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氣供應短缺對人民羣眾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二是以人為本,民生為先。按照安全高效、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建立健全燃氣供應保障的應急機制,優先保障民生、公用、重點用户用氣,壓減調峯用户、可中斷用户用氣,最大限度減少燃氣供應短缺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三是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政府相關部門應充分發揮燃氣企業力量,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五、機構職責

為加強對天然氣供應緊缺引發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政府成立天然氣供應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全縣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工作。組長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住建局局長擔任,成員分別由政府辦、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運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資規局、縣商務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消防大隊、各鄉鎮(街道)、園區(場)組成。天然氣供應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縣住建局)協調參與工作。

主要職責為:

(1)分析天然氣供應趨勢和環境,制定保障天然氣應急供應的.政策和措施;

(2)針對全縣天然氣供應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天然氣經營企業調配天然氣氣源,開展應急工作,必要時採取行政調度措施;

(3)及時通報全縣天然氣氣源供應變化情況;

(4)根據全縣天然氣供應情況,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六、保障次序

按照《天然氣利用政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5號令)關於天然氣利用順序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用氣類別情況,在應急情況下依據以下供氣次序進行保障:

1、居民生活(含獨立壁掛爐採暖),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集中採暖用氣及公交車、出租車城市交通用氣;

2、商業性公建用户用氣;

3、不可中斷工業企業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用氣;

5、一般工業可中斷用户生產燃料用氣;

6、LNG用氣。

七、監測預警

一是動態監測。建立健全天然氣供應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對天然氣供應的動態監測。天然氣供應企業應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數據和情況。

二是 信息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彙總天然氣供應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緊急狀態下實行快速專報制度。天然氣供應企業發現供氣異常波動情況後(上級上游減量供氣,設備檢測管道壓力異常驟降,用户反映使用異常等),要在3小時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小時內對報告事項予以調查核實後報領導小組。

八、預警分級

根據根據全縣天然氣實際需求量與上游下達的供氣量和應急儲備保障量的缺口情況,分為Ⅶ級、Ⅵ級、Ⅴ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七個預警等級。

Ⅶ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5萬方/天。

Ⅵ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5—10萬方/天。

Ⅴ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10—15萬方/天,供應形勢緊張。

Ⅳ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15—20萬方/天,供應形勢非常緊張。

Ⅲ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20—25萬方/天,供應形勢嚴峻。

Ⅱ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25—30萬方/天,供應形勢非常嚴峻。

Ⅰ級:天然氣供應缺口達到30萬方/天以上,供應形勢極其嚴峻。

九、應急處置

(一)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天然氣供應預警事件,天然氣供應企業應立即採取初步應急措施,同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影響範圍、發展趨勢以及已採取的應急措施。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的影響範圍、嚴重程度等情況,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性質,宣佈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通報值班人員和值班情況。

(二)處置流程

(1)發佈預警信息。當出現天然氣供應短缺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嚴重程度、預警級別分別向受影響範圍的用户通報信息,必要時發佈社會公告或情況説明。

(2)爭取外調氣源。氣源組成員單位(縣發改局、天然氣供應企業)加大與上級、上游的溝通聯繫,爭取供應指標,加強外調氣源的購置、運輸和儲備工作。

(3)制定停(限)氣方案。當天然氣供應形勢緊張時,辦公室成員單位縣住建局牽頭各鄉鎮(場)、園區(場)、天然氣供應企業制定停(限)氣方案,報領導小組批准實施後,由天然氣供應企業具體執行。

(4)實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氣供應企業負責實施停(限)氣方案,天然氣供應企業將已確定的停(限)氣信息提前12小時通知相關企業單位,告知停(限)氣時間和指標等信息,便於做好內部應急措施及生產計劃調整等工作,儘量減少損失,確保有序安全用氣。

(5)建設應急儲氣設施。天然氣供應企業根據消費需求和供應實際,另行擴大建設應急儲備站(庫)和門站等,增加天然氣應急儲存設施保有量和儲氣保有量。建設組成員單位分別牽頭做好項目手續辦理、建設協調和幫辦服務工作。

(6)進行天然氣價格調控和財政補貼。辦公室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密切關注天然氣供應企業的保供成本和供應形勢,並分別制定天然氣價格調控方案和財政補貼方案,經領導小組研究,報縣政府審批後執行。

(三)分級響應

有關縣人民政府及城燃企業要按時完成已形成能力的儲氣設施的注氣工作,在天然氣供需緊張情況下,按照保障次序優先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氣;根據供應保障情況及應急響應等級,及時溝通上游供氣、儲罐經營、管道運輸、城市燃氣等相關企業形成保供合力,緊急調用儲氣資源,適時釋放應急儲量,最大限度發揮儲氣設施的應急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氣平穩有序。

(四)信息發佈

(1)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演練推演,強化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天然氣供應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2)天然氣供應企業應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應急預案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不斷提高企業的運行管理能力。

(五)宣傳教育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引導各有關單位做好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節約用氣意識;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手機等傳播方式,加大對天然氣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供應應急預案9

為了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在縣委、縣政府及縣防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開展好全縣商務流通領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為切實保障和維護人民羣眾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和制定依據

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應當貫徹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合作、科學監測、及時反應和處置得力的基本原則。

本預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和商務部、省商務廳《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市商務局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而制定的`。

二、組織領導、部門分工

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為加強對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建立分工負責、配合協調的工作機制。成立了縣商務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周永寧任組長,招商服務中心主任劉小如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有:鄭曉寧副局長、王志強副主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商務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鄭曉寧(兼任)承擔。職責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信息,分析、預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發展態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協調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儲備和銷售。

三、市場異常波動的監測報告及確認

為及時發現並有效控制市場異常波動,對生活必需品市場進行監測並實行信息報送制度。

(一)監測的主體、內容和對象

監測主體:縣商務局負責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監測對象:生產和經營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雞蛋、方便麪、火腿腸、瓶裝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點生產企業、商場、超市和蔬菜批發市場。

監測內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給、銷售和價格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及時掌握市場動態,收集、彙總、分析監測信息,並準確及時提出預警建議。

