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項目代理合同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在我國推廣電影產業化的進程中,如何調動社會資源、激勵更多的企業、公司參與到電影市場的開發和經營活動,對於促進城鄉電影市場的培養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_______(以下稱甲方)在有關領導部門批准支持下組建跨省區_______電影院線,開展電影的發行和放映業務。為更有效的拓展市場,甲方與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組成全面合作伙伴並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模式及範圍
雙方一致認為,甲乙雙方為合作對_________地區進行市場開發及經營,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甲方的全權獨家代理獨立以甲方授權代理商的名義在_________地區開展甲方已獲政府機構批准的經營範圍內的相關業務以及業務執行中的相關管理事務;該合作是唯一及排他性的,具體業務範圍如下:
1.合作區域內的城鄉及社區電影放映業務;
2.合作區域內電影廣告及相關招商業務;
3.合作區域內其他相關業務。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a.甲方提供有關數字電影項目的詳細資料説明文件和完整接收、放映設備系統的國家檢驗標準、性能指標、質量保證期限及操作規程等(見附件),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b.雙方確定,項目推廣第一年為磨合年,自第二年起,一切走入正常運作。正常運作後甲方承諾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度放映電影計劃(數量、名稱、劇情介紹等)並提供影片衞星接收信號(或已錄製好的電腦硬盤)和相關解碼;
c.甲方按產品使用手冊提供有關數字電影接收、放映設備系統的維修保養服務及技術培訓;
d.甲方有權瞭解、監督並要求乙方依照甲方制訂的加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加盟院線的操作,同時也必須依照甲方制訂的有關操作規程進行,甲方操作規程一旦有變,乙方作為代理方應及時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改變;
e.甲方有權掌握乙方的工作進程,所簽署的業務項目,取得合同正本,並按合同總金額向乙方收取管理費(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見第三條);
f.甲方負責數字電影項目及影片內容的宣傳工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承諾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的法人機構,並擁有轄區範圍內業務開展的能力和經驗;
b.乙方承諾其自身或可能有的代理機構、代理人所從事的經營業務在甲方同意合作的範圍內開展,超出合作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業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c.乙方承諾所開展的經營業務是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運營加盟連鎖框架下進行,並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做出具體的全市發展執行計劃(見附件),乙方保證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月度業務進展報告;
d.乙方受甲方委託向各放映加盟點收取加盟費及其它費用,有權在授權經營的業務中以甲方名義催收電影門票、電影廣告、放映點加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直接匯入甲方帳户,乙方按雙方約定的時間與甲方結清賬目。
e.乙方承諾提交所有已建立的放映點資料報甲方備案,並按統一模式對所有放映點進行管理。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向甲方購置至少兩套,每套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數字電影標配設備(標準設備配備型號參照附件,如客户需要,設備配置有所變更,雙方商洽解決),並以此向轄區推廣,如乙方需要,設備配置有所變更,雙方可商洽解決;
f.乙方承諾作為數字電影項目的開拓執行者願意為項目前期工作(如品牌塑造、經營與運行模式、市場營銷策略等方面)提供協助,並以此得到與甲方合作的優惠條件。
g._________地區的數字電影放映設備系統均由乙方負責購買。
三、分配比例及支付方式
1.教育院線:乙方在代理區域的學校裏放映影片,並在每張票款中提取_______元交付給甲方。乙方保證代理區域內觀影人次不低於該代理區域內學生總數量的10%。第一年乙方仍保證每張票款中提取________元歸甲方,每部影片的累計支付金額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結算一次(即每次收入到帳後一個月內須將應付甲方的費用結清)。
2.鄉鎮放映點市場:加盟影院的費用收取額度見各加盟店的加盟合同。甲方向加盟影院收取的加盟費甲方得1/3,乙方與區級代理各得1/3。
3.電影貼片廣告業務及相關廣告招商雙方另行協商。
4.乙方獨立開發並執行的其他電影放映項目另議。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放映影片和放映設備造成乙方對第三方違約,則乙方對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同時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還應向乙方賠付實際損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逾期利息按0.1%/日計算,逾期超過30天,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逾期費用總
額的10%。
3.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7個工作日內不能制訂出科學有效的.推廣和執行計劃,或無設備購買能力的,甲方視其為無項目運營能力,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乙方未能按雙方商定的發展規劃如期開拓市場的,甲方有權至少提前一週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條款
1.如甲、乙雙方同意,可解除本協議,並簽署解除合同;但已發生的各項債權債務仍需雙方配合執行。
2.如雙方未同意,則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無權單方面解除本和約,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將取代甲、乙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任何有關合同,若須更改合同章節,須由雙方書面確認。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沒有重大分歧,第二年再續簽此合同。
七、保密條款
在受委託期間,甲乙雙方有義務就其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瞭解與接觸的對方之商業機密保守祕密。
雙方有義務就其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瞭解與接觸的對方之商業、技術祕密保守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雙方之經營策略/經營方式/商業安排和計劃/技術和無形資產祕密。
八、法津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涉及本合同任何問題之爭議,如雙方在30個工作日內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雙方均接受該機構所作之終局仲裁裁決。
九、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與合同內容不一致,則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即刻生效。
3.本合同簽署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證明項目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關文件複印件(略)
