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洪澇災害應急預案通用

來源:文萃谷 2.13W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洪澇災害應急預案通用,歡迎大家分享。

鄉鎮洪澇災害應急預案通用

鄉鎮洪澇災害應急預案通用1

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促進我鎮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切實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切實提高防汛認識,把防汛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在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中,廣大幹羣要切實引起高度重視,堅決克服麻痺思想,不能有任何的僥倖心理,要把防汛工作放在講正氣、樹新風、建績效的政治高度,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擺上突出位置,早着手安排,早動手實施,對防汛工作來一個拉網過篩,不放過一個死角,不疏漏一處隱患。

要充分認識今年的防汛形勢,不要因為十年九旱而忽視防汛工作,加之生態環境惡化,洪澇災害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生,面對嚴峻的防汛形勢,全鎮廣大幹羣要引起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時刻繃緊防大汛這根弦,充分做好抗大洪的準備工作。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落實防汛責任,消除汛情隱患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繼續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準備,做到防洪搶險並重。總的要求是:塘、堰、壩不決口,遇到洪水有對策。要主動防範,突出重點,確保水塘,學校、廠礦企業、交通幹線、居民住所的安全,要把減少人員傷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降低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必要時犧牲局部利益保大局。防汛的`重點及預案措施如下:

1、範溝水塘防汛期間限制水位應低於溢洪道2米。

責任人:

2、郭峪國小遇到洪水要及時讓師生安全撤離。

責任人:

3、古村水塘在汛期要24小時監控,溢洪道要保持暢通無阻。

責任人:

各單位、各村防汛辦要對學校和羣眾住宅認真排查一遍,對危房內的學生和羣眾要及時搬遷,妥善安置。

三、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抓好隊伍建設,嚴明防汛紀律

防汛工作是全鎮廣大幹羣的共同任務,是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因此,必須加強領導,分工負責,通力協作,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和搶險組織工作。

民兵是抗洪搶險的主力軍,各村要抓緊成立民兵搶險應急隊伍,要定目標、定任務、定人員、定工具,登記造冊,並在汛前進行一次演練。在險情突發時,拉得出、搶得上、守得住,各村的民兵搶險隊伍名單務必於6月1日前交鎮防汛辦。

要嚴明紀律,依法防汛。凡建在河道內,達不到防洪標準的建築,一律無條件拆除,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對汛前不檢查,措施不落實,玩忽職守,軟頂硬抗者,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予表彰和獎勵。

鄉鎮洪澇災害應急預案通用2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村委會的主要領導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後,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人武部負責所屬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並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羣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民政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綜治辦、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村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鎮財政所牽頭,水務站、民政辦、國土資源所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衞生保障。鎮衞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等單位指導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民政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鎮防指。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會、鎮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20人以上的搶險突擊隊,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鎮防指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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