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應急預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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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熱應急預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供熱應急預案【精】

供熱應急預案1

冬季採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冬季供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採暖和重點用户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採暖和首都社會穩定的大局,根據北京市供熱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區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加強我區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成立房山區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順林區政府副區長

副總指揮:張英區市政管委主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管委、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發改委、區交通局、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房山公安分局、區燃氣中心、區煤炭供應公司。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信息組、物資組、搶修組、信訪組(設在區市政管委)。

辦公室主任:郭安(區市政管委副主任);宣傳組:李學文、孫袁媛;信息組:韓國宇、張春彥;物資組:房山供暖所值班室3人;搶修組:韓國宇、李春來等17人;信訪組:韓國宇。

(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市政管委: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緊急處置中的統一協調、指揮和情況彙總、通報;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以下簡稱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供熱資金和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

區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國有企業單位與供熱單位的欠費糾紛;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發改委、區煤炭供應公司、區燃氣中心:負責協調解決煤炭、燃氣等影響供熱運行的能源緊缺問題。

區建委: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糾紛,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供熱或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

區環保局:負責協調解決煤改氣中遇到的問題。

房山公安分局:負責協調解決發生重要、重大供熱事件和事故時出現的社會治安問題。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解決區屬以外道路供熱管線佔道施工和煤炭運輸問題。

區質監局:負責供熱鍋爐安全鑑定和煤炭質量檢測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

進入居民冬季採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採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達到12小時以上並協調無果的;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

(三)緊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

(1)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四)其它緊急情況。

1.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2.供熱用氣出現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事件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並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將處置情況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

市市政管委供熱辦(以下簡稱市供熱辦),並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啟動聯動協調機制。同時,報告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並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理後,將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並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4)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做好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的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市供熱辦和區政府,並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經分析,認為除欠費原因外,供熱企業存在嚴重管理問題,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供熱單位採取臨時代管措施。

(4)事件處置後,由區市政管委將處置情況和是否採取臨時代管措施的建議,書面報告市供熱辦。

(5)對準備採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企業,由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後,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

(2)供熱企業立即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供熱,同時做好影響區域內用户的宣傳解釋工作;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辦要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報告。

2.重要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後,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要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並立即組織進行搶修。同時,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3)區供熱辦和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要立即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市市政管委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4)恢復供熱後,供熱企業、供熱主管部門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後,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並説明情況。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市供熱辦報告。

(3)由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帶隊,市供熱辦、區有關部門參加,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供熱單位指揮搶修,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必要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搶修工作,區市政管委主任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到現場指揮。同時,市供熱辦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

(4)事故處置後,區市政管委立即報告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同時,市供熱辦報告市市政管委主任,並報市政府辦公廳;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

供熱主管部門定期瞭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煤炭的調運工作。

2.供熱用氣短缺的緊急處置。

燃氣主管部門定期瞭解供熱單位的用氣情況,一旦出現燃氣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做好燃氣的調配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事件和重要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區級聯動協調機制,必要時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應機制。信息快速反應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區供熱辦要與市供熱辦、各專業供熱單位及重點熱源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全面掌握市、區供熱動態,做到下情上傳,上情下達,隨時瞭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熱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熱的一種能力。各供熱單位、供熱企業必須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針對二次管網以後自管户,遇有緊急事故,其相應供熱單位應作為第一搶險援助隊伍承擔協助自管户進行緊急搶險的工作;對事故涉及面廣,自救能力不足時,可由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提出,申請專門搶險隊伍予以緊急搶險救助。

成立以區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簡稱區供暖所)為主的專門搶修隊伍作為房山區搶修搶險主要力量,隨時解決供熱緊急事故。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熱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供熱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並規範市、區供熱單位測温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記錄、統計等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按規範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温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户採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户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並記錄;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熱期間,供熱企業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企業所採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區供暖所作為區供熱代管單位。

具體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區市政管委會同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研究決定。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各供熱單位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供熱設施備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供暖單位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區供暖所和區煤炭供應公司為主要應急物資保障單位。

(八)供熱應急資金。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應建立供熱應急資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採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主要用於對困難供熱單位實行救助,解決供熱單位資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熱,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特別是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困難企業職工、拆遷户、低保户及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職工等居住相對集中地區,熱費收繳矛盾突出的問題;其次用於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供熱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結天津市供熱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等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水網破裂等原因可誘發事故,影響小區供暖。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趙棟傑

副總指揮:王丹(一號站站長)

楊玉武(二號站站長)

成員科室:辦公室、工程運行部、物資科。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繫電話:59613020、59613016

(二)救援隊成員:

一分隊:張鑫、吳芝彪、孫奎富。二分隊:曹瑞昌、侯鳳來、楊慶武。三分隊:楊國山、張國元、孫麗明。

(三)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重大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落實辦事處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辦事處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貫徹天津市、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門職責:

