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方案彙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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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測方案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測方案彙編9篇

監測方案 篇1

一、基坑安全自查的項目

1、支護結構監測

①支護結構壓頂樑變形監測

②支護結構深層水平側向位移監測

③支護結構應力監測

2、水平及豎向支撐系統監測

①支撐結構軸力監測

②支撐結構兩端點的差異沉降監測

③坑底結構回彈監測

④立柱內力監測

⑤立柱沉降監測

3、水工監測

①坑內外地下水位監測

4、環境監測

①周邊建築物變形監測②周邊道路變形監測

三、監測佈置方案

1、支護結構頂面垂直及水平位移監測

在連續牆頂部的支護結構上佈設A1~A120共計120個監測點,點距約為9m,保證每個支護結構與支撐節點均有一個監測點,點位用一金屬標誌頭埋設於支護結構頂部。

2、支護結構側向變位監測

在支護結構內埋設帶導槽PVC塑料管,以跟蹤支護結構位移。選擇在可能產生較大變形的部位,共佈設9孔(C1~C9),深度同樁牆深。為保證成孔率,另佈置3個備用孔(C10~C12),共計12孔。PVC塑料管外徑70mm,所有測斜管埋設中,測斜管的導槽必須垂直於基坑邊。先行埋設的測斜管用細鐵絲按導槽方向固定在鋼筋籠上。埋設於檢查孔的測斜管需用乾燥黃砂密實測斜管與鋼管內壁間的空隙。

3、支護結構鋼筋應力監測

在支護結構內佈設鋼筋應力測點,共佈設10個斷面,即G1~G10,每斷面在迎土、迎坑面各埋設一個鋼筋應變計;根據本工程的設計方案,自支護結構鋼筋籠頂端向下5m佈設1只應力計,鋼筋籠底端向上也按5m距離佈設一隻,另六隻以2.5m間距均布,這樣每個應力測孔共16只應力計。這樣在支護結構內共佈設160只應力計,用於監測地下支護結構應力分佈。應力計直徑與鋼筋主筋相同。應力計導線在支護結構內用軟繩統一固定在主筋上,在連續牆頂部用鋼套管保護,引出地面,接入接線盒內保護,不受施工破壞。

4、支撐結構軸力監測

在鋼筋混凝土支撐結構內埋設混凝土應變計和鋼筋應力計來測定支撐軸力,第一道支撐共佈設5點為Z1(1)~Z5(1);第二道支撐共佈設10點為Z1(2)~Z10(2);第三道支撐共佈設12點為Z1(3)~Z12(3),第四道支撐共佈設8點為Z1(4)~Z8(4)。每個點設2只應力計,放置於鋼筋混凝土支撐的左右二側。共計70只應力計。

5、腰樑內力監測

在腰樑鋼筋上佈設內力監測點,第一道支撐不設點,第二、三、四道支撐每道設5點(YLl~YL4),每點設4只應力計,放置於腰樑斷面的上下左右兩端,共計60只應力計。

6、基坑內立柱內力監測

在立柱樁中選擇2根立柱布點(N1~N2),在其底部佈置鋼筋應力計,以測定其受力情況。在立柱底部的鋼筋籠中的下端佈置一組(3只,以800對稱佈置)的鋼筋應力計,應力計與鋼筋籠綁焊,導線通過PVC軟管引至地面。每立柱佈置3只,共計6只鋼筋應力計。

7、坑內、外地下水位監測

坑內水位的監測主要利用停止降水的降水井輪流觀測。坑外設9個測孔D1~D9;採用鑽機埋設53mm的PVC管。參見附圖12-1。

8、立柱沉降監測

佈設L1~L10共計10個監測點,點位用一金屬標誌頭埋設於立柱頂部。

9、基坑周圍原有建築物及道路管線的沉降監測

基坑周圍原有歷史建築物有興業銀行、交通飯店、惠中飯店、勸業場、新中國文化商廈、工商銀行、陶陶鞋業專賣店、金房賓館、郵政報刊發行局等需作沉降監測,在幾個重點歷史建築物上佈設實時自動沉降監測點各一個。

基坑周圍有和平路步行街,濱江道步行街,哈密道,興安路等道路,下面管線分佈極為複雜,需作管線沉降監測,每隔30~40m佈置一個監測點。

10、基坑回彈監測

基坑回彈是基坑開挖對坑底的土層的卸荷過程引起基坑底面及坑外一定範圍內土體的回彈變形或隆起。基坑回彈監測可採用回彈監測標和深層沉降標兩種,當分層沉降環埋設於基坑開挖面以下時所監測到的土層隆起就是土層回彈量。

