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錦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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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勞動合同錦集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名 稱_______

姓名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 鑑 證 編 號_________

編號:

甲方 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 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至年 月 日為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需要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人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主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經濟類型: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________種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四、勞動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形式為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四)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周),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於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以及地方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規程和標準,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當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和職業病防護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為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其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其他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解決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用人單位 ):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 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低於當地低工資標準。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持乙方停工生活費。

3、乙方依法享受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 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我的上一家公司是加拿大投資的公司,但是人事是中國人。我去工作了4天后,人事負責人來找我籤合同(人事學法律的)。我只仔細看了條款,心想反正是試用期,什麼合同名字不重要吧,於是我就簽了。

當問題出現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糊塗了。2個月到期後,我決定不在那個公司幹了,到期前我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的。因為不是長期合同,我沒提前一個月通知。結束那天,我把工作認認真真地交接了,得到的回覆是:我沒給公司充足的時間找新人,當月的工資不能給我。

我跟他們理論,我的實習協議裏並沒有規定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公司。我撥打了仲裁的電話12333,他們説你為什麼要簽訂實習協議呢?實習協議是針對在校學生的,你已經畢業很多年了,只能簽訂勞動合同。

雖然仲裁單位説,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而你有沒有違背法律和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結清你的勞動工資,但是,我知道了實習協議是沒辦法受中國勞動法保護的,走的那一天老闆回國外了。我無處理論。按照這個公司的規定,下個月的第一個星期發上個月的工資,我想等到那一天,如果他們還是不給我的話,我就再諮詢12333.

其實很大程度上,我的那一點點錢(20xx塊左右吧)是拿不到了。那個學法律的人事跟我搞了文字遊戲。

這裏寫出來,是要告訴各位求職人,如果你不是在校學生,跟用人單位必須簽訂試用期合同或者勞動合同。

還有,一定要籤合同,如果時間長了不籤,除了事情,老闆是可以不認帳的,打官司,我們都是弱勢羣體,訴訟費不知道多少倍。

切忌,求職人一定要保護自己。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七、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八、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十、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理。

十一、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十二、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准,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説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一週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是否批准乙方轉正的書面決定,若批准,則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內 容 結 束 ]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乙方: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後,自願將身份證、户口本複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三個月,工資是800元/月+安全獎,試用期三個月過後,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底薪(800元)+安全獎金+績效+年終獎+工齡工資。年終獎按公司績效情況而定。發薪日應在下月份15日支付。

六、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甲方簽字:____乙方簽字:____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錄用條件

乙方應聘甲方時提供的工作簡歷和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以及向甲方出具的各類手續、證明和證書,均必須真實有效,並註冊於甲方單位,甲方據此作為錄用乙方的先決條件,如乙方有任何欺詐或被證明提供信息和資料不真實,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乙方需賠償甲方招聘和工作延誤等經濟損失。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乙方工作崗位為 ,崗位工作職責詳見工作職責説明書。(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可自行調整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2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4.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4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5.2甲方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5.3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內容、崗位級別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5.4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六條 福利待遇

6.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6.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7.2 甲方建立健全醫療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7.3 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7.4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並嚴格遵守甲方醫療流程、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8.1 甲方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8.2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乙方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8.3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

8.4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9.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9.2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即解除本合同:

(一)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説明情況,聽取乙方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 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辦理勞動關係終止手續,乙方應在離職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按本合同約定工資支付時間或者在工作交接辦結時支付乙方。

第十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0.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10.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 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一、員工拒不返還用人單位財物怎麼辦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資源部主管,我們公司與一名員工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該員工擔任市場部客户經理。合同期滿前一年,該員工通知我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於20xx年1月17日為其辦妥離職手續。但很快公司就發現該員工仍佔有代收的公司銷售款18萬元,2月25日、4月1日、4月28日公司三次致函該員工,要求其儘快返還代收的公司銷售款,但未收到該員工的答覆和還款,我公司於20xx年5月上旬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該員工返還占有的公司銷售款項18萬元,仲裁委員會以該案不屬勞動糾紛為由不予受理。20xx年5月中旬,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以勞動糾紛立案受理。20xx年7月,我公司收到法院的判決,該判決以超過仲裁時效為由駁回了我公司的訴訟請求。我想諮詢一下:

1.這個案子到底是不是屬於勞動爭議案件?