(二)監測報告制度

縣商務局和列入全縣市場異常波動監測預警範圍的監測對象,須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報送有關數據及市場情況。監測報告實行屬地化管理,縣商務局和生活必需品監測企業原則上堅持日監測、週報告制度,必要時實行日監測、日報告制度。

四、多措並舉,做好市場供應工作

(一)加強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啟動了市場運行監測應急機制,摸清市場儲備底數,全面及時掌握市場銷售和庫存變動情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間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導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好每日消毒工作並做好記錄,做好市場設卡防護工作,每日專人負責登記,測量體温,要求工作人員必須戴口罩上崗。

(三)確定盂縣主要骨幹企業2家:盂縣西關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盂縣秀東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大型應急網點4個:山西凱通優鮮商貿有限公司(凱通店、凱悦城店、優鮮店)、山西鑫帝商貿有限公司、盂縣田森超市廣場店、盂縣佳元亨泰商貿有限公司(斑馬鮮生)等企業為重點疫情防控物資儲備企業,骨幹企業和應急網點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力度,確保生活必需品物資調得動、運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

(四)各商場超市、農貿市場不得進行活禽、魚類等的現場宰殺銷售,全面禁止人工養殖場所野生動物轉運販賣,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買賣。

(五)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幫助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密切產銷對接,拓寬貨源渠道,加大糧油、肉類、蔬菜、雞蛋、方便麪、火腿腸、瓶裝水等商品市場供應。同時,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預防恐慌性搶購行為的發生。

五、加強監管,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我局實行包保制,加強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導。

(一)認真貫徹落實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強農貿市場衞生整治。

(二)農貿市場開門營業前要進行內外大清掃,大整理。

(三)嚴格要求市場所有人員做好自我防護。所有管理人員、櫃枱營業人員要佩戴口罩上崗;有發熱咳嗽等相應症狀的員工要休息或就醫。

(四)張貼告示,告誡有發熱及咳嗽症狀的人不要進入農貿市場;不要帶寵物進場。

(五)張貼告示,建議市民理性消費,不要囤積,建議市民戴口罩進市場,建議市民錯峯買菜,避開人流高峯;注意並確保市場秩序。

(六)所有運貨車輛都要按要求進行定期消毒。

(七)動員並組織商户積極備貨,滿足供應,合法經營,誠信經營。保障補貨及時、正常供應和價格穩定,杜絕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行為。

供應應急預案10

一、編制目的

隨着我市燃氣需求量逐年增加,燃氣供應問題日益突出。為應對上游限供或氣源不足等情況,採取對下游合同用户進行減、限、停等供氣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下游合同用户生產生活的影響,保障大冶市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大冶市內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保供範圍內各類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省、市管網因自然災害、設備故障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出現天然氣減供或斷供,導致全市天然氣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情況。

三、基本原則

統籌“經濟發展、能源安全、碳達峯、百姓生活”四個維度,切實強化“壓非保民”工作,堅持安全底線,按照“先安全後供氣,先民用後工業,先重點後一般”的指導方針,先重點壓減有點供設備的企業用氣,以及高耗能、高排放及工業企業綜合績效評價D類、C類企業用氣,其次壓減B類、A類企業用氣,確保居民用氣、民生用氣需求,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氣相對平穩。

四、組織體系

成立大冶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全市“壓非保民”應急預案管理和實施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細軍任組長,市發改局局長柯敏任副組長,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城投公司、大冶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等單位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大冶市天然氣供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

應急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發改局,市發改局局長柯敏兼任辦公室主任,以上人員組成實行席位制,如遇人事變動,不再另行發文。大冶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成立相應天然氣供應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專班。

應急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天然氣計劃協調和應急日常工作。大冶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在應急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開展應急工作,具體負責本公司供氣單位的計劃調整和日常監管工作;在緊急狀況下提出天然氣供應應急方案,並報請市應急工作小組,經過審定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緊急狀態供氣原則

(一)按用氣性質限停順序

工業用户→CNG加氣站→商福(商業用户和公共福利用户,下同)→居民用户。

(二)按下游用户限停氣先後順序

有備用能源的工業用户→無備用能源的工業用户→重點工業用户→CNG加氣站→商福、居民用户。

六、應急響應程序

(一)預警分級

當天然氣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時,啟動應急預案,並以去年同期天然氣日用量高峯值為基數,按上級要求分為六級壓減清單,按每級至少壓減5%日用量,逐級累計:

六級(上游連續缺口在5%區間,約4.25萬方):至少壓減5%氣量,壓減對象為可中斷用户;

五級(上游連續缺口在10%區間,約8.5萬方):在六級基礎上再壓減5%氣量,壓減對象為可中斷用户與績效評價C類和D類企業交替執行;

四級(上游連續缺口在15%區間,12.75萬方):在五級基礎上再壓減5%氣量,壓減對象增加五類用户中高耗能、高排放的企業;

三級(上游連續缺口在20%區間,17萬方):在四級基礎上再壓減5%氣量,壓減對象增加五類用户中較高耗能、較高排放的企業;

二級(上游連續缺口在25%以上,21.25萬方以上):在三級基礎上再壓減5%氣量,壓減對象增加五類用户中較低耗能、較低排放的企業;

一級(上游連續缺口在30%以上,25.5萬方以上):在二級基礎上再壓減5%氣量,壓減對象為所有工業用氣户。

(二)預案執行

1、華潤燃氣公司接到上游壓減預警通知後,立即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根據組長的指令,召開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下達啟動相應級別的指令。

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按其職責落實相關工作,並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及時將情況報告上級指揮部。同時,不斷優化“壓非保民”應急措施,在供需缺口縮小時,及時有序釋放用氣需求,儘量滿足用户合理需求,減少限氣損失。

3、對於執行不到位的用户,由市發改、經信會同屬地政府,以及華潤燃氣公司,第一時間開展現場督察,確保壓減到位。對於拒不執行的用户,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預案終止