附件二 數字電影項目的詳細資料説明文件(略)
附件三 乙方制定的市場發展計劃(略)
附件四 營業執照複印件(略
項目代理合同2
委 託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法人代表:
受 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省 市“ ”項目商業部分委託招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物業範圍
甲方經衡陽市規劃部門批准,開發位於 的商業綜合項目暫定名為“ ”(以下簡稱本項目)。
為了保證項目如期開業,甲方同意將本項目商業部分委託給乙方進行獨家招商代理服務。
委託招商範圍為:本項目負一層時尚SHOW特區及一層至五層的特色商業步行街部分商鋪,共計招商面積約 ㎡。
二、委託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業後一個月止(預計 年 月 日)。
三、招商代理費用
甲方按照第一年租金的3個月租金支付乙方招商佣金。
四、甲方責任
1、甲方須無償為乙方提供現場招商接待場地。
2、甲方須保證委託招商物業的工程形象進度和建築質量。
3、甲方須提供一切招商所需合法的手續和有關許可證。
4、甲方須承擔一切招商信息發佈及推廣費用。
5、甲方承擔招商中心建設費用和辦公設備、辦公傢俱、招商道具的費用,以及招商中心水電費、電話費和日常辦公費用(文具、辦公耗材等),甲方不承擔招商代理過程中所發生的人力成本。
6、甲方須積極配合,主動及時地幫助乙方解決招商過程中的困難。
7、甲方有義務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相關費用。
五、乙方責任及服務內容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須組成項目招商專案組,組織最強的招商隊伍對該項目進行招商工作,確定本項目的招商總監、招商經理、商業策劃師,並保證確定的開業日一個半月前招商進度達到規劃招商面積的80%。
2、乙方的招商服務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商業調研、項目商業定位(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商業市場狀況及競爭態勢;
零售消費水平、消費習慣及發展趨勢; 特色商業街、時尚SHOW特區部分商業定位;
特色商業街、時尚SHOW特區部分業種分佈、功能組合; 各業種、功能的經營面積和比例。
第二階段:樓層佈局、動線設計、業種分佈設計(45個工作日內完成) 項目的功能組合、業種佈局設計; 項目商業平面動線設計; 項目樓層佈局、業種分佈設計。
第三階段:招商政策制定、招商籌備階段(45個工作日內完成) 項目現狀(地段價值、產品成果、工程進度、招商籌備) 競爭對手狀況對比分析; 招商執行方案; 主力品牌組織計劃;
招商推介會籌備; 招商人員培訓。
第四階段:全程招商代理、經營管理模式建立(180個工作日內完成) 招商推介會;
招商執行,品牌簽約; 經營管理模式設計;各項營運制度的建立;商場一次裝修訴求建議;商場二次裝修訴求及裝修流程。
第五階段:開業籌備、經營管理模式完善(90個工作日內完成) 尾期招商,品牌簽約; 已簽約品牌裝修指導; 經營管理模式完善;各項營運制度的完善;開業各項活動制定;各項營運物料的.準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已認同的商業功能分區及各種招商條件和政策,進行有目標的招商洽談。
4、乙方無條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招商工作(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可延期)。
5、為了保證該項目順利進行和最短時間內實現招商目標,乙方需每週對甲方進行業務進度彙報。
6、協助經營管理公司策劃本項目商業經營管理運作模式,並擬定商業運營中的相關質量管理標準和管理制度。
7、制定詳盡的開業企劃方案。
8、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要求對商場開業後的運營工作進行全面經營管理(相關事項另行協商)。
六、招商服務費的結算
1、招商前期工作收費:
(1)第一階段工作收費:本協議簽定之日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15萬元整用於前期市場調查及招商部籌備,此項金額不記入招商佣金。
(2)第二、三階段工作收費:項目商業定位方案確定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叁拾萬圓整(¥300,000.00元),作為乙方第二、三階段的工作費用。
(3)第四階段工作收費:招商推介會召開前3個工作日內,人民幣貳拾萬圓整(¥200,000.00元),作為乙方第四階段的工作費用。
2、招商代理費:
(1)甲方按照招商政策與商家簽定《商鋪租賃合同》後,則乙方的招商工作即告完成。
(2)乙方負責全力招商,甲方不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招商,若有招商成功則也應計入乙方完成招商面積,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招商服務費。
(3)招商正式啟動後,招商率達到40%後,乙方每月底將本月招商完成情況報與甲方,甲方次月5日前按招商進度完成的比例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費。招商率達到40%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商代理費扣除第二、三、四階段工作費用後將剩餘的招商代理費的70%結算於乙方。
(4)招商進度完成70%時,甲方一次性付清已完成招商部分招商費用的餘款。且自完成70%起,新完成的招商部分按照合同約定招商代理費的90%進行結算。
(3)項目開業後一個月,此合同自動終止。終止合同時,甲方仍需支付由乙方在代理期間已租部分的招商服務費餘款,且支付期限不得遲於書面通知終止合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七、甲乙雙方違約處罰
1、乙方未按合同相關條款及甲方批准的招商條件和政策,進行招商洽談和承諾,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甲方提出警告後,乙方不予回覆和改正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合作期內,乙方未達到預定的招商目標,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未付款項及保留終止合同的權力。
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項目合同不能正常執行,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4、因乙方原因導致該項目的合同期延長,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甲方的原因而導致該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同時結清前期應支付乙方的費用。
6、因甲方原因或政府原因導致該項目的合同期延長,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未按合同相關條款支付乙方費用,每推遲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費用總額的5‰作為滯納金,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必須結清應付乙方費用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條款,所有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如協商後不能達成一致,則提請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如發生雙方意見不合最終未能達成諒解時,可提交衡陽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項目代理合同3
甲方:(委託人)
乙方:(被委託人)
甲方作為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築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託範圍
2.1委託代理招(議)標範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採購。
2.2委託代理的工作內容:
(1) 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 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佈招標公告;