2.我公司在發現該員工侵佔了銷售款後一直同其交涉,並在5月上旬提起仲裁,怎麼就超過仲裁時效呢?

解答分析首先,該案件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錯誤的。

其次,你公司提起仲裁超過了仲裁時效。你公司在發現員工侵佔公司銷售款後,雖然一直同其交涉,敦促其還款,但公司並未在勞動法規定的仲裁時效中提起申請,在爭議發生後六十日內提起仲裁申請,而是在雙方爭議發生後三個多月(即20xx年5月上旬)後,才提起勞動仲裁。在這裏,我們也建議相關公司,在處理因員工拒不還返用人單位或個人財物發生的爭議時要特別注意兩點:一是確定是勞動爭議還是普通民事爭議;二、如果是勞動爭議,一定要在勞動仲裁時效內提起勞動仲裁。千萬不要把這類糾紛一律當作普通民事糾紛來對待,一定要在爭議發生後六十日內提起仲裁申請。

相關法律規範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員工有時拒絕返還其佔有公司的財產,例如代收的銷售款,工作用的手提電腦等等。因員工拒不還返用人單位或個人財物的爭議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比較模糊,也沒有全國統一使用的標準。

根據20xx年2月6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佔有對方財物的行為與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牽連的,應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佔有對方財物的行為,與勞動權利義務沒有關係或屬非法佔用或臨時佔用,因此發生爭議的,不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員工拒不返還公司財物在司法實踐中是作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也就是説適用六十天的仲裁時效。

二、單位對員工處分是勞動爭議嗎?

我是一家單位的人事主管。我們單位有位員工,最近經常在工作時間打瞌睡,在單位中造成比較壞的影響。單位領導對其作了警告處分並在全單位公示。公示後,該員工立即找到單位領導,説單位無權這麼做,並揚言要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我們單位新成立,還未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對該員工的處分確實“無法可依”。我們現在都有些擔心,怕他真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我想諮詢一下,碰到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處理?

解答分析你單位對該員工作出的警告處分並未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變更,或經濟扣罰影響該員工基本生活。根據相關的規定,這是不作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通常情況下,若該員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不予受理的。

單位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作出懲誡處分,是用人單位維持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的內部生產經營管理行為。一般情況下,司法行政機構是不會對該行為干預的,除非該行為影響到雙方勞動合同的履行或經濟扣罰影響勞動者基本生活。

這裏,也建議貴公司儘早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使勞動者知曉自己行為的準則,以減少不必要的爭執,我想這對貴公司的管理是非常有益的。

相關法律規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五)條對該問題作了十分明確的界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單位處分發生爭議的,是否作為勞動爭議案件應區分情況:單位處分雖涉及經濟扣罰等內容,但屬於特定性、階段性的,不涉及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的,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管理,不宜作為勞動爭議案件;用人單位作出的處分涉及勞動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或者經濟扣罰影響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則因此類處分引起的爭議可作為勞動爭議案件。”

三、公司間協議能禁止員工流動嗎?

我現在遇到了一個很麻煩的問題,想請教一下專家。 我把問題簡述如下: 這個問題牽涉到三方:a公司,b公司,和我本人。我原來在a公司工作,現在離開了a公司,想去b公司。b公司的總經理原來也曾經是a公司的總經理,後來他離開了a公司,離開的時候被迫與a公司簽訂了一項協議,內容是b公司不得僱傭a公司的員工。所以a公司現在不允許我去b公司,如果我去的話,就要把b公司和我告上法庭。b公司簽訂這項協議的時候並沒有讓我們知道,事後也一直沒有讓我們知道,也就是説這份協議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侵害了第三方的權利--擇業權。還有,我是離開了a公司一個月以後才去b公司的,也就是説我去b公司的事後已經與a公司無關了,已經不是它的員工了。請問這樣的協議是否合法?