本工程基坑深度大面-16.00m,局部-18.00m,分為1a,1b,2區等幾個區域,因此共佈設4個回彈監測點。觀測基準點選擇在基坑開挖深度3倍以外的穩定位置。

二、基坑安全的日常巡視

1、地下連續牆監測

根據設計要求,為保證基坑開挖、基坑周邊構築物、結構施工安全,基坑施工應與現場實時監測相結合,根據現場所得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反饋並通知有關人員,以便及時調整設計、改進施工方法,達到動態設計與信息化施工的目的。

基坑開挖期間土方每開挖一步進行一次觀測,每道支撐施工前後各進行一次觀測,其他時段每3~5天測一次。基坑開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觀測一次,直到基礎施工完畢。當遇大雨以及測量位移發生突變等特殊情況時,適當加密觀測次數。

2、地下連續牆內外側鋼筋壓力監測

基坑開挖期間土方每開挖一步進行一次觀測,每道支撐施工前後各進行一次觀測,其他時段每3~5天測一次。基坑開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觀測一次,直到基礎施工完畢。當遇大雨以及測量位移發生突變等特殊情況時,適當加密觀測次數。

3、地下連續牆頂水平位移及垂直沉降監測

水平位移監測:基坑開挖前測量三次,取其均值作為初始值,基坑每開挖一步時每天觀測1次,全部開挖完後兩天觀測1次,雨季中到大雨後觀測一次,墊層完成後3-4天觀測一次,並做好記錄。變形值不大於30mm。測出觀測點座標值,計算出水平位移值。

垂直沉降監測:基坑開挖前測量3次取其均值作為初始值,基坑每開挖一步時每週觀測1次,全部開挖完後每月觀測2次,並做好記錄。

三、自查以及分析、處理的程序

依據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成立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並指定安全項目經理具體負責日常安全施工。由安全項目副經理、安全項目經理、專業責任工程師,各分包單位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員組成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其中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確各級安全職責,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執行安全施工責任制。組織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施工會議,經常巡視施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監測方案 篇2

(一)監測目的

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為環境管理、環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據,確保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監測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工業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暫行)》、《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進口廢塑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生產工藝過程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和公司環評中環境監測管理要求等內容,制定本監測方案。

(三)監測範圍

定期對公司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要求

1、廢氣監測

監測項目:

(1)有組織:顆粒物;

(2)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顆粒物。

監測頻次:非甲烷總烴至少每季度監測一次,其餘因子監測頻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監測點位:有組織廢氣監測——排氣筒預留採樣口;無組織廢氣監測——廠界四周。

監測方法:委託XX市環境監測站監測。

2、廢水監測

監測項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鹽、石油類;監測點位:接管口。

監測方法:委託XX市環境監測站監測。

3、噪聲監測

監測項目:對公司廠界晝間、夜間噪聲進行監測。

監測頻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監測點位:四周廠界外一米。

監測方法:委託XX市環境監測站監測。

監測方案 篇3

為迎接20xx年亞青會,切實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根據20xx年省、市體育局的工作要求,將在今年開展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為認真做好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實並完善我區國民體質監測系統和數據庫,瞭解我區國民體質現狀和變化規律,為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提供科學依據,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監測任務

區體育局牽頭組建監測隊,實施監測採樣工作,完成國民體質監測任務。

三、監測內容

(一)監測對象

本次國民體質監測我區監測對象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歲)。

(二)監測要求和內容

本次監測採取整羣分層抽樣的原則抽取監測對象。

1、區開發區及各鎮的監測點,將按照省市體育局對區級體育工作考核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平年體質測試工作開展的需要,進行抽樣測試。

2、全區監測樣本應均分配在各監測點,各監測點的全部人員均為抽樣對象。

3、全區共測試3000人,區開發區及各鎮的測試任務見附件1。

4、區開發區及各鎮的監測點監測內容為常規體質測試(11項測試指標),各類人羣檢測指標見附件2。

四、監測器材

本次監測工作使用由國家體育總局指定的體質監測器材。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4月份)

1、培訓人員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區監測工作人員的培訓。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區體育局擬定《20xx年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

3、落實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監測器材全部安裝到位。

(二)測試階段(20xx年5月~9月)

區開發區及各鎮需按照本方案和有關要求,積極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擔的監測任務。

(三)數據處理階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區體育局將體質監測數據報送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六、工作要求

區開發區及各鎮文體中心積極配合,共同組織和開展好本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並納入20xx年度區級體育工作考核內容之一。

(一)高度重視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監測任務;

(二)加強宣傳,擴大監測工作影響,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三)積極籌措經費,為監測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強監控,規範操作,確保數據質量;