(3) 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 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
(5) 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
(6) 編制招標文件,並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 編制工程量清單;
(8) 根據甲方委託編制標底並負責保密;
(9)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並做好會議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1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
(1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
(1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
(1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託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閲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並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並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並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託意願。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祕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託,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並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託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於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諮詢服務,並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係或着其他利益關係。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採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1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複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終止合同。
1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複收取代理費。
1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代理合同4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 (萬元)計算代理費 (元)浮動率 (%)合同代理費 (元) 備註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代理合同5
甲方(項目承包、建設單位):
乙方(受委託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第一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項目合同金額:
第三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託乙方並在甲方領導之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諮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與甲方人員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施工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諮詢服務。
第四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
第五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
1、工程前期。
2、項目施工策劃。
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人員架構組織。
4、施工項目組織、協調管理。
5、合同管理、過程資料管理(協助甲方完成過程中的合同簽訂,
甲方具有合同簽訂的控制權)。
6、工程進度管理。
7、工程質量管理。
8、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後期自行負責,可將詞條更換為:乙方為甲方培養自有團隊)。
9、乙方按期向甲方遞交財務報表,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審查。
第六條 甲方職責
1、資金落實
負責本工程建設資金的落實,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要求,按期核定、確保工程款、材料設備採購款和市政配套費及本工程中發生的各類行政主管部門所收的各項費用等及時到位,並支付給本工程各施工、供貨承包單位和其它合同單位。
2、按本合同規定按期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七條 服務班子的組成 乙方人員由 詹 穩先生(簡歷附後)為帶頭管理人員,並配備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工作班子,名單在項目組織架構中明確,進行本工程的項目管理,根據工程進度逐步到位隨時進行補充調整,乙方人員如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更換。甲乙雙方協商由於甲方原因或項目需求時對人員進行調整補充產生的相關費用應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服務期限
自項目立項合同簽訂至工程竣工驗收日。如未按時完工,服務時間時間自 至 。
第九條 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1、本工程項目管理暫按 元工程項目總金額為計費基數,項目管理費率為 ,項目管理酬金為 萬元(大寫: 萬元)。
2、乙方暫履行本合同期間,凡屬乙方管理團隊內之內所產生的勞務費、工資、獎金由乙方自行負擔。非團隊內成員產生費用與乙方無關。
4、支付給政府管理部門及與工程有關的費用,如設計、施工招標管理費,施工招標代理費、監理費、設計費、設計方案補償費,設計、施工招標過程中的會務費,工程竣工資料編制費,增補曬圖費,
5、乙方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在承擔本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範圍之內不應獲取超出本合同範圍外的與本項目相關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項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於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項目項目管理費以人民幣結算,按項目進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數額規定如下:
7、由於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於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變更,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的調整而導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減,根據實際工作量的增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如項目管理組的業績確實優秀,乙方自始至終全心全意遵守從業道德,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帶來附加利益,甲乙雙方應友好討論給予乙方額外績效獎勵以激發乙方管理人員的能動性。