供需失衡狀況恢復後,華潤燃氣公司及時告知相關用户,恢復正常供氣秩序,並報告指揮部。

七、工作要求

(一)在壓減期間,所有使用天然氣採暖的用户,控制室內最高温度不超過18℃,以節約用氣量。

(二)在啟動預案後,正式停(限)氣前,華潤燃氣公司至少應提前半天告知用户,企業提前做好生產計劃。

(三)各用氣企業在壓減過程中,要絕對保證安全,對停止或壓減供氣可能影響生產安全的,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把工作做實、做細、做好,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四)在啟動天然氣“壓非保民”預案時,如同時啟動有序用電,因將有序用氣和有序用電工作相結合,做到氣電協調聯動。

(五)華潤燃氣公司應加強應急儲備設施運行監測和設備維護,千方百計補充應急氣源,確保儲備氣量不低於5天的民生用氣量,確保民生用氣安全。

(六)部門及平台屬地之間加強聯動,問題早發現、早溝通、早解決。

供應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制定目的

建立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控制和減少因各類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供給異常,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

1.2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章、文件及河北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級次劃分

本預案規定的生活必需品供給異常按照突發事件影響範圍大小,分為四個級次:Ⅰ級(特別重大)供給異常是指發生在全市範圍的供給短缺;Ⅱ級(重大)供給異常是指發生在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大部,或者2個及以上其他區的供給短缺;Ⅲ級(較大)供給異常是指發生在1個區全部或大部分區域的供給短缺;IV級(一般)供給異常是指發生在個別街道、鄉鎮和部分大型批發、零售企業的供給短缺。

本預案所稱生活必需品供給異常,是指因各類突發事件造成全市或本市部分區域的豬肉、牛羊肉、食鹽、雞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給短缺,引起居民搶購,導致一類及以上的商品價格快速上漲或出現大面積商品脱銷。

1.4工作原則

(1)部門聯動,統一調度。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有效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屬地為主,全市統籌。在市政府適度擴大市級貨源儲備規模的基礎上,加快建立本級貨源儲備。根據供給短缺程度,按照本區自保、全市調配、外部支援的梯次展開工作。

(3)突出重點,快速反應。優先保障供給短缺嚴重的區域,以及需要重點保障的部門和人羣,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調運機制,確保及時供給。

(4)疏堵結合,加強防範。推動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企業拓展貨源渠道,建立重點保供企業庫,並與保供企業建立日常聯繫機制,在擴大市場有效供給的同時,強化市場秩序維護和穩定工作,加強宣傳報道,引導正確輿論導向,穩定消費心理、穩定市場預期。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應對河北區生活必需品供給異常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河北區行政區域內、須由本區負責處置的生活必需品供給緊張事件處置工作。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立河北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作為市指揮部的分部,分管商務工作的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商務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組成。

2.1.2區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生活必需品供給工作的部署,研究全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方面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組織指揮本區的生活必需品供給異常應對工作;組織開展河北區生活必需品供應投放體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參與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工作等。

2.2辦事機構

2.2.1區指揮部下設河北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商務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別確定本部門一個責任科室作為聯絡科室,並指定一名科級幹部為聯絡員。

2.2.2區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區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區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區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河北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承辦區指揮部工作會議,召集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協助區指揮部領導做好預測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及善後工作;指導推動全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成員單位

區商務局:負責本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綜合協調工作。密切對接市商務局、聯絡各成員單位等,完善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網絡,按照市、區工作部署,統籌協調落實好豬肉、牛羊肉、食鹽、雞蛋、蔬菜等市級儲備生活必需品的在區投放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打擊價格違法行為。

區財政局:負責按照區指揮部意見,為保障市場應急供給提供資金保障。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開展市場價格監測,做好市場價格信息報送工作。

公安河北分局:負責維護生活必需品應急供給場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活動。

河北交警支隊:負責保證道路交通運輸的通暢,組織做好應急生活必需品的運輸保障工作。

區民宗委:負責協助做好回族等少數民族的清真食品應急供給相關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佈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區委網信辦:負責加強對網絡輿情的監控和管理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按照區指揮部下達的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工作指令,協助做好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相關工作。

區衞生健康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局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負責做好相關突發事件影響的評估,一旦需要,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應急供給相關工作。

突發事件發生後,區指揮部可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實際情況,對其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2.4投放企業

納入應急供給網絡的商貿企業,負責管理和規範本企業的分支網點,確保在應急供給狀態下,按照市、區指揮部指令及時接收儲備商品並投放給指定區域或羣體。

全區大型連鎖超市、菜市場及相關重點保供企業均要發揮供應主渠道作用,建立穩固的貨源採購渠道。在應急供給狀態下,根據區指揮部工作要求,加大生活必需品貨源組織和市場投放,進一步提高我區應急供給保障能力。

3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3.1.1區商務局建立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區發展改革委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做好市場波動預測預報。特別是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指導各成員單位、各定點監測企業及時、準確報送有關數據資料,開展價格、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監測分析工作。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供給異常,要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上報。

3.1.2區商務、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市場的影響,密切跟蹤監測,科學分析,綜合評價,及時掌握市場運行變化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供給異常,要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上報。

3.1.3未經區指揮部批准,不得隨意向社會發布供給異常信息,避免不實信息對市場產生誤導。

3.2預警分級、報告和發佈

3.2.1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勢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給異常波動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識,分別對應可能發生IV級、III級、II級和I級的市場供給異常波動。

3.2.2預警報告及發佈

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生活必需品,導致商品批發或零售價格一週內上漲30%以上(蔬菜為周漲幅50%以上)或出現搶購斷檔脱銷等異常波動跡象,應當在1小時內向區商務局報告;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報告後,區商務局應該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在2小時內向本區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市商務局報告,並抄送有關主管部門。

經預判有可能發生一般或較大市場供給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將在核實確證後,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經市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以市指揮部名義向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發佈藍色或黃色預警警報。同時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採取相應響應措施。

經預判有可能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市場供給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將在核實確證後,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商務部報告。經市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以市指揮部名義向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發佈橙色或紅色預警警報。同時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採取相應響應措施。

