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冬春救助方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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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冬春救助方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9篇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於印發<施秉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户、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户,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户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繫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摺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並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户,並標註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2

為貫徹落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xx一20xx年冬春期間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切實保障我鎮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錦州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本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解決好我鎮受災困難羣眾今冬明春期間生產、生活的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動、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做好這項工作。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損房屋、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四、資金來源

市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錦財指經【20xx】729號)文件。

五、相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受災羣眾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受災羣眾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2.注重救助流程。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市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要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及舉報電話等。

3.注重發放標準及時限。在接到上級下達的救助款後,要管好、用好救助資金,杜絕救助資金滯留、發放不及時等現象,確保資金直達受災羣眾。冬春救助資金要採取涉農資金“一卡通”的方式打卡發放。

4.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建立相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員台賬,制定受災羣眾救助花名冊,要建立完善好相關申請、公示、會議研究等資料。

5.公平公正、加強督查。要狠抓基層發放這一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對救災資金髮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災民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3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於下達20xx年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財資環〔20xx〕1366號)和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6萬元;同時下撥我鎮省級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牀、毛毯30牀、棉衣褲30套。經研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範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羣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鎮政府和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羣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各村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並按照不低於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各村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後,建立救助台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鎮應急辦審核。

5.鎮應急辦、民政辦對各村報送的救助對象信息、資金和物資發放數據等進行審核;將審核確定的冬春救助資金髮放花名冊和彙總表報縣財政局。

6.縣財政局複核後辦理支付,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7.鎮應急辦在資金和物資發放後,及時整理歸檔相關文件、表冊。各村應依據資金和物資發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台賬,並存檔備查。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0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1月13日前各村將紙質材料經黨組織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字樣;鎮政府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彙總、歸檔工作,並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於3月31日前報鎮民政黃夢茹處。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村、組及貧困户,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鎮紀委、鎮應急辦後續將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羣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羣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4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求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晉應急發〔20xx〕318號)、《呂梁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呂應急發〔20xx〕2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冬春救助資金用於幫助因遭受乾旱、洪澇、風雹、低温冷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災、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的受災羣眾。解決其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不得用於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下年3-5月。

三、救助資金的使用對象

1、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需要重建或維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2、因災農作物絕收或減產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3、因災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4、因災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5、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6、其它因災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四、確定救助對象的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家庭財產嚴重損失,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

五、救助對象的確定程序及各環節需要留存的資料

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具體步驟如下:

(一)、受災户提出申請。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説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要解決的困難等。本環節需要留存申請書。

(二)、村級民主評議。由支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結束後,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審核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受災户救助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資料、近景和遠景公示圖片,最終上報的救助名單等。近景公示圖片要看清公示內容,遠景公示圖片要有圍觀羣眾。

(三)、鄉鎮審核。接到村委會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後,鄉鎮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根據核查結果,確定救助範圍和對象。並在審核無誤後將需救助户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四)、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上報後,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並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為排查摸底、確定救助對象階段。鄉、村兩級要深入受災農户家中,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通過對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建立以村為單位、名冊到户的《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賬》,填報《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各鄉鎮要對各村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將需救助對象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6日至20日,為縣級審查複核和確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階段。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鄉鎮上報的需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復核,確定最終的救助對象。同時根據中央、省、市下撥的冬春救災資金和各鄉鎮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確定救災款物數量,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鄉鎮根據所轄各村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制定本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村級根據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資金數額並參照省級救助標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開會研究具體救助金額。

第三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為救助實施階段。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摺合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採用實物救助的,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待救災款物到位後,及時下撥各鄉鎮。鄉、村兩級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災款物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救災款物發放前應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公示不少於5天。救助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採用社會化方式發放,並註明“救災”標記,發放完畢後要保留銀行流水憑證。採用實物救助的,發放時救助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各鄉鎮必須將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到位,確保救助對象温暖安全過冬過節。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各村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報上級鄉政府備案。各鄉鎮在救助實施完畢後,要做好救助資料的歸檔、彙總工作,對冬春救助工作績效進行總結評估,並將相關資料報縣應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救災專項款物發放工作,要把這項工作當做對困難羣眾高度負責的政治任務加以落實。要組織鄉、村兩級力量,深入開展入户調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數,做到底數清、對象準、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限開展工作,主動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監督,主動迴應輿論監督和社會關切,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二)強化資金監管。冬春救災資金用於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是救命錢,是高壓線,動不得,摸不得。要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縣應急管理局將會同監察、財政等部門適時開展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救災款物使用相關規定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三)做好檔案留存與上報。鄉村兩級要完整保存能夠反映災情管理的基礎資料,特別是救災款物使用過程的下撥文件、會議記錄、分配方案、救助申請、賬目憑證、公示圖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災款物發放檔案,做到災民救助全程留痕,確保款物發放賬目清楚、資料完整、手續齊全。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5