8.1合理化建議:是指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運用本公司的產品資源、技術資源或專利等對甲方認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術成果進行優化,經論證是可行的,且不影響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標準,經
8.2“合理化建議”採納後,經實踐證明達到了優化的目的,且經對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運行費等的計算,與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運行費等的計算比較,而為甲方節省的費用,並經甲方審核認可。
8.3操作實施辦法:合理化建議實施後,由提出合理化建議的乙方向甲方報告,將合理化建議的內容、產生、形成過程的文件以及產生效益的計算書作為附件一同報甲方,經甲方審核認可後,其中節省費用的15%以項目管理費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項目項目管理費按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項目項目管理費的萬分之五違約金。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本協議第二條條款,應對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應無償延期項目服務日期。
3、除非甲乙雙方協商將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現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亦可終止。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及時會同甲方和施工等單位研究搶險,修復方案,測算損失、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受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及施工方分別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滿,且乙方已經完成項目管理內容,雙方工程款項結清之日起終止。
3、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副本貳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項目代理合同6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3、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____委託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總投資額:
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____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託招標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核准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並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形)
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彙總稿。
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
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10、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___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3、負責聯繫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
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聯繫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門。
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並作出答覆。
10、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11、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12、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____代理報酬
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____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____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項目代理合同8
川建發[XX]142號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XX年11月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繫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餘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餘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_%,餘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佈後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代理合同9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範圍: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佈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託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約日期:
項目代理合同10
甲合作方:
乙合作方:
為了更好滿足顧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經營,增加更多的服務功能,進一步發揮品牌;經雙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項目:
二、 合作權力與義務
2、甲方責任
1、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相關產品,並向乙方提供相關產品的有關證書,如“二證”、生產批件、質量標準、質檢報告、授權書及招、投標工作的有關文件及樣品等。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出廠價格應低於國內各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出廠價。
3、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產品的增值税發票及其它必要單據。
2.2乙方責任
1、負責貨款的回籠。
三、利潤分配
1.關於折扣問題
甲方方承諾給予甲方的 %作為返利,用於 具體數額為甲方使用數量 %。 該筆費用採用每半年結算一次的方式進行。
2. 甲方將收入按分成結算給乙方,月結月清,每月 日前結算。按照甲方的財 務規定三聯單進行結算;
3. 注:(如客人需要開發票,由甲方提供)乙方在(穴位保健外加用中藥 及輔助治療物品不在營業額分成之內,要另計算成本費價)。
四 合作經營期間下列情況可以退出:
1有正當理由並經雙方同意的可以退出 ;
(2)有違反雙方協議約定的;
(3)有違法行為的
(4)有被法院強制執行凍結財產的
(5)如自行退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相應賠償。
五、合作期滿或終止合作關係的事項:
合作期滿或終止合作關係的事項: 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必須雙方負責代表參與清算賬目清晰後是乙方的設備、財產可以搬走,未經協商不得擅自處理室內設備、設施和共同財產.