3.3預警響應

根據預警級別,區指揮部應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可能引起供給緊張事件的發生、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和預報工作;

(2)啟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狀態,並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供給應急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4)組織納入應急供給網絡的商貿企業進入待命狀態,儲備的生活必需品做好隨時調用準備,負責投放的企業(或網點)做好接收準備,運輸企業檢查車輛設備,確保隨時接受運輸任務;

(5)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其他相關工作措施。

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變化和會商建議,適時提出調整預警級別的建議,經市指揮部批准後發佈,區指揮部按照市裏統一部署在本區域內做好預警級別調整工作。

當確定引起供給緊張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市指揮部將根據權限決定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措施,區指揮部根據市裏要求做好預警解除工作。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對於已經出現的供給緊張情況,河北區內相關部門、企業和個人必須及時向河北區人民政府報告。區人民政府接到市場供給異常波動報告並初步核實為二級(重大)供給異常波動及以上的,應當在30分鐘內電話、1小時內書面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市場波動主要情況。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監測單位通過各自信息渠道發現市場供給異常時,也要立即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

4.2應急響應

根據生活必需品供給波動等級,天津市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兩級應急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供給異常波動時,啟動I級響應;發生較大、一般供給異常波動時,啟動II級響應。

4.2.1I級響應

由市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統一組織各成員單位和河北區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1)啟動應急響應。當供給異常達到本預案規定的級次時,根據需要和供給異常的原因,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啟動應急響應。按照相應的.響應等級,有關人員全部到位。

(2)確定供給方案。區指揮部根據供給異常涉及區域、態勢和貨源保障規模,研究確定應急供給的區域、品種和數量,對供給短缺和程度嚴重的區域適度多安排投放。

供給短缺程度不嚴重時,生活必需品應急供給價格原則上隨行就市,以區發展改革委統計的即期市場價格為參照,由區人民政府確定。

供給短缺程度嚴重時,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對基本生活必需品實行限價銷售或無償定員定量配給。由此形成的虧損,由區財政據實補貼。

(3)調撥應急貨源。可漸次或同時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組織應急貨源。

企業供應鏈採購。區商務部門組織有關重點商品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緩解供給壓力。

企業應急生產。由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組織我區重點生產企業開展應急生產,提供應急商品。

區域間調劑。由未發生市場波動的我市有關區或協調外省市緊急調運商品,進行商品餘缺調劑。

動用政府儲備。按程序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的投放,並組織相關投放點位做好投放工作。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按計劃、定量調撥生活必需品時,調撥憑證是《河北區生活必需品儲備應急供給調撥令》,由區商務局向納入應急供給網絡的商貿企業發出。調撥的品種、數量及接收單位應在調撥令上註明,並加蓋河北區商務局公章。本着提高效率的原則,也可根據實際情況,以會議形式研究確定調撥相關內容。

(4)啟動供給網絡。區商務局組織納入應急供給網絡的商貿企業迅速將調撥的生活必需品貨源通過分支門店供給居民,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對參與救援的部門和受災羣體可採取直供方式,優先保證供給。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造成應急供給網點嚴重損毀,影響應急供給的,河北區人民政府負責迅速組織建立臨時供給網點,確保應急供給渠道暢通。

(5)暢通運輸通道。河北交警支隊負責安排警力疏導道路交通,並根據運輸保障需要,印發生活必需品應急運輸車輛通行證,確保應急運送生活必需品車輛通行順暢。

(6)徵用社會物資。特殊情況下,根據供給應急處置的需要,報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區指揮部有權緊急徵用社會生產經營單位的庫存商品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對緊急徵用的物資、工具、設施等,待應急處置完畢後,以公允原則協商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報區人民政府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4.2.2II級響應

市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商務局局長)會同河北區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和河北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事件等級和實際情況,採取上述一項或多項應對措施。

4.3新聞報道

區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從維護市場穩定的大局出發,按照區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及時報道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給的舉措、進展,消除市民特別是供給短缺嚴重區域居民的心理恐慌,維護應急供給穩定。

4.4應急結束

發生突發事件的風險基本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場供給趨於正常,經專業機構和專家評估,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市指揮部批准後,按照市裏部署要求,河北區結束應急處置工作,並解除供給應急狀態。

5保障措施

5.1重點企業

商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點保供企業庫,建立聯繫機制,及時掌握重點生產經營能力、庫存水平等情況。

5.2投放網絡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網絡。應急投放網絡應充分考慮社區、人口分佈,做到網點佈局均勻、覆蓋面廣。在回族等少數民族人口聚集區域應考慮設置清真食品供給網點。納入應急投放網絡的商業企業應以日常管理較為規範、門店數量較多、具備銷售上述商品能力的連鎖超市為主,便於應急投放時統一組織實施。

5.3交通運輸

包括:應急供給企業自有運力、河北交警支隊組織的運力。啟動市場應急後,先以應急供給企業運力為主,運力不足時由河北交警支隊提供運力支持或向社會緊急徵用。各單位運輸能力的統計每年進行一次。

5.4市場秩序

區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強化市場監管,依法查處、打擊藉機摻雜使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行為。

5.5通訊聯絡

參與生活必需品應急供給工作的各有關單位,要向區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的聯絡員名單及通訊方式,並做到及時更新,確保應急聯絡暢通。

5.6應急演練

區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適時開展處置供給異常事件的應急演練,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迅速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區人民政府、區指揮部成員單位、重點企業應當結合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整體演練或者單獨組織演練。演練內容應當從實戰出發,以檢驗、改善、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能力,包括部門聯動、快速反應、協同配合等。

6善後處置

6.1調查評估

應急結束後,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或專家,對事件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對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在規定時間內形成評估報告並報區指揮部。

6.2能力恢復

各納入應急供給網絡的商貿企業在應急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貨源採購或根據區商務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儲備庫存。各投放企業在應急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本企業應急供給分支網點,整理營業場地、補充商品庫存,逐步恢復正常供應能力。