辦公室:對應急事故緊急處置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和情況

彙總通報;協調解決在供熱工作中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熱的緊急情況。

工程部:負責制訂供熱水網應急事故的技術方案,並監督其實施。

物資科:負責冬季供熱、用電、用水的聯繫協調;負責做好所轄設備的維修保養、事故應急搶修;提前做好應急備(配)件的`購買申報計劃。

維修隊:保障熱水網的安全、平穩運行;負責做好所轄設備的維修保養、事故應急搶修;提前做好應急備(配)件的購買申報計劃。

客服中心:負責向用户及媒體做好供熱搶修的説明及解釋工作;做好供熱搶修的後勤保障和熱用户信訪工作。

財務科:負責應急資金的啟動使用工作。

物資科:負責供熱搶修所用的物資的及時購置和普通部件的備存工作。

運行管理科: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熱糾紛,及新用户入網手續的辦理、發證工作及相關統計工作。

收費科:負責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及用户不熱等相關問題的解決處理工作。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運行管理科、工程運行部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工作,經常對供熱管網進行檢查巡視,工程部負責供熱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温、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温度壓力進行檢測。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後,由運行管理科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險任務。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在單位值班室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電話為:29507711。在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繫人及電話。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七、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鍋爐主輔機故障、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暴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鍋爐暴炸、或其他事故、對附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響應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搶險小組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組織保持通訊暢通。

當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3)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必須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處置措施

當供熱水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正、副隊長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向主管經理彙報,主管經理組織相關人員立即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搶修方案,並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

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標定校驗工作,保持完好無損。

(四)每年12月底前上報供暖中心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儲備和完好情況。

(五)每年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台帳。

(七)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應急救援物資。

九、後期處理

(一)應急狀態關閉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傷員安置、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辦事處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助力量,參與救助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監督落實,並定期組織驗收。

十、保障措施

(一)指揮保障:應急指揮部指揮地點設在工業園區鍋爐房。指揮地點應具備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需要的設施。能隨時接受、傳遞、指揮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應急值班電話:

(二)應急裝備、設施和器材清單:(略)

(三)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建立相應的通訊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的需要。應急響應期間,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指揮、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四)醫療保障:區醫院為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定點單位。

(五)經費保障:制定了搶險經費保障制度,財務設立救援專項資金,必須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對此項經費進行督導檢查。

十一、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成立培訓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安排培訓工作;指定計劃,分佈實施,確保培訓工作的實效性;定期總結,發揚成績,補漏洞,使培訓工作良好運行,有條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訓工作達到預期的培訓效果。

(二)演練:成立應急演練活動組織小組,組長李志強;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參加人員為全隊職工;定期考核,檢查演練的實效性。

十二、附則

(一)責任與獎勵:對在供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

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脱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二)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國環置業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制定並解釋

(三)預案的生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項決策部署,妥善解決好全市生產生活用煤保障,確保廣大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民生優先;

2、堅持因地制宜;

3、堅持協調聯動。

三、組織機構及相關職責:

此項工作在市保障農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市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主要職責是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業和農牧民取暖用煤供應工作,對接保障地區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資運輸協調保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長霍勵平兼任。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協調溝通各旗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各項工作,負責動態掌握和收集彙總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開展進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具體措施:

1、摸清底數;

2、制定方案;

3、規範價格;

4、暢通運輸。

五、相關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領導;

2、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

3、抓好安全生產,完善應急預案;

4、統籌疫情防控,優化檢測程序;

5、加強督查督導,全面壓實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4

20xx年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長:

王麗(園長)

副組長:馮軍磊

成員:

各班教師及保育員

幼兒園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取暖方式:

(1)採用空調取暖。

開機時間: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設備,11月7日開始調試設備、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3、學校領導、班主任在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4、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温暖過冬。

5、當自供取暖空調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熱應急預案5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復工後出現疫情並擴散蔓延,根據《xxxx》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疫情防範小組

成立公司疫情防範小組,由xx任組長,xx副組長,防範小組下設日常管控組、消毒組、宣傳教育組、防護用品籌備組等

日常管控組——負責人:xx、xx

主要職責:

1、負責復工前員工的排查,掌握員工春節期間居住地、是否來往湖北或與感染患者有接觸史等情況。

2、負責外來人員體温檢測、檢查口罩佩戴等情況。

3、負責發放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每日向主管部門報告員工數量變化和健康情況。

消毒組——負責人:xx、xx

主要職責:

1、負責每日門廳、樓道、衞生間、辦公室等場所的.消毒。

2、每日公司員工體温檢測、檢查口罩佩戴等情況

宣傳教育組——負責人:xx

主要職責:向員工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增強防範意識。

防護用品籌備組——負責人:xx

主要職責:主要負責採購口罩、消毒液、酒精、體温槍或體温計等疫情防控物資。

二、復工前準備工作

1、備齊備好口罩、體温測量儀、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必需品;

2、摸排企業員工情況,完善職工花名冊等台賬資料,各行管部負責人上報本單位員工花名冊、員工身體狀況、近期動向等;

3、對辦公樓及廠區生活、生產、辦公區域全方位嚴格消毒;

4、督促員工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佩戴口罩,注意搞好自身清潔衞生。

三、復工復產後工作要求

1、復工復工、復產後,落實好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各項措施;

2、每日對員工身體狀況進行彙總統計並做好記錄,如發現員工有發熱或其他不適症狀讓其就醫並進行自我隔離;

3、每天上班前及下班後對辦公區域及公共區域進行噴霧消毒;

4、口罩等疫情防控必需品要發放和穿戴到位,確保生產秩序平穩有序(各行管部工作人員,在下班時統一發放次日上班所需防護用品,並做好記錄);

5、食堂內餐具:不鏽鋼碗、盤、筷子,每日早中晚,對清洗後餐具進行高温消毒(100℃消毒20分鐘),未消毒的餐具禁止使用。

6、採用分餐進食,分時段進食,避免人員密集,用餐期間不得面對面就餐,嚴禁邊就餐邊聊天。

7、如無特殊情況,公司內的大規模會議、聚餐、來訪、培訓全部取消,儘量採用視頻會議等進行溝通;

8、全員佩戴醫用口罩或者N95口罩,辦公時也不可摘下口罩;勤洗手;

9、辦公場所不開空調,辦公區每日上午、中午、下午進行定時開窗通風,每次20—30分鐘;

10、疫情期間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動,使用電話、微信等辦理;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若工作期間員工突然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由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其他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確認情況後向主管部門或社區居委會報告,情況嚴重的撥打120或採取防護措施後送市人民醫院。隨後對辦公區域進行一次徹底消毒,要求接觸人員實行14天居家隔離。

若員工下班後在家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則應立即報告公司請假,然後自行去市人民醫院檢查,經市人民醫院檢查確認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後再恢復上班。

供熱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應對城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減輕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東營區內集中供熱行業,指導自然災害和生產事故引發的供熱設施受損、大面積停熱、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則。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應急處置工作首位,最大限度減少集中供熱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等危害。

1.4.2堅持政府領導、分級負責、協同應對原則。區政府統一領導全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開展應急救援,緊急情況下調動全區各方力量,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1.4.3堅持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快速反應原則。區政府制定本級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本級指揮部,組織開展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接受市指揮部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的指導。城區各供熱企業要組建或聘用專業化應急搶險隊伍,引進先進搶險技術,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科學、合理、快速處置各類供熱突發事件。

1.4.4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強化供熱安全運行管理,健全安全隱患排查、綜合整治、日常維護等工作機制,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定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2.1.1區政府成立城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鎮街政府、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東營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東營環保分局、區住建局、區衞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以及城區各供熱企業、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為成員單位。

2.1.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供熱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省住建廳等部門給予支持;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佈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及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指導各鎮街、有關部門(單位)做好一般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區(開發區)供熱應急工作的實施;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對應急情況彙總通報;協助鎮街政府對重大事故的緊急處置;負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區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做好供熱突發事件涉及的建築物質量安全評估和應急處置,根據需要調用相關建築物資、機械參與應急搶險救援。

區應急管理局:啟動應急響應後,組織、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隊伍和救援裝備、物資。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協調解決熱電聯產企業熱源生產供應保障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儲備供熱應急用煤、用氣、用油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相應資金的落實,並監督使用。

東營公安分局:負責維護城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

區民政局:負責對重大事故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按有關政策給予救助。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做好應急運輸保障,按指揮部要求,建立管轄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東營環保分局:負責協調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提出環境應急處置建議,並配合做好事故現場處置工作。

區衞生健康局:負責解決重大事故現場傷員救護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相關特種設備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區總工會:參加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做好傷亡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

鎮街政府:按照供熱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城區各供熱企業:負責本企業職責範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自來水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水保障工作。

燃氣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燃氣保障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落實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實施;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報告;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輿情引導工作;負責供熱應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繫工作;協調鎮街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受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直接領導,由區、鎮街兩級指揮部中位於事故發生現場、行政級別最高的人員任現場指揮,成員由區、鎮街兩級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行業專家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調動各類應急資源,具體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實施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衞、搶險救災、技術服務、後勤保障、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置6個專業小組:

2.3.1警戒保衞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公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3.2搶險救災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消防救援部門、有關供熱企業配合。主要負責制定先期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現場指揮部批准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2.3.3技術保障組:由區供熱管理部門牽頭,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建設、環保等部門和相關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配合。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分析事故和災害情況,提出救援的技術措施。

2.3.4醫療救護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衞生部門和當地醫療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醫療單位接收、救治傷員。

2.3.5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交通、電力、工信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現場通訊保障、電力供應、保障搶救物資及裝備供應、組織運送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後勤保障工作。

2.3.6善後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應急、民政、住建、衞健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建築、區政等財產損失評估、賠償等善後處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2.4專家諮詢機構

2.4.1專家諮詢工作組由供熱行業的設計、施工、運營、安全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4.2專家諮詢工作組的主要職責

(1)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2)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協助救援。

(3)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

3監測與報告

3.1預防

各各鎮街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各供熱企業應做好以下預防措施:

(1)加強首站、中級泵站、換熱站、熱網的檢查與維護,時刻監控系統運行參數,保證供熱系統運行可靠。特別在供熱設備投退時,嚴格按規程操作。

(2)日常應保持站內外設備的完好性、嚴密性,防止泄漏,發現設備任何缺陷要按缺陷管理制度及時消除。

(3)如遇突然停水停電,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及相關預案進行處理。

(4)定期校核各種壓力錶,如發現不準確或動作不正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做排氣試驗,如閥件動作呆滯,必須更換。

(5)對待極端天氣要及時與熱源廠溝通協調,保障民生取暖正常。

3.2監測預測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各鎮街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建立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發佈預警後,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的提出防範工作要求。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鎮街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監測信息的分析、彙總情況,及時對隱患信息進行預測判斷;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3.3報告

3.3.1發現供熱安全隱患和供熱突發事件應立即報警。各接警平台接到報警信息並初步核實基本情況後,立即通報有關供熱企業;進行初步核實後,第一時間報告區應急管理局、區供熱管理部門。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情況、可能發生的後果及已經採取的控制措施等。

3.3.2各供熱企業發現的供熱安全隱患和供熱突發事件,應立即進行初步分析判斷,根據需要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搶修力量到達現場核實情況,按照事故等級及時上報區應急管理局、區供熱管理部門,並通報有關單位。突發事件在可控範圍內的,要立即實施處置。

3.3.3因第三方施工造成供熱突發事件的,施工單位要在第一時間採取應急防護措施,立即報警並向建設單位和相關供熱企業報告具體情況。

3.3.4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管理部門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須在事發後2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管理局,40分鐘內書面報告,書面續報最遲不超過1小時。

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上級指揮部。

3.4信息分析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信息報告後,立即對信息進行分析,必要時進行現場勘查,綜合評價事件對城區公共安全的影響程度和範圍,迅速提出預警及響應意見。

4應急預警

4.1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鎮街政府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或極寒天氣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自然災害等其它情況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6)因調度、自動控制等計算機系統入侵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7)熱力公司與熱源單位溝通不及時造成的影響正常供熱。

4.2預警發佈

4.2.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紅色、橙色預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發佈黃色預警;事發鎮街負責發佈藍色預警。

4.2.2紅色、橙色預警發佈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黃色、藍色預警發佈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4.2.3預警發佈可通過廣播電台、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應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3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區集中供熱實際情況,由低到高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4.3.1藍色預警

(1)因供熱設施故障,即將影響供熱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2)供熱企業出現拒絕向居民供熱現象,即將影響供熱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30人以內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4)可能會發生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供熱事故的。

4.3.2藍色預警行動

由事發鎮街啟動應急預警,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和供熱企業為主進行協調處置,事發地所屬供熱企業應當及時開展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並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必要時,鎮街分管負責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負責人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預警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並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3.3黃色預警

(1)因供熱設施故障,即將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2)供熱企業出現拒絕向居民供熱現象,即將影響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4)可能會發生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供熱事故的。

(5)已經發生的一般事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的。

4.3.4黃色預警行動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啟動應急預警,以事發鎮街為主進行協調處置,鎮街負責人應趕赴現場,鎮街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趕赴現場,參與制定預警方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啟動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啟動技術指導、專家組織等工作;東營公安分局負責啟動事發區域的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啟動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應急運輸保障、建立管轄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區衞生健康局啟動傷員救護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3.5橙色預警

(1)因熱源企業供熱機組或者供熱一次主管網故障,有可能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有可能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有可能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有可能影響供熱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或即將發生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供熱小區棄供、棄管的。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50人以上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的。

(5)可能會發生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供熱事故的。

(6)已經發生的較大事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的。

4.3.6橙色預警行動

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由指揮長批准後啟動應急預警。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鎮街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預警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區供熱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在黃色預警行動基礎上,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儲備供熱應急用煤、用氣、用油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相應資金的落實工作;區供電公司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各自來水公司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水保障工作;各燃氣公司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燃氣保障工作。