六、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2.特殊約定事項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繫人電話: 聯繫人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項目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約定項目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大智路號(以下簡稱本物業),項目性質為住宅及商業,建築用地面積約為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業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最終規劃設計為準)。本項目由武漢綠地新龍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為進一步發揮各自的優勢,本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署本“房地產項目銷售代理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獨家全權銷售代理單位,委託期限一年。代理期從本項目滿足銷售條件(見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並且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及開盤廣告刊登之日起計, 開盤廣告刊登之日不得遲於取得預售許可證5日之內,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負責保證本項目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銷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資料,包括:
A.武漢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B.發展商營業執照;
C.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衞設施表、裝修裝配標準(含傢俱配置圖及效果圖)。
D.武漢市樓盤銷售窗口表;
E.商品房預/銷售合同、房屋訂購書;
F.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G.上述證照、資料須經乙方確認無誤並加註“銷售專用”字樣後蓋章。
02、全權委託乙方安排本項目銷售的廣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本項目銷售過程中的有關成本費用,其中包括:
(1)各種廣告、宣傳及有關銷售資料之設計、編輯、製作、派發及發佈費用;
(2)與本項目銷售直接相關的市場調研、客户座談等費用;
(3)售樓處、展銷會場地及有關設備的設計、建設、裝修、租用、佈置等一切費用;
(4)提供電話、空調、複印、傳真、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5)有關銷售促銷活動費用。
上述費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預算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發生。
2、根據乙方的建議負責確定本項目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按揭辦理、 物業管理內容及收費標準等。
3、甲方選派工作人員負責與認購者簽定《商品房銷售合同》,並負責接受客户各類房款、契約蓋章、客户催款、銀行按揭、產權辦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專門負責收取,甲方人員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且必須與乙方在售樓處的員工上下班時間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約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並在乙方工作人員陪同客户看房時提供幫助。
5、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的溢價分成、佣金。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在本項目的銷售代理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及武漢市的有關法規,不損害甲方品牌形象。
2、負責對本項目的銷售工作進行總體策劃,包括銷售價格定位、付款方式設計、銷售對象、時間、付款方式及各種租售渠道等。
3、負責在現場組建售樓班子,負責本案的現場銷控,本部設立項目專案組負責市場信息分析、銷售跟蹤、巡視及督導。
4、負責計劃、監督製作與銷售有關的售樓書、推廣宣傳單、展覽板、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一切有關銷售之資料,以及有關的報刊、電視及電台等媒體廣告的設計及製作工作。
5、各種銷售宣傳推廣的計劃及費用均需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6、承擔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及交通等費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籤本項目之銷售認購書,協助甲方統一收取認購者臨時定金。
8、安排有關之售後跟進,如協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詳細之租售報告、客户統計分析、媒介分析、策劃及銷售方面之檢討分析報告。
第四條:銷售價格及佣金事宜
1、項目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均價為元/平米,以此基準價格為基礎,經甲、乙雙方確認,根據幢差、樓層、朝向等做成一房一價表,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銷售底價必須達到此價格表標準。
2、銷售完成時間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銷售完成時間為____個月,乙方須在此時間段內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銷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託期內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本項目在達到上一條規定的銷售價格實現銷售時,甲方按實際銷售回款額的百分之一點五(1.5%)給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佣金。
4、溢價提成
以一房一價價表為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結算方式
租售佣金結算方式為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户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6、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租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之租售業績之內,該部分之租售額按上述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計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須於委託期限完結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代表書面決定。
2、如由甲方工程進度、銷售手續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完成各項銷售工作,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已實際達成的銷售無條件結付全部乙方應得的佣金(含廣告費)、溢價提成,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户退房,該套房屋仍視為乙方的代理業績。