6.3費用清算

區商務局會同區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對實施應急預案發生的合理費用及時清算,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區財政局按規定撥付資金。實施應急預案發生的費用依法依規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

7附則

7.1獎懲機制

對錶現突出、反應快速、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報請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執行應急指令、阻礙應急工作、擾亂供給秩序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2預案管理

7.2.1本預案由區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2.2區有關部門及納入應急供給網絡的商貿企業根據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本企業的相關工作預案。預案制定完成後,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7.2.3區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後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7.2.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供應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鄉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防範和處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全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做到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及時,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害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我鄉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雲南省防汛抗旱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保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結合瓦馬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變單一抗旱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並舉,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3.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屬地為主,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的原則。

1.4適用範圍

1.4.1本預案適用於瓦馬鄉範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乾旱災害、山洪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等災害或重大險情。

1.5組織實施

瓦馬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鄉水旱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瓦馬鄉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鄉防指),負責組織領導全鄉的防汛抗旱工作。鄉防指下設辦公室在瓦馬水利工作站,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鄉防指由鄉長任指揮長,分管水利的副鄉長任常務副指揮長,鄉武裝部部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瓦馬鄉水利工作站、農業服務中心、派出所、財政所、自然資源所、林業服務中心、民政辦、綜治辦、衞生院、安監站、電信所、移動機站、瓦馬供電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鄉防指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鄉水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組織制定鄉內江河流域防禦洪水方案。負責組織全鄉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鄉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鄉重要江河、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1.3鄉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瓦馬鄉水利工作站:正確把握全鄉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

2.瓦馬派出所、鄉綜治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3.瓦馬鄉民政辦:組織、協調洪旱災後救助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鄉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4.瓦馬鄉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鄉防汛抗旱等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委會提出的申請,會同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經費,並監督使用。

5.瓦馬自然資源所:組織監測、預防地質災害,指導並監督全鄉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組織、指導集鎮的防洪排澇工作。

6.瓦馬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鄉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鄉防洪排澇和抗旱工程的建設和安全監督管理,督促各鄉鎮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監測預報,負責全鄉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柴油、農藥等物資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

7.瓦馬鄉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水電站、礦山、尾礦壩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檢查。組織好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橋樑)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負責清除公路、水運礙洪建築設施,配合水利部門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協調運力運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員、物資及設備。

8.瓦馬林業服務中心: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

9.瓦馬衞生院、汶上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後,及時向鄉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衞生部門和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0.瓦馬電信所、移動機站:指導全鄉電信運營企業進行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通訊的平時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積極保障防洪抗旱搶險救災通訊暢通,完成上級交予應急搶險任務,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需要,按照《雲南省戰備應急通信保障預案》指揮調度通信設施。

11.瓦馬供電所:負責所轄供電設施的安全度汛,協調統調水電廠執行防汛抗旱指揮部門下達的防汛調度命令,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搶險,保障防汛搶險、排澇,抗旱、救災及災後恢復的電力供應。

12.瓦馬鄉武裝部:遵照上級的指示和命令,負責抗洪搶險、營救羣眾、轉移物資、抗旱救災等任務,協助地方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幫助指導地方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建設,若遇重大災情,武裝部負責協調所轄民兵參加當地防汛抗旱、搶險救災。

13.瓦馬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全鄉防汛抗旱工作,承辦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對全鄉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鄉重要江河實施統一監控和調度;組織對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參與其它自然災害的抗災救災工作。

2.2組織體系

各村委會應設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在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鄉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兩委班子成員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短期、短歷時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水情預報信息。鄉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及時掌握氣象部門及水文部門發佈的氣象水文信息,為災害預警提供依據。

3.1.2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險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可能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採取的措施。

2.水庫工程信息

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進行調度。當水庫出現險情可能導致次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須立即採取措施處置險情,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工情信息。

3.堤防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須加強工程監測,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而可能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須迅速組織搶險,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工情信息。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和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市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墒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

3.1.5各村委會防汛指揮機構應與本預案對應的相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鄉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全鄉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禦山洪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全鄉應急供水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種類。

6.通信準備。保證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3.2.2洪水預警

根據江河水文預報、水庫適時工情及洪水調度,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向社會發布。

3.2.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落實值班巡邏制度。每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乾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乾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禦洪水方案

1.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重點對沙地水庫、瓦馬集鎮、汶上集鎮、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孫足河流域進行洪水防禦方案修訂和完善,主動應對洪澇災害。

2.各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本轄區洪水調度方案,視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調度的具體措施。

3.各類防禦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並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3.3.3抗旱預案

1.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2.各村的各類抗旱預案由鄉人民政府批准、並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村應貫徹執行。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四級。

4.1.2進入汛期、旱期,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發生水旱災害後,要按照相關信息要求內容迅速進行核實,特別重大級、重大級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較大、一般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4.1.3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沙地水庫、瓦馬集鎮、汶上集鎮、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孫足河流域及重要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調度,督促指導各村、各相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屬各村委會負責。

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及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向鄉黨委、鄉政府報告情況,並及時與本級應急機構通報情況以及協調配合做好水旱災害處置工作。

4.1.4水旱災害發生後,由鄉人民政府及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臨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鄉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2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2.1山洪災害

1.當發生山洪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立即通知相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發生山洪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儘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2.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出現前期徵兆時,工程管理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儘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立即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羣眾轉移,要儘可能減少損失。

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和水閘垮塌時全力採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塌時間,為下游羣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同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4.2.3乾旱災害

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鄉實際情況,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乾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並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幹旱

(1)指揮機構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確保鄉村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2)啟動相關抗旱預案,並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宣佈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

(3)密切監測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4)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

2.嚴重乾旱

(1)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組織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進行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2)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並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3)督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部門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適當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

3.中度、輕度乾旱

(1)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2)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加強節約用水管理。

(3)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4.3.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4.3.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採用和發佈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4指揮和調度

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現場情況,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5搶險救災

4.5.1出現水旱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4.5.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鄉黨委、政府上級指揮決策。

4.5.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救援。

4.5.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4.6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6.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備隨時應用。