4.3.7紅色預警

(1)可能出現供熱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影響相應區域正常供熱48小時以上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可能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48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可能影響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的。

(3)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會造成供熱熱源無法運行,對城區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4)可能會發生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供熱事故的。

(5)已經發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的。

4.3.8紅色預警行動

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批准後啟動應急預警。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行政區(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預警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副指揮長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在橙色預警行動基礎上,區住建局負責啟動調用相關建築物資、機械參與應急搶險救援,落實受災羣眾的臨時住所;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後熱源、換熱首站、中級泵站、區政供熱管網及臨時供熱設施、管線的規劃審批工作;東營環保分局負責啟動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啟動組織、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啟動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區總工會負責啟動傷亡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

4.4調整和解除預警

預警信息發佈部門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佈預警的部門應立即宣佈解除警報或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4.4.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調整和解除紅色、橙色預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調整和解除黃色預警;事發鎮街負責調整和解除藍色預警。

4.4.2紅色、橙色預警調整和解除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黃色、藍色預警調整和解除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4.4.3預警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台、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應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應急響應

5.1響應發佈

5.1.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Ⅰ級、Ⅱ級響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發佈Ⅲ級響應;事發鎮街負責發佈Ⅳ級響應。

5.1.2Ⅰ級、Ⅱ級響應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Ⅲ級、Ⅳ級響應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5.1.3響應發佈可通過廣播電台、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應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2事件分級及應急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程度、波及範圍等情況,由低到高依次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4個級別。

5.2.1一般事件(IV級)

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鎮街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因供熱設施故障影響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3)任何情況下,居民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50萬平方米以下的區域內,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的。

(4)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的。

(5)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30人以內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5.2.2一般事件(IV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和供熱企業為主進行協調處置,事發地所屬供熱企業應當及時開展信息研判、應急處置等工作,並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區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現場指揮部應立即調動並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5.2.3較大事件(III級)

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區直相關部門、各鎮街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故障影響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3)任何情況下,居民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區域內,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的。

(4)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的。

(5)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影響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的。

(6)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5.2.4較大事件(III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技術指導、專家組織等工作;東營公安分局負責事發區域的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區民政局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運輸保障、建立管轄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區衞生健康局負責傷員救護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5.2.5重大事件(II級)

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區直部門、各鎮街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熱源企業供熱機組或者供熱一次主管網故障,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的。

(4)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或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5)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50人以上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5.2.6重大事件(II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在III級響應基礎上,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儲備供熱應急用煤、用氣、用油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相應資金的落實工作;東營區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各自來水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水保障工作;區各燃氣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燃氣保障工作。

5.2.7特別重大事件(I級)

指對我區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區委、區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2)出現供熱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影響相應區域正常供熱48小時以上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48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影響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的。

(4)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運行,對城區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5.2.8特別重大事件(I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在II級響應基礎上,區住建局負責調用相關建築物資、機械參與應急搶險救援;東營環保分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區總工會負責傷亡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

5.3響應程序

5.3.1Ⅳ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事發鎮街啟動應急響應,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鎮(街道辦事處)和供熱企業為主進行協調處置,事發地所屬供熱企業應當及時開展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並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必要時,鎮街分管負責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負責人或區供熱管理部門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5.3.2III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或鎮街啟動應急響應,以事發鎮街為主進行協調處置,鎮街負責人應趕赴現場,鎮街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趕赴現場,參與制定方案,並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5.3.3II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啟動應急響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鎮街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或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5.3.4I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啟動應急響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鎮街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副指揮長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

5.4調整和解除響應

5.4.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調整和解除I級、II級響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調整和解除III級響應;事發鎮街負責調整和解除Ⅳ級響應。

5.4.2I級、II級響應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III級、Ⅳ級響應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5.4.3響應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台、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應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5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5.5.1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力量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5.5.2必要時,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5.3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單位要收集並妥善保存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監測

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加強輿情監測與管理。

6.2信息報告

6.2.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知情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撥打區供熱服務熱線或供熱單位電話,報告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

6.2.2各鎮街政府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自行組織處置,並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備案;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立即上報。

6.2.3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立即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詳細信息不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上報。

6.3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

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發佈工作,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

7應急保障

7.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7.1.1各鎮街政府供熱主管部門應依託供熱企業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鎮街供熱主管部門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鎮街給予支援。

7.1.2各鎮街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7.1.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區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7.1.4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各縣區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區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故時優先調用。

7.1.5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各縣區政府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7.2通信保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暢通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7.3交通保障

7.3.1鐵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

7.3.2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7.3.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7.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縣區政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5後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會同事發地鎮街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7.6經費保障

