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冬春救助方案集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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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鄉鎮冬春救助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集合11篇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羣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户、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户、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户、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户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並張榜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後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牀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户摸底排查,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採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後,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並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户籤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5月

縣減災辦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羣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佈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羣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羣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羣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2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於下達20xx年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財資環〔20xx〕1366號)和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6萬元;同時下撥我鎮省級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牀、毛毯30牀、棉衣褲30套。經研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範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羣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鎮政府和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羣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各村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並按照不低於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各村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後,建立救助台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鎮應急辦審核。

5.鎮應急辦、民政辦對各村報送的救助對象信息、資金和物資發放數據等進行審核;將審核確定的冬春救助資金髮放花名冊和彙總表報縣財政局。

6.縣財政局複核後辦理支付,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7.鎮應急辦在資金和物資發放後,及時整理歸檔相關文件、表冊。各村應依據資金和物資發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台賬,並存檔備查。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0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1月13日前各村將紙質材料經黨組織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字樣;鎮政府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彙總、歸檔工作,並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於3月31日前報鎮民政黃夢茹處。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村、組及貧困户,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鎮紀委、鎮應急辦後續將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羣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羣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3

為紮實做好我鎮20xx-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羣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難户3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行政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鄉鎮(經開區)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民政所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户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鎮級下撥款物後,各村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居)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村委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鎮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鎮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於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鄉鎮)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財政所接到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鎮黨政辦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鎮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委會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委會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行政村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鎮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紀委將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4

為紮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澱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範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羣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註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併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户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彙總調查情況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於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台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災區實際困難並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羣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採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5

根據懷遠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9萬元;同時下撥我鎮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牀、毛毯20牀、棉衣褲30套。經研究報鎮政府領導同意後,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範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羣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羣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村委會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委會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並按照不低於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鎮、村委會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8971600),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後,建立救助台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縣應急局審核。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鎮政府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於1月8日前將方案報縣應急局。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委會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2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郵箱;1月15日前鎮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統造冊完成,同時將紙質材料經單位主要(分管)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至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股。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字樣;各鄉鎮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鎮應急辦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彙總、歸檔工作,並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於3月31日前報縣應急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鄉鎮、村(居)、組及貧困户,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縣減救辦後續將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羣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羣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6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京山市《關於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資金分配原則

(一)總體要求

切實保障好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按規定及時給予資金和物資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確保其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乾淨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

(二)資金分配原則

我鎮總人口2.5萬人,轄8個村、1個街道委員會。20xx年5-8月份的雨澇災害,造成全鎮各村(社區)不同程度受災。市減災委員辦公室下撥我鎮20xx-20xx年今冬明春臨時生活救助資金60萬元,用於救助我鎮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1.受災程度。根據各村(社區)20xx-20xx年受災情況和核災數據,採取適度傾斜受災面積大、人口多的村(社區),合理分配救助資金。

2.人口基數。根據各村(社區)人口數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學分配救助資金。

3.特殊困難羣眾。根據各村(社區)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員、貧困户、和其他特殊困難羣眾的因災受損的現實情況予以資金分配。

二、工作目標

於1月15日完成全鎮救助資金髮放工作。

三、救助對象、標準和程序

(一)救助對象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自然災害導致無力克服衣、食住、醫等臨時生活困難的人員,重點救助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人員(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生產自救能力,優先考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

1.受災重點户。對於因災住房倒塌、農作物嚴重絕收因災造成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大傷病(符合三個條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特別是因災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户、孤兒、低保户和重點優撫對象,給子重點救助,按一類標準給子助,按每人不低於410元實施救助。

2.受災一般户。對於因災住房損壞、農作物部分絕收、因災造成家庭成員出現較大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按照二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於300元不超過410元實施救助。

3.受災其他户。對於因災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各村(社區)可根據受災羣眾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按照三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於150元不超過300元實施救助。

同一區劃(村或社區)內同一類救助對象必須同標準,不得出現同類不同標準的情況。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區)要加大災情核查力度,核定災情數據,建立災情核查台賬,為受災人員救助提供詳實依據;建立由鎮負責統一組織,包村幹部、駐村工作隊和村(社區)“兩委”幹部積極配合的核災工作機制。在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户報、村評、鎮審、市定”的程序進行救助:

1.受災人員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社區)民小組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名。

2.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提名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社區)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七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鎮級審核。

5.鎮(街道、區)審核意見和村(社區)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併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准後及時通知鎮(街道、區)組織實施。鎮(街道、區)按照市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及時發放救助資金。

四、嚴肅救災工作紀律

(一)嚴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使用管理規定,堅持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救災資金必須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必須用於解決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困難。發放工作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不得優親厚友或平均發放,救助對象確定、救災款物發放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監察力度。各村(社區)要嚴格落實救助程序,主動向社會公佈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覺接受鎮紀委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救災款使用中存在間題,對違紀違規間題,要嚴肅追責問責;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做好台賬備案。各村(社區)要根據災害救助需求核查情況,嚴格救助資金髮放程序和原則、切實做好公示、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名登記等相關合賬的存檔工作,科學制定分配方案和分類救助標準,確保冬春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困難羣眾手中,確保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開,陽光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進行。一是要及時制定受災人員救助方案,確保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完畢。二是加強災款物使用管理的監督檢工作,確保款物使用規合理。

(二)救助制度銜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後,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各地要對照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切實做好制度銜接,確保救助工作不斷檔、不掉線,切實做到救助流程無縫銜接。要切實把黨和政府對受災羣眾的關心關愛落到實處。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堅決杜絕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時等原因導致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積極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務微信羣、村(社區)政務公開欄等渠道,對受災人員生活救助標準、申請程序、發放方式等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羣眾充分了解災害救助政策,增強政策知曉率和政府公信力。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7

一、救助原則

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救助過程中,堅持“四公開一監督”發放救災款物(四公開即對象、數量、質量、標準等公開,一監督即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

二、救助對象

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户、受災脱貧户、受災低保户、散居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重度殘疾人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家庭、農作物絕收户等特殊羣體傾斜,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救助方式主要以現金救助為主,救助資金必須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對特殊救助對象和行動不便的.困難家庭,可採用口糧、衣被等實物形式救助。

安監站要認真做好冬春救災資金物資發放情況公示,並在縣級財政冬春救助資金撥付後15天之內(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四、救助時段及標準

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將資金和物資發放到受災困難羣眾手中。原則上每户救助標準不低於300元,不高於4000元(含現金和物資)。根據困難羣眾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現金或物資進行救助,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平安過冬,温暖過年。

五、加大工作銜接

安監站要加大與社會事務辦、扶貧辦等部門的聯繫對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的銜接,對冬春救助後仍有困難的,要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扶貧幫扶中。

六、有關要求

(一)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人員信息並錄入《新站鎮20xx-2022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詳見附件1)。

(二)加強款物管理。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用於當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災造成臨時生活困難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截留挪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

(三)各村(社區)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並提交一份到安監站存檔備查。

(四)嚴肅工作紀律。在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期間,鎮紀委將適時組成工作組開展冬春救助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予以全鎮通報。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8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關於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縣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和災區社會穩定。

二、基本情況

據統計,20xx年以來全鎮受災人口17800人,農作物受災面積約3252畝,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7萬元。

三、重點救助區域和對象

(一)重點救助區域

1、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地區;

2、基礎薄弱、承災能力和自救能力較差的地區;

3、農業人口基數大,農業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地區。

(二)救助對象是因災遭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的受災羣眾。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格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

四、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堅持“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的工作目標,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實施,分類救助。認真評估受災羣眾和困難羣眾需救濟的情況,區分不同的類別,採取一般救助和重點救助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考慮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學、住房等因素,分類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採取款物補助與制定落實優惠政策等相結合的多種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災羣眾自救、羣眾互助和鄰里相幫相結合;對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結合。

五、工作安排

(一)編制本地區救助方案。各村根據本轄區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災害導致羣眾生活困難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需鎮級財政資金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結合鎮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級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堅持重點救助重災地區、重災户,並統籌考慮其他地區因災生活困難户的基本原則;

3、嚴格程序、規範操作,準確核定需政府救助對象;

4、按照不同救助類型户,明確救助標準,分類、分段施救;

5、本級地方政府採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濟、自產救助、社會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對象的確定。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準確核定救助對象,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準台帳、經鄉鎮(街道)複查審核後,按户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審批。