4.6.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時,應採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4.6.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本級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6.4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4.6.5出現水旱災害後,鄉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7.1出現水旱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區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4.7.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重點江河堤防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實施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並滿足搶險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3)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當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武警參加的,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軍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軍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軍隊、武警可邊行動邊報告,地方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4)嚴禁組織中國小生參加防汛搶險工作。

2.抗旱隊伍

(1)在抗旱期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減災工作。

(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衞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幫助進行緊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儲備,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徵集。

(2)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區級防汛物資,主要用於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物資的補助,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

(3)鄉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於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急需的搶險物料,用於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羣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於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村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定額,根據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由各村因地制宜確定。

(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乾旱頻繁發生村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

2.物資管理調撥。鄉級防汛物資調撥程序:由村向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進行調撥。

5.2.8資金保障

鄉財政或上級部門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費,用於補助遭受重大級以上水旱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復。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2.防汛抗旱期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發佈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會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搞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儘快建立鄉內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河段、防洪集鎮的洪水預報、防洪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2.建立全區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

5.4.1公眾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後,可向社會發布。

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5.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為防汛搶險相關知識。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後,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6.1救災善後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災民,作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問題。

6.1.2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6.1.3當地政府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鄉村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6.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防防汛抗旱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五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鄉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相關人員評審,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鄉政府批准執行。

各類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禦山洪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城市應急供水方案,經管理單位編制,報鄉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區防指備案後,作為上一級預案的支撐預案。

7.2獎勵與處罰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鄉防指將聯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雲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7.4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實施。

供應應急預案13

為確保震後寒潮、低温、大風極端天氣條件下全縣受災羣眾安全、温暖、健康過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原則;

(二)以人為本、為民解難的原則;

(三)主動防範、加強督查的原則;

(四)快速高效、果斷處置、全力搶險的原則。

二、響應級別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為一級響應:

極端寒潮天氣一次性影響8000人及其以上生產生活的;交通、通訊一次性中斷72小時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凍死15人及其以上的或凍傷15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發事件一次性導致3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二級響應:

極端寒潮天氣一次性影響5000人及其以上生產生活的;交通、通訊一次性中斷48小時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凍死10人及其以上的,或凍傷10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發事件一次性導致1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為三級響應:

極端寒潮天氣一次性影響3000人及其以上生產生活的;交通、通訊一次性中斷24小時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凍死5人及其以上的,或凍傷5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發事件一次性導致3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四)上述條件以下的,為四級響應。

(五)極端高火險天氣,按照《黑水縣森林防火預案》和《黑水縣草原防火預案》確定響應級別。其他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按照原預案規定確定響應級別。

三、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

縣人民政府成立極端天氣條件下受災羣眾安全過冬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和組織全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工作。

總指揮由縣人民政府縣長兼任,副總指揮由相關副縣長兼任,指揮部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組成。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交通保障組、物資保障組、醫療救援組、糧食供應保障組、通訊保障組、氣象預測保障組。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辦,由縣應急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極端天氣條件下受災羣眾安全過冬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縣指揮部的指示精神和命令,統一組織轄區內應急自救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主要職責。

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應急救援工作。指導鄉鎮開展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傳達縣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負責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應急救援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佈和上報;處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應急辦:綜合組織協調全縣確保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應急救援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縣民政局將過冬生活必需物資應急儲備落實到位,確保極端天氣和交通中斷時羣眾禦寒衣被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在鄉鎮和基層商業網點的儲備。負責應急救援所需油料的`供應。

縣教育局:負責抓好學校師生安全温暖過冬的督促和檢查,加強對學生的宣傳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縣公安局:負責縣內道路的交通安全,安排力量值守危險路段,對事故易發、多發路段進行嚴密監控;加強冰雪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施救工作;打擊偷盜、破壞各類救援物資器材的犯罪分子,做好治安保衞工作,維護全縣社會治安工作;緊急情況下,根據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區域管制工作。

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加強對農民自建過渡房加厚加固、受損農房維修加固和農村永久性住房建設的檢查指導;負責組織清除城區道路積雪,確保城區道路通暢。

縣民政局:負責儲備救災物資;負責將困難羣眾後續生活救助發放到位,對後續救助到期後仍然困難的羣眾,及時納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和春荒救助;負責察看福利院、分散供養五保户的住房,嚴防積雪壓垮房屋、死傷人員事件發生,保障五保户和災民特困户等的基本生活所需,負責全縣災情的統計核查上報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調度、安排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所需資金。

縣交通局、縣公路分局:負責做好車站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做好道路路面養護和危險路段、施工地段等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負責做好道路積雪清掃工作;緊急情況下,優先組織和提供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應急救援運輸暢通。

縣農業局:負責農業生產中冰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農民採取行之有效的防凍保暖措施。掌握農業遭受冰雪災害的情況,負責制定農業生產恢復自救的方案和技術指導。

縣水利局:督促、指導加大對防汛堤壩、水庫的巡查力度,防止發生冰雪次生、衍生災害。做好農村安全飲用水管理的防凍、搶修和技術保障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做好羣眾集中安置點和各村周邊森林防火工作。

縣衞生局:做好衞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工作;加強傳染病疫情報告和監測預警,及時發現疫情,確保羣眾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全縣不發生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縣廣播電視局: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測預報、警報等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

縣糧食局:及時掌握並報告糧食供求動態。負責應急糧食的調運和供應工作,確保全縣受災羣眾糧油的充足儲備和有效供給。

縣畜牧獸醫局:指導羣眾做好牲畜越冬飼料儲備工作。認真做好生豬、耕牛等大牲畜的防凍保暖工作,嚴防牲畜凍死凍傷。

縣消防大隊:負責受災羣眾集中安置點和農民自建過渡房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娛樂場所、學校、羣眾集中安置點等重點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配齊消防器材,採取多種形式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受災羣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對受災羣眾使用的各種取暖物品的質量監管。做好市場食品、藥品的質量監管工作,確保食品和用藥安全。

縣氣象局: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及時提供天氣預報,適時做好雨雪情況下天氣形勢分析資料,並上報縣應急辦。