7.6.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區、鎮街分級負擔。

7.6.2區、鎮街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7.6.3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8.2應急演練

8.2.1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

8.2.2我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應進行1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計劃、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等應及時歸檔保存備查。

9後期處置

9.1總結評價

9.1.1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指揮部作出書面報告。

9.1.2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審查和整理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救援期間採取的主要措施。

9.2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7)提出處理意見。

10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根據對事件、事故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報區政府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

10.2獎勵與處罰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在冬季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脱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10.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制定並解釋。

10.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户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衞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温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衞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温、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温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温、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後,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衞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繫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繫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衞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衞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羣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衞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台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供熱應急預案8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11號)以及《清水河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為確保全鎮農民温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供農户範圍

(一)平價煤供應保障農户是指在本村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或冬季取暖期連續居住1個月以上的農村住户;

(二)生活在村已婚且獨立居住、起灶、取暖的在籍農户,即使與父母仍在一個户籍登記尚未分户的也應分別計户;子女未婚且不單獨居住、起灶、取暖的,即使與父母户籍登記分立,也應只認定為一户;

(三)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的公職人員(未分户的)、集中供暖或未採取燃煤取暖的,均不在提供之列;

(四)有縣籍户口在縣內異地鄉鎮居住的,只能享受實際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一方組織安排的`平價煤。

二、保供煤價格

(一)坑口保供煤價。農民取暖用煤5500大卡煤炭價格在20xx年10月底坑口價基礎上,考慮成本上升等因素,可適當上浮,但最高價格不超過460元/噸。其他煤種按照熱值測算,最終價格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執行。

(二)農户實際支付煤價。農户實際支付保供煤價為坑口保供煤價+運費+稱重和裝車費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組織供應保障工作,喇嘛灣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喇嘛灣鎮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綜合辦,辦公室主任由喬瑞東兼任。辦公室聯繫人:袁文慧,電話:14747293456。

四、方法步驟

(一)排摸登記公示確認。各村委接到通知後立即對本村範圍內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公示,將《喇嘛灣鎮常住農户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摸底表》報送鎮政府,摸底表由村委會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科學確定分發場地,有序分發到户。確定煤炭分發地點後,認真做好煤炭發放工作。

(三)總結上報。保供煤分發完成後,各村委及時總結上報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確保農民温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村委、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各村要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並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各村委要加強管理,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對出現不實不公問題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各有關部門要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供熱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户。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户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於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採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並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

6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誌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淨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淨煤託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淨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户能安全温暖清潔過冬,保障潔淨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範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繫潔淨煤生產企業,拓寬潔淨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户供應蘭炭、型煤等潔淨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採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過冬。由於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户安全使用意識,防範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10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將開始,全國各地每年因取暖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屢有發生,為確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發生中毒事故或一旦發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領導小組:

組長:趙xx

副組長:董xx杜xx

組員:王xx竇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二、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爐點着,待煙放淨後學生方可進入教室。

2、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3、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三、一旦發生取暖中毒事件,具體職責分工:

1、於xx(校長)負總責。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負責接待家長和各級領導以及新聞媒體的`相關同志,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2、杜xx(副校長)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開窗和門通風、緊急救護,負責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將中毒師生救出現場,維護現場的秩序,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4、於xx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疏散未中毒或比較輕的學生,將他們帶到安全温暖的地帶,負責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成員:李xx、聞德雙、孫xx

吳xx、宋xx、王xx

5、趙xx(後勤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將中毒的師生送往附近醫院,負責需轉院治療的師生的用車。

6、嶽xx負責到現場臨時處理,負責到醫院護理。

7、範xx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負責每隔1--2小時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一次,彙報事件的發展和得到處理的情況。

8、王xx負責維護校內的正常教學秩序,組織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慰,消除其恐懼心理,安心在學校學習和生活。

總之,一旦出現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員行動,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將損失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點。調查後對責任人按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11

一、出台背景

按照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切實保障好全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現結合我縣實際出台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是建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政府二級調研員為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為農牧民冬季取暖做好組織保障。專班下設3個工作小組:資金保障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銷售保障小組。各小組高效配合,共同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嚴厲打擊各種違規囤積、倒買倒賣、哄抬煤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防限價煤供應中出現的優親厚友、變調走形等現象。

三是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運煤採購、運輸、配送等環節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縣政府委託內蒙古慶澤商貿有限公司、內蒙古移海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對煤炭質量、噸數等進行確認、拉運等工作。同時為杜絕中途掉包、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情況發生,安排各鄉鎮、市場監管局指派專人全天候、全流程盯辦盯牢,確保運煤各流程規範、圓滿完成。

三、實施意義

冬季取暖用煤,事關羣眾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會關注、羣眾關心的熱點。我縣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做好我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採購、運輸、銷售等環節,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温暖過冬。

