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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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1

為貫徹落實《煙台市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煙政辦發〔20xx〕28號)和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有關工作要求,堅決完成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冬季空氣污染,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實行差別化錯峯生產,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重點對全市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採暖期錯峯生產,並根據採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

二、實施範圍

(一)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實施對象為全市範圍內水泥(不含粉磨站)、有燃煤設施的鑄造、有色(主要指電解鋁、鋁用炭素)、建材(含磚瓦窯、陶瓷、玻璃棉、巖棉、石膏板等)、醫藥(涉及原料藥生產的涉VOCs排放工序)、農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等行業的企業。

(二)實施差異化管理,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等級(名單由生態環境部門確定),對達到A、B級的企業,可不錯峯、也可適當減少錯峯時間;對C級等各類污染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採取錯峯生產措施。

(三)錯峯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但應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並報市政府批准。

三、實施時間

錯峯生產的時間原則上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街道辦事處是本區域秋冬季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要把秋冬季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並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

(二)強化監督檢查。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將聯合各鎮街(區)建立錯峯協調機制,採取用電監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督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錯峯生產企業及豁免綠色標杆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及時處理投訴信息。對發現錯峯生產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

(三)要加大檢查問責力度。監督企業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強化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檢查,督促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水泥窯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確保達標排放。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四)注重宣傳引導。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佈舉報電話、微信公眾號等,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不及時改正的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五)做好總結匯報。各鎮街(區)請於錯峯生產工作結束後10日內,將錯峯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形成書面材料報工信局、生態環境局。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2

為落實《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衞戰20xx年決戰計劃》《晉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範圍

錯峯生產行業:鋼鐵、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鑄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或工序),其中: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峯);被評定為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被評定為A、B、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不納入錯峯(秋冬季鼓勵採取協商自主減排)。

二、基本原則

1、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峯生產。

2、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峯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峯生產。

3、統籌穩增長。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企業,可適度減少錯峯。

4、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峯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峯企業在秋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峯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峯生產方式

各縣(區、市)錯峯生產可採取輪開輪停方式或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安排並具體組織實施,結合本轄區實際,因地制宜,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要聯合制定本行政區錯峯生產方案,明確錯峯企業名單,確保清單可操作、可核查。各縣(區、市)錯峯生產方案及清單于10月29日前分別報至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並在媒體上予以公告,接受社會、媒體和同行的監督,確保錯峯生產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區、市)可根據民生保障等情況按照原則適度調整錯峯生產名單和錯峯生產措施。

(二)加強督導檢查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要對參與錯峯生產企業開展巡查檢查,嚴查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的行為。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峯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縣(區、市)報送上月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掌握行業內重點企業錯峯生產動態,對行政區內錯峯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三)加強工作指導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要對參與錯峯生產企業開展指導,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作實效。

(四)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

各縣(區、市)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佈權威信息,統籌做好秋冬季期間錯峯生產信息發佈、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避免引發不安定因素。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3

為科學組織實施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我轄區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根據菏環函〔20xx〕72號和《鄆城縣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通知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聚焦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科學組織實施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避免“一刀切”,加大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問題,促進我街道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實施範圍

焦化、鑄造(電爐鑄造除外)、炭素、磚瓦窯、玻璃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

三、實施時間

錯峯生產實施時間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實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辦事處將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組織企業合理調整生產、施工計劃,分別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明確具體停產、限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繫方式等。科學實施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避免“一刀切”和擴大範圍情況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差異化管理。在錯峯生產期間,街道辦事處對重點行業中焦化等企業應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方法,確定A、B、C、D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杆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對C、D級企業及其他未實施績效分級的重點行業,按照《分行業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及應急強化措施指導意見》(附件)有關要求,制定統一的錯峯生產措施。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範疇,應採取停產措施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三)錯峯生產與應急相結合。已落實錯峯生產要求的工業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四)優先突出民生保障。錯峯生產企業若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我街道按照縣委縣府要求執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執法,優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並根據承擔任務量由縣工信部門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經縣政府同意報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成立錯峯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要求,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轄區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細化量化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形成錯峯生產企業名單,並報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備案。錯峯生產企業名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確有必要調整的,需經縣政府同意,報上級政府批准。

(二)明確責任分工。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街道環保所積極配合縣工信和生態環境部門錯峯生產組織、督導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提出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的意見。

(三)強化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辦事處,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特別要加強對企業電力繳費清單、生產銷售台賬、生產現場進行嚴格檢查,對發現錯峯生產落實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4