縣紅十字會:負責捐贈款物的接收工作,根據縣政府安排,負責發放。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物價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乘機哄抬物價、亂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電信黑水分公司、移動黑水分公司、聯通黑水營業部:組織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優先傳遞氣象、應急救援通訊信息,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抗災救災搶險通訊暢通。

縣電力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供電設施的維護和搶修,保證指揮機構和重要單位的電力供應,執行縣抗災救災指揮部下達的各類調度命令。

縣人武部、縣消防大隊、縣武警中隊:根據抗災救災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官兵和民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預測信息管理

(一)氣象部門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測和預報,如有極端嚴寒天氣出現,立即發佈啟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並及時向上級主管機構、縣人民政府和指揮部報告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二)進入應急狀態後,各成員單位向縣指揮部報告物資儲備情況和人員到位情況,並將值班電話及聯絡員電話號碼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備案,24小時待命。各鄉鎮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縣應急辦在3小時內向州政府應急辦報告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牲畜死亡、農作物受災、房屋倒塌、經濟損失)等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和目前需求。

五、應急響應

(一)啟動條件。凡在我縣出現極端嚴寒天氣,由此引發雪災、低温霜凍等自然災害,出現交通、通訊中斷、人畜凍傷等影響羣眾安全過冬情況時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啟動《黑水縣確保羣眾安全温暖過冬自救預案》。

(二)啟動方式。三級及以上響應,報州人民政府在其指揮下啟動響應。四級響應,由縣人民政府啟動。

(三)啟動執行。預案啟動後,縣應急電台全天候開通,負責信息傳遞工作。召開縣指揮部會議,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災情發生後1小時內,由縣指揮部派工作組深入受災鄉鎮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羣眾,指導相關單位開展救災工作。根據需求或上級指示,協調下撥救災應急款物。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縣指揮部報送信息。督促受災鄉鎮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後事宜,防止疫病流行。救濟受災羣眾,確保受災羣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六、附則

(一)責任追究。發生氣象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相關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應應急預案14

根據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衡水市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為及時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發事件發生,確保商品供應,穩定市場,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需求,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預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

成立由羅志傑同志為組長,楊秋來副局長、楊雲副局長、劉勝強副局長為副組長,辦公室、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流通業發展服貿市場體系科為成員的衡水市商務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保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公室,設在市商務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日常工作,楊雲副局長兼任主任。

主要職責:在衡水市應對新型狀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市場供應與監管職責分工,負責指揮、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供應和應急處理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導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加強對綜合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餐飲企業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措施的檢查力度,做好清潔、消毒、通風、測温、登記、驗碼、一米線等工作。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所有從業人員要正確佩戴口罩。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鬆。(責任單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相關科室)

三、建立重點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聯繫和儲備制度

為應對突發事件引起的市場波動,建立市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聯繫和儲備制度。

(一)確定13家市級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骨幹企業。

(1)重點農貿批發市場(3家)。饒陽春陽市場,重點保障饒陽縣、安平縣、武強縣。深州市場,重點保障深州市、武邑縣、阜城縣。衡水市東明蔬菜批發市場,重點保障桃城區、冀州區、高新區、濱湖新區、棗強縣、故城縣、景縣。

(2)重點超市連鎖企業(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河北衡水愛特購物中心萬德福超市,衡水信譽樓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鮮谷家園超市重點保障各縣(市、區)生活必須品供應。

(3)重點肉菜儲備企業(5家)。河北安平大紅門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種豬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農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河北衡水愛特購物中心萬德福超市,重點做好市級肉菜儲備工作,確保肉、菜儲得進、調得動、用得上。

(二)明確風險分級保供製度。

為應對疫情發展態勢的變化,建立風險等級不同保供製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1.風險等級處於低風險情況。商場超市正常營業,嚴格落實環境清潔、消毒、通風、“進出檢”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營業時間,暫停舉辦聚集性展銷活動;

2.風險等級處於中風險等級。商場超市適當減少正常營業時間,控制購物場所內總人數,避免出現人羣聚集,交叉感染的情況發生,嚴格落實場所清潔衞生、通風消毒、人員體温檢測等防控措施。鼓勵實行“點對點”供應,支持開展線上配送、購物模式,實行網上商場+第三方平台送貨上門、無接觸配送等服務;

3.風險等級處於高風險等級。大型商超視情況停止正常營業,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營業,啟用線上銷售,採取實行“點對點”供應,以主城區吉美13家(含旗下領鮮生活超市便利店)門店、萬德福4家門店、德隆21家門店、信譽樓1家門店、合鮮谷3家門店為供給點,在周邊生活區設立生活區生活必需品提貨點,實現主城區全覆蓋。生活區居民一是利用餓了嗎app、美團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幾個商超在上面的店鋪訂購生活必需品。二是通過吉美、萬德福、信譽樓等超市到小區張貼生活必需品保供羣二維碼,居民用户掃碼進羣,直接下訂單採購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資由吉美、萬德福等商家定時集中配送。當保供企業出現運送生活必需品人員、車輛不足的問題,及時向當地政府請示,協調有關部門,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確縣(市、區)政府作為市場應急保供第一責任人。組織協調本地農批市場、大中型超市,確定本地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骨幹企業,同時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擴散,協調區域範圍臨近的部分縣(市、區)建立區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儘量減少長距離運輸。

(四)提前鎖定貨源。組織大型農批市場、大型連鎖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經營企業與原產地或者大型加工企業建立優先供應合作機制,最大限度保證疫情嚴重時市場供應。

(責任單位:運行科、流通業發展服貿市場體系科)

四、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報告制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場保供相關要求,自1月10日起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對市場運行做出準確判斷和評價,為領導決策和採取措施提供依據。

(一)從綜合體、超市、農貿市場中,選取具有行業代表性的`重點企業對生活必需品的供應渠道、購進、銷售、庫存、價格等情況實行日監測日報告,重點監測市場商品異常波動、空檔斷檔、脱銷等情況。