3、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銷售代理工作且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代理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4、若於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全程策劃代理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計人民幣拾萬元整,並由違約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並導致訴訟,則由本項目所在地法院解決有關司法管轄之問題。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所涉及的項目案名及開發商名稱(甲方)以最終正式文件為準
2、本協議所涉及的項目數據,以項目-最終的測估為準並相應調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並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各項費用預算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內容如有修改,經雙方同意後,可另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項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項目銷售計劃
附件三:項目房產銷售價格表
附件四:本項目宣傳推廣費用預算表(分階段提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簽署本合同時間:年月日
項目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指定區域代理甲方產品有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產品及運輸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產品:乙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和區域內推廣及銷售甲方系列產品。產品明細、供貨、建議銷售價格,參見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權根據全國保温市場的行情及時調整市場的銷售價格。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供貨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2、運輸政策:乙方自行負責貨物的運輸,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運輸事宜,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開展保温工程施工業務。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且授權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簽訂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實提供擬訂的合同全部內容,待甲方同意,書面確認後,方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
二、合作形式:
1、項目合作:另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備案,並與我公司簽訂購貨合同。
2、合作區域範圍:雙方商定的代理區域是範圍內。
三、代理經銷資格:
1、乙方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並給甲方交納市場保證金元。
2、乙方保證本協議簽訂後,所有合作項目均在我公司做備案,且保證貨款按批次現款現貨一次結清。
四、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續簽或改簽,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五、雙方關係:
1、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的關係純屬平等合作關係。協議雙方承諾未取得對方授權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損,則越權一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且等同於對本協議的違約。
2、在乙方經銷區域,本協議截止後或有第三方申請該區域的區域代理則甲方有權另行發展代理商,但雙方條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優先選擇乙方,如有其它情況三方商議解決。
3、乙方在代理合作經營甲方產品過程中,認可甲方產品及市場前景,自願擴大經營甲方產品規模及市場,可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或協議。
六、代理業務中,乙方向甲方訂貨時,發貨和貨款結算方法如下:
a)乙方向甲方訂貨,訂貨時預付貨款的%,甲方接到訂貨單後開始生產,生產完畢後,甲方通知乙方結清尾款,甲方於7個工作日內發貨;
b)甲方代辦發貨適宜,所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c)因乙方貨款未能及時到賬,發貨期限順延;
d)因乙方貨款原因導致的產品發生功能性變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損失有乙方承擔;
e)乙方應及時支付當期貨款,不能及時支付當期貨款時,應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實物或有價證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雙方單獨簽訂協議,甲方給予供貨;乙方應在供貨後,兩個月內,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業務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銷售材料或簽訂施工類合同協議。在以甲方簽訂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實提供擬定的合同全部內容,待甲方同意且備案後,乙方取得甲方書面確認,方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
八、代理業務中,經過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承攬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開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須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務費,服務費為合同金額的%;收到第三方第一筆材料款,支付%,其餘的%在該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約且工程結清完畢後支付。
4、乙方負責催討第三方工程款,並對工程款安全承擔連帶責任。
九、質量問題:乙方應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自提貨之日或收到貨物之日起48小時內,向甲方提交書面質量異議。
十、優惠政策:
甲方將根據乙方市場的`銷售規模,免費提供給乙方各種體系產品的展示小樣塊共塊,宣傳冊、工程實例手冊共本,超出部分將按成本收取費用。需製作工程樣板時,按照距離遠近收取工料成本費(以甲方實際報價為準)。
十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的產品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
2、乙方在經銷期內,甲方將給予乙方新產品的優先經銷代理權。
3、乙方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甲方將給予乙方有限技術支持和推廣支持。
4、乙方在經銷期間,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銷售推廣培訓、以及行業發展、技術升級等方面的服務。
5、本合同終止之日,乙方不再續約,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將市場保證金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十二、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牆體保温材料在該經銷地區市場拓展、品牌維護、新產品推廣、銷售或甲方授權開拓下一級經銷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將業務信息反饋給甲方予以備案。在銷售過程中不得超過雙方約定的地區銷售(特殊情況經甲方認可),不得擾亂其它市場的正常銷售。