(五)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六)為抽樣測試對象進行體質測定與健身指導服務。

監測方案 篇4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況

地下底板面標高為-6.900m,基坑開挖深度為約7.0m,

1.2場地巖土工程條件暫缺

2.監測方案的編制依據

2.1由浙江大學福建省建築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地下室基坑支護平面佈置圖》等;

2.3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規範: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範》(JGJ120-99);

《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xx);

《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範》(GB50497-20xx);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20xx);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xx);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xx);

《建築地基基礎技術規範》(DBJ13-07-20xx);

《建築基坑工程技術規範》(YB9258-97);

《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94-20xx)。

3.監測方案的編制原則

根據本工程特點和對監測的技術要求並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監測工作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圍基坑開挖深度3倍範圍內的建築物、地下管線作為本工程監測對象;

(2)對道路下重要管線進行重點監測;

(3)設置的`監測內容和監測項目必須符合有關規範及設計要求,並能結合現場實際全面反映工程施工過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環境的變化情況;

(4)採用的監測方法、儀器、材料和監測頻率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5)監測數據的測試、採集應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監測數據的整理和提交應滿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監測目的

(1)對基坑施工期間基坑變形和其影響範圍內的環境變形、被保護對象的變形以及其它與施工有關的項目或量值進行測量,及時和全面地反映它們的變化情況,實現信息化施工,並將監測數據作為判斷基坑安全和環境安全的重要依據;根據現場監測所得數據與設計值(或預警值)進行比較,如果超過某個限值則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支護結構發生較大變形與破壞、防止周邊道路、建築物發生較大變形與明顯損傷;

(2)為修正設計和施工參數、預估發展趨勢、確保工程質量及周邊管線的安全運營提供實測數據,是設計和施工的重要補充手段,根據監測提供的數據指導現場施工,優化施工組織。

(3)為理論驗證提供對比數據,為優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據;

(4)積累區域性設計、施工、監測的經驗。

5.監測內容

根據基坑開挖的深度、支護結構的特點、所處的周邊環境條件及設計要求,基坑開挖監測項目設置以下幾項:

5.1基坑坡頂水平位移監測;

5.2基坑坡頂垂直沉降監測;

5.3基坑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

5.4地下水位監測;

5.5深層水平位移(測斜)監測。

6.監測的方法和監測點佈置

6.1基坑坡頂和支護樁頂部水平位移監測

(1)監測方法

利用前視固定點形成的測量基線,用經緯儀測量圍護體頂部各測點與基線間距離的變化;如果視線受限制,則建立平面控制網,採用全站儀測水平角、水平距進行計算,從而瞭解圍護體因相應位置土體的挖除對其頂部水平位移的影響程度,分析圍護體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水平位移監測點佈置在邊坡及支護樁頂部,間距不應超過20m,預計共佈置有所成24個點,編號S1~S24。在邊坡坡頂噴射混凝土面上埋設測量釘,應確保測量釘略高出混凝土面,測釘與混凝土體間不應有鬆動。在穩定地方至少設置2個基準點,以進行相互校核。

(3)測試儀器

R-202N全站儀、覘牌、鋼捲尺等儀器

(4)儀器精度≤2"

(5)預警指標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2基坑坡頂垂直沉降監測

(1)監測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網,利用精密水準儀觀測測點高程變化情況,從而瞭解圍護結構因相應位置土體的挖除對其豎直方向上的影響程度,分析圍護體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測點佈置與埋設同“基坑坡頂水平位移”,每一個水平位移監測點作為一個沉降監測點,共計242個,編號為J1~J24。

(3)測試儀器

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

(4)儀器精度≤0.7mm/Km

(5)預警指標

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3基坑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

(1)監測方法

利用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建立高程控制網,監測基坑周邊道路測點及周邊建(構)築物測點高程變化情況,從而瞭解基坑施工對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築物豎直方向上的影響程度,分析周邊道路(地下管線)、周邊建(構)築物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道路監測點佈置在道路周邊,間距不應超過30m,預計共佈置個點,編號DCJ1~DCJ5。周邊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點應佈置在基坑施工影響範圍內的建(構)築物上,測點主要佈設於房屋角,長邊超過25米和結構較差、距基坑較近的房屋在中部適當加密佈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暫佈設12測點,編號為WCJ1~WCJ12穩定地方至少設置2個高程基準點,以進行相互校核。

(3)測試儀器

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

(4)儀器精度≤0.7mm/Km

(5)預警指標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4地下水位

(1)監測方法

預埋水位觀測管於土體內,用水位計測量,瞭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湧、流砂等巖土工程病害發生的可能性。