解答分析

首先,a與b公司之間的合同不能讓不是合同當事人的第三人承擔任何的義務。合同是簽訂雙方意思達成一致的結果,合同中的條款對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合同的當事人應該依據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履行,同時享有合同所約定的權利。合同中不能對於他人的義務作出約定。

其次,合同規定:“b公司不得僱傭a公司的員工”,在該條款中,承擔義務一方是b公司,而享有權利一方是a公司。通俗地講,b公司必須做到不用a公司的員工,這是因合同而引起的b公司不能做某事的一個要求;a公司則相反,他享有b公司不能為的利益。在這條中,沒有涉及他人的義務,完全是b公司的義務。所以a公司是不能要求被僱傭的員工承擔責任的。

再次,仔細分析該條款,覺得似乎有漏洞:b公司不得僱傭a公司的員工。案例中的勞動者在問題中説他現在已經離開了a公司,換句話説,他已經不是a公司的員工了,那a公司既不能要求該勞動者不得去b公司,也不能向b公司主張什麼權利了,因為b公司也沒有違反合同,他招用的是一個“自由人”。

如果不發生什麼欺詐、脅迫之類的法定事由,a公司與b公司的合同大體應是有效沒錯,可是從上面的分析來看,覺得a公司簽訂這個合同條款已意義不大,因為很少有人會在a公司工作着同時再去b公司工作。由此可見,制訂合同時應該仔細斟酌,特別是一些摸稜兩可的用語必須不用。如今社會不斷髮展,合同制訂已得到大多數大型公司的重視,不過一些中小企業和一些初開展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一些合同項目時缺乏經驗,甚少注重合同用語,口頭語偏多,想到什麼寫什麼,往往使得合同層次混亂,語義模糊,應該引以為戒。

四、職工沒有完成任務 公司不能直接辭退

“我是武漢某公司銷售代表,因連續3個月沒完成公司指標,被公司辭退,這一做法合法嗎?”

解答分析何為“不能勝任工作”?根據勞辦發〔1994〕289號《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説明》解釋,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為“不能勝任工作”。因此,用人單位不能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勞動者即使不能勝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被辭退。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如果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相關法律規範《勞動法》第26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五、經營狀況不好就可以裁員嗎?

我是it行業的技術人員,20xx年,我被某網絡公司聘用為該公司技術工程師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xx年12月31日止。然而今年上半年,公司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公司決定採取裁員措施。不久公司制定並公佈實施了《公司裁員規定》,該《規定》要求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業務考核,以考核結果為參考按原有員工的40%上報裁減員工名單,並提到:“在公司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時,公司可以裁減人員,但應提前30日通知被裁減員工,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該規定正式出台後,各部門均裁掉了40%的員工,我是本部門中被裁減的一員。這個月,公司的人事部找我談話,解釋裁員是迫於公司的經濟狀況,是公司經濟裁員,並告知30天后雙方勞動關係解除,公司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發放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聽了這些話,我也覺得很委屈,我在公司工作至今一直盡心盡力,我想諮詢一下,公司這樣裁員合法嗎?

解答分析你公司的裁員符合法律規定的經濟性裁員的條件,但公司的裁員程序卻不合法,該行為屬於任意裁員,因此你公司應當撤銷其裁員決定,繼續履行與你的勞動合同。

所謂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而辭退成批人員。經濟性裁員是用人單位克服經營困難的內在需要和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許。但裁員同時涉及到被裁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了平衡用人單位與被裁勞動者兩者的權益,法律對用人單位裁員作了一些適度的限制。我國經濟性裁員的條件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如果不具備裁員條件,在裁員程序中將會被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及勞動行政部門駁回;如果具備了裁員條件而不符合裁員的程序,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使裁員決定被撤銷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範《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第四條規定,我國經濟性裁員的程序是:“(1)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並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2)提出裁減人員方案;(3)將裁減人員方案徵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並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4)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並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5)由用人單位正式公佈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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