根據《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朔州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朔政辦發〔20xx〕32號)的部署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衞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錯峯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環境質量目標圓滿完成。

二、錯峯原則

(一)加大重污染天氣頻發的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衞戰。

(二)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採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

(三)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xx年11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核定錯峯生產負荷。也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峯生產比例。

(四)對承擔供氣、供熱任務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需求,報市人民政府確定限產比例。國家關於錯峯生產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鋼鐵、建材、電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峯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六)要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列入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完成治理任務的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三、錯峯生產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各自責任。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以錯峯生產倒逼企業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相關企業要嚴格落實當地政府錯峯生產要求,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

(二)細化措施方案。要圍繞工作任務,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及時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列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細化錯峯生產措施,將錯峯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峯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核查。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錯峯生產實施時間,要指導轄區內參加錯峯生產的企業提前1個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時上報備案。

(三)實施電力監控。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控制度,對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送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供電部門要按月將列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情況報送市有關部門。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加大對錯峯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違法行為,對未按照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監管責任。

(五)重視政策宣傳。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正面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六)確保信息暢通。相關部門、錯峯生產企業均要建立聯繫人,並將牽頭部門及聯繫人報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確保信息暢通。自12月起,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作落實情況,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可一併報送。

(七)加強錯峯督導檢查。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工信局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錯峯企業的落實措施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確保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加強錯峯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峯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5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及“秋冬防”攻堅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臨汾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等法律規定及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以完成省、市下達的考核指標為目標,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為抓手,在嚴格執行省、市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工業企業績效等級、守法違法差異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採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全力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管控範圍

全縣鋼鐵、焦化、磚瓦、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峯生產管控執行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方面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為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另一方面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按照《技術指南》要求,晉南鋼鐵、通才工貿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26爐。

(二)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立恆焦化、閩光焦化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三)磚瓦行業

浩益建材、恆昌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停產3個月。

建盛建材、盛通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D級,達勝泰建材、諾航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非績效引領性,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四)獨立石灰窯行業

裕都建材、勝利工貿、志誠灰業等3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停產3個月。

(五)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中條山水泥水泥熟料生產線被評定為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六)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中條山水泥粉磨站生產線、盛源建材、旭東建材、立恆鋼鐵礦渣粉項目、威頓水泥等5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七)工業塗裝、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傢俱製造等其他行業

1。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未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不予錯峯。

2。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是秋冬防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決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標能否圓滿完成的重要環節,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把思想和行為統一到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縣大氣辦要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傢俱製造行業;縣住建局負責粉磨站、礦渣粉、混凝土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其餘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長期停產的企業在未按標準完成治理前,不得恢復生產。對部、省、市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縣要求的,縣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措施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核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核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餘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户以下(以上一年度採暖季實際供暖户數為準)“供熱解綁”、5000户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後停限產天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户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熱點網格、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無人機巡查、第三方“環保管家”建議成果等“人防+技防”方式,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企業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為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縣政府將對各級各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縣通報、公開曝光,並對相關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為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明確細化要求。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制定本部門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並明確管控要求)。同時,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6

為做好我鎮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改善我鎮空氣質量,根據《孝義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孝義市大氣污染防治20xx—20xx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孝發發〔20xx〕66號)和《孝義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對全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行調度的通知》(孝經信發〔20xx〕84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有效控制採暖期峯值污染問題,推進我鎮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遇提前供暖或延後停暖情況,則相應調整)。

三、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開展各項工作,確保企業按要求停產。

組長:王治攀(鎮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任臣貴(鎮政府副鎮長)

副組長:鎮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環境監察中隊、安監中心、所涉各村包村幹部及各村負責人。

四、重點工作

加大建材行業錯峯生產力度,全鎮範圍內的耐材企業(迴轉窯、梭式窯、蒙古包)、石灰窯等行業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部實施停產。停產期間,所涉企業要按照《孝義市耐材行業環境保護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孝義市耐材企業環境管理規範化建設方案》要求,完成環境保護治理任務,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此次採暖季錯峯生產結束後,停產的耐材企業必須通過市經信、環保、安監等部門聯合驗收後方可復產。

五、責任分工

(一)鎮錯峯工作領導組負責牽頭組織、指導並督促有關工業企業實施採暖錯峯生產工作。

(二)鎮環保中隊負責對所涉企業是否達標排放進行界定,並配合做好此次採暖錯峯生產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

