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方案3篇(薦)

來源:文萃谷 1.14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評選方案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評選方案3篇(薦)

評選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xx]8號)精神,圍繞實施《江蘇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三年提升行動計劃(20xx-2012年)》,以“做一個有道德的人”為主題,廣泛發掘未成年人中的先進典型,評選表彰身邊的典型,鼓勵更多的未成年人增強道德意識,自覺踐行道德規範,養成良好品格,形成學習美德、踐行美德、弘揚美德的濃厚氛圍,引導未成年人在廣泛參與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培養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滿活力和創造力的新一代少年兒童。

二、評選範圍:

全體學生

三、基本條件:

1.自覺執行《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模範遵守學校《一日常規》。

2.孝順父母,尊敬長輩、尊敬師長、友愛同學;自立自理,幫做家務、言行文明、積極鍛鍊;勤儉惜時,不搞攀比、關心集體、講究衞生;遵守交通規則、遵守社會公德。

四、評選標準:

“文明有禮”美德好少年——禮貌待人,言語謙和,行為文明,舉止得體;模範遵守《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社會公德,養成公共生活好習慣,自覺維護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勤奮學習”美德好少年——熱愛學習,勤奮刻苦,珍惜時間,不偏科,各門學科成績突出。

“創新多能”美德好少年——積極參加學校及其它各類競賽,努力創新,多才多藝。

“自強自立”美德好少年——身處逆境、困境,不屈服、不言棄、不依賴,以樂觀的人生態度面對學習和生活,熱愛生命,努力向上。

“誠實守信”美德好少年——言行一致,對人守信,對事負責;不弄虛作假,經得起誘惑,拾金不昧;即使遇到困難,仍能堅持信守諾言;

“盡責奉獻”美德好少年——熱心參與班級、學校工作;有高度責任感和服務意識,班務工作能力強;積極肯幹,默默奉獻,不怕吃苦。

“感恩孝親”美德好少年——尊敬老師,關愛親人,懂得感恩和孝敬長輩;在親人有傷病、殘疾等困境下,做到不離不棄,守護相助,盡心盡責。

“團結助人”美德好少年——在學習和生活上長期堅持幫助有困難的同學;努力幫助他人排憂解難,奉獻愛心;積極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經常幫助無血緣親緣關係的老弱病殘者;主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並積極宣傳。

“體魄強健”美德好少年——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有自己喜歡或擅長的體育項目,積極參加學校體育運動會獲田徑運動隊訓練。

“環保節約”美德好少年——堅持樸素節儉,不亂花錢,不浪費糧食等,愛護環境,廢物利用,養成低碳環保的好習慣。

五、評選辦法:

1.宣傳發動——第16周(12月9日——12月13日)

學校公佈、班內張貼公示評選方案,並告知家長,讓每一個學生及家長了解並支持本項活動。

2.分層評選

①第16周(12月9日——12月13日)——根據要求自主申報和班級評選相結合,每班每項申報1人(每班10人),成為班級“美德好少年”。

②第17周(12月16日——12月20日)——按上報材料,由年級組評審老師結合年級學生投票選出每項一人,共計20人,成為年級“美德好少年”。

③第18周(12月23日——12月27日)——全校推薦共計120人,事蹟上傳學校外網,家長和學生參與網上投票,每年級以得票高低各選出10,共計60人,成為校級“美德好少年”。

3.第18周(12月23日——12月27日)——學校下發文件並舉行“美德好少年”表彰大會,頒發證書、獎品。

六、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保證質量。全校各年級、各班級精心組織,公平、公正、公開地選出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使“美德好少年”成為全校學生的楷模。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班要充分利用少先隊活動課、黑板報及班級網站等進行宣傳,瞭解“美德好少年”的.評選意義;學校也將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各班湧現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蹟,努力在學校形成學習“美德好少年”、爭當“美德好少年”的良好道德風尚。

3.表彰結果作為逐級推薦參加市和省級“美德好少年”評選的基本依據。

七、材料準備

推薦人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報表2份(見附件);

2.被推薦的學生需準備1000字以內的事蹟材料2份,材料一律用A4紙張打印。

3.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張;

4.推薦人獲獎可附證書複印件2份;

5.各中隊將推薦人選的全部材料報大隊部,同時將個人推薦表、事蹟材料及照片電子稿交德育處。

評選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蜀山師德建設活動精神,弘揚高尚師德,進一步凸現高尚師德的導向性和示範性,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鼓勵教師積極進行教育研究,大膽創新,調動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推動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不斷髮展,落實學校德育工作計劃,開展師德標兵評選活動。

具體內容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評選師德標兵,樹立具有高尚師德、為人師表、敬業愛生、教書育人的先進教師典型,進一步弘揚崇高的師德風範,不 斷提升教師的人格魅力,營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園氛圍,促進我校教師素質的全面提高。

二、評選原則

1、主要對教師師德進行全面評價,注重實際表現。

2、評選公開、公平、公正,注意發揮其激勵作用和導向作用。

三、評選範圍

正式在職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特別是師德高尚的教師。

評選名額分配:

校級師德標兵名額分配:

語文組:6人 數學組:3人

綜合組:3人 學校中層:3人

區級師德標兵名額分配:

語文組:2人 數學組:1人

綜合組:1人 學校中層:1人

四、評選條件

1、工作嚴謹負責,愛崗敬業,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嚴於律己,為人師表,在師德方面能夠起到表率作用。

3、舉止端正,語言文明,團結同事,禮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體、大方,服飾自然、整潔,且與教師職業相稱。

5、在課堂內外內精神飽滿,積極向上,態度和善。

6、不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學生、家長財物。

7、對學生尊重與嚴格要求相結合,與學生、家長建立良好關係,深得學生愛戴,家長信任。

8、嚴謹治學,勇於創新,刻苦鑽研教學理論與教學方法,教學效果良好,教學成績突出。

9、有下列情況之一,則取消評選資格

⑴受市、區、校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⑵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⑶學生、家長滿意度差,受學生或家長有效投訴一次及以上。

⑷由於教學行為不當或責任過失,造成影響學校聲譽的教學事故或學生傷害事故。

⑸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被“一票否決”的.一律不得參評。

五、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在黨支部領導下,成立學校“ 師德標兵 ”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評選工作。評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領導小組:

組 長:張壽平

副組長:孫 波

成 員:吳宏霞 胡慶菊 劉明亮 汪 華 孫明銀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劉 勝

六、評選辦法

1、每位教師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認真撰寫師德論文,並於下週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劉勝處。

2、評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師的師德論文和個人工作實際推選出校級師德標兵15人。

3、推選出的校級師德標兵進行師德演講,評比打分(領導打分佔40% 羣眾打分佔60%),評選出區級師德標兵5人。

4、由學校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民主評議評出師德標兵。

5、評選結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為3天,最後報校黨支部審批,確定報送教體局表彰人員名單。

6 、在學校網站、宣傳欄等宣傳 “師德標兵”先進事蹟。

七、評選要求:

1、堅持層層選拔、優中選優。在評選過程中,要做到,人人蔘與,逐級推薦,層層選拔,真正做到優中選優,真正立足於加 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立足於樹立、宣傳、表彰先進教師典型,立足於鼓勵先進、激勵進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中的積極性。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評選要高標準嚴要求,操作過程要細、要公開,評選結果要公正、公平,優秀典型要樹得住、立得牢,讓羣眾服氣、認可。

3、師德標兵獲得者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評選方案 篇3

為鼓勵學生髮展特長,在全校學生中創設積極向上的氛圍,形成良好的學風、校風,增強對學生的榜樣教育,增強校園活力,學校將在每月開展“校園之星”評選活動。在同學身上找長處,在同學當中找榜樣,在同學當中樹新星。使同學們真正感到:學習的榜樣就在身邊,真實可親,實實在在,真正做到學生之間找差距。人人爭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為樹立良好的校風而努力。

活動理念:以賞識教育的態度來關注與重視每一個學生。

一、評選基本條件:

凡被評為校園之星的學生必需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按時完成作業、遵守紀律、團結友愛、尊師愛校、關心集體、講文明、懂禮貌,並接受學校、老師和同學的監督。

二、評選辦法:

由政教處發出倡議,並制定校園之星的項目及評選標準,由同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申報,由班主任組織本班同學對申報校園之星的同學進行民主審評,獲得通過的`由班主任上報各負責部門(部門主任),由學校進行頒星獎勵。

校園之星每月評選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評出2位同學,被評上校園之星的同學需要交個人生活照片1張(近期),以及本人的簡介、人生格言。

三、評選內容及標準:

1、學習之星:學習刻苦,成績突出,在學習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自主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進取,各科學習成績優異。

由教務處負責。評選時間: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進步之星:學習態度端正,學習進步幅度大的學生。

由教務處負責。評選時間: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學習之星與進步之星教務處根據期末和期中成績

在每學期開學初與期會考試後同步評選)

3、體育之星:熱愛體育鍛煉,在體育比賽中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由政教處負責。評選時間:10月

4、藝術之星:具有文藝、書法、美術等特長,在各類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由團委負責。評選時間:6月

5、科技之星:熱愛創新科技,在科技創新、機器人、信息學編程、電腦製作、模型等比賽中有突出成績的學生。

由團委負責。評選時間: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師,孝敬父母,對人有禮貌,主動問好,與同學友好相處,舉止文明,不亂扔垃圾,不追逐打鬧,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拾金不昧,爭做好人好事,表現突出。

由政教處負責。評選時間:3月、5月、10、12月

四、獎勵辦法:

評選出的校園之星,學校將利用升旗儀式進行頒獎,通過學校網站、櫥窗等途徑進行宣傳、報道。

備註:櫥窗宣傳安排:

1、利用和平校區文化走廊十塊小展板對在各類比賽中獲獎的學生進行及時宣傳(負責部門:校辦公室)

2、學校在文化走廊開闢“校園明星榜”櫥窗兩大塊,每月由負責評選部門按時張榜公佈。

3、學習之星與進步之星每期每個年級分別評出10星;體育、藝術、科技之星,每期每個年級分別評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學期評兩次,每期每個班級初評2名,表現突出的評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學生不要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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