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來源:文萃谷 2.27W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1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後製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颱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後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範圍、嚴重後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於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佈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後,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並配有相應器材。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3

一、為保證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對人身和環境造成危害,促保企業不斷髮展,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標準規定,結合本廠生產、儲存,使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廠幹部員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各車間、科室要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貫徹落實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為了防止突發性化學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

五、本制度適用於金鴻飼料有限公司各車間、科室、班組。

第一條危險化學品進出庫管理

1、危險化學藥品進出庫必須由計劃使用單位專職人員和保管共同進行檢查,驗收並認真登記,驗收包括:數量、包裝、危險標誌。

2、驗收合格後進入庫內,應嚴格按照“五雙”管理執行。

3、當硫酸、磷酸、鹽酸、液鹼進入庫區時,保管員應現場指揮,嚴禁運酸駕駛員及其他非工作人員單獨卸酸。

4、保管員或駕駛員放酸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戴好耐酸手套,嚴禁赤手放酸等違章作業行為。

5、放酸現場應配置合適的防護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庫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間,不準裝滿庫。

7、搬運、裝卸氧、乙炔瓶時要輕裝、輕卸,防止摩擦和撞擊。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的貯存管理

1、危化品的貯存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貯存的危化品應有明顯的標誌,同一區域貯存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化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化物品的'性能標誌。

3、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4、貯存場所的要求:

①、貯存場所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報警和疏散指示,標誌,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②、貯存場所通風設備和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等安全防護設施。第三條檢驗化學危險藥品的貯存

1、化驗室只適宜存放少量期內需用的化學藥品(一個月),貯放時需按其化學性質分類進行,嚴禁混堆存放,以免發生危險。

2、易燃、易爆藥品應與熱源隔絕,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於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得放於冰箱內。

3、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能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品不得混放,如酸或鹼,強氧化劑與強還原劑。

4、腐蝕性試劑應直放於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捅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4

火災、雷擊、盜竊、人為有意破壞及外部山場火災事故都有可能導致企業民爆倉庫發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災,爆炸隱患的主要原因是:

1、貯存民爆物品時,安全距離不夠,或周圍居民生活區日漸迫近儲存倉庫,阻止無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築物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全。

3、防雷、避雷設施老化,陳舊、無力更新。

4、貯存民爆物品時,沒有使用防爆設備或防爆設備老化無力更新。

二、事故隱患整治與評估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處理,單位一時無法處置,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並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評估分級,切實做好事故隱患的整治,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事故處理應急處理

單位一旦發生災難性事故,在發生事故後,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要儘快組織搶救,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拍照、攝像、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的`情況,如無特殊原因,必須經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四、事故處理

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1、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執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

2、組織防範措施的實施;

3、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

五、做好事故結案材料的歸檔管理,對每起事故,必須建立詳細的、完整的事故檔案,並按規定進行系統整理和編目保管,為今後工作提供參考。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5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並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並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並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