(2)測點佈置

觀測井佈設在基坑的四側土體中,距圍護牆為1~2m處。觀測井深度(從自然地面起計)8.00m。

設井時,先在土體內鑽孔至設計深度,孔徑130mm,然後將管徑為100mm的PVC帶有用土工布裹住的進水孔的水位管(長15m)放入孔中,再於管外回填中粗砂至進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設必要的保護裝置。共計12個觀測井。編號依次是:W1~W12。

(3)測試儀器

宜興市中巖土木工程儀器廠鋼尺水位計,量程30m;分辨率1mm。

(4)儀器精度1mm

(5)預警指標

水位變化累計值超過1000mm或水位日變化速率超過500mm/d;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5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1)監測方法

本項監測是用測斜儀自下而上測量預先埋設在基坑外的測斜管的變形情況,以瞭解基坑開挖過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間深層水平位移的影響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穩定情況。

(2)測點佈置

測點佈置在基坑外1~1.5m,暫定12點,深度9m基坑支護設計圖紙確定,編號CX1~CX12。測斜管為外徑70mm、內徑66mm內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裝測斜管時,其一對槽口必須與基坑邊線垂直,上下管口用蓋子密封,安裝完成後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漿滲入管內。測斜管管口設可靠的保護裝置。

(3)測試儀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預警指標

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後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築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颱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7.監測工序及測點

7.1監測工序

各監測內容所需的監測儀器、監測點的安裝、埋設以及測讀的時間應隨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開:

(1)根據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佈設地表、建築物、及地下管線的沉降點。

(2)地下圍護結構施工時,同步安裝圍護牆體內測斜管。

(3)地下圍護結構及土體加固施工完成後,進行水位管的埋設。

(4)圍護牆頂的圈樑澆築時,同步埋設牆頂位移、沉降測點,同時做好測斜管口的保護工作。

(5)基坑開挖之前,應建立測量控制網,將所有已埋設測點測讀初始值,並應測讀三次。

(6)在相應施工區段及其影響範圍內的測點在施工期間按要求進行測讀並進行數據整理和及時完成、提交日報表。

(7)在相應錨索安裝施工時,同步安裝應力計,並在錨索施加預應力前後進行讀數。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後,按照有關要求相應測點停止測讀,以此類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編寫施工監測報告。

7.2測點保護

儀器(傳感器)、測點安裝、埋設好後應作好醒目標記,設置保護設施,平時加強測點保護工作,確保測點成活率,保證監測數據的連續性。

8.數據處理分析和信息反饋

8.1每次實測數據之後,應及時出具簡報並由監測人員簽字後報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簽收。若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再次現場監測,以核實監測結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過預警值第一時間口頭通知甲方後並在規定時間將報表報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簽收。監測簡報中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①基坑坡頂垂直沉降與水平位移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②基坑周邊道路、建(構)築物垂直沉降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③深層水平位移監測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④地下水位監測:

⑤註明各監測項目預警值評價是否超過預警指標;

⑥各監測點平面佈置示意圖。

8.2基坑土方回填結束,即可終止安全監測。對所測資料進行全面地綜合計算分析,一個月內提交最終分析成果報告,形成具體總結報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總結報告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①工程概況

②監測方案

③監測結果

④總結

⑤附各監測項目各監測點歷次監測結果彙總表

⑥附監測點平面佈置示意圖

9.人員及儀器設備組織

9.1項目擬投入的主要技術人員

本項目參與人員為高級工程師1,工程師3人,監測員4人。

9.2項目擬投入的主要儀器設備(見附表1)

監測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進一步強化隊伍建設,明確職責,加強有害生物監測預報工作,嚴密防範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提高科學防控能力,堅決遏制林業有害生物危害高發勢頭,促進林業建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覆蓋率達100﹪,監測預報準確率達90﹪以上,林業有害生物成災不超過3‰,無公害防冶率達到90﹪以上。實現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治早、治小、治了”的目標。

三、組織落實

為確保我縣20xx年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工作落到實處,決定成立20xx年度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同志組成,同志兼任技術負責人。

根據我縣森林資源分佈情況及病蟲害發生規律,全縣各場站配備一名測報員負責本轄區的林業有害生物測報工作(名單見《20xx年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點數量及責任人彙總表》)。各單位測報責任人如有調整需在3月8日前將名單報局災害防治股。縣局災害防治股負責調查期間的技術指導與質量抽查以及全縣資料的彙總上報等工作。

四、測報點設置及監測面積

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測報網絡體系建設。結合我縣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特點,全縣共設置各類測報點94個,其中:省級黃脊竹蝗專職測報點1個、市級蕭氏鬆莖象專職測報點1個、縣級測報點92個(具體為松材線蟲病測報點18個,松針褐斑病測報點2個,杉木炭疽病測報點1個,油茶炭疽病測報點4個,油茶軟腐病測報點4個,楊樹病害測報點5個,蕭氏鬆莖象測報點14個,鬆墨天牛測報點18個,松毛蟲測報點12個,黃脊竹蝗測報點4個,楊樹食葉害蟲測報點5個,楊樹蛀幹害蟲測報點5個)。