20xx年,吳小街鎮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災害。致使全鎮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部分羣眾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相關政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以穩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脱貧扶貧重要內容,堅持以解決災民生活為重點,切實安排好冬春期間受災羣眾基本生產生活,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對象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户、低保户、殘疾人家庭、大病重殘户、困難優撫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户以及徵遷拆違户中的'困難羣體。各鎮(街道)在制訂冬春救助方案時,要優先照顧因災倒房重建户、徵遷户、低保户、大病重殘户、五保户、重點優撫對象等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

三、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

本次冬春救助資金使用主要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以發放現金為主,輔以物資救助。根據受災羣眾困難的程度,發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發放65萬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所在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並張榜公佈;

(2)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3)鎮應急辦應聯合民政辦、財政所初審,並在各村(居)公示,建立台賬上報區應急局;

(4)鎮上報的救助方案須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

五、工作要求

1、層層落實責任制。冬春救助困難羣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層層負責制,採取鎮幹部包村(居),村(居)幹部包户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乾、分級負責,確保冬春救助落到實處。

2、組織羣眾生產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組織受災羣眾發展蔬菜種植業和家庭養殖業,實行糧食損失副業補,主糧損失雜糧補;二是引導組織受災羣眾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實行幫扶制度,鎮村兩級部門和單位包扶部分重災户和特困户。

3、嚴格發放程序和時間。本次冬春救助資金務必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4、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吳小街鎮應急辦於20xx年1月25日前將發放花名冊、村公示材料、村評議記錄報區應急局審核後撥付資金。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6

根據懷遠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9萬元;同時下撥我鎮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牀、毛毯20牀、棉衣褲30套。經研究報鎮政府領導同意後,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範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羣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羣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村委會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委會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並按照不低於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鎮、村委會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8971600),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後,建立救助台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縣應急局審核。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鎮政府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於1月8日前將方案報縣應急局。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委會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2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郵箱;1月15日前鎮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統造冊完成,同時將紙質材料經單位主要(分管)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至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股。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字樣;各鄉鎮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鎮應急辦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彙總、歸檔工作,並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於3月31日前報縣應急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鄉鎮、村(居)、組及貧困户,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縣減救辦後續將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羣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羣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7

今年我縣發生低温冷凍、洪澇災害、旱災等災害7次,造成各鄉(鎮、街道)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羣眾遭受經濟損失,給人民羣眾生產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損失和影響,為紮實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羣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户、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户、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户、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户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並張榜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後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牀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户摸底排查,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採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後,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並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户籤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5月

縣減災辦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羣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佈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羣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羣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羣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8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於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範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羣眾冬春助台賬,規範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三、冬春救助時限和標準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範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300元/户;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500元/户,最高不超過1000元。

四、冬春救助範圍及重點救助對象

(一)救助範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羣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户;因災倒房户;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户、分散供養五保户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户。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户施策、精準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步驟

(一)全面開展困難羣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户,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羣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範編制救助對象台賬(格式見附表),於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台賬的基礎上,規範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彙總上報領導審核,並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後,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户。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範圍,嚴禁救災資金用於臨時救助,用於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羣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户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10日,接受羣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後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户進行核實,並將核實後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羣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紮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9

為紮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羣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難户3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户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後,我鎮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縣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由於時間較緊,村、鎮兩級可以採取同步公示,規範裝訂保存相關資料備查。對於羣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複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並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對特殊羣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愉快過節。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後,於1月17日前,上報救助人員台賬(紙質和電子版)到縣應急管理局,以便救災款物及時發放。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要逐級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政府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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