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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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1

流轉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受讓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方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經雙方自願協商,特簽訂本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合同如下:

一、流轉土地名稱、面積、期限、方式及土地四周邊界

1、

2、流轉耕地面積:畝。

3、丘塊數量: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價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轉土地的用途:用於花卉苗木生產或蔬菜瓜果生產。

2、流轉價款:每畝。

3、支付方式:雙方簽字後一個星期內支付兩年流轉價款;其中一年流轉款作押金(租賃到期,退還押金。);第一年流轉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轉價款,以此類推。流轉期間不再產生其它費用。租憑期間租金隨行就世,本村租金漲,租金跟着漲。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轉款。

2、在合同明約內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3、有義務處理土地邊界問題和流轉前遺留的人事糾紛問題。

4、如土地國家徵收,有權領取國家補償的土地徵收費,但青苗補償和地面附着物的補償應歸乙方。

5、有權監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質。

6、協議簽訂後十天內提供土地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權限,有權依法自主利用和經營流轉的土地。

2、享有受讓土地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土地流轉款。

4、支持國家徵收土地,有權領取國家徵收土地所賠付的苗木補償費和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有權享有國家有關農林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

6、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壞耕地結構。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轉租、變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流轉方同意,遵照志願、互利原則,可以將流轉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轉給第三方。

2、二次流轉要簽訂流轉協議,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流轉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和乙方之間仍然按原合同的約定行駛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二次流轉合同的約定行駛權利和承擔義務。

4、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書方可變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流轉,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轉合同義務,在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無故干預乙方經營權造成損失的。

(2)無正當理由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轉前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而使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4)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轉合同義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索

(1)拒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款的。

(2)違反合同約定的。

七、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本合同附件,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雙方發生糾紛的,雙發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村委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2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鎮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___鎮____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

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為30年;

②草地(荒地)為50年;

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鎮____村組

在場人:

20____年7月28日

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並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範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縣鎮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林證字

( )第號、縣林證字( )第號、(具體見林權證及附圖)面積共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從20____年4月26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流轉期限共43年,(具體時間以林權證日期為準)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和花卉苗木種植等經營活動。上述林地、交付現狀:山上的林木由甲方處理後交給乙方使用,處理時間不得超過半年。

第二條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徵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徵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為每畝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154020.00元以後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則進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範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並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由乙方自行處理. 。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後,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後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並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山林土地流轉承包合同4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_______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_______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xx年。從_______日起,至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衝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採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後,只能用於林業和養殖業,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_______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着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後,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流轉到期後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託中介機構評估後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後,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第1款對乙方的附着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後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因政府徵用、企業佔用、開發等行為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徵用、佔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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