(三)鎮安監中心要積極督促包聯企業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採取全天候駐廠的方式,確保企業限產措施落實到位。

(四)各相關企業是此次採暖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要結合生產實際,制定詳細的錯峯生產實施方案,並報鎮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在錯峯生產期間,要切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停產,不得提前生產,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並保障職工工資待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成立下堡鎮20xx年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分管副職任副組長,各相關站所、包村幹部和村幹部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安監中心主任擔任。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相關站所負責人要開展不定期督導、抽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對不執行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投放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並及時上報市錯峯生產工作領導組,各站所要加強聯繫溝通和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協作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支部村委、各相關站所要充分利用村務公開欄、標語、微信平台等形式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引導工業企業積極參與空氣質量保障工作,主動配合我鎮污染天氣治理各項措施的執行。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7

為堅決打好“藍天保衞戰”,鞏固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按照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永政辦發〔20xx〕73號)文件要求,現將永寧縣部分重點工業行業20xx—20xx年冬春季開展錯峯生產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錯峯生產重點行業及企業

(一)建材(水泥)行業。全縣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產線)。

主要涉及企業:寧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寧夏建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二)其他行業。火電(自備電廠)等其他行業企業。

主要涉及企業: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啟元藥業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務

(一)在錯峯生產期間建材(水泥)行業水泥窯、粉磨站等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停產處置,不得提前生產,以實際行動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錯峯生產期間,要按照《水泥企業產品質量管理規程》要求,加強對原材料、成品儲存現場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電(自備電廠)及其他重點行業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發佈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縣將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限負荷生產。限制負荷標準為10月22日前企業生產負荷基礎上再進行下調。具體以發改局適時發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通知為準。

(三)錯峯生產期間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保障職工工資待遇。

(四)若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則各錯峯生產涉及企業需執行日上報機制,將當日錯峯、壓減產能的情況與每日17時前報送至縣發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錯峯生產作為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為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為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峯生產政策,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

(二)加強監督檢查。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要檢查涉及停產企業準備工作情況,督促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產,並在停產期間不定期進行檢查。在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縣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不定期組成聯合檢查組檢查涉及企業限負荷落實情況,及並對企業進行指導、監督。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台,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三)強化服務指導。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要加強政策宣傳,把落實錯峯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羣眾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引導企業開展錯峯生產工作。加大服務指導力度,協調督促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人員培訓等工作,加強對原材料、成品儲存現場管理,防止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着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四)嚴格考核問責。暢通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不執行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的責任,同時取消企業享受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錯峯生產結束後,各涉及企業於20xx年3月5日前將錯峯生產工作總結報送至縣發改局。

公司錯峯生產企業方案範文(精選8篇)8

為科學有序推進水泥企業開展錯峯生產,持續推進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改善,減少能源消耗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建材行業減污降碳、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實施範圍

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均要錯峯生產130天,規定時限內未完成錯峯生產的天數在20xx年6月底前補足。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規定。水泥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國家及自治區開展水泥錯峯生產的規定要求,不得自行縮短錯峯生產時間。要嚴格執行自治區相關能耗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萬元產值能耗限額、萬元增加值能耗限額等相關指標,確保錯峯生產落實到位。

(二)強化服務指導。各縣(市)區、園區要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停窯前期準備,要求按規定時間停窯。並調查瞭解企業實際情況和企業訴求,結合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和預測預報結果,與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會商研判後,適時對冬季錯峯生產與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有機結合,進行靈活調整。同時協調督導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對錯峯生產企業及時宣傳引導,要求企業對停限產時限、停限產方式等實行台賬式管理,並在門户網站和企業門口適當位置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將落實錯峯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羣眾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增強自律意識。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牽頭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業監督,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推動錯峯生產落實。

(四)加強監督檢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生態環境局於11月1日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實地查看企業停窯情況。錯峯期間要採取日常檢查、突擊檢查和暗訪等方式,加強對企業落實錯峯生產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冬春季熟料儲存現場管理,防止原料、生料、熟料、成品露天存放造成二次污染。

(五)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故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且拒不改正的企業,提請自治區核實後在年度更新並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註明,限制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並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各縣(市)區工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分局,各園區工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依據方案督促企業實行台賬式管理,嚴格執行錯峯生產調度制度,確保錯峯生產平穩有序開展。錯峯生產結束後要進行認真總結,20xx年3月15日前將錯峯生產工作總結分別報銀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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