全縣實際監測面積726.9256萬畝·次(其中:松材線蟲病2×79.7976萬畝,松針褐斑病2×0.9782萬畝,杉木炭疽病2×1.6881萬畝,油茶炭疽病2×3.2403萬畝,油茶軟腐病2×3.2403萬畝,楊樹病害2×0.1906萬畝、蕭氏鬆莖象2×69.6569萬畝,鬆墨天牛2×82.1923萬畝、馬尾松毛蟲監測3×78.5952萬畝、黃脊竹蝗監測2×4.20xx萬畝,楊樹蛀幹害蟲2×0.1906萬畝,楊樹食葉害蟲2×0.1906萬畝)(具體詳見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信息的採集。今年測報工作以林業工作站、林場(廠)的測報員為主,林主、護林員為輔,各自負責轄區內的林業有害生物預警工作。要堅持點面結合和專羣結合,做到測報信息真、早、準。各單位要結合營林生產和森林管護,擴大森林病蟲情的監測面。要大力宣傳普及森防知識,調動林主和廣大林農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測報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抓好信息的上報。各場站測報員要根據各類森林病蟲害上報要求,按照“20xx年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資料上報時間安排表”(見附件)時間以“測報資料”形式上報縣局災害防治股,資料上報要規範、迅速準確、全面完整、實事求是。嚴禁遲報、缺報、瞞報,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發生。對病蟲情監測工作不及時,使病蟲情蔓延成災,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扣除森防測報補助費,並將上報資料列入年度績效考核。

重大、突發森林病蟲害的發生,要及時做到一事一報,其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發生面積、發生程度、擴散的區域和蔓延趨勢。

(三)抓好測報工作的檔案管理。建立森林病蟲情信息資料建檔保存制度,縣、鄉(場)兩級對測報信息進行存檔管理,分類保存。各單位設資料櫃,保留本轄區內各年度採集的原始森防測報信息,並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保證信息檔案的完整和長期保存。

(四)抓好測報質量檢查。按照“質量為先”的要求,強化森防測報質量檢查驗收。嚴格執行森防測報檢查驗收制度,把森防測報質量管理貫穿於整個森防測報的全過程,縣局將按照有關測報規定加強對各單位測報員的測報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基層監測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

六、經費保障

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屬野外作業,任務重、時間緊、作業環境高度流動分散,為確保監測預報工作順利開展,縣局將按照人社部、財政部有關林業調查規劃事業單位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標準(人社部發〔20xx〕60號)優先保障工作經費。

監測方案 篇6

中心各室:

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務用車,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行政用車費的支出,確保節能監察工作需要,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使用管理和調度原則

1、綜合管理室負責中心機動車輛的調度、安全、維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綜合管理室統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車的鑰匙。各室需要用車,應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通過電話向綜管室報請。綜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況統一調配。用車完畢後,及時歸還車鑰匙。如不能及時歸還,須向綜管室説明情況。

3、公車原則上不出借給個人私用。因特殊情況或遇有突發事情等確需私人用車時,可填寫《車輛使用申報單》向綜管室進行申請,在保證公務用車的情況下,由綜管室向中心主任報批後方可使用。

4、車輛調用按室用車服從中心領導(辦公)用車和辦案工作用車;一般工作用車服從重要突發性工作用車;外單位借車服從本單位工作用車的要求進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間,正常工作用車的調派由綜管室按本規定負責調配。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用車必須經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負擔。

二、車輛保養和維修

1、中心明確車輛管理人員,該同志要保養好車輛,做到每日上下班時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使車輛始終處於完好狀態,並保持車容整潔。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調整、清潔、小修由管理員負責,修車和結算按委辦公室規定辦理。

2、按照“合理支出,節約費用”的原則機動車維修實行申報制,車輛管理員在維修前應如實填寫《車輛修理報告單》,交綜管室主任審核並經中心主任同意後,報委辦公室後,到定點廠維修。維修後管理員應試車驗收,合格後方可給修理廠簽字,並及時將本次修理費金額告知綜合管理室。未經批准擅自修理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

3、車輛出廠維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項目,提高修理級別,必須先請示,經綜管室主任報中心主任批准並商委辦公室後,方可調整修理方案。

4、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購買車輛配件、裝飾、配套等用品。

5、對車輛修理費用結算的審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簽字後再由委主要領導會籤的程序辦理。

6、公車加油,必須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必須事先用電話(或面請)向綜合室報請。

