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集合5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勞動合同 篇1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個別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者出於企業自身需要,在招聘時故意不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僅作一些簡單的口頭約定。由於求職者大多 數極為珍惜這一就業機會,一般不敢對此提出或堅持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現糾紛,求職者權益就將受到損害。我國《勞動法》第19條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合同訂立……”因此,口頭約定合同在我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約定條款明顯傾向用人單位一方,此種情形目前相當普遍,應引起求職者的重視。求職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一定要逐條審查,對一些不合理、顯失公平的內容應堅決拒絕。
三、脅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招工時,強迫勞動者交納鉅額集資款、風險金,並脅迫勞動者與其訂立所謂的自願交納協議書,企圖以書面協議掩蓋其行為的違法性。《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部分企業為約束勞動者的行為,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硬性規定另籤一份“保證書”,其內容是強迫勞動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規則和條件,並把該保證書作為勞動合同附件來約束勞動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資企業、私營企業或集體企業為應付勞動仲裁部門的監督管理,與勞動者簽訂真假兩份合同,以符合有關規定的“假合同”應付勞動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上卻用按自己意願與勞動者訂立的不規範甚至違法的勞動合同來約束勞動者。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為防止勞動者“跳槽”,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將其身份證、檔案、現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勞動者應得的福利或工資,一旦勞動者“跳槽”,用人單位便將抵押物扣留。這種做法不但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而且嚴重損害了勞動者權益。
通常對於工作者有着明顯不利的合同有違法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合同,在遇到與公司相關的糾葛時若是遇到以合同做要挾,工作者當及時委託律師處理,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 篇2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兩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兩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聲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A)。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需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日止,共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試用期滿後,甲、乙雙方均有權通知對方是否轉正或續簽合同,如甲、乙雙方通知對方不續簽合同,則通知日為本合同的終止日。試用期滿後,如甲方同意乙方轉正,即辦理有關的轉正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詳見“崗位職責”;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第七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四、勞動紀律
第八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九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按時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元,津、補貼___元。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事假、病假扣除標準按國家和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財務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五條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兼職情形或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對履行本合同造成嚴重影響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向甲方提供虛假應聘資料及虛假介紹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甲方無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符合法律規定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條乙方具備法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依法解除合同,否則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具備法定終止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的一切活動,根據甲方要求完成其未了事務,結清所有帳目,並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7日之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歸還甲方所有財產和資料。
八、經濟補償、賠償、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六條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九、保密條款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合同期內以及合同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後,乙方均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因商業祕商的泄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話,乙方須按其年薪的20%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將繼續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保密費用已包含在其工資內,甲方不再為乙方的保密義務另行支付費用;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第三十條無論因何種原因乙方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到與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以及不得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由本單位進行勞動爭議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均屬於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乙方確認本人的通信地址為本合同登記的家庭地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及通知,均以以本協議列明的地址為準,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有效證明該通知已送達乙方。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用人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編號:
淄博市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地址在淄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
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試
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
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
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
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
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
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元
(或)。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
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僱傭乙方從事工程機械設備/挖機作業一事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署本合同並嚴格按約履行。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甲方安排,具體實施工程機械設備/挖機的操作,完成工程作業任務,對工程機械設備/挖機進行日常保養維護,並盡到合理的保管義務。
二、工作時間和地點。
乙方隨時按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指示要求進行工程作業或者工程機械設備/挖機保養維護工作,但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的休息時間。
由甲方指定工作地點或者雙方協商 為工作地域範圍。
三、工作報酬。
乙方報酬按 元/月計算,每月 日前由甲方以現金或者匯款(乙方收款賬户:開户行: 户名: 賬號: )的方式進行支付。
乙方一天工作超過 小時的,甲方應另行按 元/小時向乙方支付加時工作報酬。
四、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責任險。
由甲方給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旦出現意外事故導致乙方受到人身損害,甲方應承擔責任的,該意外傷害保險的賠付作為甲方已支付賠償款的一部分。
甲方購買意外傷害賠償責任險。
五、乙方操作工程機械設備/挖機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包括工程機械設備/挖機本身的損失)的責任承擔。
乙方故意或者嚴重違規操作等重大過失導致損害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包括工程機械設備/挖機本身的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已經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的侵權行為,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的安全保障義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工程機械設備/挖機和安全的施工環境,因工程機械設備/挖機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施工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導致乙方人身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正常工作過程中,因工程作業受到第三人侵權導致乙方人身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有過錯的,甲方可向第三人追償。
七、違約及合同解除。
甲方及乙方均可提前 天通知解除本合同,未提前通知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報酬,否則應按欠款額的 日千分之幾 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超過 元未付或者超過 天未全部付清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指示進行工程作業和工程機械設備/挖機的保養維護,因乙方拒不配合或者無法完成指定工作任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支付任何補償。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