供熱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牧原鎮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牧原鎮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係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佈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佈具體應急指令。

2、牧原鎮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牧原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協調本鎮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並監督預案執行情況;

(3)掌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情況;

(4)負責信息發佈。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牧原鎮城建辦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範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服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控制事故範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及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彙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根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範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餘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城建辦及時將停暖範圍、發展趨勢等情況報告牧原鎮應急指揮部。

(2)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同時宣佈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範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情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佈解除後,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後,牧原鎮負責組織熱力公司儘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後,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後,應急指揮部決定宣佈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諮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諮詢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先進經驗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牧原鎮城建辦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準確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並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範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並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出現大面積停暖緊急情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3、演習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佈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並擬定信息發佈方案及時採用適當方式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後,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後,牧原鎮城建辦及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緣由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晉中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晉中市城市供熱管理方法》。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開發區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係,關心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爭論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準備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佈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佈具體應急指令。

2、開發區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開發區建設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並監督預案執行狀況;

(3)把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狀況;

(4)負責信息發佈。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開發區建設局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範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聽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把握事故範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準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狀況嚮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彙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依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範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餘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建設局準時將停暖範圍、進展趨勢等狀況報告開發區應急指揮部。

(2)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狀況向管委會彙報。同時宣佈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後,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範圍、進展過程、搶險進度、估量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狀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佈解除後,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後,開發建設局負責組織熱力公司儘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後,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依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後,開發應急指揮部準備宣佈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開發建設局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詢問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詢問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爭論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爭論、學習先進閲歷,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開發區建設局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依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精確

把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狀況,並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養,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力氣。

六、宣揚培訓和演習

1、宣揚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範事故的安全生產訓練和應急救援訓練,並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揚消逝大面積停暖緊急狀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溝通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學問水平。

3、演習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協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佈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並擬定信息發佈方案,準時接受適當方式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後,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狀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緣由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後,開發區建設局準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爭論事故發生氣理,分析事故進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準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閲歷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覺的問題或消逝的狀況,準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管委會批准後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14

一、政策背景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温暖過冬,結合全旗實際情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做好農牧民冬季用煤的'採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温暖過冬。

二、機構保障

為保障工作有序推進,

旗政府成立資金保障組:主要負責協調平價煤採購、運輸、裝卸及後續的回款等環節的資金保障工作;

煤炭採購組:按照居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

運輸保障組:負責平價煤的運輸和配送、交警大隊、城管局負責運煤車輛交通管控,為運煤車輛開闢綠色通道。

衞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銷售保障組:按照農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應到户,並負責收取取暖煤費用,建立台賬,保障政策到位,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場監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專項督查組。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進行監督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閲,對於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現象,在全旗範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分工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摸排調查,重點對進貨渠道、進銷價格、存煤量、煤型及營業執照進行摸底,對無證煤炭經營點進行清理整頓。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土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並進行清理整頓。林草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佔用林草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並進行清理整頓。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環保手續情況進行摸底,並進行清理整頓。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安全經營生產手續情況進行摸底,並進行清理整頓。

供熱應急預案15

一、加強疫情防控組織領導

1、成立疫情防控機構。企業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建立內部疫情防控體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

2、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企業要將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崗位和個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生活保障、治安保衞等工作。配備專人負責體温檢測、通風消毒、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情況的收集和報送工作。

二、加強員工管理和健康監測

3、有序組織員工返崗。提前調度掌握返崗員工健康情況,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員工,合理組織分批次返崗。對返崗員工能夠集中運送的,鼓勵採取專車或包車等方式運送並做好防護。

4、嚴格返崗員工管理。建立員工健康台賬,按照當地要求進行報備和分區分類進行健康管理。設立可疑症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

5、做好日常體温檢測。每天在員工上下班時進行體温檢測,並做好記錄。指定專人每天彙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三、工作場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一)礦山企業。

6、廠區出入口登記與管理。對進出廠區的員工進行體温檢測,發現體温異常人員立即將其轉移至臨時隔離區域,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加強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體温檢測符合要求並佩戴口罩,方可入廠。

7、井工礦防控管理。按照採礦、掘進等不同工序作業特點,採取錯時上下班制,合理分流,有效避免人員集中出入井。

分時段、分批次乘坐罐籠、人車、架空乘人裝置(猴車)和無軌膠輪車等運輸工具,罐籠、人車和無軌膠輪車設定乘坐人數上限並分散乘坐,架空乘人裝置(猴車)加大間距。

縮短班前會時間,會議室保證通風良好,參會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增大座位間隔。

採礦過程中如打眼、支護、瓦斯抽採等作業應當避免人員聚集,工作面迴風側應當儘量減少作業人員數量和工作時間。

合理組織安排班中餐,確保分時段、分區域、分批次就餐。

在安全允許的條件下,使用有效的消毒劑(禁止使用酒精)每天定時對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巷道路面、硐室和運輸工具進行消毒處理。