三、車輛保管與停放

1、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將車輛開回家過夜,如發生車輛因私自開回家過夜而發生被盜、火災、損失等事故或被上級機關通報,後果由當事人自負。

2.確因工作需要,車輛需開回家過夜的,必須事先徵得中心主任同意,並確保安全不出差錯。

四、其他

1、不得無證和酒後駕駛車輛,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負。

2、未經批准,擅自駕駛車輛,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負。

3、要文明駕駛車輛,對人為的損壞車輛要追究經濟責任。

4、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管理室,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監測方案 篇7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監督管理,構建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學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五河縣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貫徹落實新課程改革精神,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2、全面深入瞭解我縣教育教學現狀,科學評價學校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所有學校爭先進位的積極性。

3、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努力防流堵輟、注重學生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

4、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教學思路,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並作為評價各校教學質量的依據。

5、逐步建立全縣學生髮展狀況數據庫、學科質量數據庫,為全縣教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範圍及內容

監測對象為全縣中、國小在籍在校生(以學籍電子檔案為依據),監測範圍為《課程標準》規定開設的所有科目。

監測內容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實踐、創新能力,監測試題難易得當,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監測方法採取紙筆監測、面試監測和實際操作監測相結合。

三、監測辦法

質量監測總分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監測類型為集中監測、隨機監測、特長監測三種。集中監測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等五項賦分。隨機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賦分。特長監測按比賽獲獎、大課間活動、測試三項賦分。

(一)集中監測(60分)

高中、國中、國小的集中監測分別為大學聯考、會考、國小畢業考試(明年以後將在三年級舉行一次監測作為國小階段的起始分數)。

高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四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20分、15分、20分。

國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五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國小的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計分辦法如下:

(1)集中監測鞏固率,即參加考試人數與參評人數之比。國小鞏固率達97%、高國中達95%,記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為防止人為的淘汰差生,鞏固率可記負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幾方面的得分。

參評人數=(學籍數+轉入數+復學數+其他)-(轉出數+休學數+其他)(縣內轉入、轉出均應主動到教育科備案,轉到縣外應到教育科審批,否則視同流失)。

(2)集中監測平均分,即學校總分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

集中監測平均分賦分:

(3)集中監測及格率,即學校總分及格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及格分數=總分×60%。

集中監測及格率賦分:

(4)集中監測優秀率,即學校總分達優秀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優秀分數=總分×80%。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最高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中、國小均扣0.5分。

(5)集中監測後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於後30%的學生的平均分。

後30%學生平均分賦分:

(二)隨機監測(高中40分,國中、國小25分)

即教育局每學年隨機對全縣某些學校、某些年級、某些班級、某些學科隨機進行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三項賦分。高中以每學期末聯考數據為依據,分值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優秀率15分。國中分值分別為10分、5分、10分。國小分值分別為10分、10分、5分。其計分辦法是:

(1)隨機監測平均分賦分:

(2)隨機監測及格率賦分:

(3)隨機監測優秀率賦分: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高中扣0.4分、國中扣0.3分、國小扣0.2分。

參評人數、及格分、優秀分規定同集中監測。

為減少隨機抽樣的偶然性,對鄉鎮中心國小的村完小實行按類抽取,中心國小在學年初把全鎮村完小按教學質量平均分成三類,並上報質量監測中心。在隨機監測前抽籤決定監測的學科、類別、學校、年級和班級。一類高中的隨機監測以每學期的聯考成績為依據,二類高中以抽查數據為準。

(三)特長監測(15分)

(1)比賽獲獎(3分)

即每學年各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中國小生運動會、文體活動、學科競賽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獲獎情況。計分辦法如下:

①獲縣級以上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8、5分。

②獲縣級以上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的,折半計分,以表彰文件、通報及獲獎證書原件為依據(若按名次發獎,按1:2:3比例轉化為一、二、三等獎)。計分辦法是:

比賽獲獎賦分:

(2)大課間活動(3分)

學校舉行大課間活動正常,且活動內容豐富,能有效提高學生鍛鍊水平。大課間賦分:

(3)測試(9分,其中體育3分、音樂3分、美術3分。)

即:縣教育局組織專業人員進校進班隨機抽取學生,對學生音樂、體育、美術等知識和技能進行監測,計分辦法是:

測試賦分:

高中不進行特長監測。

(四)發展性指標(20分)

發展性監測指標分為兩項,即學年進位10分、學段進位10分。

(1)學年進位,即各學校集中監測排名比上學年集中監測排名進位情況。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年進位賦分:

(2)學段進位,即各學校學段末排名比學段初排名進位情況。高、國中學段初成績以入學成績為準,國小學段初成績以三年級集中監測排名為準。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段進位賦分:

以上各項累計得分為各校年度教學質量綜合評定得分,其中發展性指標為附加分。國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國小、高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

四、評價辦法

(一)分類比較:

高中:

第一類:一中、二中、新集中學、蘇皖學校、大志中學。

第二類:四中、沫河口中學、劉集中學、小圩中學。

國中:所有公辦民辦國中,以及完中的國中部、九年一貫制國中部。

國小:

第一類:局屬國小、鄉鎮中心國小校本部等19個學校。

第二類:15個鄉鎮中心國小(以鄉鎮為單位)。

第三類: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國小部。各項分值以集中監測為依據。

同一類別的學校之間進行比較。

(二)分等評定:

優秀等次:監測總分達80分以上的單位

良好等次:監測總分達70-79分的單位

合格等次:監測總分達60-69分的單位

不合格等次:監測總分低於60分的單位

五、獎懲

(一)凡監測總分為優秀等次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其中鄉鎮中心國小全學區教學質量雖然達到優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學質量不合格完小的,該鄉鎮中心國小不授予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

(二)凡監測總分排名較上年進位超過五名以上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同比進步獎。

(三)凡教學質量監測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進行重點幫扶,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校長引咎辭職。

(四)凡中心國小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不合格等次的,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引咎辭職。

(五)教學質量監測結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學校綜合評估。

(六)集中監測按各科任課教師總數20%的比例設學科教學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比例為1:2:3)。

六、違紀處理辦法

(一)學生違反考試紀律,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凡冒名頂替或在試卷上做特殊標記的,該學科作零分處理。

(二)學校對參考學生資審不嚴,為學生冒名頂替提供條件或為學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該學科按零分處理,並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監考教師不按考試規範程序操作,違反考試紀律,造成考場秩序混亂、集體作弊、出現雷同卷的或閲卷教師工作不負責,造成閲卷、統分誤差大,查實後取消下一年監考資格,閲卷資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

(四)縣局抽調下派的考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考試規範程序操作,造成試卷泄密、混裝、倒裝或少裝答卷,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人為淘汰差生,或在學籍上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測方案 篇8

近幾年,富陽市經濟正處在迅速發展時期,隨着生產節奏的加快和生活活動的日益頻繁,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與一般的環境污染事故相比,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沒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徑,具有意外性和不可預料性,故監控更難、危害更重。為加強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的管理,及時掌握污染事故情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從而制定本方案。

一、 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富陽市範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電磁輻射污染事故外)的應急監測管理。具體可分為如下5類:

1、劇毒農藥和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事故:在生產、生活過程中因使用、貯存、運輸、排放不當等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發的污染事故。劇毒農藥包括有機磷、有機氯類農藥等。

2、易燃易爆物泄漏的污染事件:煤氣、石油液化氣、瓦斯氣體、氯氣、氨氣、苯、甲苯等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的泄漏事件。

3、油污染事故:指原油、燃料油等各種油品在生產、運輸、貯存、使用等過程中由於意外造成泄漏所引發的污染事故。

4、含大量耗氧物質的城市污水和廠礦廢水、固體廢物和廢氣的非正常排放或處置不當而導致的污染事故。

5、其它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如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類健康的環境污染事件。

二、應急監測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通過各種宣傳媒介和環境管理途徑,強化預防措施,積極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已發生的污染事故,力爭減輕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預防,事後監測並作出安全評價。

2、有備無患、反應快速

成立機構,落實人員,配置裝備,儲備技術,明確程序。一旦發生污染事故,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監測處置系統,快速判斷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範圍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處理污染事故。

3、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根據富陽市產業結構、污染事故的類型,突出重點,有區別、有針對性地配置相應的儀器設備,開發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法,逐步形成完整的應急監測系統。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

應急監測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2名,小組成員由自動監測室、化學分析室、儀器分析室、及綜合室主要負責人組成(具體信息見附表1)。領導小組主要承擔:

(1)負責組織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領導小組接到監測指令後,啟動應急監測程序,快速組織應急監測小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應急監測。

(2)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應急監測狀況,評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處置建議。

(3)負責本站應急監測人員專業技能、防護措施的培訓,快速測報方法的研究及相應的軟件、硬件設施(應急監測儀器、通訊、防護設備、交通工具等)的建設。

(4)聽從上級有關部門的指揮與調遣。

2、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監測組、分析測定組、技術監督組、後勤保障組、4個工作小組。每個小組的成員及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現場監測組:主要承擔環境污染事故現場的採樣監測任務。具體人員由自動監測室主任負責指定。

分析測定組:主要負責實驗室內的分析測定。人員由化學分析室和儀器分析室主任負責指定。

技術監督組:主要承擔應急監測的質量控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成員:王侖、徐香琴。