(二)對重點蔬菜批發市場貨源供應情況進行監測。

(三)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於每週週二、週四兩次彙報疫情防控及市場供應工作開展情況。

(責任單位:運行科、流通業發展服貿市場體系科)

五、實施應急保供措施

根據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實施應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穩定市場的原則,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聯繫,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有關情況,宣傳市場供應保障措施及市場穩定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消費預期。

(二)督導生產者、供應商、流通終端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三)相關縣(市、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如遇特殊情況,組織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餘缺調劑。

(四)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首先動用縣(市、區)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縣(市、區)物資不足時,動用市級物資儲備,市級物資儲備不能保證應急供應的情況下,按規定程序申請省級物資儲備和中央物資儲備。

(五)按照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前的合理價格緊急調集、投放應急商品。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生活必需品進行定量銷售干預。

(六)協調市場監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門,對運輸生活必需品的車輛開闢綠色通道,確保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暢通及停靠方便。

六、加大安全生產檢查

結合疫情期間商貿領城安全生產面臨的新形勢新特點,抓好安全生產風險防範。加強對商場、超市、餐飲企業、批發市場等人員和貨物密集場所及報廢汽車拆解等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成品油流通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規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庫、加油站等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排查。督促企業廣泛宣傳用氣、用電、消防等安全生產知識和救援常識,推動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責任單位:運行科、流通業發展服貿市場體系科)

供應應急預案15

為保證我鎮汛期安全,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立足防大洪抗大災。根據縣防汛防洪救災工作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汛期防洪防汛救災工作應急預案。

一、我鎮江河水位情況

我鎮地域寬,集雨面積較大,且太平江流經我鎮,一旦突遇大暴雨,洪水上漲極快,我鎮有太平、楓木、鎮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個村(社區)沿江約1.5萬羣眾需轉移,其中有13個村民小組被洪水圍困的危險。

二、住房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全鎮仍有全鎮居住在舊泥磚瓦房600餘間,當特大降雨時,極易造成倒塌。

三、轉移安置對象

根據上述情況,轉移的對象主要是沿江的太平、楓木、鎮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個村(社區)的羣眾。當出現洪勞災害時各村(社區)應指定人員值班,並按就地、就近的原則,確定臨時應急轉移山頭、高地作為臨時轉移點。各村(社區)都應有主要領導抓此項工作,做好動員。在轉移的過程中,要加強安全。對破壞轉移的不法人員,要堅決依法打擊,以保證轉移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轉移安置方法

由鎮政府統一指揮,各單位、各村(社區)層層包乾負責,原則上就地、就近向指定地帶轉移安置。一是計劃、有準備地將老、弱、病、殘人員和貴重物品撤離安置到預定安全地帶;二是正式轉移。根據命令,除抗洪搶險或留守護衞的人員外,其餘人員按指定路線轉移到安全地點;三是緊急轉移,當出現危險報警信號時、所有人員全部撤離;四是對居住危房的羣眾。要做好動員工作.隨時注意房屋情況.提前撤出危房。

轉移後的安置辦法有三種:一是投靠親友;二是鎮統一安置;三是在附近村(社區)集中安排。

五、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對撤離轉移安置工作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鎮政府成立災民轉移安置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七個工作組:辦公室主任由鎮民政辦主任李成茂兼任(電話:0777—6682402),工作人員從有關單位抽調,七個工作組是:

(一)宣傳動員組:

組長:潘山東鎮文旅站負責人

成員單位:鎮文旅站、民政辦。

(二)轉移安置組:

組長:李成茂鎮民政辦主任

成員單位: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中心校、太平供電所、鎮婦聯、鎮團委。

(三)安全保衞組:

組長:黃玉鑫太平派出所所長、副鎮長(兼)

成員單位:太平派出所、太平司法所

(四)飲食供應組:

組長:肖芳權財政所所長

成員單位:太平糧所、太平供銷社、太平市場監督管理所

(五)衞生防疫組:

組長:張軍成中心衞生院院長

成員單位:中心衞生院

(六)電水供應組:

組長:王光憲太平供電所所長

成員單位:太平供電所

(七)車輛調度組:

組長:鎮客運站站長

成員單位:鎮客運站

六、保障措施

(一)運輸車輛:轉移安置所需車輛,由車輛調度統一組織,交警負責現場指揮。

(二)飲食供應:由遷移人員備足二天食品和飲用水,後期由飲食供應組安排。

(三)治安保衞:在安全保衞組總負責的前提下,有關部門、村(社區)要成立由領導掛帥的看護組織,嚴格值班制度,搞好所負責區域的治安保衞工作。集中安置地點的安全保衞工作,由被安置的羣眾和太平派出所組織聯防,嚴厲打擊不法分子,防止趁火打劫。

(四)轉移安置:負責組織和指導全鎮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各單位、各村(社區)要密切配合,做好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按照預案,精心組織應轉移的羣眾和企事業單位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安排好生活。

(五)醫療防疫:由衞生防疫組負責,深入安置地點巡迴檢查,及時搞好病疫防治工作。

(六)電水供應:由電水供應組負責,供電部門要想盡一切辦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對供電設備,線路的管護維修,保證正常運行,水利站要做好飲用水供應。

(七)學生就學,轉移的在校生入學的問題,由轉移安置組負責組織。

(八)通訊聯絡:由安置組負責,電信支局提供通訊設施,保證線路暢通。

(九)宣傳動員:由宣傳動員組負責,文旅站和民政辦實施。

七、紀律要求

(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關單位、村(社區)必須服從抗洪搶險指揮部撤離轉移的指揮和信號,顧全大局,聽從指揮,執行調度,對拒不執行命令的單拉和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二)要堅決克服麻痺思想,有關單位、村(社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牢固樹立防大洪、抗大災的思想,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深入做好撤離轉移安置的具體工作,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保證撤離轉移安置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三)在緊急轉移的過程中要以人為主,只能帶簡單的行李,確保轉移過程中不出現人員傷亡。

(四)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有關單位、村(社區)要明確一名領導親自掛帥負總責,並逐步建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層層落實職責和任務,為完成撤離轉移安置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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