井下作業前應當對頻繁接觸的設備設施和勞動工具等進行消毒。出井口設置洗手池,配備必要的洗消用品。人員出井交還的礦燈、自救器、人員定位卡等應當消毒後再歸還。

更衣洗澡分時段、分批次進行,應當使用淋浴,洗澡時增加與其他人距離,洗澡更衣後儘快離開。

8、露天礦防控管理。穿孔、裝載、運輸作業優先使用機械化、自動化程度高、帶空調駕駛室的設備,司機換崗時應當對駕駛室進行消毒處理。車輛進出時,門衞室值班員和司機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9、其他礦山開採防控管理。針對有多人操作的設備,應當定時對操作按鈕、把手等人員接觸頻次高的物體或部件表面進行消毒,允許佩戴手套操作的崗位,員工儘量佩戴手套進行操作。

(二)製造業以及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企業。

0、廠區出入口登記與管理。對進出廠區的員工進行體温檢測,發現體温異常人員立即將其轉移至臨時隔離區域,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加強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體温檢測符合要求並佩戴口罩,方可入廠。

1、工作場所清潔和消毒。保持工作環境整潔衞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場所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應當對操作按鈕、把手等人員接觸頻次高的物體或部件表面定時消毒。操作崗位允許佩戴手套的,員工儘量佩戴手套進行操作。

2、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工作場所應當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在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的`情況下,輔以機械通風。採用機械通風的廠房,應當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人均新風量應當≥30m3/h。使用中央空調通風時,要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對空調系統進行管理,定期對空調系統進行清洗,對空調回風口過濾網進行消毒。採用全新風模式時關閉迴風系統。

(三)建築施工企業。

3、實施封閉式管理。對建築施工項目嚴格實施全封閉式管理,實行進出場登記和體温檢測,24小時設崗。生活區遠離工地的工程項目,鼓勵專車接送員工。

4、減少人員聚集。控制活動單元人數,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優化工序銜接,控制施工現場不同作業隊伍人員流動,減少人員聚集。

5、優化施工工藝。應當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施工設備、試驗器具等應當由專人使用,原則上“一人一機”,輪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處理。

四、公共區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6、會議管理。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儘量縮短會議時間。提倡採用視頻、電話等線上會議。必須集中召開的會議,參會人員需做好個人防護。

7、就餐管理。員工食堂應當設置洗手設施和配備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員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採取分餐、錯峯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用餐時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

8、宿舍管理。員工宿舍應當嚴控入住人數,設置可開啟窗户,定時通風,對通風不暢的宿舍應當安裝排風扇等機械通風設備。盥洗室配設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時清潔。

9、清潔消毒。安排專人對辦公區域、會議場所、生活設施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和相關物品定時消毒,電梯按鈕、門把手等頻繁接觸部位應當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10、做好醫務服務。設立醫務室的企業要調配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配合疾控部門規範開展隔離觀察和追蹤管理。未設立醫務室的企業要與就近醫療機構建立聯繫,確保員工及時得到救治或醫療服務。關心關愛員工心理健康,及時疏解員工心理壓力。

11、垃圾收集處理。在公共區域設置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

五、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

1、強化宣傳教育。企業應當對員工進行疫情防控教育,讓員工掌握正確佩戴口罩、清潔消毒等防護知識,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在廠區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衞生防疫宣傳海報掛圖等宣傳品。

2、加強個人防護。員工在進入廠區或施工現場後應當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觸粉塵的工作場所應當優先選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換濾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換濾芯,使用過程中應當有效防止因噴霧、水幕、濕式作業淋濕濾芯而降低防護性能。接觸化學毒物的勞動者,除配備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相適應的防毒面具(含濾毒盒)外,還應當根據工作場所人員情況,選配具有防顆粒功能的濾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辦公室、休息室等區域可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3、保持良好衞生習慣。加強手部衞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換濾棉後,應當及時洗手。現場沒有洗手設施時,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進行消毒。打噴嚏或咳嗽時要用紙巾、手絹、衣袖等遮擋,倡導合理膳食、適量運動、規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強班後活動管理。休息期間,員工要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羣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風險。

六、做好異常情況處置與報告

1、設立隔離觀察區域。當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應當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範要求及時安排員工就近就醫。

2、封閉相關區域並進行消毒。發現可疑症狀員工後,立即隔離其工作崗位和宿舍,並根據醫學觀察情況進一步封閉其所在工作場所以及員工宿舍等生活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物品進行消毒。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

3、做好發現病例後的應對處置。企業一旦發現病例,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暫時關閉工作場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後再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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