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儀器設備、化學試劑、防護用具等應急用品的採購、保管和定期維護。

四、應急監測程序和響應速度

1、應急監測程序

xxx

2、應急響應速度

應急監測領導小組接到監測指令後,應在最短時間內成立以領導小組成員為主的現場監測組和分析測定組。現場監測組應儘快趕赴現場採樣監測;室內分析組在30分鐘內趕到實驗室,進行分析準備工作,並在樣品送達實驗室後,立即進行分析。現場監測組和分析測定組成員在布點採樣和分析測試時,應遵守有關環境監測技術規範和相關文件規定,以確保監測結果的準確性、精確性和可靠性。初步監測結果由分析測定組組長審核,最終結果依我站數據審核規定進行審核後,根據監測項目的不同,本着儘快報出的原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五、應急監測儀器設備

1、配備儀器設備的原則

針對本地危險源(品)的類型和特徵,有重點地添置相關的分析儀器。

2、富陽市主要儀器設備

六、要求

1、建立值班制度

應建立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見附表2),加強值班,接到指令立即聯繫各負責人,及時進行應急監測。

2、建立首問責任制

建立首問責任制,做到無論哪個部門,哪個科室,哪個人,只要接到“應急監測指令”,就有責任有義務指引幫辦。在職責範圍內的,要落實到底,不拖不怠;不在職責範圍內的,要及時報告或移交其他部門、科室和其他人去落實。

3、逐步健全並提高應急監測能力

根據危險源變化情況和設備使用反饋情況,每年年末制定下年度應急監測設備、試劑、防護設施和通訊工具的提升計劃,依照計劃購買相應的設備。

4、搞好應急訓練,加強業務培訓

擬定演習計劃,組織各種演練;加強應急監測人員業務培訓,提高應急監測能力,確保能叫得應,拉得出,打得響,圓滿完成應急監測任務。

5、加強公眾教育

利用電台、電視台等信息媒介的作用,加強羣眾團體對環境污染事故防範常識、污染事故報警和應急程序的瞭解,才能有效地減少污染事故的危害。

監測方案 篇9

為進一步打擊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活動,20xx年縣畜牧食品局將組織實施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行動,對全縣範圍內養殖企業(場、户)、部分屠宰場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監測。具體方案如下:

一、監測範圍

全縣範圍內商品豬養殖企業(場、户)和部分屠宰場。重點監測一定規模的養殖場和養殖小區、農業部抽檢中檢出“瘦肉精”的地區、羣眾舉報使用瘦肉精的地區以及突發事件涉及的地區。

二、監測內容

育肥豬、肉牛、羊尿液中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監測方式

採取普查和隨機抽查,並在抽樣現場實施快速檢測(初篩)。初篩結果為陽性的可疑樣品及時送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確認。

四、任務分配

(一)各鎮畜牧獸站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瘦肉精”專項監測工作,縣將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縣監測任務。普查抽檢,對養殖生豬50頭以上、牛10頭以上、羊30只以上的養殖場實現全覆蓋抽檢。普查抽檢以外的抽查任務縣局另行安排。

(二)初篩所用快速檢測試劑條由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統一採購,縣局將根據全年任務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產流通科領取。

五、結果報送

各鎮畜牧獸站的檢測數據由縣局統一上報市局。

六、抽樣要求

(一)抽樣方法

按照《豬肉、豬肝、豬尿抽樣方法》(ny/t763-20xx)規定執行。每次抽樣必須有兩名及以上人員參加。

(二)抽樣比例

根據商品豬養殖企業(場、户)存欄豬數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過5頭。屠宰企業(點)根據每批待宰豬數量(以產地檢疫證為準)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過3頭。

(三)樣品留存

初篩(快速檢測)為陽性的可疑樣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於30ml,一份留作複檢樣品,一份留作備份樣品,一份留作確認檢測。三份樣品經受檢單位代表和抽樣單位人員簽字封樣後送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陰性樣品不留樣。

七、工作要求

(一)各鎮畜牧獸站要高度重視“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要將此次專項監測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本年度目標考核。

(二)各鎮畜牧獸站要認真組織實施“瘦肉精”專項監測,科學分配全年監測任務,保證每個季度的任務量相對均衡,每個養殖場(户)全年至少覆蓋一次,避免專項監測出現盲段和盲區。同時要特別加強重要節假日前的監測。

(三)檢測對象限育肥豬和肉牛、肉羊,不得對仔豬、種豬、奶牛等進行抽查。

(四)參與監督抽查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真實性。

(五)專項監測統一使用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提供的抽樣單和檢測記錄表,並有兩名抽檢人員的簽字和受檢單位的簽字蓋章。

(六)未經省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佈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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