2、乙方經甲方授權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類似的產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裝及其它資質、資格、證書、報告等自行組織生產與甲方產品相同或相類似的產品。
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關於產品銷售的統一管理和監督,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聲譽。代理期間,甲方有權安排1—2名專職人員常駐乙方,協助乙方開展工作,同時接受乙方的統一管理。常駐人員工資由乙方按100元/天計算(直接匯入甲方賬户,由甲方統一支付),同時負責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經銷甲方產品期間凡出現違反本協議條款或內容即認定構成違約,則甲方則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代理經銷或合作資格。同時保留向乙方追究經濟損失的權利。若甲方的損失不易確定,則賠償數額不低於伍拾萬元人民幣。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續簽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終止之日前未續簽則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對乙方的授權自動作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任何市場營銷活動。
十四、其它事項:
1、乙方與甲方在本協議中產品價格均不含發票税點,乙方如需發票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開具發票時税點均為20%,税點部分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中的“合同”及“協議”在本協議或合同中均表示同一意思。
3、本協議的變更、解除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並達成書面協議。除本協議規定可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協議,並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受損失方的一切損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不能履行,甲乙雙方任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但須向對方出具由權威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的證明。
5、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互利雙贏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6、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友好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本區域內的優先代理經銷權,本協議的任何終止,不影響雙方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債務人應繼續償付未了債務,直至償清債權人的全部債務為止。
7、本協議分基本協議和附件,附件是協議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9、。保密。此合同屬保密合同,乙方不得向其它組織或個人泄露此合同的內容和模式(司法及必要的監管部門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樣塊及相關技術資料參數屬甲方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視為違約;
10、本合同附件為:供貨價格表、宣傳資料樣塊成本價格表、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着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項目及價格:
1.代理項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設備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為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見附件。
二、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終用户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户。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後,甲方在一週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髮票。
(3)甲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項目運作的整個週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設備,項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後出售的設備,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佣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於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於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籤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籤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設備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略)
項目代理合同14
編號:( ) 字 號
公關策劃項目委託代理
協議書
甲方: (委託方)
乙方:南京金鷹公關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受託方)
甲方: (委託方) 乙方:南京金鷹公關企劃顧問有限公司(受託方)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甲方需要,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項目:
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委託公關策劃代理項目,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系正當合法業務。
二、 聘請乙方為公關企劃顧問單位,授權乙方 先 生(女士)作為委託項目的代理人,並與乙方簽訂公關顧問單位協議書,出具授權委託。
三、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 料,中途如有情況變化及時通報乙方。
四、 項目所需時間:
五、 乙方承擔委託代理項目,要指定專人辦理,按月或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展情況,以便甲方配合。
六、 為了有利於開展項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辦人員以甲方身份開展工作(必要時提供有關證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如實向甲方通報實際情況,否 則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 代理費用:
九、 費用支付時間:
十、 如乙方代理的項目如期保質完成,甲方應對乙方承 辦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
十一、 由於乙方的`原因拖延時間或未達到預期效果(金 額),甲方將適當扣除代理費用。