(三)救助標準。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關於做好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於100元不高於300元。户均不低於100元,不高於20xx元”落實。

(四)救助時段。冬寒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户,不具備條件的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優親厚友,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不得預留資金,不得用於生產性支出;採用實物形式進行發放的、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確保救災款物足額及時、保質保量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規範開展救助工作,嚴格救災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民政部《關於印發(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民發(20xx)118號)規定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是冬春救助資金的使用,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通過“一卡通”將救助資金足額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發放結束後,要將發放情況上報鎮應急辦。

三是各村在救災物資發放結束後,要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後,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按規定與鎮民政、扶貧等部門接洽,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切實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銜接。

(二)確保工作進度,認真做好績效評估。鎮應急辦將要加強對轄區內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體進度。按照《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間各村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作為村級考核依據。

(三)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步驟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髮放手續齊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要堅決防止隨意分配和平均發放,特別要防止優親厚友情況出現,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救助。

鎮應急辦要主動配合財政、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冬春救助資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況實行全程監管。冬春救助期間,要採取隨時、隨機抽樣調查的方法,深入一線,進村入户,對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發放,以及已救助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問效。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9

20xx年,吳小街鎮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災害。致使全鎮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部分羣眾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相關政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以穩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脱貧扶貧重要內容,堅持以解決災民生活為重點,切實安排好冬春期間受災羣眾基本生產生活,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對象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户、低保户、殘疾人家庭、大病重殘户、困難優撫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户以及徵遷拆違户中的困難羣體。各鎮(街道)在制訂冬春救助方案時,要優先照顧因災倒房重建户、徵遷户、低保户、大病重殘户、五保户、重點優撫對象等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

三、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

本次冬春救助資金使用主要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以發放現金為主,輔以物資救助。根據受災羣眾困難的程度,發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發放65萬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所在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並張榜公佈;

(2)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3)鎮應急辦應聯合民政辦、財政所初審,並在各村(居)公示,建立台賬上報區應急局;

(4)鎮上報的救助方案須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

五、工作要求

1、層層落實責任制。冬春救助困難羣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層層負責制,採取鎮幹部包村(居),村(居)幹部包户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乾、分級負責,確保冬春救助落到實處。

2、組織羣眾生產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組織受災羣眾發展蔬菜種植業和家庭養殖業,實行糧食損失副業補,主糧損失雜糧補;二是引導組織受災羣眾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實行幫扶制度,鎮村兩級部門和單位包扶部分重災户和特困户。

3、嚴格發放程序和時間。本次冬春救助資金務必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4、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吳小街鎮應急辦於20xx年1月25日前將發放花名冊、村公示材料、村評議記錄報區應急局審核後撥付資金。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0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於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範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羣眾冬春助台賬,規範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三、冬春救助時限和標準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範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300元/户;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500元/户,最高不超過1000元。

四、冬春救助範圍及重點救助對象

(一)救助範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羣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户;因災倒房户;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户、分散供養五保户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户。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户施策、精準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步驟

(一)全面開展困難羣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户,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羣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範編制救助對象台賬(格式見附表),於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台賬的基礎上,規範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彙總上報領導審核,並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後,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户。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範圍,嚴禁救災資金用於臨時救助,用於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羣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户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10日,接受羣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後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户進行核實,並將核實後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羣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紮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1

為貫徹落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xx一20xx年冬春期間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切實保障我鎮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錦州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本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解決好我鎮受災困難羣眾今冬明春期間生產、生活的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動、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做好這項工作。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損房屋、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四、資金來源

市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錦財指經【20xx】729號)文件。

五、相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受災羣眾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受災羣眾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2.注重救助流程。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市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要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及舉報電話等。

3.注重發放標準及時限。在接到上級下達的救助款後,要管好、用好救助資金,杜絕救助資金滯留、發放不及時等現象,確保資金直達受災羣眾。冬春救助資金要採取涉農資金“一卡通”的方式打卡發放。

4.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建立相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員台賬,制定受災羣眾救助花名冊,要建立完善好相關申請、公示、會議研究等資料。

5.公平公正、加強督查。要狠抓基層發放這一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對救災資金髮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災民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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