十二、 如乙方項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費用, 退還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費、材料費、公關費由甲方負責,未經甲方認可的開支由乙方自負。
十三、 違約責任: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由 違約方負責賠償。
十四、 其它約定:
十五、 因國家政策性變化,造成項目無法進行時,可以 終止協議,各自承擔自己已支付的費用。
十六、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協議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簽章) 日 (簽章)
項目代理合同15
一、簽約項目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項
1、訂立合同之前要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資格、信用狀況,留意對方的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末年檢、是否是假執照、單位經營場所和辦公場所是否與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跡象、有否瀕臨破產或經營境況日益惡化的跡象、有否違法經營範圍、有否信譽欠佳的中介人牽線搭橋、有否高額回扣引誘、有否劣跡或商業醜聞等,訂立合同者最好到對方單位親自察看一下,不要輕信電話、傳真或親友的言辭。
2、訂立合同時務必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以及相關的書面證明,如核實對方的工作證、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必要時向對方單位去電核實,不要有難為情或不近人情的疑慮,須知一時疏忽會釀成鉅額損失;瞭解對方的為人處事風格,是否確為對方單位的現職人員,是否熟悉本單位的有關情況(如行政人員、組織機構、產品性能、合同履行情況),是否熟悉訂立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是否有惡意串通之嫌或詆譭其本單位信譽或負責人的情形,訂合同切忌急於求成或因小恩小惠勉強簽訂,因為一旦合同不被代理人追認,合同的一切後果可能就由訂立合同的經手人來承擔。
3、嚴格審查合同的實質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指合同的內容、條款,形式要件指合同是否需要報批、公證、見證(簽證)或出具確認書以及相關的簽章是否準確、完整、合法。合同條款要注意關鍵條款是否講清楚(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及期限、違約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合同條款的商榷、取捨應當取得雙方負責人的意見。簽訂合同時務必要注意簽字蓋章與簽約單位及其負責人(或授權人)是否相符,現實中常有因一字之差而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另外也要注意訂立的時間以及訂立後還需要做的輔助工作,如交付定金、合同報批等。
4、最好對合同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從而由其他機構來共同承擔代理風險。公證機關和律師事務所對合同進行公證和見證時,一般都要求合同當事人出具相關的證明文書,如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授權委託書等,進行“第二次審查”,這樣,善意第三人(相對人)可藉助中介機構的力量來了解自身無法獲悉的信息。
二、合同成立就有效嗎?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形成合意;所謂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緊密相連的,但二者是不完全相同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從合同的解釋方法的適用上看,二者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體現當事人的合意,所以可以允許法院通過合同解釋的方法去尋求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確定合同的具體內容;但是合同的生效制度體現了國家對合同內容的評價,所以法院不能通過解釋去促成合同生效。
2、從法律後果上看,二者是不同的。合同的不成立往往只產生民事責任,例如締約過失責任;無效合同不僅會產生民事責任而且還有可能產生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3、從國家主動干預方面看,無效合同一般具有非法性,違反了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所以即使當事人不主張合同無效,國家也會主動干預;但是合同的成立主要涉及當事人的合意,所以國家不能主動干預合同的成立。
三、代理合同與其他類別合同的區別
1、銷售代理與經銷的區別
從法律上來講,銷售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屬於委託代理的關係。銷售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替委託人銷售商品,其所有權不屬於代理商,因此銷售收入歸委託人所有。而代理商只領取佣金。
而經銷商與廠家之間的關係從法律上來看是買斷關係,經銷商的收入不是佣金,而是商品銷售價格減去購入價格後的銷售收入。
因此,銷售代理與經銷從理論上來講有如下三點區別:
經銷的雙方是買賣關係,銷售代理的雙方是一種委託一代理關係;
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而銷售代理商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銷售,簽訂銷售合同;
經銷商的收入是買賣差價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
2、銷售代理與經紀的區別
經紀關係是指:中間商提供訂約機會,並協助合同的簽訂,雙方成交後。交易雙方付給中間商佣金為報酬,經紀與代理有如下幾點區別:
服務對象不同。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極為廣泛,而銷售代理商只為一個或幾個委託方進行與銷售有關的服務。
行為的名義不同,經紀人雖為委託人進行買賣交易活動,但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其法律效果歸於經紀人身上。
享有的權利不同。由於經紀人只是以自己的名義替交易雙方媒介,他不具體代表任何一方,即經紀人一般沒有代為訂約的權力。銷售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一般是締約代理商,擁有代替被代理人訂合同的權力。
服務的範圍不同。銷售代理商服務的範圍僅限於銷售代理及與銷售代理有關的.一些服務,如貨運、倉儲、報關等。而經紀人服務範圍則比較廣泛。
與委託人的關係的持續性不同,它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獨立的關係,它與被代理方的關係是長久的、持續性。經紀人則於特定市場,為一般商號臨時為一定商號作媒介,經紀人與委託方的關係較為短暫。
3、銷售代理與代銷的區別
代銷,是指廠商委託中間商,以中間商的名義銷售貨物,盈虧由廠家自行負責,中間商只取佣金報酬,若銷售不出產品,仍可將產品退還給委託人。代銷商與銷售代理商一樣,也不擁有對產品的所有權,只有代表委託人銷售商品的權力,因此也只能領取佣金。代理與代銷的區別較為明顯:
從理論上講,銷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銷是間接代理。
從實務上講,代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代銷產品;銷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託方的名義售賣產品。
銷售代理關係一般較為持久,大多有明確細緻的代理合同,代銷關係較為短暫,代銷合同甚為粗略。
銷售代理商一般是批發商,而代銷商一般是零售商。
4、銷售代理與銷售代表的區別
銷售代表一般由廠家直接指定,其功能與銷售代理商有些類似,但是銷售代表只是協助廠家進行銷售事務,無期限的約定,廠家可隨時解除與銷售代表的合作關係,因此廠家與銷售代表的關係並不緊密,銷售代表通常不為廠商收帳,不承擔儲運功能正因為銷售代表與委託廠家關係鬆散,特別是由於銷售代表承擔的功能有限,或是由於其同時代表許多廠家,甚至是競爭性廠家,因此一般的廠家都不願給銷售代表以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